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中的牧场

2018-03-19 15:12瑞娴
阳光 2018年3期
关键词:巴音沙漠

瑞娴

夕阳下,轿车驶出了草原的花海草浪,以箭的速度射向梦中的沙漠。

我急于与夜晚的沙漠相见,谁知车在一个小镇上却停下了,换上了一辆八面漏风的破吉普车,司机也换了——由蒙古族歌手巴音换成了一个叫布和的老司机,他带上一副破手套,拉着我们摇摇晃晃上路了。

原来,轿车是无法开进沙漠的。只有吉普车和越野车是沙漠真正的征服者。

月光下的魅惑

来之前,我问巴音要去的这片沙漠叫什么,他用生硬的汉语答非所问:沙漠,就是沙漠,我老家就在那里!

这位蒙古族朋友满腔热忱,但交流起来总是错位。我干脆啥都不问了,整理好皮箱由北京坐大巴去草原与他们汇合,然后一起向沙漠挺进。路上,巴音的女友诺敏告诉我,那片沙漠叫作浑善达克。

车上,还坐着一位面容消瘦的马头琴师莫日根,他一上车就抱着臂膀昏昏欲睡。他是巴音的朋友,也是搭檔,他们来自同一座草原城市。我和巴音相识几年了,跟他却是第一次见面。如果我跟他很熟,一定会揪着他的耳朵将他揪醒,放着这么壮美的沙漠景色不看,真是暴殄天物。

四野渐渐空旷,植物稀疏,浑圆的落日将西天渲染得雄浑壮丽。吉普车拐入小道,长驱直入,连绵起伏的沙丘终于出现在面前,就像三毛作品中描述的那样:像成熟女性的胴体一样优美、性感,仿佛天外来物的景观扑面而来,让人瞠目结舌,如入幻境。

我生来热爱草原,此刻才知道,我骨子里更爱的其实是沙漠。沙漠一无所有却又应有尽有,我与它一见如故,那天长地久的默契不可言说。

夕阳在沙丘后沉落,夜的幕布徐徐拉开,天上的铜镜登场,它硕大明亮,漫天宝石般的星星摇摇欲坠,几乎坠弯了夜空——只有在沙漠中,你才能体会到星星是有重量的,不像我们在都市看见的那般飘渺虚幻。

月光下的沙漠像蒙面女郎,神秘、魅惑,即使置身其中,仍有种可望不可即的遥远。此刻,无论出现海市蜃楼还是天降异象,都不意外,此刻,让人相信奇迹。

破吉普车像袋鼠一样在沙丘上跳来跳去,这要命的历险使心一次次跳到喉咙,感觉只要一张嘴,它就能蹦出来。有心脏病的人,断然受不了这个刺激。突然,一只野兔从蓬蓬芨芨草丛中蹿出来,这带路的天使,很快就将越野车抛在后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沙漠里没有明确的道路和方向,有两道车辙,基本就是一条路的标志了。要不是布和是一位当地的老司机,熟悉路况,我们肯定迷失在沙海中了。九月初的沙漠,晚上已经很冷,车内五个人挤在一起,还是冻得几乎咬不住牙齿。

车在沙丘间跳来跳去,颠簸得人渐渐有些恍惚,但小睡一会儿很快又会被颠醒。天色微明时,地上的草多了起来。到了一片铁丝网和木棍拦截的路口,巴音跳下来将木栅栏门打开,说:我家的牧场到了!

记得来之前我反复问过,到底是去草原还是去沙漠?在我心目中,沙漠和草原是两个概念,一棵草没有的地方是沙漠,水草丰茂的地方是草原。一望无际的黄沙中,哪来的牧场呢?没想到,沙漠中还真有牧场,有小片小片鲜花盛开的草原。

土屋里的仪式

几间土屋孤零零地立在沙漠中,好像是大风随便吹来的。这儿是巴音七兄弟出生的地方,如今只有巴音的六哥一家三口住在这里,其他的或许在自己的牧场重新安了家,或者像巴音这样,彻底告别沙漠,来到草原城市求生存。

巴音的六哥六嫂已经烧好了奶茶、炖好了土豆牛肉在等我们。他们都是淳朴的牧人,皮肤黧黑,笑容灿烂,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屋内的陈设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只有生活必需品,没有一件奢侈品,除了那幅挂在正中的成吉思汗十字绣。桌子上摆着一个好看的花瓶,那已经是比较华丽的物件了,但里面插的是鸡毛掸子,而不是鲜花。也许,长年累月生活在这里,人已经没了那份心气儿;也许,他们觉得野花只有开在沙土中,才天经地义。

在屋内唯一的一套沙发上落座,吓了一跳,原来下面的弹簧坏了,坐下去弹不上来。幸亏大家基本都是瘦肉型的,否则,这沙发非被坐成一张皮不可。

旅途劳顿,菜还没吃一口,就要喝酒。用银碗盛着,旁边整齐地摆放着银筷子。我猜想这对蒙古人来说,应该是个很隆重的仪式了吧?只是大清早的空腹喝酒,是不是太野了点儿?我偷偷瞄了一眼,是六十度的草原白,不知胃是否能扛得住?黑黑的六嫂端着碗在一边等着,温温柔柔地劝让着:喝吧,喝吧,跑夜路冷,暖暖身子!

于是,把心一横,咕咚咕咚喝下去,灌小驴儿似的,噎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火辣辣的液体长驱直入,肚子立马火烧火燎起来,这酒就如同草原人,热烈得得让人受不了。用银筷子抖抖嗦嗦地去夹土豆,总是夹不住。扭头看看诺敏和莫日根,似乎也有点儿眼神恍惚,这都是酒的功劳。

六哥从车上拿来莫日根的马头琴,莫日根再三推让一番,也就拉了起来。看来他就这么个脾气,要他拉琴,必须大家再三请求才肯一显身手。他消瘦,长发飘飘,艺术家气质浓郁,是草原名人。巴音说他八岁时就参加马头琴大赛,获冠军,被视为神童。现在带了很多学生,桃李满天下。可是艺术上的天才,在现实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些低能,他迂腐、木讷、忧郁,除了拉琴,似乎对现实世界一窍不通。

别看莫日根总是显得很慵懒,半眯着眼,一副未睡醒的样子,可是一旦马头琴在手,就换了一个人似的神采奕奕,仿佛灵魂都附在了那几根弦上,每一根头发丝都放出光来。马头琴俨然成了他的情人,他们卿卿我我,旁若无人,每个人都因他的陶醉而陶醉,小声跟着哼唱了起来。

琴拉完了,莫日根也醉倒了。怀里抱着琴,蜷缩成一只大虾的样子,叫也叫不醒。六哥和巴音费了好大劲才将他弄到小木床上,盖上毯子,他已经鼾声如雷了。

酒桌旁的人继续喝下去。我感到自己的上下眼皮在打架,布和呢,困得直磕头。桌前只有我算是真正的客人了,我小心翼翼地提出撤席休息,谁知他们一听却又来了精神,说不行不行,必须让客人吃饱喝足。这些淳朴的蒙古人,外面世界对他们的冲击和影响很小,所以他们仍保留着待人接物的那一腔炽热,此刻,他们把它全倾注到我身上了。

我很后悔自己怎么不提前醉倒,还烧地瓜顶门——硬撑着,让人误以为我酒量很大。这下可好,他们要费多大劲儿才能将我醉至他们想要的程度啊?

人迹罕至的沙丘

醒来,已经是午后,沙漠的太阳热情地射到窗棂上。睁开眼睛,发现酒菜已收拾光,但人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吓得赶紧坐起来,暗骂自己怎么在这样的环境中就睡着了?来这儿之前就听说过,牧人家来客人时,常常是混居的,牧人天性率性豪放,没那么多房间,也没那么多讲究。但我这个汉人却无法适应,或许是齐鲁文化的渗透根深蒂固,或许是天性含蓄,与人相处无法如此的毫无顾忌。

赶紧爬起,喊醒其他人,然后郑重其事地收拾一番,准备与沙漠的初见。喝了六嫂煮的奶茶,迫不及待地去看门前的沙漠。不,应该说是牧场,沙漠中的牧场。

顺着门前的小路一直往前走,往前走,直到走到天地苍茫之中。巴音说:坏了,迷路了!

