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凤,孙超贤
(德宏职业学院,云南 德宏 678400)
医学独立实验室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下,专业从事医学检测和服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医疗机构[1]。医学独立实验室作为值得肯定的商业模式,将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中小医疗机构综合实力、提升临床诊断及科研水平、减轻患者和医疗保障体系经济负担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我国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整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本文通过分析医学独立实验室产生背景及发展现状,结合云南西南边疆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建设云南西南边疆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基本构想,并比较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与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功能差别,分析了建设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可行性,以利于本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并为其它地区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设提供参考。
上世纪50-60年代,为了减轻公民的医疗开支快速增长给社会带来的沉重负担,美国政府推出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医疗开支”的系列医疗体制改革,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医疗卫生市场[2],从而催生了一些小型的承担医学检验标本检测业务的独立实验室。直至90年代,随着计算机以及生物技术的发展,临床检验设备自动化程度增高,医学检验服务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形成了以QUEST为代表的商业经营模式、监督管理体制完善的大型医学独立实验室。
我国医学独立实验室萌生于20世纪80年代,江苏与山西先后出现了附属于医院的对外开展医学检验服务的医学检验/检测中心。1994年,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医学独立实验室——广州金域医学检测中心成立,开启了国内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发展先河。经过2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伴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鼓励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务院提出的“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总体思路,医学独立实验室初具规模。截至2016年,国内医学独立实验室共有468家,其中在沿海发达地区比较集中,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五省独立医学实验室数量占比近50%[3-5]。
2.2.1 实现了区域性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区域内一些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因资金或工作人员缺少等问题,针对病理学检验等特殊样本和大量的常规检验业务交由医学独立实验室完成;区域内三级医院由于技术或成本问题不愿意开展的一些特殊项目检测业务,如微量元素的测定、遗传疾病相关检测项目、某些肿瘤患者血清蛋白组学检测项目等,也可交由医学独立实验室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区域内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医学检验设备重复购置和闲置等问题,使区域内的检验设备、人员、技术等资源实现共享。
2.2.2 有利于区域内医学检测质量控制工作
目前,各级公立医院、各类私立医院的检测标准、规范不统一,检测质量良莠不齐,一旦患者转院就需要重复检查,从而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部分医学独立实验室与知名试剂供应商合作,实现试剂生产、供应和检测在区域内的统一,有利于本区域检测质量控制,推进各医疗服务机构检测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成本。
2.3.1 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医学独立实验室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在缺少专业人员的情况下就可能开展了组织配型等检测项目[6],说明政府监督机制不完善;医学独立实验室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的医学独立实验室照搬医院检验科的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脱节,而且不能很好地予以落实。
2.3.2 发展制约因素较多
部分医生和患者由于有传统意识,对新生的医学独立实验室开展的服务并不信任,再加上医学独立实验室对标本的检测未纳入医疗保险,导致现阶段医学独立实验室业拓展业务较为困难。而且获准成立医学独立实验室需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以及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批准,获准周期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医学独立实验室的业务推广速度[7]。此外,资金短缺、检验标本的保存条件和配送等问题使医学独立实验室无法在中小型城市进行业务拓展,容易造成检验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由于受交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数量等因素的制约,现有投资方在云南西南边疆地区建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可能性不大,但本地区各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亟需该服务平台。所以,本地区需依靠政府主导,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组织协力合作,运用各种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方法和措施来建立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
本文对云南西南边疆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基本概念的表述是:当地政府主导,区域内各中小型城市辖区内的公立医院、医学院校、各类私立医院(含规模较大的私人诊所)及相关企业组织共同出资组建,施行社会化管理,承担检测和科研业务的医学独立实验室。
目前,在云南西南边疆地区有建立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社会、组织基础,并初步具备实施第三方检测的法律依据。
3.2.1 有实施的社会基础
第三方检测服务能够较好地帮助当地居民就近便捷就医,降低医疗费用,使医学检测资源合理充分得到利用,降低各级政府行政成本,促进当地卫生与医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所以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
3.2.2 有广泛的统一认识基础
在云南西南边疆地区的每一座城市,检测仪器比较落后的各类私立医院、基层医院、不愿再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全新或高端检验仪器的大(中)型公立医院、医学院校及愿意出资的企业组织平均都有十几家,而且它们的主要负责人对医学独立实验室的优势已了然于胸,所以对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统一认识也比较广泛。
3.2.3 初步具备建立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政策依据
早在1995年9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各事业单位在完成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合法性;
