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诚信建设

2018-03-21 00:58:23胡应泉
关键词:诚信现象国有企业

胡应泉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州 350017)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讲是一种诚信经济,良好的社会诚信状况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润滑剂,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低劣的社会诚信状况则严重降低了经济效率,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并且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过去受到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极大压抑的经济活力充分地释放出来,经济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经济社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我们的社会诚信建设却没有适时跟进,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失信现象相当严重,并且还有着日益恶化的趋势,给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带来了很大的破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认真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所在,并找到切实有效的治理对策。

一、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失信现象及其危害

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同义语)与社会诚信须臾不可离。商品经济是人们彼此之间的一种利益交换,它要得以顺利地进行下去,首先必须保证交易双方的商品真实可靠,彼此之间相互信任,否则交易无法进行,或者无法再次进行,交易的范围无法不断扩大。可以说,社会诚信的范围有多大,商品经济的范围就有多大;社会诚信的发展能行多远,商品经济的发展就能行多远。在我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十分发达,同时社会诚信状况能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社会普遍十分重视诚信问题,进而产生了一种深厚的诚信文化,留下了许多关于诚信的格言,如“民无信不立”“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等,也留下了许多值得我们后人学习和珍视的关于诚信的榜样。然而从根本上说,这种诚信是建立在小农社会的基础之上,只适用于由熟人之间的关系构成的范围。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易大大突破了传统的熟人范围,进入了以陌生人为主的一种非人格化交易阶段。这时候必须由传统的诚信演进为现代的诚信,必须建立起一系列相关制度来保证社会诚信的运行,并营造出一种有利于现代诚信的社会文化环境。自从进入近代社会后,随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育成长,现代诚信也在缓慢生长,两者之间的发展相辅相成、相互适应。在这一时期,政治上各种专制力量的存在及其推行的错误发展政策往往使商品经济无法正常发展,对社会诚信构成了一种破坏。社会自治的空间仍在相当程度上存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仍在不断进行,传统文化也仍然在发挥作用,这些因素都有利于现代诚信社会的艰难生长。

1949年后,我国逐渐建立起“一大二公”、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控制了一切社会资源,并控制一切经济活动,市场经济被消灭,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整套社会诚信机制也不存在了,一切的社会经济活动都由国家安排。同时,传统文化遭到破坏,一些糟粕的方面如封建专制主义往往经过改头换面保留下来,一些精华的方面如重视社会诚信却被抛弃。在社会道德领域,这一时期我国以一套新的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道德来规范和塑造社会成员,如提倡“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但是由于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人性和现实基础,这套道德并不能真正为人们所接受,并不能有效地起到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作用[1]。

由于这种计划经济体制的低效和无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走进了一个死胡同,社会长期处于一种短缺经济的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不得不放弃这种体制,实行改革开放,让市场机制逐渐重新开始发挥作用。在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过程中,国家逐渐放开了对社会资源的控制,逐渐减少了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起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提出社会诚信方面的要求,但是一整套的社会诚信机制以及文化被消灭之后,要重新生长起来相当困难。同时,主观上经济建设过程中的诚信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了,没有及时有效地跟进,致使社会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十分严重。2016年5月2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诚信建设研究中心联合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新闻机构、教育界人士共同发布了我国首部关于社会主义诚信建设的权威研究报告——《中国诚信建设状况研究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问题,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顽症。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不诚信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6 000亿元人民币[2],这种失信状况给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了十分巨大的危害。

首先,提高了交易成本,减少了交易机会。人们进行市场交易的动因在于通过交易能够实现产品的价值,获得所需要的产品,同时获得消费者剩余。当失信现象存在时,人们的这一需要无法实现,就会感到自己上当受骗,从而捂紧自己的荷包,不再进行第二次交易;或者为了下次不再上当受骗,就要货比三家,更多地进行信息的搜集和识别工作,从而提高了交易的时间和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在我国商业传统中,做买卖都要有一个复杂的讨价还价过程,往往是“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许多人还把这当作一种生活的乐趣,其实这也是一种生产生活的负担,浪费了人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会造成许多人“被宰”的经历,从而使商品交易无法顺畅进行。在海外,市场上的商品大都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歁,人们不必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上面,也不会因为担心会上当受骗而不敢消费。两者孰优孰劣,一目了然。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只能过度依靠投资和出口两驾马车,作为第三驾马车的消费却一直处于疲软状态。这种发展模式造成了日益严重的经济结构失衡,越来越受到内外部各种因素的限制,因而亟需转变到主要依靠消费拉动的方向上来。然而,这一转变迟迟未能实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严重,人们不敢把钱拿出来放心消费。近些年来,我国公民海外购物的规模增长迅猛。据消费大数据统计,2015年我国境外旅游购物消费0.68万亿元(其中自由行游客的消费占比超过80%,多是海外代购及海淘),进口电商市场交易规模0.9万亿元,增长率38.5%,海淘市场由2014年1 500亿元猛升至2 400亿元[3]。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人们信赖海外产品的品质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相信海外没有假货,可以放心消费。

