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玲 姬玉
摘要:为帮助项目公司合理规避收益损失,以PPP项目收益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工期延误对PPP项目收益的影响机理;并辅以算例计算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收益的减少值,以验证其影响机理及因素;最后提出合理规避收益减少的防范措施。研究结果表明:①PPP项目收益减少的根源在于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的建设期资金成本的增加以及运营期的缩短;②防范工期延误造成PPP项目收益的减少,关键在于理清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③PPP合同的限定以及建设期对于工期延误事件的及时处理是合理规避收益减少的有效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income of PPP project. Choosing one of the factors—extension of time (EOT), this study explores the mechanism of influence of EOT on the income of PPP model, performs example calculations for the decrease of income caused by excusable delay, validates the influencing mechanisms and factors, and proposes preventive measures at last. The study indicates that: ① the decrease of income is rooted in the increase of the capital cost and the shortening period of the operation during construction due to EOT; ②To prevent the decrease of income caused by excusable delay, the key is to sort out responsibility for the delay of the project; ③ The restriction of PPP contract terms, timely treatment to construction delay events are effective approaches to controlling the decrease of income of PPP model. The study intends to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SPV to prevent the decrease of income.
關键词:PPP模式;PPP项目收益;工期延误;影响机理
Key words: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the income of PPP project;extension of time;influencing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8)08-0004-04
在我国,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是一种融合了政府、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等各参与方优势,能够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负担、实现特定公共项目的公共效益的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合作建立的融资、建设、经营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1-2]。其中,作为衡量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情况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PPP项目收益是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关注的重点:对私人部门来说,项目收益直接关系到其自身利润情况;对公共部门来说,其目的并不是经济收益,而是在缓解财政压力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为公众提供充裕的基础设施服务,所以更加注重投资者的收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因此,在PPP项目总体目标下协调好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是PPP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工期延误是影响PPP项目收益的因素之一,如何在满足政府要求的基础上规避工期延误带来的收益风险及对损失合理分配已成为项目公司的必修课。
国内学者围绕PPP模式的研究已经形成了大量可供借鉴的研究成果。研究范围广泛,但多集中于PPP项目的风险管理、项目治理、政府管理机制与监管研究。王守清针对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分担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风险分担的相关原则[3]。亓霞通过对我国PPP项目失败案例的汇总分析,得出我国PPP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4]。杜亚灵通过分析大量文献,研究PPP模式的风险分担总结出风险分担的研究的三种途径,并且提出了风险分担的特点[5]。但是,对于PPP项目收益的影响因素及分配研究相对较少。于景起在合作博弈理论指导下,以Shapley值法为基础构建了PPP项目核心利益相关者收益分配方案模型,然后通过对该方案的评价分析,提出通过风险因子修正完善该收益分配方案的新问题[6]。宋金波对垃圾焚烧BOT项目的收益进行模型分析,得出垃圾的热值对项目的收益影响最为明显,同时特许经营期的长短同样会影响到项目的收益[7]。