2013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纲要(2015-2020年)》等系列文件,为第三方医学检验的商业模式提供了政策依据。当然,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组建涉及面广,监督管理难度大,现在还需要当地政府制定详细的实施政策,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政策体系,为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是在现行医学独立实验室管理和运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所以也具备医学独立实验室的管理与运营模式,但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作为一种新式理论模型,具有一定的特色之处。
3.3.1 出资主体不同
如前所述,由于种种限制因素,现有投资方短期内无法将医学独立实验室服务范围覆盖中小型城市。而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是由政府主导,区域内各中小型城市辖区内的公立医院、医学院校、各类私立医院(含规模较大的私人诊所)及相关企业组织共同出资兴建,该举措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使上述单位能够及时享受医学独立实验室平台的服务。
3.3.2 充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出资方科研与教学能力
长期以来,由于资金短缺,医学院校兴办医学检验专业无法购置大量价格昂贵的医学检测设备并开展实践操作,大多数医学院校以见习的方式来弥补这一缺陷。但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见习取得的教学效果往往不佳。今后,医学院校作为投资主体,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时间利用检测设备来解决教学问题。另外,各种高端检测仪器的缺乏是制约云南西南边疆地区医疗工作人员科研水平的主要因素,建立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使各类检测设备资源实现区域内共享,这为工作人员开展科研项目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助于提升工作人员整体科研素质。
3.3.3 间接提高区域内基层医院的诊疗水平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针对各型公立医院都有购置相应的检测设备的项目资金,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立可以将原本属于大中型公立医院的项目资金节约出来,用于帮助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服务范围无法覆盖的比较偏远的乡镇卫生院,使其完善自身的医疗设备,提高诊疗水平。
3.3.4 减轻区域内大型公立医院的工作压力
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立使中小型公立、各类私立医院具备了诊断较为复杂疾病的能力,所以大量患者可以就近治疗,没必要涌入大型公立医院。另外,面对每年一次的学生与职工体检问题,大部分项目可以在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完成检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大型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问题。
与医学独立实验室一样,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同样存在监督管理制度、发展制约因素方面的问题。如检验标本的保存条件和配送问题可制约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服务范围的覆盖区域,路程较远的乡镇卫生院依然无法享受其带来的便利。由于云南西南边疆地区一座城市基本只有一家大型公立医院,所以要实现共同出资购置非常规检验仪器,需跨市区的若干家大型公立医院进行合作才能避免资源空闲问题,但标本运输成本回收等相关问题还有待后续研究中进一步论证。
综合各项影响因素,结合云南西南边疆地区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今后5年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基本构想。
由当地政府主导,确立负责规划的牵头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成立管理组建的工作小组,再由小组成员对投资方的确定、管理人才的培养、建设过程相关信息的收集等方面达成共识,以促进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设。
根据工作目标,近期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工作重点首先是确立牵头单位,其次夯实政策基础,最后是规范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建设过程。
4.2.1 确立牵头单位
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需要一个合理的发展环境,而确立牵头单位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开展此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笔者建议应在芒市先行试点建设,以本研究项目所属高校为牵头单位,积极探索并制定与建设相关的前期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应明确参与建设的专家资格、规范建设评估方法(包括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投资效益分析等)、规范建设程序、完成评估工作及后续工作和积极防范建设风险等。
4.2.2 夯实政策基础
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单位和诸多事项,所以需统筹安排,确定相互协作的计划。当地政府应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利用前期宣传,扩大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社会认知度,积极争取各单位的响应和支持,督促本研究项目所属高校加大对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理论的研究,以期在充分论证后更好地指导制定与建设内容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设有充分的政策依据。
4.2.3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并制定意见征集制度
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缺乏足够的实践,这会严重制约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施。所以,我们应建立与该实验室建设进展有关的记录与信息公开制度,提供完整有效的信息资料,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希望社会各界的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以促进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设进展,使其逐步向实际应用延伸。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在云南西南边疆地区发展前景比较广阔,但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尚处于探索阶段,笔者提出的基本构想还有待完善。笔者希望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继续与全国医学独立实验室方面的专家共同关注我国第三方医学检测工作和云南西南边疆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并在今后的研究中逐步积累经验,为新型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建设及实时在其它地区推广做出自己的贡献。
[1]林 坤.医检兴起“第三方”[J].国内卫生产业,2007,5(11):72-74.
[2]秦 勇,于 洁,高毅华.我国医学独立实验室发展前景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12,(12):20-22.
[3]朱 茜.独立实验室数量激增 第三方医学诊断寡头格局显现[R].北京:前瞻产业研究所,2017.
[4]陈建波,梁耀铭,胡朝晖,等.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发展及其在医疗市场中的作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3,19(11):679-680.
[5]梁耀铭,连奕奕,李连青,等.医学独立实验室践行20年之浅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6,36(4):25-26.
[6]宋 超,张伟民.我国医学独立实验室现存问题与监管模式的探讨[J].中国医院管理,2011,31(1):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