迷就迷吧!在自己的牧場迷路,那才是真正的传奇。

天蓝得耀眼,连一片云彩都感觉多余。脚下的草自然比草原稀疏,种类少而单调,都是些耐旱的植物:莲针草、芨芨草啥的,还有星星点点的小花璀璨着,连在这儿长大的巴音也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草丛中有枯萎的树枝,痉挛般地伸向蓝天,不知是不是小胡杨?巴音说这儿的牧草比从前稀疏了,沙化越来越严重,牧场逐年被沙子吞噬着。如果环境继续恶化,总有一天这里会彻底变成沙漠,寸草不生。

爬到一个牧草扶摇的沙丘上,四周美得令人晕眩。太阳有点儿像南国的太阳,发出白炽的光,但并不歹毒炙烤,因为这广博的空间里充盈着干爽的清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将炎热带走,留下说不出的惬意。风吹到身上爽爽的,不由想起闷热的江南,那种拖泥带水的潮湿,夏天黏黏的热和冬天直往骨头里渗的凉,才是真的惨无人道。

一阵马头琴声传来,举目四望,原来是莫日根坐在一丛芨芨草中,正忘情地拉着琴,似乎是即兴创作的曲子,幽怨缠绵,如泣如诉。他总是眉头紧锁、心事重重,仿佛千钧的压力压在眉头。风吹起他的长发,使他那张如刀砍斧劈般消瘦的脸愈发显得苦情了。

听巴音说,同我们一样,莫日根也是父母双亡。我们是三个孤儿,大漠中的三个孤儿。就凭这,我们也要好好地相依相扶着将以后的人生之路走得更好。巴音与莫日根是搭档,他虽以唱歌为生,口才却实在不敢恭维。很多话吞吞吐吐讲半天,也让人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他新婚的媳妇诺敏心直口快,间或替他当当发言人。这几个蒙古朋友颠覆了我对蒙古人的印象。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多少粗犷、豪迈、奔放的影子,他们大都木讷寡言,和现实世界也有些隔膜。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那是一个即使是朋友也无法进入的世界,令人不时有对牛弹琴的错位感。不知是文化差异还是性格差异?

这片人迹罕至的沙丘,连一粒鸟粪都没有,显然连牛羊也未曾涉足过,干净得如天地刚诞生时的样子。在这艳阳高照的正午,一切都在沉睡,静谧得让人孤独。

沙丘下的植被似乎比上面更茂盛,有些蓝色的野花在其中摇曳闪烁。巴音说,他不知自己家牧场的尽头在哪里,因为他从没到达过。牧区在计生政策最严苛时也是自由的,孩子能生多少是多少,一个人能分得几百亩甚至几千亩牧场,人口多的,牧场就大得望不到头。这些年,牧民的生活日渐富足,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吉普车、拖拉机,成群的牛羊就更不用说了。

用手拽着芨芨草往沙丘下走,一步步小心翼翼,鞋里很快塞满了柔软的沙子。大家干脆双手抱头,叽里咕噜地滚了下去。躺在热烘烘的沙地上回望着方才那个沙丘,线条优美得就像鸡蛋一样,又如一只饱满的乳房,那是风长年累月精心雕刻的造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令人词穷。

看累了,这几个迷路的人才开始一筹莫展,该如何寻找回家的路呢?

敖包前的许愿

早晨,蹲在六嫂家门前的沙地刷牙,成群的鸟儿在不远处嘀嘀咕咕,起起落落。它们每天早晨必来,不早不晚,就在我刷牙的时候。是不是看一个陌生的都市女子出现,它们也好奇呢?

我边刷牙边四处张望,不远处,摞着一圈儿牛粪。足足有半个草垛那么大,那是冬天取暖用的。牛粪其实是牛消化过的草,按说并不脏,但再干净也是牛粪,不是鲜花。没有鲜花的香味儿,更不可能有鲜花的艳丽。

六嫂家靠房后日夜旋转的风车发电照明,吃的水是从很深的井里打上来的,冰凉。上面的世界与下面的世界冰火两重天。再热的沙漠,在地层深处也有幽凉。

当游牧民族相遇农耕文化,会有怎样的对比与落差?应该说,牧民生活要比农民悠闲潇洒得多,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生土里刨食,为土地所累。牧民呢,赶着牛羊在草原上游荡,走到哪儿哪儿是家,不用种,不用收。现在放牧方式改变了,不再游牧,每家都有了固定的牧场,四周用铁丝网围起来,房子就盖在自家牧场里,牛羊也只在自家牧场范围内啃草游逛,不再进入其它领地。牧民只需每天早上将牛羊赶出圏,赶到草多的地方,就可以回家,爱看电视看电视,爱打扑克打扑克,爱睡觉睡觉。夕阳西下时,再去把羊群领回来,或者它们自己在头羊带领下,慢吞吞地回家。秋草黄时收割好,羊儿又有吃的了。就这么简单。

常住在沙漠里,单调乏味。在这里,寂寞亘古不变。一件事,不知酝酿多少天多少年才有质变。一个愿望的实现,有时需要等上一生,才能有个回音,甚至一生也无消息。时间是缓慢的,有时甚至让人觉得这儿已经被时光遗忘。在静默之中,谁也不知道什么会发生,什么将永无变化。在这里不用上班,不用打卡,一旦放松了,恨不得将欠下的觉都补上,但一醒来,却是渺渺茫茫的空虚与怅惘。

这天,六嫂说,我们一起去敖包吧,许个愿,一切也许就会好起来。顺着门前的小路一直往前走,就会出现一个小山坡,敖包就在那上面。

十五的月亮升上了天空哟,

为什么旁边没有云彩?

我等待着美丽的姑娘哟喂,

你为什么还不到来哟……

在这首著名的《敖包相会》中,敖包是热恋中的男女约会的场所。

一直以为敖包是另一种蒙古包,其实它不过是用石头垒砌的一个小包。上面插着树枝,树枝上飘着五颜六色的哈达,已经被风雨漂得陈旧。蒙族的敖包与藏族的玛尼堆相似,不过玛尼堆是佛教的产物,石头上多刻有经文,与藏族转山祈福的习俗有关。敖包则是萨满教的产物,位置多是固定的,有祈福兼路标的作用。这是我见到的最高的敖包,不知道多少年垒积的石头才形成了它的高度。

在山包上举目四望,四野苍茫。美丽的野花,干枯的植物,还有个小得像眼睛的湖,湖边有很多白色鸟儿。六嫂说,那是天鹅。

围着敖包顺时针走几圈儿,再逆时针走几圈儿,这都是有讲究的,蒙古人心目中的长生天,是汉人不能理解的另外一番境界。

转完了,将事先捡来的石头放到敖包上。大家一起跪在敖包前,许愿。谁也不知谁许下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郑重其事。大家都站起来了,莫日根还跪在那里,闭着忧郁的眼睛喃喃说着什么,额前鬈曲的头发在漠风中飘动着。

屠妇一刀子下去

天刚亮,就听一阵摩托车的突突声,接着有人在外面喊六哥六嫂的名字。原来为了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六哥夫妇决定杀一只羊,为此,他们请了当地最好的屠宰手,保准一刀毙命,不让自己的牛羊受罪。

我去问六哥,羊能不杀吗?

他奇怪地望着我,说:不杀,那干嘛?养了,就是吃的嘛。羊,吃草;人,吃羊。

莫日根也在一边说:牧民不吃羊,吃啥哩?你不吃,别人也要吃嘛!

他甚至让我准备好微单相机,拍摄一些宰羊的现场照片。

我瞪了他一眼说:你就省省吧,还艺术家呢,没一点儿悲悯心。

莫日根挠着脑袋到一边蹲下了,显得有些委屈。

六哥六嫂带着屠夫来到羊圈里,那是一对儿三十多岁的夫妇,都长得矮小敦实,一看就浑身蛮劲儿的那种,而做屠夫的,竟然是那个女的。我暗地嘟哝一声:屠妇!

六哥家的羊圈缜密结实,四周用树枝高高围起防风障,圈不是特别大,但里面的羊很稠密,一只挨着一只。羊们好像也预感到了什么,看见一大群人过来,本能地哀叫着左躲右闪。它们天性温驯胆小、逆来顺受。训练好头羊,再不听话的羊群也乱不了——它们天生没有反抗意识,危险来了只会躲藏。

一群人协助屠妇在羊群中左冲右突,六嫂勇敢地朝她的羊们张开怀抱,但今天它们对这位和蔼可亲的女主人却唯恐躲避不及。六哥总算抓住了一只,用手死死逮住它的两支角。那羊儿身上有一簇簇浅灰色的毛,羊角也是浅灰色的。众人一哄而上,将那只倒霉的羊摁住,接着,它被强制性地拽出羊圈,双目惊惧,哀叫声令人不忍猝听。

羊儿被拖到六哥家门前坚硬的沙地上,那男的手脚并用摁住羊,屠妇一刀子下去,既准又狠,羊儿甚至来不及叫一声,就彻底告别了这个世界。

莫日根进屋拿相机,没等拿出来,一切已经结束了。他看着那屠妇手脚伶俐地剖开羊的肚腹、血无声无息地渗进沙地里,嘶嘶地吸着凉气说:看明白没有?那男的只是打下手的,女的才是真正的屠夫!

