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娟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外语商贸学院, 广东 广州 510430)
《鲁滨逊飘流记》(Robinson Crusoe)是17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作者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己海上多年来的经历和体验倾注在鲁滨逊身上,充分运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使“鲁滨逊"成为了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小说从初版至今,已出了几百版,其独特的主题、引人入胜的写作手法吸引了广泛的读者。目前国内外的学者对该作品研究主要集中在主题、人物、写作技巧等方面。另外,一些学者尝试运用各种文学批评理论对《鲁滨逊飘流记》译本进行了研究,然而从接受美学理论中的“期待视野”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章几乎没有。
20世纪60年代,罗伯特·姚斯率先发表了《文学史作为向文学理论的挑战》一文,激起了层层波澜,奠定了接受美学的理论基础,提出了以读者为中心的接受美学。在姚斯看来,文学作品的价值与意义是发展变化的,不是纯客观的,他们之间有“相关性”;读者的接受意识决定了作品的价值和文学史地位,那么作家在创作时必须考虑到读者的“期待视野”。[1]“期待视野”是姚斯接受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期待视野”是一个变量,读者在不同时期对文学作品会呈现出不同的期待视野。本文选取了两个不同时期具有影响力的汉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徐霞村的译本及译林出版社出版的郭建中的译本(以下简称“徐译”和“郭译”),以接受美学理论中的“期待视野”为观照,分析研究译本的不同风格,发掘译者和读者的期待视野。
“期待视野”是姚斯接受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他提出了以读者为中心的接受美学。[2]遗憾的是姚斯最初提出并使用这一术语时,其定义还比较模糊,没有明确说明它的内涵,根据他的文章,其含义大体上类似于伽达默尔著作中的“视界”。“期待视野”是一个变量概念,因此不同时期的读者对文学作品有着不同的“期待视野”。这就给作者的创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方面, 读者的期待视野对作者的创作具有影响与制约作用;另一方面,作品也对读者施加影响,促使期待视野发生变化,形成新的期待视野。姚斯说:“假如人们把既定期待视野与新作品出现之间的不一致描绘成审美距离,那么,新作品的接受就可以通过对熟悉经验的否定或通过新经验提高到意识层次,造成视野的变化。”[3]这即是说期待视野不是个恒量而是个变量,它会因人、因地、因时代而变迁,这种变迁必然引起文学观念、审美标准的变化与更新。这就是文学史上之所以同一作品为这一些人所欣赏而不为另一些人所喜欢、为此一时代的人所欣赏而不为彼一时代的人所欣赏的原因之一。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18世纪著名作家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文坛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该书问世不久,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主要语言里都有它的译本、节本、节译本以及专为青少年阅读的改编本、改译本。到19世纪末,各种不同的版本达七百余种之多。据说,除了《圣经》之外,《鲁滨逊漂流记》是出版最多的一本书,这在世界文学史上是罕见的。它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主要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在此之前,欧洲的长篇小说大多是以帝王将相的业绩或骑士美女的浪漫传奇为主要内容,千篇一律,令人乏味,而笛福则尝试用日常语言来描写普通人的生活。小说对鲁滨逊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而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形象力和艺术表现力。此外,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语言明白晓畅,朴素生动,这一切给作品增添了不少魅力。当然,小说的故事有一定的现实依据:一个苏格兰水手,曾被船长抛在荒无人烟的海岛达4年之久,竟奇迹般地幸存下来,后被过路的海船所救,返回到英国。笛福正是根据这一真实故事,经过艺术加工,构思成一部别开生面的作品。《鲁滨逊飘流记》一书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叙事语言通俗浅显。笛福的文字朴实简洁,明白易懂。本文选择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徐霞村的译作及译林出版社出版的郭建中的译作(以下简称“徐译”和“郭译”),根据文学翻译的标准进行比较赏析。