其次,降低了市场主体创新的积极性。市场经济是在供求关系形成价格和竞争的机制下,要素资源从效率低的部门转移到效率高的部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但是这个机制要实现有效运作,必须具备一个前提,即市场的秩序是正常的,竞争的规则是公平的,人们都必须保证产品的真实可靠,保证经济行为的诚实守信。如果产品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却没有受到应有的追究和惩罚,必然会导致诚实守信者被淘汰出局的“劣币驱除良币”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不守信者可以“无本求利”,没有压力去改进技术和经营,守信者的正当利益得不到保护,也没有动力去创新,从而市场经济的机制被扭曲,无法实现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不断提高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现在我国经济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压力,许多产品都只能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水平,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都难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经济结构失衡和环境资源方面的压力,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无法再维持下去。我们提出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任务已多年,却一直无法实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失信现象严重,使得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人们没有压力和动力去创新,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扼制,人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最后,败坏了社会风气,各行各业都产生了失信现象。失信行为一旦得不到有效惩处,就会产生很大的负面示范效应,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守信者的权益处处受损,失信者却可以横行无忌,结果只能是社会风气的败坏,失信现象从一个行业传染到另一个行业,从一个地区传染到另一个地区,使社会的方面面面都出现这种现象,甚至连一些被公认为最不应当失信的领域如教育、医疗甚至政府部门等也都出现了这种现象。以教育部门为例,这些年学校出现了大面积的学术不端现象,以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贪污腐败现象、学校内部的各种不正之风等。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教师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学校存在着如此多的诚信问题,如何保证教育任务的完成?学生成长的关键阶段在这种不良环境中耳濡目染,对未来的发展无疑十分有害。医疗被认为是救死扶伤的行业,担负着守护人们健康、提高社会人力资源素质的重大使命,社会效益远远超过经济效益,因而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很高,伦理学是医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然而,这些年医院却成为问题多发的地方,医生吃回扣、给病人过度医疗等现象十分突出,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生职业形象下降。其中固然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滞后的因素,但医疗行业诚信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政府的司法领域,同样存在权力寻租、司法不公等现象,说到底也是政府的诚信出现了问题。政府是为公众履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机构,其行为对整个社会具有极强的导向作用,一旦失信,就会产生“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效应。司法被认为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领域出现腐败,则意味着水源被污染。指出以上这些现象并非意味着它们是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而是强调这些领域的极端重要性,其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否则会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

二、社会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国有企业的影响

根据张维迎的分析,由于国有企业缺少真正的所有者,没有人拥有对其声誉的剩余索取权;国有企业的名称通常是不可交易的,即使可交易也不能正确定价,因为“卖主”不能占有销售收益;对私人企业准入的限制,国有企业存在软预算约束。这些因素使得国有企业无法真正成为声誉的承载者,无法建立起有效的声誉即诚信机制[4]。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较为模糊,无法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明晰的责权利关系,政府不会真正对企业的经营效果负责,经营者同样如此,存在着很大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因而国有企业普遍都是比较低效的,使得其在经济活动中履行合约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同时,为了维持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国家总要为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其经营责任最后都要由政府兜底,因此它们也会变得没有意愿去有效地履行合约。国有银行的大量呆账坏账主要是由国有企业造成的,国有企业对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对其他企业的违约现象也比较严重。19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之间曾经出现过严重的“三角债”现象,经济秩序遭受很大的破坏,使国民经济无法正常运行。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相反,在产品的质量技术方面国有企业相对更加没有保证,如2008年发生的毒奶粉事件中,恰恰是三鹿集团这样的国有企业成为重灾区。

(二)法治社会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在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市场交易秩序的维护、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在某些领域存在立法上的空白,或者尚未根据实践的发展及时修订,即有法可依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更为重要的是,还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许多法律法规已经出台,但没有得到切实执行,人们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许多失信行为没有受到有效制裁,致使守信者只能忍气吞声,失信者可以无所顾忌,各种失信现象愈演愈烈[5]。在政府部门的执法活动中,官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往往受到各种人情、利益等因素左右而不能秉公执法。法院部门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党政部门权力意志的左右和干预,以及受各种关系因素的影响,从而很难独立公正地司法,司法实践中立案难、执行难,以及判决不公的现象比较突出。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法治经济,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建立起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法治社会的有效运行对于诚信的维护至关重要。我国目前在这个方面恰恰是缺失的,因而诚信社会的建立变得异常艰难。

