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 粲,金丽馥
(1.江苏大学 管理与伦理研究所,江苏 镇江 212013;2.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23;3.江苏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孔子是我国自古以来最为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之一,开创了对中华民族乃至世界都有深远影响的儒家学派。他博学多才,集文化之大成,被后世尊称为“至圣先师”。因孔子的因材施教,门下弟子多成为贤达,其名声与日俱增,儒家学派应运而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思想对中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七十岁的时候达到了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而这个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走向成熟、睿智,最后达到自己最自由、舒适的状态的过程。本文着重分析孔子思想中对自由与秩序的理解以及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发。
无论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家思想变成国家意识形态也好,还是文学上以司马相如为代表的汉代大赋作家那种“苞括宇宙,总览人物”的写作冲动也罢,都无一例外地表现出对秩序的强烈追求。综观中外古今历史,几乎每一个盛世来临之时,时代本身及生活在这个时代中的有识之士们,都会有对某种秩序自发的、积极的渴望和追求。世界和历史,可以说本就是在一种秩序的破灭,及另一种秩序的重新建立的反复运动中向前发展的。对秩序的追求自然地也逐渐积淀下来,成了人类难以磨灭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大至国家、时代、整个世界,小至一个团体、家庭,甚至个人,都有此冲动、渴望和追求[1](p95-100)。
然而,与对秩序的追求相对的,还有人类对自由的追求——这种追求的强烈程度,丝毫不逊色于对秩序的追求。自由与秩序,这看似对立的两极,既两难又统一地存在于人类的意识和行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什么样的秩序,当它支配、左右人类社会一定时间之后,都会变得僵化,而失去现有的生机与活力。这时,一直在一定程度上以潜伏姿态存在的自由冲动,便表现出其惊人的力量以企图突破秩序的束缚,而其最终,却又以一种新的秩序的建立和完成为结果。这一点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就个人来说,也是如此。 对秩序与自由之间到底是何关系这一问题,孔子也是寻求了很久才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背后,传达的实乃个人在无道之世中那种强烈的主观能动性,亦即自由精神追求之实践化。而他后来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则是对秩序与自由和谐统一的强调,背后传达的不仅有对将无道之世的规范、改造为有道之世的追求,实还有对个人存在方式及境界的最高认知。回首一生,孔子最后的答案是:人的整个一生是不断成长的过程,是一步步走向成熟,最后达到自己最自由状态的过程。他对于道德自觉十分提倡,在不断追求道德提升的过程中辅以“礼”和“仁”,从而达到秩序和自由的和谐统一,以下分别对孔子的“礼”和“仁”的思想进行分类阐述,随后阐述两者之间的有序统一。
就自由与秩序的关系而言,秩序是自由形成的基础,同时自由这一价值必须包含在秩序的价值体系之中,并与其他价值相协调,共同促进个体与社会的统一。孔子对于自由与秩序的理解主要集中在“礼”和“仁”的思想上面。
对“自由价值”的秩序最好的诠释莫过于孔子力图重建的“礼”的秩序。孔子思想中无不体现了“礼”的秩序,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提到“动之不以礼,未善也”“不知礼,无以立”“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等观念。礼,是从上到下一系列明确的礼制、礼法、礼仪,是通行于社会的各种礼俗,是尊敬他人的礼节、礼貌。应该说,礼是国家运转、社会发展、人际交往的基本规矩。缺少“礼”,一个国家就无法正常运转,整个社会无法有序发展,人与人无法和睦交往;没有“礼”,社会永远是史前的野蛮人群落。
传统的认知体系认为,孔子的礼是以周礼为标准,也就是说这个“礼”主要包括了一些传统的制度、礼节、习俗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孔子继承和发扬周礼,并不代表孔子全盘接受周礼,凡事都按照周礼为标准。而是说,他在周礼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周礼最根本的思想“以人为本”接纳下来。这才是孔子遵循和支持周礼的原因。对于周礼中和“仁”的思想背道而驰的部分,孔子给予强烈的驳斥并将其毫不留情地摒弃掉[2](p18-26)。例如,他对于商、周时期的奴隶殉葬制度就极其地不赞同。
孔子全心全意地推崇“礼”的思想。据《论语·先进》记载,孔子是以“为国以礼”的思想来治理国家的。孔子之所以把“礼”当成政府管理国家的根本,是由于“礼”在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秩序的过程中至关重要。从孔子的“礼”治思想可以看得出来,“礼”不单单是一种治世原则和秩序标准,它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明辨是非,遵循一定的道德秩序都是不可或缺的[3](p132-136)。