自从有翻译以来,就有了翻译标准的争论。在国内,唐朝僧人玄奘主张“既须求真,又须喻俗”和“五不翻”原则,马建忠则提出“善译”理论,严复首倡“信、达、雅”标准;在国外,泰特勒的“同等效果原则”、奈达的“动态对等”、纽马克的“文本中心论”都对翻译的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说明。[4]从“信、达、雅”这一标准和泰特勒提出的翻译三条总原则来看,徐霞村和郭建中二位翻译前辈都能准确把握。总体而言,在传达原作的写作风格上,均非常出色,能用丰富多彩而又大众化的语言将读者带入鲁滨逊的个人世界,译出了原作的神韵。但在某些细节方面,两个译本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各有长短,各有千秋。基于读者的期待视野,笔者将从译文的词汇、句型和修辞美学方面分析研究译者的决策。
译事三难“信、达、雅”。茅盾先生对此翻译标准的概括最为精辟:“信即忠于原文,达即译文能使别人看懂,雅即译文有风采。”[5]既然“信”字为先,译者要进行翻译的时候就应该按作者的写作意图忠实地表现原文。只有忠实原文,读者才能从译作中体会原作想叙述的事情和传达的意境。
例:I descended a little on the side of that delicious Vale,surveying it with a secret kind of pleasure, and if I could convey it,I might have it in inheritance,as completely as any Lord of a Mannor in England.[6]182
郭译:我沿着这个风景秀丽的山坡往下走了一段距离,心里暗自高兴。如果可以转让的话,我可以把这块地方传给子孙后代,像英国采邑的领主那样。[8]144
徐译:我沿着这个风景秀丽的山坡往下走了一段路,怀着一种内心的喜悦。对这地方具有所有权,如果可以渡让的话,我还可以把它传给子孙,像一个英国的领主一样。[9]105
在这段话中,对“convey”一词的理解,郭译为“转让”,徐译为“渡让”。鲁滨逊要把岛屿convey的对象是他的子孙。“转让”指的是把某物易主,物主从中收取物质报酬;“渡让”则是亲人间互相继承财富的形式。因此,徐译更准确。而且,在对原文的句式处理方面,徐译更是连括号也与原文一致,突出地将鲁滨逊又喜又忧的心情跃然纸上。但对“surveying”一词的理解,郭译“环顾四周”比徐译“眺望”更为贴切。“眺望”通常指的是从高处向远处看,既然原文开始就交代“我沿着这个风景秀丽的山坡往下走了一段路”,下坡后又怎能极目远“眺”呢?
郭建中译本的最大贡献是,准确地传达了原著中的核心思想,尤其是小说主人公鲁滨逊所体现的积极进取的冒险精神。此外,译者不仅让中国人接触到英国文学名著,还让国人熟悉了笛福这位与小说主人公的精神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著名小说家。无论作家的思想还是作品的精神,都让当时的中国人耳目一新,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徐霞村之所以翻译这部小说,同样是为主人公的积极进取精神所折服、所感动,他渴望能够用这种精神激励中国少年,振奋民族精神。正是凭着翻译家高超的英语水平和领悟能力,准确地传达了作品中的冒险精神和积极进取的坚强毅力,从而对近代中国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笛福的这部名著自介绍到中国至今百余年来,经久不衰,一直为中国人所喜爱,一直感染着中国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风格可以翻译吗?这是翻译界多年来争论的问题之一。作家写作的风格包括他对词语的选择、讲话的特点、修辞的使用、句式的固定、段落的排列等有关语言使用的方方面面。[7]读着作品,就能联想到这位作家的音容笑貌,体会到他办事、写作的特点。由于两种文化的不同,特别是东西文化的巨大差异,要将一位作家的风格“原汁原味”地传达出来,可以断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倘若传达不出这种风格,翻译标准中的“达”就没有做好。
例1:I was born in the year 1632,in the city of York,of a good family,tho' not of that country,my father being a foreigner of Bremen,who settled first at Hull:He got a god Estate by Merchandise,and leaving off his trade,lived afterward at York.[6]161
郭译:1632年,我生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我们不是本地人。父亲是德国不来梅市人。他移居英国后,先住在赫尔市,经商发家后就收了生意,最后搬到约克市定居。[8]107
徐译:我于1632年出生于约克城的一个体面人家。我不是本地人,因为我父亲是一个外国人,是德国不来梅地方的人。他来到英国后,起初住在赫尔城,靠做生意挣了一份家财,后来收了生意,搬到约克城住下。[9]81
