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斌
(文山学院 楚图南文化研究中心,云南 文山 663099)
“文化”是被大量泛用的一个词汇,甚至说被滥用也不为过。这是由“文化”概念的丰富且又含混导致的,我们往往能够理解“什么是文化”,但却不能准确回答“文化是什么”。“文化”外延边界的模糊不清,内涵的丰富繁杂,使得重新讨论这一概念的本质和内核成为必要。宽泛地讲,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文化,被人化或者与人有关的事物都可以称为文化。如物质文化、精神文化,思想文化、政治文化、道德文化、宗教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敦煌文化、玛雅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等。“文化”一词源自《周易·贲卦·彖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1],即以文化人,作动词用,语义与教育、教化基本一致,就是通过人文教化把自然人、生物人化育成为社会人、道德人,但当下通行的“文化”是作名词用。显然,发展流变为名词的“文化”强化了“文”而弱化了“化”,“文”即“纹理”(古代汉语“文”通“纹”),与“天文”“水文”之“文”,“地理”“物理”之“理”是一样的意思,是指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所以“文化”之“文”是指“人文”,即人之为人的道理,人的本质和人的发展规律。这里的“文化”与“人文”的语义非常相近,几乎等同。所以,作为动词的“文化”是人对人自身进行规定和塑造(以文化人),作为名词的“文化”则是人的规定性(人文)。因此严格意义上讲的文化,就是人认识自己,定义自己,提升自己,塑造自己,最大限度地占有人自身的类特质,自觉保持人的特性,远离动物兽性,使人更像人的规定性。人作为目的性动物的价值由文化所呈现,人的意义由文化所表达,文化的内核是价值理念,亦即通常所说的价值观。由此可以看出,是文化造就了人,人因文化而成其为人,文化是人的标志和评价标准,人是文化载体,或者说就是某种文化符号,这是社会人的存在表征。
文化的主体是人,人类产生之前就谈不上文化,文化是人创造的,离开人来谈论文化没有意义,这是不证自明的常识。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文化的功能在于能够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2]16。在生存实践中,人不断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也不断提升自身和改造世界,由此创造出相应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为了衣食住行,人类创造了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交通文化;认识四季交替,遵循动植物生长规律而创造出古老的游牧文化和农业文化;掌握科学技术而创造出现代工业文化。同理,为了安放灵魂而创造宗教文化,为了社会有序而创造伦理文化,为了和谐生活而创造道德文化,为了保护权益而创造法律文化。总之,人类在发展历程中,根据自身的需要,创造了林林总总、丰富多彩的文化。既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形下的物质文化,如中国的万里长城、京杭大运河,法国的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埃及的金字塔、苏伊士运河,俄罗斯的冬宫、克里姆林宫,美国的自由女神像,澳大利亚的悉尼歌剧院等等;还有更为复杂而不易把握的形上的精神文化,如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教文化、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文化、政治文化、法律文化、伦理文化、道德文化等等,不一而足,构成了人类自身的文明史。人是自觉的目的性动物,人类创造的一切都是为人自身服务的,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创造,是有价值取向和赋予意义的创造。
文化是人对自身的类特质的规定,本质上是人之为人的规定性。人对世间万物的归类,就是按照事物的本质进行分类。人的“集合”之所以被称为人类,就因为人类具有类特质,即人类具有区别于其它动物(也包括其它事物)的共性本质,否则就不成其为人类。人的共性本质(类特质)越突出,人就越像人,越远离动物。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表述就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3]123。中国传统文化“性相近,习相远”“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有道理的经验常识,也正好说明人具有类特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则是反证。倘若人不是具有共性本质的同类,“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毫无道理,就不可能实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人类学研究表明,人类文明发展历程都很相似,几乎都经历过洪荒时代、图腾时代、神话时代,都产生了巫术和宗教;人类社会基本遵循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路径发展;人的“集合”基本按照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族群、民族、国家、世界、人类的轨迹进行融合;家庭、村落、城镇、都市是人类普遍的群居方式。这些都是人的类特质的证明。