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观的理论生成探讨*

2018-03-20 12:45郎慧慧
关键词:矛盾马克思主义特色

郎慧慧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时代是思想之母,正确认识时代问题是关系国家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的根本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作为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中对中国所处历史方位的重大判断,是习近平新时代观的根本观点。探究习近平新时代观的理论生成,有助于系统认识“新时代”的科学性和理论性。

一、习近平新时代观生成的方法论探讨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方法,亦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提出正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指导下形成的。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新时代的中国始终在“变与不变”的双重逻辑中辩证发展。

(一)理性审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

“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生性特质。从历史进程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是实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中国化的过程,呈现出马克思主义“原生形态”与“次生形态”相统一的图景。这里马克思主义的“原生形态”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不变的因素,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主义的“次生形态”则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中国化的理论样态,是具体化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它是对“原生形态”的民族化、本土化和时代化。

判定一个战略是否科学的标准是考察其所运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否反映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大战略判断的科学性首先源于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应用。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贯穿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中,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的精髓所在”[1]。它为当代中国时代方位的判断提供理论指导,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时代方位的改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中具体阶段的展现。它顺应中国社会实践与时代形势的潮流,实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具体化,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活力和生命力的质料之源。这样,“不变”融化于“变”的时代形势中,形成“变”的理论之魂;“变”通过与“不变”的要素相结合形成中国化的结构形式,实现“变”与“不变”的内在统一。辩证审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变与不变”的关系,对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战略判断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理解并深化习近平新时代观的理论生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论断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产生历史性变革,面临深入解决中国更深层次的发展难题;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创新成果,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对这两个层面的认知,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场”的姿态。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并非抽象地、教条式地充当“是什么”“为什么”的武器,而是作为一门“应用哲学”,与具体时代背景和地域环境相结合,以实现“怎么办”的具体方法论。

首先,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是否拥护与赞成”为标准制定党的方针政策,用“人民是否共享发展成果”衡量工作绩效,始终彰显“人”的发展要求。实践中,党与国家在取得事业丰硕成果的同时,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如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以满足人口仍然占大多数的农民对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动以民主法治建设为主体的国家政治制度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需求;坚决推动精准扶贫攻坚战,为人民群众实现共享发展、共同富裕提供前提保障;加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使人民群众对以绿色生活环境为基础的美好生活的追求得到更有力的满足;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大反腐败力度,基本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以得到人民群众最有力和最广泛的信任与支持。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入新时代,同时意味着党与国家发展将面临更多瓶颈,全面深化改革步入“啃硬骨头”的艰难阶段。其中,权力以及利益调整应如何把握“度”,改革应如何更好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对弱势发展地区和人民群众的危害,这些都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应对的新课题。

其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的应用是判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具体体现在:(1)从唯物论出发,规律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相统一,这要求我们认识规律、尊重规律,并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规律、指导实践,更好地改造自然和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三大规律”的理论与实践,从新的视域、站在新的高度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新时代。(2)从唯物辩证的发展观看,发展是从量变到部分质变再到质变的过程,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2]12,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总质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量的积累而发生了部分质变,实现了发展阶段性和飞跃性的统一。(3)从唯物辩证的矛盾观看,矛盾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矛盾具有普遍性,人类社会从始至终充满矛盾,矛盾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存在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始终。矛盾具有特殊性,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矛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矛盾思维,准确分析中国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深刻复杂矛盾,通过抓主要矛盾和创新发展方式化解发展阻力,谋求持续发展。”[3]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质变,它将成为推动中国新时代历史进程的根本动力。(4)从唯物史观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的提出就是对这个时代的理论回应,它植根于当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实践创新,不断丰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涵。

总之,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可以使习近平新时代观的科学内涵有理可循,也彰显了其科学性价值。

二、习近平新时代观生成的理论归因探讨

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之所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4]这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还映射出矛盾转化理论的逻辑嬗变。