(三)地方保护主义的助长作用

我国地方政府控制着大量的社会资源,掌握着巨大的管制经济活动的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运行是对上级负责而非对公众负责,GDP成为考核官员政绩并决定官员升迁的最重要指标,以及目前在财政体制中存在的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即事权的重心下移,而财权的重心却上移,致使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冲动变得十分强烈,即利用所掌握的资源拼命地铺摊子、上项目,各种重复建设,大力发展“三高一低”却能给地方带来巨大产值和财税收入的粗放型经济,并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外地商品进入。这种低效的发展模式必然使企业的履行合约能力降低,地方保护主义又使地方政府不但不能成为社会诚信的维护者,反而会成为社会诚信的破坏者。再加之一部分政府官员与当地企业之间存在着某种利益输送关系,愿意为失信的企业充当保护伞,使企业违约现象更加恶化。社会在打击经济失信现象时存在一个很大的阻力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法院在司法过程中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当地政府的干预。许多产品无法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市场,各地存在大量的不正当竞争现象,甚至存在许多造假售假的窝点,这些都与地方保住主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现象客观存在。福州有一句方言是“有错买,无错卖”,说的是卖家总是比买家对商品有着更多的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会被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利用,对信息劣势的一方造成利益上的损害,从而产生所谓的失信现象。传统的商品经济往往是面对面的以简单的实物进行的交易,买方相对容易搜集和识别商品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相对不很严重,社会诚信更容易得到维持。到了现代商品经济,交易往往是非面对面的,而且交易对象很多都是非实物的服务性产品(这些产品缺少严格的可度量的质量技术标准,使用的效果具有很大的主观评价成份,而且往往是事后才产生),或者是技术设备十分复杂的实物商品(例如许多的高科技产品,消费者对其技术设备往往是外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变得更加严重,社会诚信变得更不容易维持。譬如,在风险投资市场上,创业者往往会承诺项目的投资前景有多好,同时自身具有多大的开发能力以及其他方面的优势,投资人却很难识别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而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在医疗市场上,医生总是比患者在医药方面具有更多的专业优势,容易出现医生给患者开许多高价药、做各种不必要的检查等现象,从而使患者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害,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五)社会诚信文化缺失

社会诚信要得到有效维持,除了要有制度建设这一硬件设施外,社会文化方面的支持即软件设施也十分重要。一个诚信度很高的社会首先是一个以诚信为本的社会,人们普遍十分重视诚信问题,并且经过长期的潜移默化变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是下意识的行为,像在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着社会的诚信。而我国诚实守信的文化已经被破坏,再加上新时期以来我们相对忽略了诚信社会建设,许多人并不感到诚信问题有多么重要,或者只是口头说说而已,内心并不真正信奉这样的观念,失信者在社会上往往并不会感到被孤立,也不会真正感到失信行为的可耻。这种现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对于搞电信诈骗的,搞学术造假的,搞假冒伪劣的,搞贪污腐败的,人们并不觉得有多么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有的还觉得自己怎么没有这样短平快的发家致富的机会,显然社会对各种失信现象存在一种不正常的宽容。正是存在这样一种社会氛围和文化土壤,各种失信现象才会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使社会发生了大面积道德滑坡,给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带来了巨大危害。

三、治理社会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的对策

(一)加快国有企业重组和改革步伐,使国有企业正确地发挥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从根本上说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诚信机制,因此要有效解决诚信问题,首先必须加快国有企业重组的步伐,使国有企业尽量从竞争性的领域退出,把国有资产转移到自然垄断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对于保留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则要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行混合所有制,建立起真正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治理结构。要把2015年9月1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地,政府要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监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从而才有能力和责任去积极地履行经济合约,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社会诚信机制。但是这个文件同时又规定了要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性作用的内容,显然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有着内在冲突[6]。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在社会上建立起有效的诚信机制,还必须大胆解放思想,突破既得利益的樊篱,以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取代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的提法,让国有企业真正回归正确的位置,发挥好其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解决市场外部性的作用。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这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因此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而是存在如何把它落到实处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能够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结束过去那种“公检法联合办案”“领导人批示”的落后做法。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适度实行司法机关的垂直化管理,在人员和经费方面保证各级司法机关有稳定和独立的来源,改变其对地方政府的利益依赖关系。同时,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性,还要建立健全判决书网上公开制度,以及对法官的错案终身追究制度等。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第一和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庭长、副庭长任免名单,标志着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巡回法院制度。建立起这样的制度,有利于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消除司法机关的地方化和行政化倾向,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只有实现了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才能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使守信者得到有效保护,使失信者受到应有惩处,从而给社会带来积极的正面导向作用,使社会变成一个诚信守信、安定有序的社会。