鉴于此,本文以PPP项目收益为研究对象,在通过分析得出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项目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导致建设期融资费用和工程建设费用增加及运营期缩短的基础上,研究可原谅工期延误对PPP项目收益的影响机理及防范措施。以期帮助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了解工期延误如何影响项目收益,使得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对工期延误造成的项目损失进行及时处理和合理分担。
1.1 PPP项目收益的构成
本文根据John Richard Hicks在《价值与资本》中对于收益的定义将PPP项目的收益理解为:在PPP模式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期末和期初保持同等多的资本的前提下,项目在特许期内可供分配的最大金额。本文在此将PPP模式的特许期定义为建设期加上运营期,因此PPP项目的收益即为运营期的运营收益扣去运营成本和建设期的项目建设成本和融资成本。
PPP项目收益的最终来源是消费用户和政府。其收费机制根据运行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类型和其项目的收费来源分为三种类型,即使用者付费(Use Charge),例如供水、燃气、高速公路、地铁等项目;政府付费(Government Payment),例如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例如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
1.2 工期延误的因素及其对PPP项目收益的影响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进度的延误,即由各种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进度偏离合同理想状态。一般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下,由于承包商自己原因所引起的工期延误,称为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Non-Excusable Delay);由于业主原因所引起的工期延误,称为可原谅且应予补偿的工期延误(Excusable and Compensable Delay);而由于客观原因所引起的工期延误,称为可原谅但不予补偿的工期延误(Excusable but not Compensable Delay)[8-9]。
PPP模式下,造成工期延误的影响因素众多,但最终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政府原因造成、社会资本方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以及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造成。在传统的工程发包模式下,由于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风险。而在PPP模式中,这一部分风险则应当由政府承担。分析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并确认其责任归属,是计算工期延误对PPP模式收益造成影响的基础。
参照13合同范本,PPP模式下,由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可提出工期索赔。工期延误对项目建设期收益的影响机理详见表1。PPP模式下,在项目的建设期发生工期延误,会导致项目的建设期加长,从而使得项目的运营期缩短导致收益的减少。
由此可以看出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的建设期工程建设费用增加、融资费用增加以及运营期缩短是造成PPP模式收益减少的根源。
2.1 融资费用增加引起的PPP项目收益的减少额
PPP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发承包模式,其特殊性在于项目发起人即政府在项目建设期不做资金投入,而是对项目公司进行的投融资活动做出担保,一般采用限追索的融资方式。该投融资活动的资金成本最终在运营阶段根据不同的收费机制由用户、政府或用户和政府共同承担。通常PPP合同约定项目的完工日即为项目的运营期,但在另一些项目中,开始运营之前包括建设完工和试运营两个阶段,只有在试运营期满时才被认定为开始运营。若在项目的建设期发生工期延误,则项目的建设期较合同约定推迟,运营期缩短,计算收益的时点随之推迟。建设阶段的资金占用时间越长,资金成本就越大[10]。因此,有必要依据PPP合同约定的融资费用计算方法计算融资费用的增加额,合理分担并及时处理收益损失。
建设期融资费用增加额主要是通过PPP合同约定的资金投入方式、融资费用计算方法、可原谅工期延误发生的时点、总工期延误的时间以及索赔事件发生前已投入项目的资金总额等条件来确定的。目前PPP模式合同约定的建设期融资费用计算方法是建设期计算自有资金投资回报,或者是建设期只计算银行贷款利息。不同的资金的投入方式对资金成本的影响大小也不尽相同,同时也会相应的对融资费用产生不同的影响。
以某PPP项目为例,合同工期30个月,工程建设期投入资金19亿元(其中项目公司自有资金7亿元),为了减少贷款利息的支出,决定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建设期自有资金年投资回报与银行贷款年利率相同,均为4.35%,计算期以半年为一期。分析该项目建设期不同时点工期延误6个月对融资费用增加额的影响。资金使用计划为:预付款4亿元,进度款每半年支付3亿元。资金流量图以及对融资费用的影响如图1所示。
计算自有资金投资回报情况下,不同时点发生工期索赔事件的资金变化分析如下:
①工期延误发生在项目计划进度的0~6个月,索赔事件造成建设期融资费用增加:
4×[(1+2.175%)6-(1+2.175%)5]=0.097亿元。
②工期延误发生在计划进度的6~12个月,索赔事件造成建设期融资费用增加:
(4+3)×[(1+2.175%)5-(1+2.175%)4]=0.166億元。
③工期延误发生在计划进度的12~18个月,索赔事件造成建设期融资费用增加:
(4+3+3)×[(1+2.175%)4-(1+2.175%)3]=0.232亿元。
④工期延误发生在计划进度的18~24个月,索赔事件造成建设期融资费用增加:
(4+3+3+3)×[(1+2.175%)3-(1+2.175%)2]=0.295亿元。
⑤工期延误发生在计划进度的24~30个月,索赔事件造成建设期融资费用增加:
(4+3+3+3+3)×[(1+2.175%)2-(1+2.175%)]=0.356亿元。
同理,可计算出只计算银行贷款利息情况下:工期索赔发生在13~18个月,融资费用增加0.070亿元;工期索赔发生在19~24个月,融资费用增加0.136亿元;工期索赔发生在25~30个月,融资费用增加0.200亿元。
由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可原谅工期延误造成项目建设期延长,从而导致融资费用增加。融资费用增加额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利息以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回报,通过计算比较不同时点的工期延误,可以看出工程建设后期发生工期延误相较于前期会造成更多的融资费用增加额。
2.2 工程建设费用增加及赶工费用引起的收益的减少额
在项目的建设阶段PPP模式的工期延误与传统发承包项目相似,同样会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产生直接的影响,根据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不同,对于发生可原谅工期延误中的可补偿工期延误,一般都是由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所以项目公司要给与施工单位经济补偿,补偿原则是支付其实际经济损失。费用索赔通常包括因延期引起的设备折旧费、保养费、进出场费或租赁费等机械设备费增加;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现场办公设施、现场日常管理费支出、交通费等现场管理费增加;因延期造成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增加等[11]。
在可索赔的条件范围内,施工单位应项目公司的要求调整项目的进展程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工,施工单位可依据合同规定计算相应的赶工费用。
在算例中假设费用索赔和赶工费用造成项目公司在第一年年末投入的资金增加为0.15亿元,则相应费用的增加额为0.15×(1+2.175%)2=0.157亿元。
费用索赔和赶工费用都会直接造成建设期建设费用的直接增加,而且补偿时融资费用也会随之增加,从而造成收益的减少。
2.3 运营期缩短引起的收益的减少额
通常PPP特许协议约定采用单时段计算方式来规定特许期,即规定特许期为一个固定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由于特许期不变则建设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运营期的长短。项目在建设期推迟完工的现象时有发生,若发生工期延误,建设期时间增加,导致运营期缩短,从而造成项目收益减少。假设特许权期限为N,从净现值公式
NPV=∑(CI-CO)(1+ic)-t (1)
其中,CI包括项目运营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回收流动资金和资产余值等;CO包括资本金投入、借款部分的偿还本利、经营管理成本以及支付税费等。
可以看出项目的特许期对净现值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运营期的长短对项目收益有着显著的影响,若建设期时间增加导致运营期缩短,就会造成项目收益的减少。
3.1 项目公司应重视PPP合同在防范工期索赔中的作用
PPP合同则是处理工期延误造成的索赔的重要依据。与传统发承包项目相比,PPP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因此PPP合同也因项目自身的特点(行业、付费机制、运作方式等)以及各参与方的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的差异而千差万别。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PPP项目的合同体系,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其中,PPP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PPP项目参与方众多,不仅包括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还包括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咨询机构、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因此PPP项目建设管理的复杂性极易导致工期延误责任的归属不清从而加大索赔难度。PPP模式下,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可分为政府造成、社会资本方造成、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以及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造成。此外,风险分担也是确定工期延误索赔的责任归属的影响因素之一,PPP模式下风险分担情况如表2所示。
在传统的发承包模式下,资金的影响源于业主,因此,没有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者拖欠了工程进度款造成的工期延误是业主的责任。而在PPP模式下,由于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所以上述责任是由项目公司承担。
与一般发承包模式下建设项目的工期索赔不同,不同的PPP项目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参与程度是不同的,因此设计单位过失造成的工期延误要根据PPP项目的实际情况判断。特许经营类PPP项目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参与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过程,由双方组成PPP项目公司,从开始的设计到后来的运营都是由双方共同参与的,因此对于设计风险就不只是应该由政府来承担,而是视为双方共担,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影响因素同样要根据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人,分析各自的责任,由造成影响的一方来承担相应责任。由项目公司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项目公司承担,并且给予施工单位相应的补偿;由施工单位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同时不仅要赔偿项目工期延误的违约金,由于PPP模式自身的特点还要对于项目公司在之后运营阶段减少的运营期的利润进行赔偿。具体的情况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3.2 项目公司应及时审查并防范可原谅工期延误的索赔