孔子“礼”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使其符合道德准则,这样就能够有效地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有序。“礼”作为“仁”的进一步向外延伸,从外化的角度进一步解释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如何相处。家庭是社会关系的最小单位,因此,家庭的和谐与否对社会的和谐与否有着重要的作用。春秋战国时期维系社会稳定的秩序是建立在以血缘关系为单位的宗法制度之上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孔子的思想,他对于孝敬父母、友爱兄弟特别重视,甚至认为孝悌之道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他才积极地引孝、悌为处事原则,向社会宣传和推广。在他眼中,社会秩序从根本上来看其实就是一种家庭关系的不断扩展,不过家庭关系所要求的“礼”更加偏向于情感方面,而社会秩序的维护更偏向于社会性。孔子提倡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他对社会秩序如何维护的思考,在“礼”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秩序对于弥补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不足,为个体与社会提供一种普遍适用的价值观指引。由于在现实社会中凭空建立起一个自由公平的标准基本不可能,所以不仅需要政府强制力保证的法律与制度支持,还需要一种被普遍接受的价值标准和道德标准的辅助。因此,把“礼”作为社会普遍性的价值标准和道德标准,对生活在当下的人们构建道德体系仍然具有积极的作用。
道德的主体是人,人格的健全有利于个体价值的实现。儒家提倡的“仁”的思想是我国几千年文化精华的积淀,是中华民族最为重要的思想之一,这种思想不仅体现了一种社会风气,而且体现出作为社会个体的个人所具有的精神面貌和个人气节[4](p4-10)。孔子认为“仁”的体现在于通过不断的努力完善自我的过程中把“仁”作为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操来培养,而不应当将其作为牟取利益的工具或手段,更不应被特定团体、阶层所利用,成为通过强权或形式上的胁迫而获取利益或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孔子对于个体的独立人格是十分尊重的,尤其是强调作为独立个体具备独立的意志和道德人格的重要性。
孔子“仁”的思想主要来自尧、舜、禹一脉的上古先贤,再参考了一些后来商、周时期与“仁”的思想相符合的部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的整个思想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就是“仁”的思想。“仁”最初表达的是一种情感关系,是在社会大环境下人与人之间的友善关系的总称。孔子在解释“仁”的问题时,主张“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其中五者包括为“宽、信、恭、敏、惠”。在这一系列标准的指导下,孔子在《论语·泰伯》中分别对尧、舜和禹进行了评价。他对先贤尧的评价是:“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这体现了孔子对先贤尧的赞赏。在对舜禹的评价中,孔子指出这两位“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据此可知,孔子所提倡的是人心的淳朴、秩序的稳定、优秀的习俗的延续。
而根据《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什么是仁,孔子答道:“爱人。”这里,孔子明确将“仁”规定为“爱人”。所谓“爱人”,指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近、相趋、相合。孔子在建构自己的仁学思想体系时,主张以血缘宗法为基础,建立和保持一种有着严格等级秩序而又充分体现“仁爱”精神的社会关系。“爱人”不仅要关爱与自己亲近的人,而且要关爱社会上所有的人,正如孔子要求弟子们所做的那样:“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这是一种普泛化的爱,既要求普通民众之间相互关爱,更侧重于要求统治者对人民群众的关爱。更为重要的是,孔子的仁爱不仅要及于自己的亲人,而且要及于同类之他人乃至自然万物。其所以能够如此,是由于人与万物是“一气相通”的,也就是说,人与万物是息息相关、生命相通的。在“生命相通”的意义上,人与万物是平等的。孔子关于“仁”的这一思想,可以说开启了人类最真诚的同情心,这一基本精神具有超越历史的恒久价值。孔子仁学认为,要实现全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实现的手段是以个人主观努力为主,先求诸己,后推己及人,最终影响全社会。
