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渝河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

2018-03-26 03:28:52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18年2期
关键词:量级水费水价

(隆德县水务局,宁夏 固原 756300)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水价作为农业灌溉的调节杠杆,水价改革涉及农业种植效益和灌溉成本,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解决好这一问题,需从“收支”两方面入手,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大财政对农业灌溉的支持力度,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减轻农民负担,依据工程性质、灌溉技术、种植结构,实行分类水价。

1 灌区概况

渝河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位于沙塘、神林两乡(镇)境内,灌区面积2.28万亩。灌区流转土地1.46万亩由种植大户、公司、合作社经营,其余0.82万亩由农户自行经营,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项目区主要种植马铃薯、菊芋、药材、花卉、苗木、蔬菜等作物,年灌溉可供水量498.8万m3。项目区通过整合资金,灌区末级管道及田间灌溉设施基本配套完善,灌溉水利用系数0.85,工程完好率95%以上。已建工程投入运行3年来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2 水价改革前存在的问题

a.项目区近5年实际平均供水量469万m3,需水量441万 m3,水价执行政府核定的0.22元/m3标准,现行水价低于供水成本,没有实现分类定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长期低价供水,无法实现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

b.灌区的末级管道及田间灌溉设施基本配套完善,但由于田间灌溉缺乏控制及精准的计量设施,灌水秩序混乱,水费收缴仍延续按亩均摊方式,农户节水意识淡薄,水量浪费严重。

c.由于取水口较多,灌溉季节开关取水闸阀频繁,造成管护人员管理困难。管理主体责任界限不明确,骨干工程管理基本到位,但协会及合作组织管理混乱,田间设施破坏严重,每年需花费大量资金进行维修。

3 具体改革措施

3.1 完善工程计量设施

利用水价改革项目完善工程计量设施。量水系统由三大部分组成:管理软件平台,智能水量控制器,水控计量阀。管理软件平台安装在农民用水者协会服务中心,智能水量控制器和水控计量阀安装在用户取水口。用户用水需刷卡取水,用户到服务中心通过售水软件缴费购水。服务中心和用户取水口之间通过GPRS公网的私有VPN实现远程监测,从而实现数据统计、分析。

以每个田间出水口为计量单元,配备智能水量计量控制设备,采用自动计量,网络信号自动传输到灌区信息中心,用于实时在线记录、显示、传输和处理。控制方式可为闭环或半闭环方式。自控闸门采用交流电供电,数据传输通过数据传输光缆传输至管理站终端管理系统。

3.2 用水组织建设

按照灌区受益村灌溉面积管辖范围,成立各农民用水者协会。

3.2.1 硬件设施建设

由于灌区骨干工程管线长,灌溉面积大,各协会采取分段、分散管理,办公场所比较分散。为了便于统一管理,水量信息统一采集、水价统一核算,方便群众缴费等现实问题,试点区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资源共享”的管理模式。

3.2.2 完善组织建设

a.组织协会或合作组织登记注册并开设账户。

b.民主选举。通过试点改革,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在项目区以用水户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方式,更新协会组成人员,将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管理人才吸收到协会中,保障了协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服务,体现了群众的意愿。

c.内部管理与监督。以各乡镇为单位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监事会,监督用水者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监事会设会长1名(由各乡镇长兼任),副会长2名(由各乡镇主管农业副乡镇长、纪委书记兼任),委员4名(由各乡镇水利站长、经管站长和2名村干部担任),负责和指导本辖区内协会的运行管理,履行监督、协调的职能。协会在监事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监事会、村委会以及村民理财小组的三级监督,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3.2.3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协会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包括一个章程、三个职责、四个办法、五项制度。

3.3 确定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a.明确水价计算方法。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行)》规定:

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国有水利工程水价÷末级渠系平均水利用系数+末级渠系水价

工程水价=工程运行成本÷工程供水量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分为运行成本水价和完全成本水价。运行成本包括骨干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运行维护费(水源工程运行维护费、骨干工程运行维护费、日常管理费及其他)、人员经费、水资源费。完全成本包括运行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费。