(三)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换政府职能

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政府对失信行为的纵容,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职能的错位造成的,即政府许多应当履行的提供公共产品、进行社会监管的职能没有履行好,却过度地介入了具体的经济活动。为此,我们要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使政府回归到正确的位置,切实履行好提供公共产品和进行社会监管的职能,不要过度介入具体的活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让市场主体独立经营,平等竞争。要配套进行财政体制改革,使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以减轻扩大经济权力、实行与民争利的动因。同时,我们还要改变过去那种片面以GDP增长作为考核政府官员指标的做法,把包括社会诚信建设在内的社会发展综合指标纳入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改变过去那种政府官员更多地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民众负责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政府的施政必须充分反映民意。然而,这必然使政府以及官员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害,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因此,要把这项改革有效地推进下去,还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权力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诚信机制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推进社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为了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可以有效地利用当今时代大数据、智能制造、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手段,共享和利用相关信息,使人们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可以很便捷地搜集和识别信息,作出选择,从而更好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譬如,网购图书可以有很低的折扣,就是因为人们可以在网络上很便捷地对比不同商家的价格,各个商家为了出清库存必须把价格定到边际成本的水平,利润降低到行业的平均利润,实现市场的一般均衡。同时,为了减少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失信行为,我们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系统,把公民及企业的失信行为记录在案,并且方便查询,使失信者无处逃匿[7]。一个人和企业一旦上了黑名单,很难再找到合作的伙伴和机会,这其实比法律的惩罚更具有威慑力。我们在这方面的制度已有,但还很不完善,许多应该上黑名单、应该被曝光的个人和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上黑名单,没有被曝光,同时许多信息尚未向全社会公开,人们还无法便捷地获取这方面的信息,无疑大大降低了这一制度的效果。

(五)营造有利于现代诚信的社会文化环境

诚信既是一种社会制度,也是一种社会文化。为了使这一社会制度有效地运行下去,必须建立起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文化。首先,需要从传统的诚信文化中汲取营养,成为我们新的诚信文化的重要来源。我国传统社会积累起了一套丰富的诚信文化,但它是建立在小农社会的基础之上,只适用于熟人的范围,我们必须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使之扩大到陌生人的范围,在原有的精神架构中注入新的时代内容。其次,在发展现代商品经济的过程中,要善于从实践中总结和提炼新的诚信文化,使之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价值准则。最后,在国际经贸与人文交往中,要善于学习他国在诚信文化方面的长处,经过选择、消化和吸收,成为我们自己的诚信文化。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化的社会,走出国门的人越来越多,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和深入,海外国家尤其是市场经济发达、法治社会完善的国家,在社会的诚信文化方面都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之处,我们在国际交往中不能仅仅停留于经贸往来和旅游观光,还要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做到为我所用。

四、结语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经济主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一个诚信度差、经济秩序混乱的社会无法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机制会被扭曲,社会成为一个效率低下、创新停滞的社会,经济社会无法持续健康发展,人们的幸福指数无法提高。无论对一个人、一个企业还是一个国家的发展,决定其命运和发展前途的最大因素不是硬实力方面,而是包括制度在内的软实力方面。良好的诚信状况是一个社会软实力的重要方面。因而,我们不仅要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的现实紧迫感,还要有长远的战略发展眼光,在一系列制度安排以及社会文化方面全面谋划和建设,建立起一个高度诚信、安定有序的社会,为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胡应泉.社会伦理的解构与重建[J].济宁学院学报,2016(1):80-85.

[2] 我国企业每年不诚信导致损失6000亿[EB/OL].(2016-05-23)[2017-05-05].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6-05/23/content_305646.htm.

[3] 2015年中国消费大数据统计盘点[EB/OL].(2016-11-01)[2017-05-05].https://sanwen8.cn/p/171ygP0.html.

[4] 张维迎.市场的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66-70.

[5] 余芳.C2C电子商务中买家信用问题研究:基于C2C网络商家的实证分析[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78-82.

[6] 田国强,陈旭东.中国改革:历史、逻辑和未来[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346-348.

[7] 郑志锋.论“95后”大学生的诚信教育[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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