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义
(长春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长春 130022)
作为大学教师,理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学精神。但个别教师功利思想较重,为了项目能够顺利获批,在项目申报、研究过程、结项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术不端的现象。例如,项目负责人往往夸大项目已经取得的成果或即将达到的研究目标;在项目组成员中有意把职称高、成果多的人员列为主要成员;在论文、研究报告撰写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实、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现象等。出现这种现象通常是当事人急功近利,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造成的。
首先,概念不清。尽管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研究涉及不少教学或实践改革方面的内容,但严格地讲,这类项目并不属于教研课题。许多教师不清楚教育科学项目的研究性质和研究方向,混淆了高教科研项目与教研项目,认为项目研究涉及教学的就是教研课题,这是不全面的。这种观念也导致部分教师对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学校硬性要求或为评定职称、个人发展才不得不进行项目申报和研究,所以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更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性。
其次,重申报、轻研究。不少教师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存在敬畏之心,认为不容易获批,所以在申报阶段十分重视,会投入很多精力,谋划选题、确立研究思路、认真填写相关材料等。而获批立项后就认为万事大吉了,就不重视研究过程了,甚至根本没有研究,特别是课题的参研成员,多数人只是挂名而已,根本没有参与到查阅文献、收集资料、调查问卷等研究过程当中。项目负责人由于工作繁忙,或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评定职称而无暇顾及研究,导致项目研究肤浅,水平和质量不高,有的项目则一再拖延,不能如期完成。
再次,把问题当课题。有些教师搞科研时无从下手,找不到合适的科研课题,甚至认为只要是教学或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就可以构成研究课题。这种把问题当课题的观点是不对的。只有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对出现的困惑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且持续关注这个有意义的教学或实践问题,不断地探究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一系列、整体思路之后,平时的教学或实践问题才可能转化成研究课题,这也是申请课题需要充分论证和前期研究成果的原因。
选题就是征集问题的过程,必须源于教育教学实践。因此选题一定要切合实际,针对高等教育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立课题,开展研究。好的选题等于成功一半,要选题准确,关键是做到两点:一是把握学科前沿问题。所谓前沿问题,就是最前面的边缘问题,是指能够对某个学科、某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的正在探索或即将发生的、能够引领事物发展方向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它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前瞻性、价值性,能代表事物前进方向,所以把握前沿问题是科学研究的不竭动力。二是限定范围、以小见大。对选题可能涉及的问题范围、理论背景和主要观点能够更好地收放自如,从而避免因选题过大过空而难以操作。好的选题切入口小且具体,但反映出的问题突出而集中,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这就做到了小中见大。有的教师选题脱离实际,或者缺乏前期的调研论证,即对项目研究的可行性预判不足,致使所选的题目大而空,例如“我国企业管理问题研究”“世界经济问题研究”等,由于涉及面太广、因素过多而难以落到实处,在一般课题研究周期(1-2年)内很难完成。
个别项目负责人申请课题的目的仅是为了个人发展或应付任务,而不是为了改进教学实践,在选题上假、大、空,与教学实践相脱节,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现象,缺乏独到的见解和新意,根本谈不到创新性,因此课题研究成果难以应用到实际教学中,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没有起到重要作用,也就无法对成果进行有效的转化和推广。
一是重考核、轻监督。高教科研管理部门对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考核更多地注重立项、结项环节,缺乏对项目研究过程及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项目负责人的约束力较弱,重考核、轻监督的现象广泛存在。比如缺少常规检查记录、指导与服务意识不强、过程性材料未及时建档、对项目研究的全程监控不足等,从而导致教师重申报、轻研究的现象也大量存在。有些地方高校为追求科研成果数量,实行强制性措施,也导致了教师从事项目研究的被动性。比如有的高校要求教师必须要有教学改革、实践创新等方面的科研项目或教研课题,以此作为评职晋级的必要条件。这种强制性措施不利于调动教师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奖惩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高校未及时对高教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者奖励的力度过轻;缺乏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管体系,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行为;对于不能按期完成、一拖再拖的项目没有相应的惩治措施或追责条款。
传统的高教科研管理工作以行政为主导,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在工作中上传下达,管理者权力大于责任,缺乏服务意识,导致管理多、服务少,信息沟通单边化的状况。这种管理模式严重限制了科研工作者的主导性和能动性,也限制了广大教师科研探索的潜力和动力。
一些地方普通高校对高教科研项目的重视度不够,投入的经费更是少得可怜。例如,有的省属高校对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科研奖励只有几百元,连发表一篇省级论文的版面费都不够,这极大挫伤了教师从事高教科研的积极性,而查阅或复印资料、发表论文、购买图书、成果转化等无不需要经费的支持。因此,有限的经费直接导致了高教科研发展后劲不足,难以产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
一些高校在培养和提升教师科研能力方面做得不到位,很少有高校能够经常性、多形式地举办相关的讲座、论坛,没有营造出浓厚的高教科研氛围,致使许多教师对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研究性质、方向、对象及申报、结项的条件和流程等不甚了解,从而出现课题类别不清、项目延期、经费使用不当等问题。有些高校缺乏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缺乏对外交流学习,很难打造出学术骨干力量,也就影响了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
首先,要端正科研态度,克服功利思想。良好的学术态度与严谨的教学精神是相辅相承、不可分割的。学高为师,身正是范。要正确认识科研与教学之间的关系,即科研服务于教学。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自觉净化学术风气、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要克服浮躁心理,不做那些华而不实、内容空洞的项目,只有这样研究得出的科研理论才能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才能起到指导和促进教学实践的作用。
其次,要清晰地界定各类项目。清楚各类项目的研究性质、方向、内容、研究的侧重点,厘清各类课题的级别划分、来源、研究特点等,避免误报课题。
再次,要准确选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选题,一般是以当地教育改革和发展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方向,强调应用性。教师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应善于捕捉前沿、热点问题,并切合教学实际准确选题,因此前期的研究成果对项目成功获批是很重要的。此外,在选题上可以参考课题的申报指南来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并设计实施方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题目。自拟题目在理论上要有创新性,在实践中要有应用性,应着眼于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切入口要小,只需解决一个问题或研究一个方面就行,切忌贪大贪全。在选择研究方法时也必须切合实际,不搞那些纯理论上的臆想或拼凑。项目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实验研究法、行动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等,具体选择要依据项目研究的性质和内容来决定。