具体来讲,人类不断发现人自身的共性本质,并作为人的类特质加以规定,由此形成共识,进而共同遵循,以此突出人的特性,就是人文意义上的文化。如人类共有的“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追问,由此产生创世神话,继而产生研究智慧、追求真理的哲学和科学,形成求真文化;发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是合目的性动物,就产生了对“善”的思考和追求,形成求善文化;在审美感悟中发现人都有“爱美之心”,总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3]97,由此产生求美文化。最终,追求真善美就成为人的价值规定性。人类不断追问“为何而生”等终极问题,探索人生的意义,产生了宗教文化,规定了人是有信仰的精神动物;群居经验使人发现人都需要相互尊重,就产生了礼教文化,规定人需要“克己复礼”;以此类推,伦理文化、道德文化、法律文化、政治文化等等一切文化,都是人对自己的规定。民间说“你不是人”“你是衣冠禽兽”“你禽兽不如”等骂人话语指的就是你失去了人的类特质,违背了人的某些规定性——生物学上你还是人,但只是动物人而不是社会人,你丧失了作为人应具有的某种本质特性。比如子女不赡养父母,就违背伦理规定;一个人不忠不孝,就违背礼教规定;杀人越货,就是丧尽天良;甚至不遵守用餐礼仪,吃相难看,都反映出一个人粗鲁,缺乏应有的教养,如此等等,都可以概括为“没文化”。
人为何要规定自己?因为人的合目的性使人与生俱来就有自我肯定性,“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3]125。即便是否定自己,也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自我肯定。人的发展就是通过不断激发和显现人的本质力量来肯定自己,否则人就失去存在的合理性。人的主体性决定了人具有自定义性,自己规定自己要成为什么人,人的发展变化有内因和外因,但内因是根本,起决定性作用。人又如何规定自己?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是人进行自定义的基本依据。为何肯定真善美而否定假恶丑?就因为前者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而后者不合规律性也不合目的性。概括地讲,合规律性是真,合目的性是善,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就是美,所以肯定真善美而否定假恶丑。母子、兄妹之间不能结婚是文明社会的常识,有这样的人伦规定乃至法律规定是因为母子、兄妹结婚不符合人类繁衍发展(优生优育)的规律性和目的性;丰满的乳房成为女性美丽傲娇的资本,是因为发育健康而合规律性,能为婴儿提供足够乳汁而合目的性。人是介于神与兽之间的动物,人性既有善根也有恶根,人的灵魂住着天使也住着魔鬼,半神半兽构成了人的基本矛盾。拥抱天使还是魔鬼,需要人进行判断和选择。社会进步的主流文化选择真善美,隐藏在这个正确选择背后的判断是这样的:真善美符合人的发展需要,合规律性也合目的性。“真”是人类认知世界和认识自己的基础,是改造世界和自身的前提,人必须选择合规律性,追求真理就成为人的规定性;合目的性为“善”,符合个人利益为“小善”,符合多数人利益为 “大善”,符合人类利益为“致善”,反之,违背和损害人的利益就是“恶”,人必然选择合目的性,因而“善”也是人的规定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既真又善,显现了人的本质规定,就成其为“美”,美是人的选择,人是美的集中,“美”当然是人的规定性。因此,对真善美的肯定性、鼓励性规定,对假恶丑的否定性、控制性规定,实质就是“人即目的”的判断和选择。文明社会都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条款,不只是因为妇女儿童在竞争的社会关系中是弱者,更主要的是妇女是人类繁衍的主要承担者,儿童是人类的未来,符合人类发展的规律性和目的性,这样的规定就成为法律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成为文明社会的道德自觉。和平与发展是人类的共同愿望和权利,所以共同反对战争成为人类的规定性。战争作为解决政治经济矛盾的极端方式,虽然目前还不能避免,但把战争分为正义和非正义战争,设置战争罪加以控制约束;在战争中要遵守维护人道主义的“日内瓦公约”,否则就是反人类罪。在同样难以消除的犯罪活动中,也存在“盗亦有道”之说,不论“杀富济贫”还是“替天行道”,都试图在犯罪中找到正当借口。所以人的竞争、斗争乃至战争、犯罪,都要坚持人性的底线,否则就不是人。人类就是这样规定自己,进而肯定自己。
人的规定性是有目的的规定,是满足人类需要的规范。如何实现规定的有效性,呈现人之为人的本真状态?不二法门就是实施教化,通俗地讲就是教育。教育的根本是以文化人,文化的功能是实施教化。通过学习文化,人们不断认识自己,不断定义自己,不断修正自己,不断提升自己。没有文化,丧失人的规定性,人就失去做人的资格。人刚出生时只是靠本能存活的生物人,其本质规定需要不断认识、挖掘、激发才能实现,这就是自然人成长为社会人、道德人的过程。这个过程要靠教育来实现,就如大哲学家康德所说:“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除了教育从他身上所造就出的东西外,他什么也不是。”[4]没有文化教育,人就不成其为人,这也是文化初始就具有教化涵义的原因。总之,人是文化创造的主体,又是文化的规定对象,文化是人的规定性,也是人对人自身的主动塑造。
人作为文化存在,一切皆源于价值理念,否则就与一般动物无异。从文化发展史可以看出,人类不断创造文化,但有的文化很快湮灭,成为“僵尸文化”,而有的文化则跨越国家和民族,超越历史和现实,成为人类共同的财富,不断滋养人类自身,促进人类的发展提升。“凡作传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5],同理,一种文化被认可,得以传世,取决于该文化的内核——价值理念,即价值观、价值选择。文化的价值理念决定人的精神灵魂和人格境界,也决定人类活动的结果。一切胜利都是价值观的胜利,所有失败都是价值选择的失败;文化冲突是价值观的冲突,文化认同是价值信仰的认同。习近平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6]因此,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取决于文化的价值理念,包括其价值目标是否“合目的性”,其价值取向是否与人类道义一致,其价值准则是否符合人之为人的规定性,其路径选择是否“合规律性”。