还用你说吗?事后诸葛亮!

不知一个女人得经过多少训练才能如此心狠手辣,也许,她原本就不曾对这些生灵有任何怜悯之心,在草原人看来,养羊就是为了吃羊,天经地义,草原人不吃羊肉又能吃什么呢?这里蔬菜珍稀,别无选择。只是,当她举起刀子,面对羊儿泪汪汪的眼睛时,是否会想到自己嗷嗷待哺的婴儿?

此刻,那屠妇不停地忙活着,那男的则在一边叽叽呱呱滔滔不绝,莫日根翻译说:他在夸他媳妇手艺好呢,夸她是当地最好的屠宰手,快刀斩乱麻,不会让羊儿痛苦,否则,哪家牧民也不会再请她的。

我回想着羊儿们看到他们夫妇俩时的惊恐模样,大概在屠夫身上永远有着鲜血的味道。屠夫走到哪里,都带着死亡同行,他们是牛羊的终结者,只需一刀子下去,一个生灵的一生便在血泊中画上了句号。就像茫茫无际的草原少了一棵小草,谁会为一只羊儿的离去伤悲呢?

我问莫日根:每只羊、每头牛离去时,是否都这样猝不及防?

莫日根挠挠脑袋回答:未必吧,那得碰上好的屠宰手,像今天这样的!

羊收拾好了,屠妇两口子留下来一起吃饭。新鲜的羊肉大块大块盛在盘中,令人望而生畏。来这里两天,我的脸已经小了一圈儿,用手一摸,像个干巴巴的桃子。作为一只菜青虫,没有菜吃是痛苦的,上顿下顿的牛羊肉,已经连胃都吃怕了。这顿饭,除了羊肉土豆,还加了一个西红柿,这是我在这里吃到的最鲜艳的蔬菜了,几乎不忍下筷子。但我发现其他人对它并不感兴趣,他们还是爱吃肉。他们天生是食肉动物,尤其那对屠夫夫妇,杀羊时迅雷不及掩耳,吃起羊肉来更是风卷残云。连那些骨头缝里的肉也剔得干干净净,让人疑心他们的舌头上带着钩子。原来在这里,连吃都需要技巧。

我不喜欢吃肉,即使没有佛教关于万类平等的不杀生理论,在吃肉时也本能地会有心理作用,当夹了一片肉在嘴里嚼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它会不会疼?它从一个完整的生灵变成一堆肉和骨头,它的妈妈会不会一直在寻找它?在每片肉上,是不是都有着它被杀时的惊惧与怨愤?

但看到其他人吃肉时坦然的样子,又觉得万类都有自己的结局与宿命,这是上天的安排,非人类一己之力所能改变。有些动物,如果人类不需要它们,不养殖它们,它们或许就无存在的必要。宇宙就是在这样残酷的循环中运转,生生不息。

也许世间一切都是这样,在纠结困顿中,慢慢变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阴雨天与草原白

吃饱喝足,那对活力十足的屠宰手夫妇便骑上摩托车突突突突地开走了。他们刚走,小雨就下起来,不大不小,没完没了。世界一下子又寂寞起来。

沙漠中日复一日的生活,虽然单调乏味,但每天至少还能见到新鲜的太阳和月亮、草丛中新开出的花朵,但一下雨,啥都没了,偌大的世界只有无边无际的雨簾,不绝于缕地悬挂在天地之间。

牧人对抗阴雨天,除了马头琴,还有草原白。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即使客人再多,也无法冲散沙漠里广大辽阔的孤独。于是,被雨声包围的简单的土房子里,一屋人就这么热火朝天地和草原白干上了,就着一盆羊肉,一盆土豆,从早晨喝到中午,从中午喝到晚上,从晚上喝到凌晨……醉了醒,醒了醉,都围绕着这张长方形的茶几,只有女性有权离开。

人们尽量用最大的声音吼唱,用最亲热的口气说话,试图以自己的血脉贲张来对抗沙漠的清寂和孤独。寂寞中,我学会了简单的蒙语:他赛努。塔乐日哈拉。格日特哈日娜。比其玛德海日泰!

除了拉马头琴唱长调呼麦,巴音和莫日根基本就是一对儿闷葫芦,不敲打两下出不来响儿。无话可说了,莫日根的马头琴就适时地如泣如诉,巴音的长调也跟着荡气回肠,二人的搭配唱和,天造地设,天衣无缝。

马头琴是草原人最爱的,作为牧人的嘴巴,替他们说出内心最深处的话。阴雨天,我就这么融入了牧人的生活,作为他们中的一分子,真切地感受着并与他们一起抵抗着那份亘古不变的孤独。

雨下几天,草原白喝几天,醉了,就搂着啃过的羊骨头睡在桌边,醒了,摸起酒杯接着再喝。几天前,那骨头还是一只哀哀叫着的羊,嘴里噙着一把草,遥望着大漠的落日。

沙漠首富

在牧场,判断一家是否富裕,首先要看的不是他家盖了多好的房子,而是看有多少头牛、多少只羊。那是活的财富。巴音的大哥据说便是这一带的首富。他们兄弟七个,各有各的牧场,平时很少来往,似乎其中有什么恩怨过节儿。

这天,天终于放晴了,当巴音说去大哥家做客时,六嫂略微犹豫了一下,但这个善良的女人还是答应了。简单收拾了一下,穿上了平时很少穿的时髦衣服和半高跟皮鞋。

小雨过后的牧场,空气清新,还挂着露珠的牧草仿佛又染上了春天的翠绿,一派生机盎然。虽然在阴雨之前有些植物已经开始了枯萎。沙漠气候恶劣,植物生命周期短暂而惨烈,很难活过九月去。

到巴音大哥家的沙土路平坦工整,沙漠里很少有这样宽敞好走的路。六嫂说这是大哥出钱修的,他有的是钱。他家的牧场也非常丰茂,甚至还有细细的小树傲立其中。

沙漠里的房子很少有大门,但巴音大哥家有,让人不由得联想,在那两扇绿铁皮大门里有数不清的宝藏。大门打开,一排双层玻璃的大瓦房窗明几净,檐下有粗粗的大理石柱子,相当气派。那位大哥挺着气派的大肚子,稳稳地站在柱子下面,将我们让至房间。他叫拉阿木古,是一个肥胖彪悍的男人,霸气外露,气场强大,穿着藏蓝色的蒙古袍子,松松的腰带揽着摇摇欲坠的大肚子,使两条腿显得愈发粗短。

房间内当然也是十分土豪,大理石地面,各种蒙古风的家具金碧辉煌,花纹精致,亮瞎人的眼睛。客厅宽敞得让人觉得渺小,铺着手工的羊毛毯,繁花似锦。各种现代化电器一应俱全。正中挂着的成吉思汗像也比谁家的都大、都气派。沙漠首富,每一个细节都货真价实,一丝不苟。

拉阿木古大哥也不让别人,自己先落座,抱起小茶壶吮茶。他的眼袋很大,垂下来,仿佛往上翻一下眼皮是件多么沉重的事情。和他说话,他嘴里咿咿呀呀答应着,但始终没抬起眼皮瞅一下任何人。他和最小的弟弟巴音年纪相差很大,简直像两代人。他不停地吆喝着自己的老婆和儿媳们做这做那,像吆喝牛羊一样。连我们都感受到了他作为家长的霸道和威严,大个子的巴音见了他,好像短了半截,缩着脖子讷讷地不敢说话。

巴音大嫂呢,则看着自己男人的脸色行事,不停地忙忙碌碌,自始至终,他们夫妇俩都没有问过巴音小弟一句话,连在哪里生存、外面世界是否好闯荡这类面上的话也没有。只有糖果点心不停地端上来,很快摆了满桌。然后银碗里盛满酒,每个人都必须喝下去,再斟满,直喝得让人担心燃烧的火头会从嘴里冒出来。空腹喝酒,这规矩伤胃伤身不人道,但看看那位大哥的不容置辩的神情,也只好咬牙切齿地喝下去,任胃一再燃烧。

在六哥家空腹喝酒和在这儿空腹喝酒,不是一个味儿。

听说莫日根是个马头琴师,拉阿木古马上来了兴致,叫人拿来一把琴,和莫日根一起拉起来,他拉得十分有激情,头发一摆一摆,大肚子一甩一甩地十分带劲。这时候,感觉这位大哥还是很有艺术家的范儿。大家情不自禁地随着他们的琴声唱和着,甚至连一直沉默的六嫂也轻轻哼唱起了《诺恩基亚》。毕竟是激情洋溢的民族,喜怒哀乐溢于言表,总能在那瞬间让人感觉到他们无遮无拦的可爱。