(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辩证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符合马克思主义矛盾运动原理的一般规律。从一般意义上讲,根本矛盾(或基本矛盾)、主要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以及相互转化的理论集合构成马克思主义矛盾运动原理的基本内容。其中,马克思恩格斯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其辩证运动构成推动社会发展始终的一般性矛盾,决定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在对社会基本矛盾深刻洞察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但并未过多涉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相关问题。毛泽东真正发现社会基本矛盾从一般到特殊的规律,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5],其表现形式就是生产社会化与公有制实现形式之间的矛盾,它具有比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更高层级的性质。然而,当今时代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并存的时代,前者主要存在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这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外化为先进的社会制度(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也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仍未脱离马克思主义矛盾运动的一般范畴。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呈现为主要矛盾依次转化的阶段性特征。主要矛盾根本上由社会基本矛盾决定,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决定其他非主要矛盾并对这个阶段的发展方向起决定作用。正如毛泽东指出:“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的阶段,情形又往往相互区别。”[6]314这意味着被基本矛盾所决定的各个阶段的矛盾体现为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之间解决与被解决、转化与被转化的关系,并以渐进激化形式实现基本矛盾的解决。矛盾的转化具有复杂性,不仅包括主次矛盾之间的转化,还包括由主要矛盾内部主次方面的变化而造成的主要矛盾转化。

回顾党的历史,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分别是取代型矛盾转化和阶段型矛盾转化。前者使矛盾性质发生根本改变,如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后者则在主要矛盾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出现阶段性的矛盾,如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并未发生改变,但民族危难时刻,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由阶级矛盾上升为民族矛盾。从这一层次而言,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并未改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关于社会供给和社会需求的总矛盾,而是发力于需求侧以及供给侧发展层次的提高和次要方面的凸显,体现为需求层次和发展问题在矛盾性质不变情况下的阶段性新特点。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需求侧转化:需求结构和层次的提升

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需求侧的转化在客观规律的驱动下发生。马克思从人性的高度审视人的一般需要,认为其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历史性,表现为人的需要随社会生产能力的提升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需要转变。在不同发展层次上,人的需要的结构都是由一定社会的历史条件、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形式决定,是客观规律的科学展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需求侧的转变正是人的需要体系历史发展的结果。

人的需要体系由需要结构和需要层次有机构成。从横向看,人的需要结构具有多样性,是由不同需要类型共同构成的纵横交叉型结构。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以及精神存在物的统一体,相应地,人的需要则分为自然需要、社会需要以及精神需要,这是由“现实的人”的整体构成决定的。自然需要体现为人对衣食住行等自然生理的需求。社会需要是相对于自然需要而言、从社会生产出来的需要,是社会生产和交换的产物,它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层次。精神需要则是要求人们满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对真善美的追求,是人们自由创造力的发挥以及对文化享用的需要。从纵向看,人的需要体现为高低不同的层次。恩格斯指出:“生产达到这样的高度:所谓生存斗争不再单纯围绕着生存资料进行,而是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进行。”[7]这里的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对应着由社会生产决定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以及发展需要。生存需要是指人们对衣、食、住以及其他生活资料的需要。享受需要是在生存资料基本满足的基础上,对生存条件以及生活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发展需要则是在享受需要之上的对自我个性、自由发展的最高层次需要。党的在这一层次,自由自觉的劳动成为实现人发展的第一需要,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使“人成为人的最高本质”,并使人在实践中认识自己、发展自己、实现自己。整体而言,人的需要的结构与层次相互联结,不同发展阶段呈现为由不同结构和层次构成的需要体系,具有动态性特征。其中,总有一种需要成为主导需要,其他则成为次要需要,主要需要与次要需要相互转化,不断推动人的需要层次向更高级发展。

诚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2]11,这充分体现出中国需要结构和层次的动态提升。一方面,需要结构由以自然需要为主逐渐转向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综合性发展。这是因为伴随中国GDP突破80万亿元,人均GDP升至6万元,中国在综合国力上升的同时突破了物品短缺的束缚而进入富裕经济,其中服务业需要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在人均发展水平提高的同时,人民群众凸显了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要。这意味着新时代下中国呈现为以追求社会需要及精神需要为主、以自然需要为辅的需要结构,实现了对“物质文化需要”内涵的丰富和发展,是内在性提升。另一方面,需要层次更加突出高层次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需要层次更加明显,如居民消费不再局限于生存性需要的满足,全媒体应用、生活环境、文娱教育、医疗等逐渐成为人们需要的主体;服务型需要快速增长;城镇居民消费顺序向发展、享受型递进。可以看出,中国从“硬需要”向“软需要”的转变,是对人民需要的现实反映,是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性结果。