最后,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项目参研人员的学术水平、梯队结构不仅对成功申报项目至关重要,而且也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并如期完成研究工作。作为负责人要统揽全局、统筹兼顾,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也要做好团队的管理工作。项目申报初期,负责人在组建团队时就要充分考虑到每个成员的背景、性格、学识及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方面的特点,在此基础上,细致地把工作量、工作内容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做到主体清晰、权责分明,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充分发挥每一位参研人员的作用,避免负责人“单打独斗”,从而高效、务实地推进项目研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项目管理办法、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科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等各类管理制度时刻规范着学校高教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杜绝管理上的随意性、混乱性,有助于实现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有利于保障科研工作的良性发展。同时,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也时刻约束着教师的科研行为,杜绝学术腐败、学术不端等现象。为此,学校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引导,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同时加强制度的约束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施综合管治,使之不能、也不敢违背学术道德,从而使科研行为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并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首先,建立科研立项评审制度。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并且要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看到实效。项目申报时,学院要由相关专业的高职称教师组成专家组对项目初审,过滤掉一些明显不合格的项目;学校高教科研管理部门对报上来的项目在格式、框架、内容等方面再逐一复审,挑毛病、找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修改后的所有项目再聘请省内高校的同行专家进行终审,项目申报人再依据专家的建议进行完善,最终定稿,这样就能大大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和获批数量。
其次,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完善的考评办法,推动责任落实,促进高教科研事业良性发展。在科研上鼓励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并把科研奖励与评职晋级直接挂钩。只有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才能更好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从而打造出活跃的、良性发展的学术气氛,促进高教科研上档次、上层次。当然,物质上的奖励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主要是以此对教师的辛勤付出及研究价值予以肯定和鼓励,激发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学术腐败、不端行为必须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惩罚,对无故延期、一拖再拖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项,并追缴相应的项目经费和奖金,还要在全校内进行公示,这样就能有效地警醒那些有违学术道德、有不良思想倾向的教师,从而树立起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长期以来,地方普通高校的高教科研管理部门实行的一直是重管理、轻服务的行政管理模式,这种计划经济的产物,曾经在保证办学方向、实施依法治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行政管理模式或多或少存在着观念僵化、方法陈旧、效率低下等种种弊端,这与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极不适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特别是在“高教兴国”战略实施的新形势下,客观上要求对这种管理模式进行全面创新。高教科研管理部门要构建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服务体系,适时地转变管理模式,即由行政主导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化。为此,高教科研管理人员必须努力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始终站在为学校、为教师服务的立场,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科学研究的能动性,在不断创新中实现科学管理并产生最大效益。
在国家科研开发与创新中,地方普通高校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稳定、充足的科研经费决定着科研工作的发展与成效,也是科学研究事业强有力的保障。为了提高地方普通高校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及成果产出率,必须保证高教科研经费的投入。为此,要加强经费筹措渠道,除本校自筹经费外,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吸引、注入社会企业资金,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并保证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推进科研的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不仅在科研论文、专著和成果上加大投入,而且要在成果转化、推广及在实践中对高等教育教学发展真正起到助推效果的优秀成果采取追加补助的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在2015年接受《中国经营报》专访时表示,中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远低于10%的公开数据。所以地方普通高校必须抢占科技发展战略的制高点,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力,加快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此,高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如技术转移办公室,因为仅靠一个人或一个团队的力量是无法把科研成果转让出去的,必须靠专业的职能部门完成该工作。在欧美一些国家(如美国),几乎所有高校和科研院所都设有技术转移办公室,其功能就是筛选科研成果、申请专利及对专利进行投资。
地方普通高校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要建设好研究型的教师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因为高层次人才是提升高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强劲动力,是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核心力量,而高校竞争力也正体现在学科水平上。所以只有加强研究型教师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提升地方普通高校的教育科学研究质量。首先,要用优越的条件和待遇留住人才,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其次,要用优越的条件和待遇吸引人才,如良好的工作环境、完善的实验设施、优厚的福利待遇等,以开放的胸襟引进优秀人才。再次,要注重人才的梯队建设。特别要重视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的带头作用,并以领军人物为核心组建起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科学合理的科研梯队。最后,还要不断完善人才选拔、考核、奖惩制度,在人才管理上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并做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这样每个人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产生最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