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河长制 打造云南生态河道

2018-03-26 13:23:56
创造 2018年1期
关键词:长制河湖河长

到河边休闲游玩的人都会发现,河长公示牌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着,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赫然在目。大家只要发现身边的水环境问题,就可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责任人。

小小的河长公示牌,公示出一条河流的党委政府守护责任人,这是河流的责任人,也是河流的代言人。

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由此,一个新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河湖管理机制,在中国大地成长起来。目前,全国各省市区的绝大多数河流都“有人管”“有制度管”。党政领导担任河长,推动力显然加码。河长制表明了党和政府重视水环境、强化责任的鲜明态度。特别是在一些水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由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督办河湖水系治理,可以震慑涉水违法行为,加大水治理力度,也有助于吸引社会力量关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最大限度凝聚治水合力。

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后,云南省快速响应。2017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2017年4月27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2017年5月10日,云南省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动员大会。

2017年8月24日,全国首家出台《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河长制六大任务进行全面分解落实。9月8日,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河长制四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部分州(市)的村社也结合工作需要,出台工作方案。

2017年11月28日,省委书记陈豪签发了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快河(湖)长制工作。

2017年12月22日,云南省总河长会议召开,再次明确要用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河长治”“湖长清”。

省长阮成发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云南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迫切需要,必须以严和实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明确责任抓落实,要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突出重点抓落实,要强化督查抓落实,要转变作风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有问题,找河长”

“有问题,找河长”,这一口号既显示出各地党政负责人肩负的明确责任,也表现出了党政机关接地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良好姿态。

为加强河(湖)长制的社会监督,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及省级河长的名单在《云南日报》上进行了公布。在河长公示牌上公示河长电话、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级还聘请了344名教师学生社会义务监督员,5个州(市)、91个县(市、区)也聘请了1762名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督。

各级总河长、河长相继巡河,全省各级河长巡河达267137次,较好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一些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一些黑臭水体的治理取得立竿见影之效。全省充分发挥了三级督察的作用,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开展督察工作,已完成督察检查1196次,有力地促进了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目前,全省完成的“一河一策”10296个,河长制技术支撑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河长虽然管的是一条河,但要解决的问题却超越了一条河。当生态保护与经济诉求出现冲突时,必须从生态文明的高度守住环境红线与底线。这不仅要对在职的河长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更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只有精准落实责任,才能健全河流执法监管机制。“以前没人管,大家你扔我也扔。现在有河长监管,有巡查员巡视,保洁员每天下河打捞垃圾,大家也不好意思再乱扔乱排了。”这是昆明盘龙江边一位市民的认识变化。

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395个乡(镇)全部出台了6项制度。结合云南实际,还制定出台了省级河长巡查办法、省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省级工作督办办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办法等4项配套制度。

如今,云南全省上下扎实推进河长制,通过62729名河长努力和全民的参与,各地生态效应、经济效益等逐渐显现。

昆明正式启动实施了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制度。并且,生态补偿还与地方领导责任相挂钩,对被生态补偿责任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将根据辖区所有考核断面中年均水质不达标断面比例,同比例扣减个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兑现奖励。

曲靖市明确全市18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交接制度,形成了上下游水环境联动保护、生态系统共同建设、工作职责纵横兼顾的水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近年来,曲靖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安装工业废水治理设施445台(套),科学划定全市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大型水库2个、中型水库17个、小型水库10个、地下水水源地4个)水源保护范围,切实加强了水源地保护工作。

潇湘江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南盘江支流,承担着曲靖城区的防洪安全,同时也是城市的重要景观带,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展宏斌担任了潇湘江的市级河长。展宏斌说:“目前,潇湘水库的监管保护有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已经投入七百多万元,对水库周边村庄的污水和垃圾进行治理,并对上游的采沙场、采石场实施管控,引导库区周边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尽量种植对水库水质影响较小的农作物,多重措施保护水质安全。”

深冬的清晨,寒气逼人。一大早,个旧市蔓耗镇马堵山村委会村监会主任杨红波就来到管辖范围内河道周边巡河。一年来,这已经成为杨红波的日常工作之一,检查河道是否有排污情况、岸边是否有乱搭乱建、周边是否有垃圾燃烧等问题都在他职责范围之内。目前,个旧市有总河长10人,各级河长142人,分任258段河湖库渠,严格推进河长定期巡查制度,重点巡查污水直排、倾倒垃圾、河滩开垦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泸西县成立了泸西河长制办公室,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列入了水务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头大事。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泸西县已筹资23万余元进行制作安装,105块县级河长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河长的职责、管护目标、管护责任河(库、渠)段。

“一湖一策”重治理

云南省水利厅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表示,水利部总结河(湖)长制的推行要经历三个阶段: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目前云南处于“见河长”阶段。下一步云南将分类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治理。

云南天然高原湖泊众多,湖泊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9个,包括滇池、洱海、抚仙湖、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阳宗海、程海、泸沽湖,山水相映,静谧幽美。这9颗明珠分别散落在昆明、大理、玉溪、丽江、红河5个州市的17个县(市、区)。