通过进一步分析孔子的思想,我们可以从中推断出,孔子的“礼”有着坚实的支撑基础,这便是“仁”,“仁”通过“礼”的形式,反映在社会制度和行为规范中。“仁”可以归属于一种情感,仁者爱人的意思是要从关心、爱护、同情出发与人交往,主要是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仁”的出发点和着重点是“人”,重点关心个体在其生活中是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对待自己以及待人接物的方法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在“仁”为基础的价值观念上,构建起了“礼”的秩序,并在此秩序下继续为以关心、“仁”、互助、包容等为代表的“仁”来为“礼”的发展提供沃土,也就是说在肯定自己的同时也极大地对他人加以肯定,最终实现个体的自由[5](p5-14)。
孔子所推崇和倡导的“仁”和“礼”从本质上来说是相辅相成的。只讲求“礼”而不讲求“仁”,国家不会安定,人民也不会得到真正的自由;反之,凡事只讲求“仁”,不讲求“礼,人们不再受到道德的约束,长此以往,人们越来越无视政府的管理,国家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6](p122-131)。因此,“仁”和“礼”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并不是毫不相关而孤零零存在着的。远古时代的人类生产力和科技都很低下,导致对抗大自然的威胁能力亦相当低下,因此人们为了更好地生存仅仅依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赖整个群体的力量才能够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下去。正因于此,遵守群体所共同制定的道德规范就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根深蒂固,人们普遍认为群体性的道德规范对个性的约束是合理的。然而,社会和科技的进步降低了大自然的威胁,人们开始对共性的约束产生越来越多的反抗意识,越来越渴望对于个性自由的追求。由此可见,人们对社会的认知会受制于时代的局限,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人们所追求的道德观念也是不尽相同的[7](p141-146)。因此,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从当下的视角去解读伟大的圣人孔子对自由与秩序的理解。
孔子所倡导的“道德”的自由与“价值”的秩序,很好地回答了如何将自由与秩序相统一这一难题。他提倡个人要能够在道德上多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到达道德自觉的高度,并在仁爱的基础上对秩序共同体的身份进行进一步地确认。面对如何平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孔子认为中庸是最好的答案。一方面,中庸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对待、处理事情时候的尺度和原则,也就是说在对待、处理事情的时候要采取适中的态度,做到不走极端;另一方面,孔子思想十分排斥极端的个体主义,对极端的个体主义持强烈的反对态度。但是如果从积极方面来看,孔子对个人的个性十分尊重,在维持群体秩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给个体个性和自由的生存空间,正如后来的亚圣孟子所说——“物之不齐,物之情也”[8](p121-128)。正是因为有孔子及儒家学派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在集体秩序得以维持的前提下,大力宣传个体价值的重要性,才使得近代思想家能如此顺畅地接受和传播来自西方的民主自由的思想。
孔子的思想一方面对个体的归属感提供很好的认同平台,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稳定、和谐公平、正义等社会正能量提供发育的思想摇篮。自由、民主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视的两个价值观念。然而,仅仅有这些是仍然不够的,在人与人之间如何能够和谐相处的问题上,孔子也有一些影响深远的思想。其一,孔子一直都宣传他的“仁者爱人”的思想。孔子把“仁”理解成是一种和他人有关的情感——“爱人”,又从简单的“爱个人”上升到“爱众人”。其二,孔子将“礼”看成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基本原则。在“礼”的指导下,人与人之间才能和睦相处,礼对于化解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不愉快有很大帮助,可以长时间地将社会秩序维持在一种稳定和谐的状态。其三,孔子主张“和而不同”,对于持坚决反对意见的态度,孔子强调求大同存小异,对于那些应该给予肯定的,必须坚决地肯定,而对于那些应该否定的东西必须坚决地给予否定。其四,“诚信”是一个社会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因素,这也是孔子再三强调的品质,它是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为基础的桥梁。还有就是,孔子对于自己的要求十分严格,要求自己在与人交往的时候,多站在他人的角度去看待事物,切记避免以自我为中心的主观臆断,更不要独断专行。另外孔子还对于关心和帮助他人十分重视,孔子在《论语·雍也》中提出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正是关心帮助他人的行为规范。