这是出现在《鲁滨逊飘流记》一书第一章的第一句。词汇简单,句子结构层次分明,但从句多。好像笛福对读者讲故事,娓娓道来。有who,whose和whom引导的定语从句,leaving开头的伴随性状语从句,还有and连接的两个并列句。郭译明显加入了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把句式简单化,转换成中文的阅读习惯,并且对“克鲁索”的来历加以解释——由于“这个德国姓”英语发音走样——简单明了地交代了主人公的出身和家庭背景。徐译保持对原文句式的翻译,一层一层地把原句翻译出来,这样做到了形式上的“真”,但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却有些重复、口罗唆。如“我父亲是一个外国人,是德国不来梅地方的人”合成“我父亲是德国不来梅地方的人”就已经能清楚地表达“外国人”这个概念了。
例2:It might be truly said,that now I work'd for my bread.[6]203
郭译:人们常说“为面包而工作”,其意思是“为生存而工作”。[8]170
徐译:我现在真可以说是为面包而工作了。[9]142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明白I work'd for my bread的一语双关的含义,达到读者的期待视野,郭译用了增译的方法,先向读者解释“为面包而工作”的意思是“为生存而工作”,并且在段末加上自己的评论“我们天天吃的面包要真的自己动手从头做起是多么不容易啊!”方便读者去感觉鲁滨孙克服生存挑战的种种艰辛,渲染了全段的氛围。徐译则与笛福站在同一战线,用朴实的语言,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二者各有所长,都做到了“达”。
个人离开社会生活了28年,终究是件不平常的事,笛福用具体的真实的事件与细节给读者造成极强的真实感。他的语言自然而流畅,看不到雕琢的痕迹。文学作品使人在美的感染力中陶冶性情,给人潜移默化的艺术感染力,为了满足读者的美学要求,达到文学翻译的美学观要求,译文读者与原文读者必须获得同样的美学感受,这对译者在书面语言的表达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好的译本,只有将原作的神韵译出来,才能达到文学翻译的美学要求。
例1:I first took a piece of a leaf,and chew'd it in my mouth,which indeed at first almost stupify'd my brain,the tobacco being green and strong,and that I had not been much us'd to it'……held my nose close over the smoke of it.[6]215
郭译:我先把一把烟叶放在嘴里嚼,一下子,我的头便晕起来。因为,烟叶还是半青的,味道很凶,而我又没有吃烟的习惯。把鼻子凑上去闻烟叶烧烤出来的烟味。[8]183
徐译:我先拿一片烟叶放到嘴里嚼;一下子,我的头便晕了起来:因为烟叶还是半青的,性子很猛烈,而我以前对它不很习惯。然后,把鼻子凑到它的烟子上。[9]167
鲁滨逊在荒岛上遭遇了第一次很凶的痢疾,在没有药品的情况下,他决心试着用烟叶治病。a piece of a leaf,郭译“一把烟叶”。实际上,烟叶不同于茶叶,它比茶叶要大许多,倘若吃一把烟叶,不一定能全部塞进嘴里。徐译“一片烟叶”则是合适的。I had not been much us'd to it’,郭译“我又没有吃烟的习惯”令人费解,徐译“而我以前对它不很习惯”忠实原文,但意思仍然模糊,不如译为“我不习惯烟味”。held my nose close over the smoke of it,徐译“把鼻子凑到它的烟子上”令人感觉别扭,郭译“把鼻子凑上去闻烟叶烧烤出来的烟味”,一凑一闻两个动词,把鲁滨逊的一举一动都展现在读者面前,仿佛看到一个病人,支撑着虚弱的身体,先凑近炭盆,再试探性地闻着烟叶的味道,虽然很呛,但为了治病,也只能如此。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主人公的无助和无奈的神情。读到这里,大家都不禁为鲁滨逊担心,故事情节也渐入高潮,读者的情绪被带动起来,开卷后便不愿停下。这时候,病态美就传神地被译出来了。
值得注意的是,徐霞村的翻译比较浅显通俗,流畅自然,写照传神且富于情韵,译文虽有修饰和删节,但“再创作”的性质非常显著,这可以说是近代翻译界普遍流行的一种风格。然而郭建中翻译《鲁滨逊漂流记》,并没有严格地按照原著的内容顺序直译,而是打乱原有的章节安排,对小说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不仅如此,他有时甚至为了照顾读者的阅读习惯,在译到原书某章的关键性情节时突然打住,以后的内容另外安排一章,这与中国传统的章回小说颇为类似。
综上所述,本文以接受美学理论中的“期待视野”为视角,从词汇选择、句式调整和修辞美学三方面比较研究了经典文学作品Robinson Crusoe(《鲁滨逊漂流记》)的两个不同时期的汉译本。综合比较两种译文,为了满足读者不同时期对待文学作品的“期待视野”,译者在翻译时采取了不同的风格决策。为了使自己的译作接近翻译标准,体现翻译原则,展现原作风格,徐霞村和郭建中两位翻译家都采用不同的技巧,如增译、省略、准确选词、词序转换、长句拆译等,为读者呈现了剧情完整、语言生动、扣人心弦的《鲁滨逊飘流记》,使主人公坚毅好动的性格特征跃然纸上。徐、郭两个译本在选词、句式调整等细微之处再现了笛福朴实无华的写作风格。二者从总体上都译出了语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