2017年6月14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流综合整治规划的通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惠远说,“湖长制”是“河长制”基础上及时和必要的补充,此举意义重大。河流和湖泊本为一体,都是大自然的血脉,是江河水系、国土空间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流动的河流固然不容易,而湖泊相对静谧、封闭,一旦水面被侵占、水体被污染,保护修复的难度会更大。唯有一体保护,将江河水系都纳入最严监管之下,才能真正实现绿水青山、碧波荡漾。

湖泊保护并非易事。建立顺畅的沟通协商机制,强化流域规划约束,统筹做好湖泊管保工作,有利于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这不仅关乎湖泊保护的成色,也关乎河流保护的成效,更关乎美丽云南的尽早实现。出台实施湖长制的意见,一方面表明政府将继续严控湖泊水域空间、管护湖泊岸线、强化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另一方面,也是一种有针对性的精准施策,即通过明确地方党政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将湖泊保护与政府施政紧紧捆绑在一起,从而管好点缀在广袤国土上那一池池春水。

强化生活污水处理,持续改善水环境

九湖治,云南兴;九湖清,云南美。在九湖治理中,云南因地制宜,实行“一湖一策”。对水质良好的抚仙湖、洱海和泸沽湖,坚持以环境承载力为约束,突出流域管控与生态系统恢复,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总量,通过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水质稳定;对受到轻度污染的洱海、程海及阳宗海,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及村落环境整治、控污治污、生态修复及建设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强化污染监控和风险防范,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污染较重的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采取全面控源截污、入湖河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及建设、污染底泥清淤、生态补水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随着治理项目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水质逐年好转。2017年滇池全湖水质继续保持在Ⅴ类;抚仙湖、泸沽湖符合Ⅰ类标准,水质为优;洱海、阳宗海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程海(不含氟化物、pH)符合Ⅳ类标准。

抚仙湖流域关闭径流区26家企业、49个砂石场,沿湖2.74万平方米人工沙滩已恢复为自然岸线;洱海流域实现了148公里环湖岸线和29条入湖河流岸上、水面、流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滇池流域在31条河道试行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国考”的16条入滇池河道水质全部达标。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周边的11家企业成为首批企业河长,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阳宗海“污水无直排、水域无偷补、岸线无隐患、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岸无违章”的“七无”目标。2017年11月,阳宗海水质已达Ⅱ类水环境功能要求。这也是2008年阳宗海砷污染以来,水质首次达到Ⅱ类水标准。

刘刚表示:“将认真组织各地区总结经验成效,树立一批河(湖)长制先进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河(湖),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群众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河(湖)长工作新格局。”

云南还将认真做好水利部、环保部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中期评估。加快推进“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编制。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确保2018年与国家信息网对接联通。进一步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各级河(湖)长制机构人员、设备和经费。全面贯彻《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谋划好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明确工作要点、督导督察、考核问责、监测评价等分类方案,重点推进污染源普查、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湖联合执法等工作。

联治共管新格局

云南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巡河监督形成常态,河湖管护初见成效。省、市、县、乡、村五级共明确河长62729名,全省7127条河流、41个湖泊、7103座水库、7992座塘坝,4549条渠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实现河湖库渠全覆盖。昆明、丽江、保山、普洱等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引入“企业河长”“民间河长”“学生河长”等方式参与落实河(湖)长制。大理州南涧县创新推出河(湖)长制、山长制、街长制“三长制”,形成了河长护水、山长护林、街长保洁的联治共管新格局。

云南全省已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河长体系。截至12月6日,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共明确河长62729名,其中省级16名,州市464名,县(市、区)5968名,乡(镇、街道)21543名,村(社区)34738名。

省级和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经省、州(市)、县(市、区)编委批准设立了河(湖)长制办公室,全省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完成。

未来将进一步落实五级河长制,扎实推进各级河(湖)长巡河护河,压实县、乡、村3级巡查河湖库渠职责。强化“一事一办”,建立各级河(湖)长巡查问题清单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上报情况。加强督察检查,落实督察检查、责任考核、激励问责、社会监督等制度,定期对违法侵占河湖水域、违规排污等行为进行曝光、通报、约谈、问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红线约束,确保河湖资源永续利用。河湖因水而成,充沛的水量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基本要求。从各地的实践看,保护河湖必须把节水护水作为首要任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保证河湖生态基流,确保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

二.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水域岸线是河湖生态系统的重要载体。从各地的实践看,保护河湖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塑造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要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要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强化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保护河湖水域岸线,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确保岸线开发利用科学有序、高效生态。

三.实行联防联控,破解河湖水体污染难题。人民群众对水污染反映强烈,防治水污染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各地的实践看,水污染问题表现在水中,根子在岸上,保护河湖必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要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要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让河流更加清洁、湖泊更加清澈。

四.统筹城乡水域,建设水清岸绿美好环境。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各地的实践看,保护河湖必须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改善江河湖泊水生态环境质量。要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不断提升水资源风险防控能力。要大力推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河塘整治,着力打造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和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乡村。

五.注重系统治理,永葆江河湖泊生机活力。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从各地的实践看,保护河湖必须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河湖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依法保护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着力保护河湖生物生境。要大力开展河湖健康评估,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容量。要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16条入滇池河道水质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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