孔子的这些思考对于当下社会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并非轻而易举,和谐社会的建立是以作为社会细胞的人所达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基础。为此,要做的还有很多,社会秩序的进一步完善是当前要面对的一大重要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当下的社会大环境中,竞争变得无处不在,而且越来越激烈。当然竞争并不是消极的,它对个人的进步和社会的向前发展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积极作用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之下,只有整个社会在遵循制定好的标准下进行的有序竞争,才会起到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反之,无序的不良的社会秩序必定会导致不良的恶性的竞争,导致人格的退化和社会的畸形发展。所以,为了营造良性的、有序的竞争环境,必须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社会秩序,并且要加强对规则的合理性和平等性的重视。再者,对整个社会进行诚信教育也至关重要,通过不断完善信用制度,引导和强化每一个人对个人信用的重视。如果在自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辅助,对于帮助人们把诚信刻进骨子里,进而将其上升至人们的日常行为的金科玉律,在这种环境下构建和谐社会必将事半功倍。
此外,个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对于整个社会十分重要。因为个人价值是社会价值实现的基础,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追求成功、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的动力,只有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之后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价值。维护自我价值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只有个体感觉到自己存在这个社会中是有价值的,对社会的发展是能够起到推动作用的时候,他才会更加容易达到自我肯定。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如何去创造更好实现个人价值的条件,保证每个人都能够顺利地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假如在一个社会大环境里的每个成员都能够公平合理地实现自身的价值,还能够分享整个社会进步的成果,那么他必然会变得越来越积极,其会愈加努力,实现更高的个人价值,从而成就一个良性的循环,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最后构建出一个文明有序的社会,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受到最大程度的自由。
春秋末年,正值各诸侯国连年交战的动荡时期,同时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一大重要时期。出于争夺土地和人口的需要,各诸侯国频繁发动战争,国富兵强成为这一时期各国追求的重点。想要在乱世中生存,就必须要提高国家的军队实力。因此,孔子“为国以礼”的“礼治”超越了历史局限性与人心的现实性,这一特点使其能够不以外在的物质条件为转移,超出百家学说而成为中国文化的“实质性传统”。在“礼治”中,行礼者通过践行礼,一方面获得稳定社会关系而成为合格的参与者,真实表现社会政治关系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则使个性化的修身成果具体化,从独特的角度改造社会政治关系,实现遵循传统、复活传统和创造传统的统一。由此形成的政治社会层级,自然地关注了个人的价值与兴趣,扩展了个体的政治文化意义。所以,孔子“礼治”中的个性主体,绝非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为前提的自主性与独立性,虽然个性的主体在礼治政治中也具有自主性与独立性,这就形成了孔子政治哲学对个体独特性的关注与阐发[9](p158-162)。
尽管孔子的时代离我们有两千多年,但是孔子的“仁”与“礼”的思想对于当下的现代社会仍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考察孔子的“仁”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我们可以思考华夏民族的文化传统形成和发展的轨迹。而他含蓄公正、大度无私的治学品格,使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日臻完善,而不像有些西方学者,以推翻别人、甚至全盘否定先师的理论来构建自己全新的知识体系。两千多年前的孔子“述而不作”最终使先辈之学“集大成”,是继承和发展华夏文明的光辉师表,使春秋时代中华文化的经验及其智慧得到总结和升华。孔子及其开创的儒家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整个中华民族乃至世界的文化瑰宝,不仅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实质性传统”,对当前处于十分动荡的现代观念中的世界也有着积极的引导和修正作用,在今时今日依然发挥着不可估量的重大作用。生在当下,我们不仅要守护好孔子的思想,更要让它在当今社会继续发光发热,更好地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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