这是进屋以来最和谐温情的一幕了。

室内的气氛再次沉寂下来,大家有一搭无一搭地无话找话。那位大哥嗯嗯啊啊地应着,漫不经心。那位大嫂则跟六嫂贴着耳朵小声嘀咕着什么,好像怕人听见。

肚子里的酒开始作法,吃了一些奶酪点心也压不住,头脑有些模糊。这时,却听六嫂“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把我一下子吓清醒了。六嫂的声音中有压抑不住的委屈与绝望,听得出陈年旧事的味道,看来那伤心积攒了不是一天了。原来温柔善良的六嫂是这样一个可怜的人。

大哥厌弃地看了一眼哭天号地的六嫂,满脸愠怒,他狠狠瞪了自己的老婆一眼,倒背着手走了出去。

大家见状,立即知趣地作鸟兽散。六哥扶起六嫂,拖着她往外走。六嫂边走边哭,平时木讷的六哥急了,吹胡子瞪眼地骂她,虽然我听不懂他那机关枪似的蒙语,但我感觉没有《诺恩基亚》好听。

大嫂勉强笑着送出门来,拉阿木古大哥却再也没有露面,看不见他那摇摇欲坠的大肚子,大家往外走时都长吁了口气。

回家路上,六嫂还是抽抽噎噎地哭,谁也劝不住,就这么哭了一路,把一条本来很好走的路哭得十分颠簸。

沙漠之花与三个孤儿

这天,布和将屋里的八个人全塞到破吉普车上,又开着摇摇晃晃地出发了。

八个人哪,严重超载,有拿性命一赌的冒险嫌疑,只有在沙漠才敢这样开。光前面就坐仨,除了司机布和,诺敏坐在老公巴音的大腿上,后面坐五个,前后错开,还得别有两个人坐在后面人的腿上。将一辆破吉普塞得满满当当,摇摇欲坠,真怕顛得一个个叽里咕噜滚出来。

沙漠人烟稀少,几乎没有成形型的道路,从这户人家到那户人家,即使开着车走也要兜兜转转两三个小时。

车开了不多时,大家就叫苦连天,叫得司机布和的方向盘也握不稳了,只得停住,让大家跳下来放放风,活动活动胳膊腿儿。

这次去牧民乌兰巴图家做客的消息,是六嫂在车上宣布的。这帮可爱的人,总是不上路不告诉你行程,天知道这是哪门子规矩。

乌兰巴图长得像周润发,一笑两只眼睛就弯成月亮,皮肤也被沙漠的阳光晒得又黑又亮;他的妻子长得小巧紧凑,一对乳房在瘦削的身材上显得肥硕夸张。她的颧骨有点儿高,有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一看就是个泼辣能干的女人。

乌兰巴图家门前有一簇簇紫色的草,说不出的璀璨妩媚,远远望去如硕大孤独的花朵,在荒凉中绽放得惊心动魄,美到极致。这种草,叶即是花。可惜没人知道它们的名字,就像自家门上贴着的春联,日日看着,却总记不住写的什么。越熟悉的事物,越容易被忽视。

我爱这种紫色的草,给它起名“紫蓬草”。在老家的沙地里,长着一种类似的“沙蓬草”,绿色,叶儿细得像松针,饱满多肉,没有“紫蓬草”漂亮,但是凉拌了吃很香,又涩又硬的草的味道,牛羊也爱吃。

乌兰巴图家屋顶朝阳的一面,搭着一架梯子,可以用来观光,我在莫日根的帮助下爬了上去,在梯子顶端悠荡着双腿,俯瞰着茫茫无际的牧场,心旷神怡,又心生惆怅。莫日根看我望着远处出神,吓得在下面一个劲地喊我的名字,同时张开手臂,好像我随时都会掉下去。

莫日根那傻乎乎的样子逗得我哈哈大笑。我的名字被他喊出来,怎么那么陌生呢?

乌兰巴图的小舅子塔拉正在紫蓬草中修理拖拉机,见状也远远地望着我,跟着傻笑。他头戴一顶不知哪儿捡来的西部牛仔帽,穿着油腻的工作服,双目明亮,脸是古铜色的,很有雕塑感,笑起来有点儿傻——那种见到外来人不知所措的傻。毕竟,他的身份在这儿有些微妙的尴尬,有姐姐姐夫出面招待客人,他几乎插不上话儿,只好腼腆地笑着,露出一口亮得耀眼的白牙,算是唯一的荣耀。

我曾經去过很多牧民的家,都非常干净,并不像来之前仓促收拾过的样子,而是一如既往地整洁。乌兰巴图家也是如此,尽管门外就是黄沙,但室内清爽而井井有条,与门外仿佛两个世界。相对于六嫂家,他家无疑更现代化一些。阳光透过大玻璃窗,照彻得室内十分明丽,墙上挂着他们夫妇俩的结婚照,又排场又养眼。

有个问题一直令我疑惑:牧区人烟稀少,这些牧民是怎么娶到的媳妇,那些姑娘是怎样找到的白马王子?他们争相告诉我,牧区的活动多着哩:那达慕大会、赛马、套马、摔跤、马头琴大赛、歌咏比赛……那时,牧民们就会从四面八方赶来,骑马的,开车的,骑摩托车的,热闹得像集市一样。不同类型的人在不同的活动或比赛中亮相,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个人要在一群人中寻找自己的伴侣,其实一点儿也不难,或许双目交汇的一刻,爱情就到来了。

乌兰巴图那能干的老婆准备了很多精致的点心:奶酪、奶豆腐、油炸酥等,茶几上摆满了五颜六色的小碟子,不等吃,看一眼就能让胃也花了眼。像很多沙漠人家一样,这里没有蔬菜和水果,只有那种手指粗的沙漠野萝卜,腌得有点儿像韩国泡菜的味道,很爽口,见蔬菜在这里如此稀缺,便不好意思多吃,只好不停地喝咸咸的奶茶,喝得想咳嗽。想想在北京糟蹋的那些蔬菜水果,终于有机会在这里忏悔了。

墙上,有一张乌兰巴图一家人的合影,其他家庭成员无疑分布在其他牧场,聚到一起并不容易,所以照这样一张全家福对他们来说,是相当隆重的事儿,一家人全都穿着华丽又粗犷的蒙古袍子,盛装出席。六嫂说,他们平日基本和汉族一样的打扮,看不出民族差别,只有重大场合或者节日时才会穿起民族服装,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是蒙古人。

记得去新疆时,听说维族人——尤其维族妇女对穿衣打扮很讲究,那些风情万种的异族服装,使她们显得更加精致高贵。她们敢于借钱或者贷款买金银首饰,这一点,蒙古族妇女似乎不同。游牧民族的基因决定了他们似乎更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不会为生活所累。

乌兰巴图家的气氛实在热烈,莫日根这次没再推让,他接过我递上的马头琴,如痴如醉地拉起来,巴音则默契地唱起了《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情真意切,如泣如诉。唱着唱着,他俩就哭了,我的眼泪也同时滚落下来。

我们是三个孤儿,大漠的三个孤儿,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相逢……

与恩格尔湖的初遇

在乌兰巴图家吃饱喝足,老吉普又摇摇晃晃上了路,这次车里的负担减轻了些,因为乌兰巴图家的吉普车分担了几个,看来要一起去下一个目标。出发之前,目的地总会是一个谜。也懒得问了,反正去哪里都是一样惊喜。

两辆车分别由两个喝得醉醺醺的人开着,像一场随心所欲的赌博,然而在沙漠里却司空见惯。都市里的人,难得跟着这么放肆一回。这里没有交警,也没有交通法规,牧民们就像到处蹿的兔子一样自由,也不用担心会遇到两车相撞的场面。即使开着车摔个倒栽葱,即使柔软的沙子调动起所有的坚硬,也无法使你头破血流。

沿途,吉普车和越野车在不断增加,浩浩荡荡地汇成一支车队,也不知道是约好的还是巧合,反正,我已经习惯了他们的率性,他们做什么事都没有计划性。

车队就这么浩浩荡荡继续前行。沿途水草丰美,牛羊成群。这,大概就是沙漠的绿洲吧!行至一个蔚蓝的湖边,车队停下了。遍地黄色蓝色的璀璨小花,鸟儿时起时落,像翩翩起舞的树叶,美得让人想哭。采一束野花抱着照张相,人好像也跟着变美了些。

这珍贵的湖,远看不大,像只静谧的眼睛,但近前波光粼粼,一望无际,有海洋的辽阔与气势。水是生命之源,这湖在这儿意义非常。一件事物的价值,有时候取决于环境。对沙漠来说,一滴水,甚至比一滴血更珍贵。要是没有水,我无法想象飞进来的鸟儿怎么活着飞出去。

莫日根翻译说,它叫恩格尔湖——恩格尔湖,记住别忘了,回到北京也别忘了!

