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读者的秘书

2018-03-07 17:00方英文
文学自由谈 2018年3期
关键词:绝响首发式使命感

方英文

2018年2月3日下午,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群山绝响》首发式命名为“乡愁莫过少年时”,在西安曲江书城举行,主办方为此书的出版机构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地方主要媒体差不多都来了,包括新华社陕西分社,也是从网上看见预告得知这个消息。中国中车西安公司全程录像,随后精心剪成短片。西部网与商洛日报网对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活动过后不免欣喜——一则欣喜诸媒体并不是我主动邀请的,便不受欠情之累(当然这么想有失厚道);二则欣喜没有白写作三十多年,出本新书也还有点新闻价值。

首发式的读者多过预期,四百册新书一口气签售完,没感觉累,倒有几分欣慰。《群山绝响》的手稿是用毛笔写的,每天六点起床,洗漱沏茶,酝酿情绪半小时,开始写作。就写一小时,产量不过三百言,最多五百字,然后乘公交车上班去。钱钟书那么精灵的脑瓜子,每天写《围城》也才六七百字;吾辈猪脑子,更需心怀敬畏、谨慎保守才是。坚持三年时间,如未外出,天天如此,终于写满二十册宣纸手札本。录入电脑,显示二十三万字。“尘封”几个月后,开始增删修补,有一搭没一搭的,用了两年时间。出版后,标示为二十五万六千字。读者大概从坊间知道了某种传闻,这才来热心捧场吧。

可惜半数读者没拿到《群山绝响》,只好购买(也可能是“重复购买”)了现场摆放的《落红》,让我签名赠友。问刘东风社长,何不多准备些新书?社长说,几天前刚让我签了一千本,“不好意思再劳累你了”。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山东省有个“上夏读书会”,会员遍布海内外。读书会根据会员推荐,选出几本小说作为春节礼物,《落红》幸列其中。他们派专人来西安,请陕师大出版社提供作者签名本。再版《落红》虽是第三次印刷,库房里也仅剩三百来本了,出版社只好动用库存的精装本。我带上毛笔和印章,清早赶到出版社。编辑与发行员一起动手,搬书的搬书,拆封的拆封,钤印的钤印,流水作业,倒也颇见效率。有八十位读者要求加写一句关于读书的话,我颇高兴,竟也不重复地一一完成了。内容尚记得几条:小说故事你我他,还有她;夫妻共读少吵架;书是陌生的熟悉风景;读书是精神浪游;好小说里总是碰见熟人等等。整整一天时间,我签了《落红》一千零两本,写毛笔字上万个,以至夜里十指僵硬。回想第一次为读者签名,虚荣心如雨浇狗尿苔迅速铺展开来,巴不得每天从晨曦破晓不吃不喝地签到晚风落霞……可是经了这一回签瘾高峰,顿时觉得签名也是个力气活。

在《群山绝响》的首发式上有个男子提问,他手拿一张纸片对着话筒说了不少,核心意思是:陕西作家从柳青、路遥到陈忠实、贾平凹这“四棵大树”,写作都有各自的使命感,您的使命感是什么呢?我一听就乐了,因为这是典型的陕西文学研讨会发言模式。在几乎所有新作研讨会上,与会者虽然提前拿到了新书,却又因整日东奔西走忙于各种事务,也就没顾上看新书,抓紧在来时的车上,翻翻序言与后记。但是仅掌握这点资料,不足以发言支撑十分钟。怎么办?好办。先通报自己近日读了某本西方理论书,“引发我对于文学的一个新思考”;接着从柳青、路遥谈到陈忠实、贾平凹。如此,大抵过了十分钟。现在可以坦然从容地“研讨新作”了——只须说个三五分钟:“好了,还有很多话就不说了,不耽误其他专家发言了”……会后合影,吃酒。有时先合影,因为头面人物忙得很,摄像机前露个脸,“剪彩发言”几句随即离开,要赶往另外的场合继续忙碌。

研讨会这种模式,自有其产生的土壤与合理性,实在无可指摘。只是客观效果上,愚以为阻碍了文学进步。不断地强调颂扬“四棵大树”,无异于自竖四根标杆,自围篱笆,唯四样风格最好。文学有没有标杆?当然有,但那标杆是相对的,而非绝对。文学是面对天下的,面对人类的,小村落化了就不大好。

于是我回答说,您列举的陕西文学“四棵大树”,我对他们一向心怀敬意,但是坦率地说,我读他们的作品很零星很片面。一因他们基本写的是农村,而我也是从农村长大的,读熟悉的东西有点浪费光阴是不?在我看来,读书一如旅游或恋爱,自然是越新鲜越好。所以,至于他们写作的使命感究竟是什么,我还真不大清楚。不过您既然说到“使命感”,那他们的写作就一定有使命感。我推测那种使命感,大约是把写作当作一种改造社会、提升道德的责任与担当吧。这是很值得我崇敬的。很惭愧,我写作没有使命感,谈不上什么写作境界,只是因为喜欢写作,纯属顺从内心的写作冲动。何况我是业余写作,写与不写一概由我自己决定,没有专业作家的负担。

我的写作动机就这么简单:喜欢写作。这如同猴喜欢上树、羊喜欢上坡,食客喜欢上菜、演员喜欢上台一样,本能的东西,没必要非得追究个道理来。至于具体的写作过程,我也只是被形象与细节牵着鼻子走,完全受制于激情,不受任何作家样板与文学理论的影响。但是,只有当作品草稿完成,“尘封”一段时间后修订时,“社会意义”才来“干扰”我——因为作品得面世啊,不是藏之名山啊。具体说来,写作过程是私事,修订出版是公事。二十四年前在一个大学演讲,就是随后发表的《把美和愉快传染给读者》一文,算是我的“文学观”吧。我自信一直照此践行至现在。践行得怎样?我自己是不好评估的。

关于文学——此处只谈小说——的作用,这也没有标准答案。在珍藏版《落红》“再版后记”里我说:“文学,就是打开人性,分享我们自身。”“打开人性”,是指创作者理应如此要求作品;“分享我们自身”,是(期望)读者阅读时的感受:哦,这个人物我身边就有,这样的恋爱我也经历过,比这还传奇呢——达到这种阅读效果的文学,便是好的文学。

《群山绝响》首发式上另一个读者提问,说文学是人生的教科书,作家是读者的导师……我回答说,这个说法比较久了,流传甚广,不过我更乐意把作家看成是读者的秘书。读者有各行各业,职场谋生颇焦虑,奔名走利烦恼多,于是阅读文学,暂且避开俗世喧嚣。这一阅读不打紧,那种冬眠在读者脑海里的往事被激活了,同时联想的翅膀,如花季的蝴蝶翩翩飞翔了。此时的阅读心理,开始进入评论家角色:这里太真实生动了!这里虚假!这里可以写得更好啊!这个场景这个事件我似曾相识……因为读者无数,总有读者比作家经验丰富,处理人情世故比作家更高明、更叫绝。但是即便如此,生活里依然不可或缺作家这一特殊劳动者。作品是否有生命力,完全取决于读者是否阅读,是否共鸣,是否积极参与到作品里,与人物同悲共喜。正是从这个角度讲,我才认为作家是读者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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