在PPP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公司及时处理造成工期延误的事件并严格审查施工單位提出的相关的索赔依据,可以有效规避或减少工期延误造成的索赔。及时有效地处理工期延误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还可减少工期延误对项目运营期的影响。
PPP模式下可原谅工期延误索赔的条件应包括以下方面:①在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根据FIDIC合同条件,如果施工方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竣工时间将不被延长,施工方将无权得到附加款项,并且项目公司将被解除有关索赔的一切责任。施工方应在注意到(或应该开始注意到)构成不可抗力的相应事件或情况发生后14天内发出通知。在发出通知后,施工方应在此类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免除此类义务的履行。具体的规定时间随着PPP合同约定的不同而改变。②工期延误事件由非施工方引起,即事件由项目公司或第三方引起。③实际的施工费用超过了投标报价书中的预算费用,而费用超支的责任不在施工单位方面,也不在施工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内。④对计划总工期产生了实际的影响并造成了经济损失。
在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公司在计算可原谅工期延误索赔以及审核时,必须考虑可原谅工期延误对项目计划总工期造成的影响,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造成损失的有效证据。对于工期索赔,若可原谅工期延误出现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则索赔的天数就是工期延误的天数;若可原谅工期延误出现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非关键线路上,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是否应该索赔。对于费用索赔,实际上就是施工费用的超支,而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据是进行费用索赔的基础。总体来说,项目公司在处理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时,应该详细审核分析施工单位提供的索赔证据并计算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合理的规避损失。
3.3 确定合理的收益损失分担方案
PPP项目建设期,可通过比較实际工期、合同工期和索赔工期来判别工期延误所属的类型,从而确定工期延误对项目收益的影响,以此划分合理的责任归属。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①若实际工期等于合同工期加索赔工期之和,表示属于可原谅的工期延误。项目公司在确定项目收益损失时应计算并汇总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的融资费用的增加和费用索赔引起的工程建设费用增加,而这部分损失应该由项目公司自己承担。
②若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加索赔工期之和,说明工期延误既有可原谅工期延误又有不可原谅工期延误。项目公司在确定项目收益损失时既要计算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的融资费用增加和工程建设费用增加,同时也要根据PPP合同计算工期拖延的违约金。融资费用增加和费用索赔应由项目公司自己承担,而违约金由施工单位进行补偿。
③若实际工期小于合同工期加索赔工期之和,即实际工期提前,这表明施工单位为了缩小可原谅工期延误的时间而采取了赶工的措施。项目公司在确定项目收益损失时应计算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的工程建设费用增加和要求加速施工而造成的赶工费用。这时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加应由项目公司来承担,而赶工费用造成的损失应根据情况来确定责任归属。
PPP项目运营期可通过比较实际运营期的长度和PPP合同约定的运营期的长度来确定工期延误对项目收益的影响。运营期的缩短势必会造成项目公司收益的减少,项目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特许协议的不完全性,提出延长运营期或调价等有效措施来弥补自身的损失。
工期延误是对PPP项目收益造成影响的因素之一,本文研究了工期延误对PPP项目收益的影响机理,并辅以算例进行了验证,最后提出了合理规避收益减少的防范措施。本文的研究表明:①可原谅工期延误引起的工程建设费用和融资成本增加以及运营期的缩短是造成PPP项目收益减少的根本原因;②防范工期延误造成的PPP项目收益减少,关键在于理清工期延误的责任归属;③PPP合同的限定以及建设期对于工期延误事件的及时处理是合理规避收益减少的有效措施。因此当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公司应及时分析原因及其责任归属,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并依据PPP合同计算收益损失的增加额,合理控制可原谅工期延误对项目收益的影响。本文仅仅针对工期延误这一因素对PPP项目收益影响进行了探讨,现实中影响项目收益的因素还有很多,可选取其它因素进行深入探讨,另外在目标利益关系方面,政府、私人部门以及公众这三者的利益关系也值得进一步进行探索,以使收益损失的分担方案更加科学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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