(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供给侧转化:不和谐发展状态的凸显

生产力与发展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需要的基础,还可以引起新的需要,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当前,“落后的社会生产”得到缓解,但并未根本解决,不和谐发展状态凸显。

当前中国社会生产结构的转型推动了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一般而言,衡量社会发展程度最根本的标准是社会生产。不同于将社会生产狭隘地等同于经济层面的物质生产的思维误解,社会生产实际上是由物质生产、人类自身的生产以及精神生产构成的“全面生产”。“三要素”不同形式的有机组合构成社会生产的结构根基。新时代下,中国社会生产结构已发生全局性变革。物质生产结构伴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逐渐摆脱落后的手工生产,人的体力、智力逐渐被机器大工业装置所取代,并向电脑控制的机械自动化装置转变;人类自身生产在“人口爆炸”的时代,更加注重人口质量和多方面素质,与之相适应的是人的生产能力更加全面化、智力化;精神生产从依赖于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逐渐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科学技术是丰富精神生产的重要动力,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大大提升。可见,中国发展方式从依靠落后生产方式、挖掘地球资源的方式迅速向依靠利用智力资源的方式转变。以此为基础,社会生产能力取得很大量变,以解决满足人们低层次生存需要为主的物质生产已不能适应当下中国全方面发展的问题,从“硬实力”到“软实力”的转变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着力点。

在社会生产能力迅猛提升的同时,社会发展的不和谐状态成为制约发展的突出因素。社会发展不是直线上升式的线性发展,而是由许多不确定因素构成的非线性动态发展过程。在社会生产能力提高的同时,必然会出现社会发展的质量指数高低问题,即发展状态是否和谐的问题。均衡、协调的发展状态是发展内部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然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决定不同性质的矛盾“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6]322,从而导致发展的不平衡。之所以会出现发展状态的不同,是因为非均匀、非对称、非光滑转折等非线性的不和谐因素的矛盾普遍存在,同时子系统不平衡地获取外界物质、能量和信息,导致区域、产业、资源等各方面的不均衡发展,如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各区域的社会需求呈现差异性、各行业对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对粗陋但成本输出小的发展方式的应用等。当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处于次要方面时,它们将对发展方向不产生主导作用,当其发展到一定节点,由矛盾的次要方面上升到主要方面时,就会对发展方向产生支配作用,引领发展趋势。

从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看,中国并未处理好发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方针政策长期将解决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物质生产作为发展的根本任务,如大力发展生产力却忽视发展质量,推行先富带动后富、沿海帮助内陆的“共富”路径却忽视不公平分配的滞后性弊端等,这些在加快中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也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埋下了种子。21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在促进中国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发展带来许多市场经济的弊端,自私性、利益性、盲目性渗入其中,导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凸显出来,这逐渐成为阻碍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主要方面。由此,社会生产的供给侧方向须发生重大变革,由片面的社会生产向全面、均衡、充分的社会生产转变,以此助推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

总之,社会生产的供给侧与人民需要的需求侧是一对互塑互生的矛盾范畴。中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转化,不是人为意识的主观臆断,而是马克思主义矛盾运动一般规律的具体体现。正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才使习近平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大判断。

