(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乌江水利管理所,甘肃 张掖 734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有关批示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分明、分级管理、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甘州区以山丹河为试点,落实“一河一策”,为后续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提供经验支撑。
山丹河流域在甘州区境内位于甘州区城区以北,南至碱滩镇、上秦镇和三闸镇的耕地,北至东大山,区内流域面积541km2。流域内地势由东北向西南缓慢倾斜,海拔1420.00~1480.00m,地形坡降25‰~4‰,地势比较平坦,基本呈现为山前洪积平原地形地貌特征。
山丹河是黑河水系较大的支流,全长160km,在甘州区境内长45.605km,年平均流量0.38m3/s,年径流0.12亿m3。发源于祁连山冷龙岭中段北坡,南部从黑河东岔和永昌县西大河分水,东临西大河,西为洪水河,向北流至山丹县白石崖出山口进入山丹县境内。山丹河流至山丹县城折向西流,在山羊堡西段流入甘州区境内。山丹河上游来水量已被山丹县利用,在甘州区境内的水量组成主要是降雨量和地下泉水涌出量,地表水资源极为短缺,甘州区引用山丹河水资源灌溉的只有三闸镇符家堡、草原两个村0.489万亩农田。
由于山丹河上游地表水已用完,在甘州区碱滩镇二坝水库以上河道基本断流,仅在汛期有部分洪水下泄,上游年径流量不足0.04亿m3,境内水量组成主要是降雨量和地下泉水涌出量。另有牛角山口子、平易河、小口子、东山寺口子、山丹河上游山丹县李桥、祁家店水库以及在南滩汇集的民乐县双树寺、瓦房城、翟寨子、海潮坝、大小堵麻水库,甘州区的酥油口、大野口水库产生的洪水汇入,另有牛角山口子、平易河、小口子、东山寺口子以及山丹河上游山丹县李桥、祁家店水库以及在南滩汇集的民乐县双树寺、瓦房城、翟寨子、海潮坝、大堵麻、小堵麻水库以及甘州区酥油口、大野口水库泄洪或者山洪沟道产生的洪水汇入,流经甘州区的碱滩镇、上秦镇、三闸镇后,在靖安乡地段汇入黑河。地表水资源极为短缺。
沿线村社受经济利益驱动,挤占河道,围垦河流,从飞机场铁路专线至二坝水库以北河段围垦种植,在河道范围内倾倒垃圾和渣土的现象时有发生,初步查明围垦造田45处,累计长度23.078km,面积3039.9亩。古城至永定段,在河床修建古城至永定公路和古城环村公路。三闸镇草原村在河道内非法修建蓄水池,违章建筑占地等,影响行洪安全。
山丹河上游的碱滩镇古城村、碱滩村、二坝村、三坝村、太平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到山丹河,在张掖火车站和张掖经开区段,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汇入山丹河,加之部分生活、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山丹河,造成下游山丹河水质不同程度受到污染。
据调查,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黄水沟等入河排污口污水排入山丹河,造成山丹河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其中每日纳入经处理后的城市生活污水8万t,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4万t,工业废水约1000t/d,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2015年山丹河流经甘州区段水质25项监测指标有3项不同程度超标,主要是总磷、氨氮、溶解氧。2016年总磷超标,特别是在枯水期山丹河水质超标更为严重。
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由于山丹河没有专管机构,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人员少、管理任务重、监管难度大,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山丹河甘州段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未进行过河道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从未修建过防洪堤岸,河道内基本无防洪设施。河岸及河床自然形成,蜿蜒曲折,近1/3地段无明显的河岸,河床淤积和冲刷严重,在汛期,威胁临河村社农田和部分国家重点工程,河岸土地利用情况复杂,挤占、围垦情况严重。境内汇入山丹河的支流多为季节性洪水河道,因筹措资金困难,相关部门及乡镇挤出资金仅对威胁比较严重的支流防洪险工险段进行治理,整体防洪功能薄弱,没有统一的规划治理方案。在经费方面由于缺乏资金,山丹河承担灌溉任务的部分取水建筑物年久失修,建设标准低,不能保证正常用水要求,有16项穿越河道的通乡通村道路、铁路涵洞等输水能力达不到行洪标准,部分道路修建在河中央,行洪不畅,威胁周边农田及村庄安全,同时河道内乱建砖厂、景点、养殖场、鱼池、水塘等构筑物,影响水环境和防洪安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沿河岸线开发活动增多,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但是,由于岸线的开发利用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划,给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和管理造成困难。有的岸线资源配置不合理,多头管理,缺乏高效利用。单纯重视经济效益,忽视防洪、供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功能。还有部分河道岸线模糊、边界不清、河道萎缩,甚至被围垦随意占用,无法确定河道外缘线与临水线。
加强对河道污水源头的治理,对张掖经开区、火车站、山丹河沿线的排污企业加强监督,对生产企业和单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达标的一律关闭,减少污水排放,对新上工业企业,严格环评手续,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对不能达到污水零排放的一律不予审批取水。
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理河道及沿岸垃圾,严禁河道沿岸村社、住户、商铺直接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排污水,防止水体污染。将张掖工业园区、张火公路区域、火车站区域、五里墩区域的个体户、单位及居民住宅区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改造收集,尽快纳入污水处理厂。对黄水沟、阿薛渠等沟道沿途村社和居民的生活污水集中进行收集,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实现清污分流。对山丹河重点河段进行清淤疏浚,畅通河道,提高河道行水能力。加强流域内耕地的化肥、农药、地膜等农资的使用监管,防止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次生污染。
采取各种生态修复措施重建健康的水生态系统。采取设置河流保护界碑、修建保护围栏,对流域内的废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内源性的污染物进行稀释和冲刷,对河道内的底层淤泥进行清淤,对侵占的河道采取退耕还河、退耕还湿地等措施,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修复和强化水体生态系统功能,使生态系统实现整体协调、自我维持、自我演替的良性循环。