恩格尔湖。我今生遇见的第一个沙漠之湖。但愿它的碧水下面,有活泼的鱼儿在游动,一如它的天空下,有鸟儿在飞翔一样。

风吹得惬意,湖水蓝得跟天都连在一起了,云彩在水中飘着,恍惚间让人傻傻的分不清界线。岸边停泊着大大的船,好像是游船,有威尼斯的浪漫。大家都跑到船上来,煞有介事地假装游客,一个个开心得无拘无束。

这么一群纯正的蒙古人,都穿着便装,只有我这个冒牌的却郑重其事地穿着六嫂的蒙古袍子——天蓝色镶金边的蒙古袍子。乌兰巴图说要跟远道而来的客人照张相,我说好啊,以后我也可以跟人说,我跟周润发合影了!他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巴音提议跟我和莫日根合照一张,快门落下时,我们三个不约而同地伸出胳膊相拥在一起,我们是沙漠里的三个孤儿。

告别恩格尔湖时,恋恋难舍,像在这里丢失了一件心爱的宝贝。不知今生今世是否还有缘与它重逢,但我知道与它的初遇将终生难忘。有一个像眼睛一样蔚蓝的湖,在我的记忆中闪着粼粼波光,即使我到了一百岁,也新鲜如初。

沙漠饭店与月下歌厅

一片圆圆的蒙古包出现在前面,不知早已結束了游牧生活的人们何以又建起蒙古包,是为怀旧吗?似乎不全是,水泥砌的花园里种满花花草草,装饰性很强,原来是个沙漠饭店。此时,应该是下午两三点钟吧,一群人肚里揣着还未消化的酒食浩浩荡荡进了蒙古包,很快,大捆的扎啤和肉就上来了,摆了满满一桌,天哪!又要接着吃,这是害死人的节奏啊,这些蒙古兄弟咋想的?!

原来是另外一位牧民要请客,他端着一个银碗,结结巴巴地对我说:尽管知道你们刚刚吃了饭,但如果我今天不请,怕就没机会了。这位美丽的女士,听说你明天就要离开,请赏个脸,万万成全我的诚意!

我看着他银碗里随时都会溢出来的酒,差点儿晕了过去!巴音见状,沉默不语,莫日根忧心忡忡地看着那只银碗,又回头看看我。

别无选择,我接过银碗,先伸出中指蘸着酒敬天敬地敬乾坤,顺势泼泼洒洒,剩下的酒没招儿了,把心一横,咕咚咕咚干了,坐下时立足不稳,差点儿歪到莫日根身上,心里稀里糊涂地想:看来在沙漠中做客,没有饿死的,只有撑死的!

当一行人抱着酒足饭饱的肚子走出蒙古包时,全都扭着秧歌,有点儿吃错了药的样子,幸亏司机没完全糊涂,还能凑合着将车往前开。开开停停,停停开开。

开到另一片牧场时,夕阳将落,几乎贴着草梢了。一所红砖砌的房子,孤零零地立在稀疏牧草中,十分突兀。四周再无任何建筑,有种机器人一样的怪异感。这情景不知为何令我想到美国的西部片。

目光向西,通往夕阳的小路上,有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在晚风中展动着满树絮絮叨叨的叶子。我相信这条小路能一直通到天涯,通向月亮。跳下车,目睹着夕阳瞬间落下去,四周顿时变得凉起来。草原的天气就这样,热得也快,冷得也快,无遮无拦。风吹起蒙古袍子的边角,令人平添惆怅。

巴音告诉我这是歌厅,是同行的一位牧人家的,很少对外经营,基本是牧民们自娱自乐的场所。我说,还不如站在牧场上随意吼一嗓子痛快呢,那种感觉肯定比歌厅好,也符合你们蒙古人自由奔放的个性,一旦拘谨了就不是你们了。

巴音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笑笑走开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对牛弹琴。莫日根或许能听懂,但他习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对别人的话充耳不闻。

歌厅果真跟内地那些娱乐场所大不同。里面大而空旷,乐器毫无章法地堆在四周,对面摆着长长的桌子,用来吃饭,那边一个过道通着厨房,使菜可以源源不断送过来,又是啤酒、烧烤、炖肉,这次更彻底,连菜毛都没了,在这里能吃上青枝绿叶的青菜,实在太奢侈了。肚子还塞得满满的,英雄好汉们却又抱着烤羊肉啃起来。他们好像有无穷无尽的精力,他们的胃好像永远盛不满的仓库,那些牛羊,可能生来就是让他们消化的。

六嫂落落大方地唱起了《诺恩基亚》,歌声有种母性的慈悲,比哪个歌星唱得都动人。大家又开始跳舞,都是牧人,各种舞却都跳得很溜,交谊舞也跳得相当娴熟,倒是我这个来自都市的人是个舞盲,也不习惯这种载歌载舞的场面,又怕被人看出来取笑,只好胡乱应付着,自觉笨拙得像只熊。有个高个子牧民好像格外体力充沛,舞也跳得张牙舞爪毫无章法,可是人家敢跳,他邀请的女士没一个能陪他跳完,因为他像只袋鼠,一会儿蹦这儿,一会儿蹦那儿,眨眼就把人转晕了。一个胖得像只大肉虫子的女人转过来与他共舞,跳得十分生猛,但被抡了几圈儿后也踉踉跄跄躲到饭桌边去了,一个劲地喘着粗气,摆手、跺脚、骂娘。

高个子再无敌手,只好自己在歌厅中间一冒一冒地蹦来蹦去。

趁着喧闹,孤自走出门来,一阵冷风吹得人一个趔趄,初秋的风在沙漠中竟这样凛冽如刀。牧草的沙沙声中似乎潜藏着千万甲兵,抬头,一轮边关冷月。这陌生的月下草场,竟是如此熟悉,仿佛前世的一个场景,唤起无法追根溯源的乡愁。我与它对望着,无语,孤独像风一样,直往骨头里渗。我想告别远处的沧桑老树,跟着通往天边的那条小路,一直走一直走,去到月亮的背面,找我故去的亲人去。

如果不是莫日根出来喊我,我可能会这样和月亮一直对望下去,将千年凝固成瞬间。也许,莫日根站在后面已经很久了,忍不住了才喊的。我回头的时候,见他站在稀疏的牧草中,像只瘦巴巴的大虾,一阵风就吹走了。他的眼睛在月光下清澈忧郁又深邃,好像里面藏着前生来世的谜底。

莫日根不说话,拽着我的手就往回走。也许他知道,如果没有人喊我,我会一直在月光下的沙漠站立下去,直到站成一尊石像,直到那颗孤儿的心被漠风灌满荒凉。巴音也出来了,站在歌厅门口远远望着,不声不响。

是的,我们都是孤儿,大漠的三个孤儿,心有灵犀,同病相怜。

莫日根和巴音联合捉回了逃兵,逃兵被起哄的牧人们处罚,要罚唱一首歌。于是唱了《在那遥远的地方》,王洛宾唱给他的卓玛,我唱给我的远方——永不能到达的远方。这些陌生的牧人,他们听不懂我的忧伤,但他们依旧热烈地喊着:北京来的朋友,我们爱听你唱的歌,比莫日根和巴音唱得好,比其玛德海日泰(我爱你)!

喝得再也喝不进去了,唱得再也唱不出来了,大家这才坐上各自的车四下里散去,月光下瞬间无影无踪,果真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那些一起欢乐的人们,他们从哪里来的,到哪里去?随便一想就是天边。远道而来的我注定是个过客,像一滴油无法融入水中,我无法真正融入他们的生活,即使能同喜同悲,也还是无法适应一个小小的习俗或者习惯。

八个人重又挤到了一个车上,相依相靠温暖着彼此。六嫂喝多了,又开始抽泣。这时候安慰显得多余,一车人没有一个说话。靠着被漠风吹得沙沙作响的车窗,不由又想起那两个词:当农耕文化相遇游牧民族……

夜雨中的绿眼睛

霏霏细雨下起来,破吉普车上即使挤了八个人,还是冷得无法忍受,任凭牙齿怎样咬着,也忍不住要哆嗦。老吉普车似乎也不堪重负,如一页碎裂的门板,吱吱作响。六哥说那是累的,六嫂拧了一把鼻子说:才不是呢,是冻的!

