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我国职业教育的几点思考

2018-03-16 22:07史婷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职业标准双元制

【摘要】文章通过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分析,提炼出五点收获,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分析出我国职业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结合我国的国情和职业教育的特点,归纳出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五点启示。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 “双元制” 职业标准 我国职业教育思考

【基金项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校级课题“中高职衔接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研究”(编号:Y2015009)。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4-0247-02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技术工人,是其经济领先和“德国制造”高品质的重要保证。本文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进行分析,总结德国职业教育好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一、对比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

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出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

(一)职业标准未严格执行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大部分职业设置有职业标准。但是,对比德国职业标准严格的执行情况,我国部分职业当中职业标准并未严格执行。例如: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没有要求应聘人员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没有按照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人员选拔;或者用人单位在进行新员工培训时也没有按照统一的职业标准进行培训。因此,我国部分职业从业人员的资质参差不齐。

(二)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各职业院校之间不统一

与德国各种职业具备统一的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相比,我国的职业教育大都没有统一的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大部分职业院校的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的确定都来自于各个院校各自的调研和决定。因此,我国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职业素质不统一,最终影响工作效果。

(三)职业教育考试中实操测评比重偏低

德国IHK考试评价体系主要针对学员的行动能力进行考评,结业考试分两部分进行,从考试形式的分配中可以看出实操测评的受重视程度。与德国职业教育考试重视实操测评相比,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考试更偏重于理论知识的测评,即使部分课程的考试有实际操作环节,但实际操作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严重不足。我国职业教育考试中实操测评比重偏低会直接影响受训学员的动手能力,进而会影响受训学员的工作能力。

(四)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合作不足

德国的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双元制特点,用人单位和职业院校对受训学员的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有很强的互动性,而且学制也是齿轮式的,一段时间在职业院校,一段时间在企业,交叉进行,以确保受训学员在培训完成后可以胜任用人单位的岗位。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中企业的参与度不高,学生只有在第六学期进入企业后才可以按照企业岗位的需求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前五学期的学习基本上都是在职业院校中进行,与企业合作不足。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合作不足会导致毕业生和就业岗位需求之间的不对应。

(五)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合作不足

德国参与职业教育的机构包括:政府、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行业协会是企业、学校和学生的桥梁。行业协会制定企业的培训大纲,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事实进行调整;行业协会对企业培训有监管职责,确保企业培训大纲和学校教学大纲在执行时相互协调;同时,学员结业考试的企业考核是由行业协会的考试委员会进行考试评分,资格证书也是由行业协会颁发。中国参与职业教育的机构只有两个:政府和学校,行业协会几乎不参与职业教育。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合作不足会导致职业院校不能全面了解行业的发展,进而导致职业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与行业发展不一致。

二、基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在对我国职业教育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归纳出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五点启示。

(一)严格执行现有的职业标准

严格执行现有的职业标准可以有以下两种尝试:第一,职业院校方要严格执行职业标准,按照职业标准进行人才培养,包括: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课程结构的确定,以及授课方式的选择等;第二,用人单位方要严格执行职业标准,按照职业标准选拔人才,包括:新员工招聘、新员工培训,以及老员工的技能更新等。

(二)统一各职业院校的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

统一各职业院校的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可以有以下三种尝试:第一,邀请各行业的权威企业,以真实工作岗位的工作过程为基础,对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的制定提供来自岗位第一线的建议;第二,邀请国内各专业有代表性的职业院校,以真实办学条件为基础,对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的制定提供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第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和组织协调能力,以职业标准为基础,组织和监督各参与方,并起草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

(三)加强职业教育考试中实操测评的比重

加强职业教育考试中实操测评的比重可以有以下三种尝试:第一,各职业的考试评价标准在制定时,以各职业具体工作过程为基础,提炼出各职业实操测评的具体形式,并且规定实操测评的比重,建议定为50%;第二,各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结束进行考核时,严格按照各职业考试评价标准中的实操测评形式和比重对学生进行考核;第三,企业招聘新员工时要关注应聘者实操测评的成绩,不合格者坚决不录用,同时,企业在进行老员工培训时也要加强实操能力的测评。

(四)加强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

加强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可以有以下三種尝试:第一,打破以往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的单一合作形式,将合作时间提前,可以与部分用人单位签订订单班试点,让学生在第四学期结束时进行一次订单班招聘,进入订单班的学生在第五学期和第六学期进行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和培训;第二,可以优化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培训时间,借鉴双元制模式中的齿轮式时间安排,将第五学期、第六学期和其间一个寒假的时间进行整体再切割,让学生一段时间(2-3个月)在学校接受培训,一段时间(2-3个月)在企业接受培训,交叉进行,便于学生对每项工作的扎实掌握,更好地与企业融合;第三,第五学期和第六学期培训内容的确定要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以用人单位的真实需求为培训目标,职业院校和用人单位一起科学合理且贴合实际的确定培训大纲和培训形式。

(五)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的合作

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可以有以下两种尝试:第一,职业院校单方对行业协会发出邀请,行业协会发挥顾问的作用,对职业院校的发展进行指导,可以是座谈会或者报告的形式进行;第二,职业院校、用人单位和行业协会三方合作,共同谋求良性发展,例如:三方共同制定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分析,提炼出五点收获,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进而归纳出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五点启示:严格执行现有的职业标准、统一各职业院校的职业课程体系和考试评价标准、加强职业教育考试中实操测评的比重、加强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以及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合作。以期通过提高我国职业教育的质量,来进一步的提高我国各种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余亚微,陆明克.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J].职教论坛,2016(25):90.

[2]谢莉花. 德国职业教育的“教育职业标准”:职业教育条例的开发内容、路径与经验[J].外国教育研究,2016(8):34.

作者简介:

史婷(1984—),女,汉族,陕西咸阳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汽车营销与服务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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