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君,王玲玲,陈江敬
(衡水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河北衡水 053000))
近年来,衡水市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城市发展定位日趋明确,城市建设不断加快,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与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相比,我市城镇化还存在显著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对策,为衡水新型城镇化提供理论支撑,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新型城镇化和传统文化实为一体,二者之间有着良性循环。
河东区域见证了衡水的发展历史,承载着衡水的历史文化。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河东片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工程,在延续和保留部分历史风貌街区的基础上,对城中村进行全部改造,着力提升河东区域的宜居功能、文化功能、公共服务功能。
枣强县建设董子公园,董子文化园和一河两湖景观带工程;安平县着力建设一庙、一寺、五馆、三园、两故里,将形成一处特色汉文化观光旅游地;阜城县做好水绿文章,打造南有万亩森林公园,北有千亩水面生态公园的“南林北水”绿地景观;武强县周窝音乐小镇提升工程。
衡水地区以衡水湖湿地为领头羊,充分挖掘本地区的文化资源,打造北方的“水市湖城”,以此来带动本地区的旅游产业的发展,从而拉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新型城镇化与过去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化相比具有新的内涵,片面认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多修路、多盖楼,搞城市扩张,忽视文化精神和文化内涵的传承。
衡水人文底蕴深厚,8个县是千年古县,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光荣的红色文化交相辉映,有文化上的特色,因为缺乏挖掘力度,致使衡水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没有凸显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
虽然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结合传统历史文化建设了一些建筑、公园、小镇等,但是品味不够高端、特色不突出,缺少文化内涵。
一些地方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没有文物保护部门的介入,对一些悠久的建筑缺乏保护,致使有些蕴涵悠久历史文化的古建筑荡然无存,割断文脉和弃置乡愁,成为永久的缺失。
充分认识到传承历史文化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新型城镇化和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努力促使二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彰显浓厚的文化底蕴。
要把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城市发展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之一,放在重要位置,将传统文化元素、文化脉络融入到城市整体规划乃至每个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之中,使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更加清晰,发展空间更加开阔。
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财政紧张的地区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对传统文化的保护,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监管,确保落实。
在城镇化进程中保护与传承好传统文化,各级政府固然应承担起主导与主体职责,社会各界、广大民众、文化文物工作者也责无旁贷。
传统文化具有很强的地域差异性和形态多样性,传承和保护工作千差万别,衡水在认真贯彻全国性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完善针对性的政策规定,将破坏传统文化的行为用制度约束起来。
衡水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保护与传承衡水传统文化,可以彰显衡水古城的文化底蕴,提高衡水古城的文化品位,增强衡水古城的“软实力”。使衡水城市文化魅力大大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大增强,能够打造更多文化名城,吸引海内外各界参与开发文化旅游资源,以文化产业促进衡水市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