冻的,亏六嫂想得出来,一车人边打着寒战边笑。

吉普车左跳右跳就迷了路。沙漠本来就没有路标,白天全靠太阳辨别方向,有雨的晚上就沒参照物了,连棵树都少见,到哪里找路标呢?大家七嘴八舌,都说这条路线肯定不对,路两边的植物都不一样,布和也被众人聒噪得没招儿了。

突然一个急刹车!都吓呆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微雨中,有个毛茸茸的动物蹲在吉普车前,绿眼睛亮得可以和车灯对峙。它不躲不怯、落落大方,从容得令一车人乱了方寸。不知它是和我们一样在沙漠中迷了路,还是故意挑衅?

布和见多识广,竟也没有更多的招儿可想,只好不停地摁喇叭,那家伙无动于衷,大有“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横劲儿!这个牛劲十足的拦路家伙,到底是哪路神仙?诺敏说是狼,巴音反对,说草原上的狼早被杀光了,即使剩几匹也逃到外蒙去了,狼现在是保护动物,哪那么容易碰到?即使被它吃了,也是幸运,十三亿人口,能有幸被狼吃的有几个?

莫日根反驳说:巴音你瞪圆眼睛看看,不是狼难道还是狗?哪家的牧羊犬深更半夜在外面拦路?再说了,牧人的狗哪能这么膘肥体壮,不懂规矩?

破吉普车内成了阵地,前面的路成了战场,等待一场厮杀。两帮两派争执半天,也没搞明白拦路者的身份,大概只有它自己知道了。接下来实质性的问题是——怎么才能让这个家伙走开?虽然车也可以从边上越过去,但两边都是起伏的沙丘,要飞过去有点儿拿生命开玩笑的意思。蔫蔫的布和觉得没把握,也赌不起。

犹豫了半天,也只好豁出去了,手里攥着把钳子,准备下去跟那位拦路的大爷谈判,众人极力反对,说你要是牺牲了,这一车人可咋回去?咋找到那间还有十瓶草原白和半捆啤酒半只羊的土屋?

正争执不下,却见那位大爷扬着尾巴自己站起来掉头走了,连头都懒得回一下。大概它也看不惯这群优柔寡断的人争争吵吵吧。车里的人面面相觑,布和边擦汗边发动车,怀着被一头无名小兽斗败的沮丧,战战兢兢地重新出发。

好容易摸到家门,找到那间在月光下又矮又矬不成体统的土房子,一跳下车却被风灌一个趔趄,哆哆嗦嗦地推开木门,一股热流扑面而来,大家又饿又困,恨不得马上倒在被窝里睡去,可是六嫂还是给大家温了土豆和羊肉,热气腾腾地端上来,大家立马又精神了,如上了发条的机器人。

喝了一会儿,一个个又激动起来,又跳又唱,可是等六嫂再端上奶茶时,却见男人们都东倒西歪地睡着了,巴音枕着六哥的肚子,莫日根怀抱他的马头琴。我和诺敏趁机拖着六嫂到另一个房间睡去了。

明天,就要告别这片牧场,回草原的回草原,回北京的回北京了。可是因为疲累,竟然如此匆促地结束,没有预想中告别的隆重。也许,只有真正清醒的时候,人才会开始真正的伤悲。

芨芨草中的告别

晨曦微明,我就早早起了,悄悄去与那些熟悉的牛羊及景物告别。人迹罕至之地,一生或许只有一次与它们亲近的缘分。我能带走它们的影像,却带不走整个环境。那种留恋,就是住一生恐怕也还是不舍。向南遥望着山坡上的敖包,默默祈愿:愿灾难永不降临,吉祥的阳光日日普照这片牧场。

在羊圈前,恍惚看见被我们吃掉的那只还在,正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求我将它带走。又去看了那几头牛,它们依旧像初见那样跪在地上,不声不响,不远处,是那口幽凉的水井。它们不明白什么是到来,什么是告别。它们没有那么复杂的情绪,也从来没走出过这片沙漠;它们不知道在沙漠之外还有草原,草原之外还有陆地,除了陆地还有高山,还有日夜不息的河流和无边无际的大江大海。

回到土房子,六嫂煮了新鲜的奶茶,又香又浓。这时才发现她家小厨房房顶的破洞,不知刮风下雨时,将是怎样一场灾难?近乎原始的自然环境,无噪音无污染,但同时也必须承受它恶劣的一面,甚至天灾人祸。

有几只鸟儿在芨芨草上起起落落,它们有飞翔的翅膀,它们比地上的牛羊到的地方多,应该懂得分离的感伤。与六哥六嫂在小路上拥抱道别,他们黧黑的面孔在阳光下闪着亮光,一再地拥抱、拍打,却不让眼里噙着的泪滚下来。他们可怜巴巴地再三邀请,明年再来,诚恳得近乎祈求,不掺一丝一毫的假。

我将包里的口红、香水和绿药膏全都掏出来,放进六嫂的口袋。跳上车跑了好远,还看见他们在芨芨草尖上的身影,孤独渺小得像找不到家的鸟儿。

我的眼泪瞬间流了出来。探出身向他们挥手,串串眼泪化为了芨芨草和莲针草上的露珠。

马群与破庙

大朵大朵云彩在吉普车顶飘着,不紧不慢,不温不火。

本以为就要出沙漠了,布和却说不急,还没去我家做客呢!我几乎失声地说:太好了,我还没爱够沙漠呢!莫日根不满地用他那双吊梢眼瞥着我说:你不是最爱草原吗?

我响亮地回答:爱草原更爱沙漠!

是的!在这儿多待一天,记忆中沙漠的疆域就扩大一片。我爱草原繁花似锦的美丽,更爱沙漠的荒凉和一无所有。因为那一无所有之中,蕴藏着所有和无限。

车轮下的沙子细软如面,与我老家的土质很像。老家河边有一片三角地带,被称为小沙漠,那是因为河边的树林被砍伐,河水断流,风沙堆积而成。环境的恶化,使良田也被覆盖了黄沙。那片小沙漠只有花生长得最好,还种过一种据说外国进口的油沙豆,无论旱成啥样也死不了。果实也是在地下,黄豆大小,貌不惊人,嚼到嘴里像木头渣子,但很香,味道奇怪,据说当时的领袖夫人爱吃——我们那里是她故乡。我只在老家吃过这种东西,沙漠里也没有。

我突发奇想,问布和:沙漠里是不是也可以种些不怕旱的农作物?他们都奇怪地看着我。莫日根睡眼蒙眬地说:咋可能呢,能种先人们早就种了。

我说:那是因为他们从没想过要尝试!

车在茫茫沙海中如一只甲壳虫七拐八拐,从没遇到过一户人家。要是一个人这样行走,一定会孤独到疯狂。莫日根又开始沉睡,他一上路就睡,像个先天不足的孩子。琴抱在怀中,如抱着自己的命。

终于拐上了一条洁净的沙化公路,沿途是乌兰巴图家门前的那种紫蓬草,它们在路边一簇簇十分绚烂,要不是有些刺手,我真想采一把带回北京去。远远看见一座破庙,布和说它很有年头了,但具体建于哪朝哪代却说不清楚,只知道在动乱中被破坏了。这是我第一次遇见蒙族庙宇,很想看看与汉族寺庙有何不同。他们对这个不感兴趣,懒得下车,我只好独自小跑着前往。

这时,突然从河边冲过来一群马,毫无目标地乱窜一气,有几匹冲我迎面撞来,吓得我手足无措,远处突然一声唿哨,它们便迅速拐弯儿,朝唿哨去了,我吓出一身冷汗,心有余悸地朝吉普车望去,才发现是莫日根吹的口哨,这蔫蔫的家伙关键时刻救了我一命。那些横空出世、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的马群,它们鬃毛飘飘的样子帅极了,当它们静静立在荒原上时,却是那么风姿俊逸。

布和从车里探出头来,冲我喊着:作家,快点儿快点儿,要不不等到我家天就黑了,那可就麻烦了,这儿可没有巴音家路好走!

我这才想起庙的事,赶紧跑过去。庙已经被砸得七零八落,所有的窗户已经荡然无存,如一只只没有睫毛的空洞眼睛。往里看,只能看到一片令人绝望的狼藉。西面的墙上,是一幅奇怪的壁画,尽管墙皮剥落,仍然能够看出它原先所绘图案的艳丽与庄严,可惜这图案没有被悠长的岁月剥蚀,却被人为破坏了。即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也不存在世外桃源。

回到车里,我闷闷不乐地说:我猜想这座破庙背后一定有故事,可惜我只能蜻蜓点水似的一闪而过,无法循着历史的脉络追根溯源了!一车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那就明年再来呗!