三、习近平新时代观生成的理论定位探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定位于何处?科学把握这一问题,有助于正确认识和理解习近平新时代观的理论本质,这不仅有益于区分新时代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合理边界,还关乎指导国家制定科学路线方针政策的功效。具体来看,对习近平关于新时代理论定位的思考必须着重于回答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本依据和本质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何以可能”和“是什么”密切相关。“何以可能”理论探讨的价值指向在于深化“是什么”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是什么”内涵的抽象提升则有助于提炼出“新时代”背后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本质。在此基础上,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与不同时代的本质,有助于辩证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理论定位。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判断是历史的、具体的,它源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统一。“新时代”的理论内涵则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五个是”构成基本轮廓,它们分别从时代主题、时代任务、时代主体、价值指向以及国际意义五个视角做了具体阐释。从学理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基本依据和理论内涵是对客观事实的高度凝练。为此,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动态过程中分析“新时代”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任务、新成果、新实践,充分认识“新时代”与各领域各层次新发展的连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新时代”的本质,界定“新时代”的理论定位。

(二)区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与经典作家对时代评价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般来讲,经典作家对时代的评判标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生产力标准。它体现为以劳动资料为衡量标准的“五形态说”和以人的自身发展为衡量标准的“三形态说”,“两说”是以共同的生产力理论为基础的相互联系的社会发展序列。因此,“两说”的适用范围是以世界历史时代为划分单位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进程。(2)阶级标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阶级利益的不同为划分标准,认为“哪一个阶级是这个或那个时代的中心,决定着时代的主要内容、时代发展的主要方向、时代的历史背景的主要特点等等”[7]。这要求代表时代中心的必定是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阶级,其适用范围仍是世界历史的界域。(3)民族国家的特殊序列标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承认时代性质的特殊性,认为“每个时代都有而且总会有个别的、局部的、有时前进、有时后退的运动,都有而且总会有各种偏离运动的一般形式和一般速度的情形”[8]。这意味着不同国家的社会发展并不总是一致的,其适用范围是各国的具体实际。从经典作家关于时代评价标准的适用范围看,新时代不属于世界历史范围内生产力标准和阶级标准的时代判断,而是定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性,强调民族国家发展的特殊序列,但它又不能脱离世界历史发展的场域。区分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不仅可以理清经典作家对时代观的一般性判断,还有助于规避一般性层面的时代标准延伸到当代特殊时代的现实困境,以此在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中丰富时代的新内涵。

(三)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几个认识论误区

实际上,这是对中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概括,从理论和学术上把握这一命题,需要专家学者理解、把握、宣传好其中所蕴含的认识论误区。一是关于“新时代”的时间限度,涉及到“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和历史终点问题。一方面,对于历史起点,学界有不同程度的争议。一种是将历史起点限定为党的十八大还是党的十九大的争议,一种是将历史起点界定为党的十八大还是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的争议。目前,对于第一种争议,学界比较认同的是将党的十八大作为“新时代”的历史起点。第二种争议的范围则比较微妙,主要分歧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的节点。从这一角度出发,将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作为新时代的历史起点就更为准确。另一方面,历史终点的确定在于大历史阶段历史任务的完成以及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性变化。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21世纪中叶,中国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与此相适应,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可见,“新时代”的历史终点将是21世纪中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二是关于“新时代”的空间限度。从历史事实上讲,“新时代”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属于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还对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人类社会发展史产生重大意义,为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人类社会发展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可见,新时代体现着中国与世界发展的新未来。三是关于“新时代”与“前半程”的关系。从根本上说,二者的分界点在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这使“新时代”具有了新的现实和理论背景。然而,二者都未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这一大历史阶段的具体阶段。这要求我们必须对新时代的历史定位进行正确辨析,并从整体上系统认识新时代的形成与发展,以此助推新时代中各项方针政策向纵深发展。

可见,就理论定位而言,与大历史时代的时代性质、时代主题、时代特征不同,习近平新时代观展现的是中国发展的特殊阶段,内含着中国对自身发展的时代定位与目标趋向,渗透着中国与世界在共同发展中的新阶段、新高度、新未来,是对中国发展方向的顶层设计,呈现为理论内容的整体性、发展过程的动态性、发展方向的开放性特征。

四、结 语

习近平的新时代观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从学理上讲,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充分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根本性事实,并在此基础上,科学界定“新时代”的理论定位。这构成习近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战略性判断的基本逻辑理路。可以说,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明确了新方向,有益于我国正确认识自身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的时代价值,使我们更有耐心、更有信心、更有决心地屹立于世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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