末级渠系水价也分为运行成本水价和完全成本水价。末级渠系运行成本水价包括末级渠(管)系及田间工程固定资产、工程运行维护费、管理费、配水人员劳务费用;完全成本水价包括运行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费。

b.分类水价执行标准。在项目区内按粮食作物、一般经济作物、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三种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差别化水价。

c.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灌溉定额核定的计划水量作为第一量级,对于下一量级的用水量按1∶1.5∶3的原则,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照作物的用水量级划分,按不同级别确定加价幅度。用水量小于第一量级时按确定的供水价格收取,用水量在第一量级和第二量级之间时按加价10%收取水费,用水量在第二量级和第三量级之间时按加价30%收取水费,用水量大于第三量级时按加价50%收取水费。

3.4 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为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

a.精准补贴。补贴对象为水管单位,年终由水务局根据粮食作物灌溉用水量对水管单位直接补贴,资金来源为节水奖励基金。ⓐ粮食作物执行水价标准低于供水成本水价,水管单位亏本运行,应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供水成本水价0.408元/m3与粮食作物执行水价0.31元/m3(用水定额内)、0.341元/m3(用水量在第一量级和第二量级之间)、0.403元/m3(用水量在第二量级和第三量级之间)的差额0.098元/m3、0.067元/m3、0.005元/m3;ⓑ一般经济作物终端水价执行标准与供水成本水价标准相同,且低于农民承受能力水价标准和全县综合农业自流水价标准,不予补贴;ⓒ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终端水价执行标准高于供水成本水价和农民承受能力水价标准,且高于全县综合农业自流水价和扬水工程水价标准,但高于供水终端完全成本水价只有0.023元/m3,由于其经济效益明显,不予以补贴。

b.节水奖励。奖励对象是有水权证用户,年灌溉用水量低于水权水量,节水突出的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水户。奖励标准按所交水费的15%给予奖励。资金来源从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入、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供水利润(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水价0.687元/m3,超出终端成本水价0.408元/m3的部分0.279元/m3)、非农业供水利润、水权转让收益、县级财政配套50万元等途径筹集,建立节水奖励基金。ⓐ制订节水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在隆德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设立基金账户进行统一管理,水务局负责确定奖励对象,核定奖励额度,通过直补或转账形式给予支付;审计局负责账务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奖励办法:水管单位年终将节水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统计汇总,经奖励对象确认,在试点项目区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财政局根据隆德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试点项目区奖励节水对象的通知》,按年度将奖励资金拨付至沙塘水利站,由水管单位发放至各奖励对象。

4 改革成果

自2014年推行农业水价改革以来,群众的水权意识和水商品观念已树立起来,基本实现了由“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意识转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工程改造改善灌溉面积2.18万亩,增产粮食68万kg;通过精准计量,定额灌溉促使用户增强节水意识,提高节水效率达到10%以上,年节约水量28万m3;用水经费采用IC卡刷卡收费,水费收缴率由40%提高到100%,年增加水费收入40.1万元,增加的水费可以大幅度增加工程管理单位水费收入,使管理单位加大对工程维修养护的投入,促使工程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a.改革以精准计量,水费实行IC卡充值收费实现灌区智能化管理为基础,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用水户在分配的水权内用水,使用水户自觉把“水”当成“钱”来用,真正做到了用“明白水”,交“放心钱”,实现了水资源高效利用、降低农业用水成本的必要措施。

b.项目实施合理提高水价,建立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能充分调动起用水户节约用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灌区工程经济效益增加,更好地促进灌区水利的发展,提高灌溉保证率。供水价格以动态不断调整,通过水价杠杆作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林、牧生产和地方经济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农牧业生产向高标准、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促使农民进行高产植作物、经济作物种植,从而促进农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c.通过自动化的闸门系统和自动量水设施的运用,提高了科学管理水的水平,减轻了职工的工作负担,同时,增强了群众对水商品的认识,划小了灌溉供水单元,改变了“吃大锅水”的现状,水费计量到户,为最终实现终端收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协会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民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意识增强,用水配水计划性提高,水费水量计量到户,减少了群众用水纠纷,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灌溉秩序。

通过隆德县渝河灌区水价综合改革可使水利工程产权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改善,管护责任得以落实,安全运行获得保障,群众节水意识不断提高,种植结构给予调整,节约用水的目标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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