不懂民俗的后果

在夕阳落下最后一根金丝前,终于幸运地抵达了布和家的牧场。

布和家的牧场沙化得厉害,草寥寥可数。可能由于布和是公职人员,有固定收入,所以房子盖得比六哥家要气派得多。原来,布和并非是草原的孩子,他只有一半蒙古族血统。说起来,他跟六哥还是拐弯抹角的亲戚,当年还是跟着六哥来此安家落户的。他生在东北,父亲是汉族,林场工人,母亲是蒙古族。或许是厌倦了森林的幽暗和沉闷,或许是骨子里母亲的基因在作怪,十八岁时,他跟着前去探亲的六哥回到了母亲的故乡。牧场没有拒绝他,但他来得太晚,已经没有更茂盛的草场可以分配,半蒙半汉的他,只分得了半沙半草的这一片牧场。好像生来注定,他只能是这种一半一半的命,无论好坏都无法拥有全部。

布和家的羊圈很大,但牛羊不多,顯得空旷。四周是矮矮的篱笆,头顶就是天空,不知雨雪来临时牛羊们如何忍受?没办法,它们就是为这种恶劣环境而生的。

布和家房后是一片小丛林,和六嫂那里的芨芨草、莲针草完全是不一种风格。那些红枝红叶的植物,不知道是不是红柳,还有些未曾见过的干花,枯萎后仍然美得轻盈浪漫。闲逛一圈儿,采一把回来,惹得巴音和莫日根直挠头:这玩意儿到处都是,羊都不吃,采它们做啥呢?

布和只有五十岁左右,却已经当公公了,儿子在外打工,刚刚娶了媳妇。布和给我们播放他们结婚的录像。蒙古人结婚的场面非常隆重,隆重得超过汉族人的想象,还有很多令人咂舌的民俗礼节。看得出来,他们也是在借这样的机会,尽力还原并延续自己的民族文化,以此向祖先致敬。

布和老婆是个憨厚的女人,少言寡语,戴着围裙地不停忙碌。大概沙漠里的女人已经习惯了像黄沙那样沉默。她们显然早有准备,刚在桌前坐下,酒菜就端上来了,太阳刚落,晚宴就开始了。

布和那刚过门的儿媳妇不停地劝酒,自己酒量也大得吓人。像多数蒙古女孩一样,她长得丰满健康,有草原的牛羊肉滋养出的一种泼辣劲儿。她的眼梢微微上挑,不时用眼睛睄着几个客人,劝酒时盯着对方的嘴巴,不把酒灌下去就不会眨眼。她自己也不停地喝,直喝得粉面桃腮,被婆婆在外面喊了才不情愿地退席,去忙活别的了。

莫日根一喝酒就像个老头似的昏昏入睡。琴抱在怀里,就是不肯拉。布和敬他酒,想让他喝了好拉一段,谁知他每次都故伎重演,千般推让,比我这个小女子还难缠。为了给他示范一下啥叫豪爽,我先干为敬,然后将杯子倒扣过来,表示自己已经喝得一滴不剩,当然也有示威之意:你再不喝,我们也不喝了!

万万想不到,此举却惹得布和勃然大怒。他一把抓起剔骨头的刀子,满脸受辱的表情,脸红脖子粗地冲我吼着:你瞧不起谁啊?!你这个汉族人瞧不起谁啊?

我莫名其妙,不知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他将问题提升到民族矛盾的高度,看那张脸简直是六月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他的家人也闻声围过来了。

看布和怒气冲天的样子,莫日根赶紧磕磕绊绊地解释,说是我的事,是我不够意思惹人家生气了,她是汉族人,初来乍到不懂这里的规矩,布和你大人大量,不知者不为怪等等……他那点头哈腰赔不是的小样儿终于让我明白了:我犯了这里的大忌,在蒙古人看来,客人扣杯,是对主人的大不敬。

我暗暗自责,后悔事先没了解这里的风俗礼仪,也有些怨恨巴音和莫日根他们没告诉我。看布和那双几乎要被酒精烧出火来的眼睛,我下意识地瞅了一眼他手中的刀子,不知道他在冲动之下是否会做出更危险的事儿来。愤怒的人太让人怕了。如果这件事上升到民族矛盾,如果布和真将刀子捅过来,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沙漠里,谁肯为我挡那一刀呢?

我看看巴音他们,都沉默着,一声不吭。一遇到事情,他们基本都在逃避。在沉默中躲开是非,而不是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如果不是旅途中遇到一些小事,这些细微的侧面也许永远无法看到。

我向布和道了歉,心里却觉得愤懑和委屈。布和的火气熄灭了,但看上去也委委屈屈的。他是那种受了气却找不到宣泄出口的人,今晚的怒发冲冠,估计也是酒壮了英雄胆。

两个人各退一步,又变得彬彬有礼起来,但缝隙却出现了,每个人的表情都显得很不自然,不再无拘无束。这酒再喝下去已经索然无味。没了气氛,莫日根赶紧打圆场找梯子下台,说今日在沙漠里跑了一天,太累,不如早点儿休息吧!

各自讪讪散去。看到因为我的无知让大家这样不欢而散,我心里十分沮丧。莫日根挠着头,安慰说:没事,没事,这事也怪我,没告诉你。以后不犯这样的错就是了!

说着,他就抱起琴走开了,没理会在前面等他的巴音。

惊心动魄的旅程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还是惨白的,就起来找水洗脸,因为不愿这样蓬头垢面地示人,即使在沙漠里,也还是希望有一张漂亮的面孔,像来时一样,尊严地盛开在风沙中。

没找到水。喝的水也没找到,倒有一锅煮得热腾腾的奶茶,喝了一碗,太咸,越喝越渴;去羊圈那里溜达一圈儿,也没发现给羊喝水的器具。不知他们用的水从何处来,竟至一滴都找不到的境地。布和一家好像也没有让客人洗脸的意思。

看来这儿的水比六嫂家要金贵,不由惭愧过去在京的用水何等奢侈!我自觉是个热爱沙漠的人,然而假如让我长期生活在这里,我能像他们那样天天从容不迫,甚至依旧生机盎然吗?

估计够呛,也许过不了多久,就变成一个蓬头垢面狼狈不堪的沙漠村妇了。

如果有人跟我说,她多么热爱沙漠,哪怕去那里生存也毫不畏惧,那我首先会问她——你可以忍受几天都不洗脸不洗澡吗?你可以忍受没有洗手间,在天地之间随意一蹲就方便吗?你可以忍受只消一个时辰,紫外线就将你晒成一个黑人吗?

如果连这基本的几关都过不了,那你对沙漠的爱只能是叶公好龙,一张很难兑现的空头支票。

离开布和家重新上路时,他又变得客气起来,也许他内心有些后悔,毕竟他不是在这里长大,甚至只有一半蒙古族血统,就喝酒扣杯这件事,他本可以不那么讲究,但当时他若不发火,在这些朋友甚至在自己家人面前,就显示不出作为蒙古人的尊严与价值来。

我理解这个刚刚做了公爹、只有一半蒙古血统的男人的内心。反应过激的人,内心恰恰是脆弱的。我惭愧因为无知冒犯了他的尊严,使本该美妙的旅程冒出了不和谐的音符。

但客气毕竟不是朋友间该有的状态。它会使人变得尴尬甚至虚伪。其实有些事本不是大事,孰是孰非也不重要,但就像那只摔碎的碗,一旦有了缝隙,补得再圆满,也是一只破碗了。朋友间,哪怕前嫌尽释,那种别扭感也不会马上消失。情感这东西,就是如此微妙,不是理智可以解释的。

问巴音这就要回去了吗?他依旧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是啊,不过途经一位朋友家时,还要去做客的!看他那样子,好像我早就应该知道似的——我已经习惯了他那奇怪的思维。

路越来越惊心动魄,吉普车吭哧吭哧地在沙丘上爬上爬下,像个耄耋老人,疲惫不堪。爬上一个陡坡往下一看,吓得心差点儿蹦出喉咙:那几乎是一个九十度的角,估计车屁股已经朝了天,人只得紧紧抱住车座,布和的头几乎抵在了前面的玻璃上,他尽量控制着方向盘慢慢下滑,车轮溅得尘土飞扬,几乎把车给埋没了,一时间天地玄黄。

还好,车终于安全着陆,狂跳的心还没放回肚子里呢,又一个大沙丘横亘面前,连昏昏欲睡的莫日根也吓醒了,磕磕巴巴地提醒我搂住前车座。诺敏吓得和巴音抱成一团。再狂野的人遇见这样的场面,估计也要吓破胆了。