加强对山丹河的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在河道内非法采砂、非法排污、倾倒垃圾、围垦河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河、跨河、穿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违法行为。由甘州区河长办公室联合公安、环保、水务、乡镇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体系,对入河排污、侵占河道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对排污口建档立卡,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创新管理的举措,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加强监测,由区环保局在山丹河上、中、下三段选择合适断面,安装水质监测设施,分别监测三个乡镇责任段的水质情况。在入河排污口安装水质监测和污水排放量计量设施。做好城市水体日常维护和水质长效机制。确保入河排污口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加快推进河长制试点工作建设,加强对山丹河的管理保护,重新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在河道边界埋设界碑,明确河道范围,加强管理。积极推行河长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部门、乡镇、村社,建立严密的河道管理保护网络。将山丹河甘州区段全部划为禁采区,在河道内禁止采砂。禁止在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禁止围垦河道,围河造田。禁止在河道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山丹河甘州段,全长45.605km,其中:左岸38.455km,右岸45.605km,涉及临河的碱滩、上秦、三闸三个乡镇和红沙窝林场的19个行政村。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辖区管理范围分别确定三级河长。
县区级河长:甘州区区委书记担任甘州区境内河湖总河长,甘州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河湖副总河长,在甘州区人民政府或区水务局设立“甘州区人民政府河长制办公室”。
乡(镇)级河长:山丹河甘州段流经甘州区碱滩镇、上秦镇、三闸镇三个乡镇和红沙窝林场,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该乡(镇)山丹河责任段河长,乡(镇)长担任该乡(镇)山丹河责任段副河长,红沙窝林场场长担任林场责任段河长,在乡镇政府设立该乡镇政府河长制办公室。
村级河长:山丹河甘州段在碱滩镇境内通过永定村、甲子墩村、古城村、刘家庄村、碱滩村、幸福村、杨家庄村、二坝村、三坝村、太平村、老仁坝村,上秦镇境内通过缪家堡村、安家庄村,在三闸镇境内通过草原村、杨家寨村、符家堡村、高寨村、瓦窑村、庚名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任该村山丹河责任段河长,村委会主任任该村山丹河责任段副河长。
乡(镇)级河长向山丹河甘州段区级河长负责,村级河长向乡镇级河长负责。乡镇级河长由区政府统一任命,村级河长由乡镇政府统一任命。
4.3.1 区级河长制
区级河长对甘州区山丹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负总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防汛等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包抓部门履行职责,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4.3.2 乡镇级河长
乡镇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内山丹河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辖区内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河道整治、截污纳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防汛措施落实等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
4.3.3 村级河长制
村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在乡镇级河长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该村辖区内河段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责任段在河道一岸的村,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划分责任区。村级河长职责如下:
a.对乡镇级河长移交的清理整治问题整改逐一落实。
b.立即针对乱倒垃圾、侵占河道、污染水体等行为,制订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建立健全垃圾集中回收处理机制,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乡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c.建立责任区河段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d.担负责任河段的防洪、生态修复、绿化、河岸整治、河道疏浚等任务。
e.对违规侵占河道、排放污水、非法建设、取土采料等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确保该村责任段生态环境和防汛安全。
a.山丹河甘州段流经的碱滩镇、上秦镇、三闸镇政府及红沙窝林场,镇政府及红沙窝林场要尽快完成该乡镇、林场责任河段的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并组织所辖村委会完成乡界、村界界碑埋设工作。
b.河长的正式任命,统一按区政府河长制方案实施,建成区、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c.乡镇级河长完成责任地段基本情况调查,梳理责任河段需整治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
d.落实乡镇、村级河长职责,按整治方案逐项落实整治任务。
e.建立常效机制,出台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保障河长制责任落地生根。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河湖管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措施。甘州区山丹河河长制试点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各乡镇村级河长要在甘州区河长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水利、环保和公安要多管齐下,加大巡查、检查、抽查、督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污染水域、乱采盗挖、侵占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排乱倒、非法养殖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为甘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