恩和的幸福

车几经历险,终于在几间破房子前停下了。它比六嫂家的更狭小破旧,像大海中搁浅的孤舟。在这儿,你才能体会到什么叫绝世孤独。六嫂家尚有相对丰茂的草场,这儿却除了沙子还是沙子。在这浩瀚沙海里,偶尔经过的人,如彗星撞地球。如果这里只有一个人,那寂寞便是亘古的伴侣,他只能跟自己的牛羊说话,跟路过的鸟儿说话,甚至跟沙子说话,否则,他就只能做个哑巴。

一个红脸膛的汉子跑出来迎接,他长得圆圆的,笑起来时脸也是圆圆的,比圆规画的都圆。

他叫恩和,是巴音和布和的朋友。恩和见了我这个陌生的汉族女子,显得很紧张,他搓着两只黑红的大手,傻傻地笑着,也许他平时是很盼望来人的,可是等人真来了,却往往不知所措。他把我们让至屋内,倒上还冒着热气的奶茶,看着我一大杯喝下去,表情才慢慢变得释然。

恩和说他有一个正在苏木上中学的女儿,老婆这天刚好看女儿去了。他家那种泡在羊汤里的荞麦饼是在别处没吃到过的,非常鲜美。我忍不住又吃了一碗,恩和的脸笑得更圆了。

恩和家的窗户很小,房间内有些黑。最明亮的部分,就是那幅成吉思汗的白色挂毯,它占据了这个狭小空间最显赫的部分。成吉思汗是蒙古人颠扑不灭的荣光。游牧民族的辉煌和荣耀,在他那个时代达到巅峰,成为世世代代的追忆。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灵魂人物,但随着岁月流失,有些被湮灭了、遗忘了,有些却一直屹立着巍然不动,无论岁月怎样变迁也动摇不了他的位置。

被记住和被遗忘,其实都由不得自己选择,那是历史落下的鼓槌。越名声鼎沸的人物,其实越身不由己。

看了一圈儿,才發现北边靠墙的床上坐上了一位老奶奶,她豁着掉光了牙齿的嘴,正慈眉善目地微笑着,如一幅陈年的油画。恩和见我冷不丁地吓了一跳,赶紧解释说,这是他额吉(妈妈),八十六岁了,我们来时她正在另一个房间睡觉,所以没发现。

赶紧上前请安,老人家虽然牙齿不好,身体却比胡杨树还强壮,说话底气十足。家里有这么个老人,这个家便显得温暖而有历史。憨憨的恩和是幸福的。他有很多亲人,不用和沙子说话。这沙漠中小小的土屋里,住着一家三代,人间的天伦之乐应有尽有,再恶劣的环境又能如何?

在沙漠中居住,如此贫瘠却又如此富足,缺少别人拥有的,却拥有别人缺少的。我发自内心地羡慕恩和,祝福恩和!

站在沙丘上

恩和家的牧场,草相比于布和家更少,四周几乎全是沙丘,不知他家的牛羊吃什么,难道吃沙子吗?他空旷的羊圈里,羊儿散落地趴着,静静望着来客,宠辱不惊。

站在恩和家的房屋前,看着前面起伏波动的沙丘浮想联翩,这是真正的沙漠,几乎寸草不生的沙漠。想起在撒哈拉沙漠中光芒万丈的三毛,她如花盛开的身影仿佛近在眼前,却又是如此不可复制。我们,只是沙漠短暂的过客,她却是沙漠永恒的情人。

梦中的沙漠近在咫尺,让人忍不住有了亲近它的渴望。于是,不管其他人如何阻拦,我还是义无反顾地朝那片沙丘走去。我想去亲近沙漠,仅属于我一个人的沙漠。

我知道我对沙漠的爱,也许仅限于皮毛。如果让我身体力行地生活在这里,就必须有期限,不能遥遥无期,而且身边必须有朋友陪伴,否则光这变幻莫测的天气和如影相随的孤独,就足以让我崩溃。

看来,这世上多数的爱,都是叶公好龙,经不起现实的轻轻一击。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三毛那样,在极致中活得如此精彩。虽然我相信,她的那份精彩后面,也是漫长的寂寞和无望。

行走在沙漠中,我突然有一种宿命感。一切都是不确定的,连命运在此都不是一个确切的概念。在这里,人何其渺小卑微,和一粒哭不出泪水的沙粒毫无区别。

那些沙丘,远看矮而平和,近前看却高而陡峭,它的弧线,优美轻盈得似乎一阵风就能飘起来。这缠绵的形状和波涛起伏的线条,本就是风的杰作。风,是最无情的过客,却也是最高明的雕刻师,它无形无踪,却处处留下了足迹。没有谁见过风的模样,但它却又无处不在。我想沙漠中的每一粒沙都曾盼望过风,因为只有风来时,它们才有机会飞起来,跟着风去旅行。风,是很多事物的腿,如果风不刮,沙粒们或许生生世世也没有机会走出沙漠去。

越过沙丘下一簇簇的红柳往上走,无孔不入的沙子将旅游鞋灌满了,只得脱了拎在手中。沙子又软又烫,如果双脚不挪动,估计会像鸡蛋那样被烫熟了,成了烤猪蹄。

人行走在沙漠里,就如同瓢虫浮游在大海里。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无依与无助。

终于走到了一座沙丘顶上,举目四望,除了沙丘还是沙丘,除了苍茫还是苍茫,重复得令人绝望。

沙漠是女性的、妩媚的,而它喜怒无常的脾气,却是说变就变的暴烈。它亘古不变,却又瞬息万变。你面对着它,却永远不能完全了解它,你可以拥抱它柔软的每一粒沙,甚至变成一粒沙与它融为一体,与它一起迎送日出日落,但你无法与它一起呼风唤雨。它用如此广博的胸怀包容你,但它又永远特立独行,有自己的内部规则,既不同于陆地,更不同于海洋,它和日月星辰呼应,呈现出无与伦比的变幻形式,或静谧,或狂放,或深沉,或沧桑,或优雅,或粗犷……

行走在万丈黄沙中,也有小小的惊喜:一只小小的蜥蜴,在溜溜地行走,这儿停停,那儿停停,来到我的脚下,招呼也不打,又溜到别处去了。中午的沙那么灼热,不知它的小肚皮如何受得了?沙漠中,一定还有更多坚韧顽强的生命存在,只不过我们没有看到。

还有一种多肉的沙漠植物,几片叶子就组成一朵花的样子,它的叶子厚厚的,每一片都好像吮吸尽了周围一百里的水分。它们在沙漠中突兀出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冷不丁地就冒出来这么一朵,极其惊艳。在沙漠中,一朵花的出现比一个人的出现更令人惊喜。

从见到这朵沙漠之花的那一刻起,我就忘记了自己。

这将是沙漠中的最后一站了,我知道,离开恩和的家,布和将以最快的速度将我们送出沙漠。这,将是我跟浑善达克最后的亲近。我在沙海中躺了下来,让它灼热的沙最后抚慰我每一寸肌肤。我不在意它们沾到我衣服上、头发里,如果它们愿意,我愿意带它们去旅行:去生养我的北方,去曾润泽我的南方,去我如今打拼的都市……

一阵风吹来,迷了我的眼,我只好赔上了两滴清淚。它们滴在那朵沙漠之花上,第二天早上,它也将有两滴奢侈的露珠了。

如果再有一阵风吹来,我甚至不介意风沙就此埋葬我。我深信,在我倒下的地方,也将开出那样一朵硕大鲜艳的花朵……

大漠的花朵开满长路,

是什么照亮了亘古的孤独?

梦里的故乡的渐渐远去,

我的泪水汇成恩格尔湖……

在莫日根的马头琴声中,我一路哼唱着这首从心里流出的歌。巴音也跟着哼唱,他说,明年夏天有游客来草原旅游时,他要唱给他们听,还要讲大漠中三个孤儿的故事。

一天后,我们走出沙漠进入了草原;两天后,我们走出草原来到了城市;三天后,我告别莫日根和巴音独自回到了北京。

步入家门前,我脱掉鞋子,看着沙子像流水那样从里面淌出来,瞬间淌成了一个沙漠……

我将那些沙子装进一个小玻璃瓶里,高搁在书橱上,上面写着:沙漠之沙,比其玛德海日泰(我爱你)!

瑞 娴: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中国音乐剧协会会员。作家、编剧、著名剧作家沈默君关门弟子,是能跨多种文体创作的作家。北京某杂志总编。著有小说集《布什与我们的生活》《哑女的草原》等七部,影视剧剧本五部,舞台剧两部,由她创作的4D动画是国内首部CG剧情类的4D电影,入选第三届北京国际电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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