价值目标是价值理念的第一个维度,维系的是人的本质,体现了某种文化的价值追求与人类发展目标的契合度,占有人的类特质的深广度。人类的价值目标虽然不是很明晰,但可以大致描述:儒家的大同世界,基督的天堂乐园,佛家的极乐世界,自由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等等,总之是一个真善美的世界。基督的大爱和宽恕,佛家的慈悲和普度,伊斯兰的惩恶和劝善,儒家的仁爱和恕道,道家的清净和自由,墨家的兼爱和非攻,法家的公平与秩序,马克思主义的解放全人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等等,都是“合目的性”的价值追求。这些思想文化的共同点或相似之处就是规定和呈现了人的某些共性本质,与人类价值追求一致,因而广泛流传,影响深远,普遍被接受。孟子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7]这虽是从政治上向统治者阐述民众之道,但也暗含一个道理:人有目标追求,就能行稳致远。所以,人类的第一本质规定就是决定人类良知和方向的价值目标。学校教育中几乎都要求学生写过“我的理想”之类的命题作文,家庭教育中父母都问过孩子长大以后要干什么,孩子回答得好就鼓励,回答不好就引导,都是价值目标教育,目的是让孩子树立契合人类良知和方向的远大目标,成为“合目的性”的人。没有价值目标,失去“目的性”,人就会失却方向,成为没有精神和灵魂的行尸走肉,没有价值和意义的酒囊饭袋。人类爱情婚姻的升华,就是从动物的性本能提升为灵肉结合、心灵相知、精神相依的灵魂之爱;从群婚制到对偶婚,从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制,从附庸到平等的夫妻关系,从休妻的男权规定到自由自主的婚姻变化,都体现了人类关于婚恋的价值理念,规定了爱情婚姻的价值追求,反映了人类婚姻家庭的价值目标,把人类从动物性的求偶繁衍推向了新的文明高度。所以恩格斯才指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8]中国民间也有“强扭的瓜不甜”之说。总之,价值目标引领着人类的一切活动。
价值取向是价值理念的第二个维度,维系的是人的出发点和归宿,决定着人的价值选择可能达到的高度,成就人生的价值意义。马克思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9]马克思被评为“千年思想家”,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影响深远的思想文化,之所以影响深远,又源于马克思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为人类而工作,“追求真理,勇攀思想高峰”[10]的价值选择,使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文化达到了“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高度。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科学意义在于深化人类对时间和空间的认知,极大地扩展了人类对宇宙(世界)的探索范围;其人文意义在于强化了人类对个体生命的关注和自由本质的认识。能达到这样的科学思想高度,与爱因斯坦毕生追求“永恒公式”的价值取向有莫大的关系。白求恩到中国参加抗战,其国际主义、人类情怀、专门利人的价值取向,成就了他平凡而伟大的一生;雷锋坚持做好事,价值取向就是为人民服务,体现的是共产主义风格。革命文化何以深得人心,能够激励革命者抛头颅洒热血,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就因为革命以高尚的人道主义作为价值取向,主张消灭非人主义,实施人道主义,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革命不是为了让人死亡,而是使更多的人更好地活着——消灭地主阶级,是为了让农民“耕者有其田”,成为土地的主人;消灭资产阶级,是为了让无产阶级成为有产阶级。消灭剥削阶级,是制度层面的革命,并非要从肉体上消灭剥削者,而是通过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将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马尔萨斯建立在战争基础上的人口发展理论虽然有其残酷的历史依据,但却被文明社会所唾弃,就因违背人道主义价值取向——以战争的残酷杀戮来保持人口的发展平衡,由此肯定甚至美化战争,相当于通过剥夺一部分人的生命来保证另一部分人的生存,其价值取向已经严重侵犯人类个体平等的生存权,丧失了人道主义前提;同理,纳粹主义、军国主义被世界人民所反对,皆因其反人道的本质,其必然的失败,是价值取向的失败。一个追求升官发财的人,也许他会成功,但却是“赢得了世界而失去自己”,身外的名利掩盖不了其内心的空虚,人生高度局限于“利来利往”,成为役于名利的财迷官迷,就是物欲的价值取向导致的。一旦价值取向错误,再努力再成功,都不可避免“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的结局,无法成就有价值的人生,达不到人生应有的高度。
价值准则是价值理念的第三个维度,维系的是人的规定性,是人之为人的具体化呈现。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11]人的自我定义,本质上是以文化约束本性,彰显人性。坚持价值准则的过程,就是人类塑造自己、提升自己的过程。比如人类认识到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但人的群居性需要利他的精神,否则也会影响利己目的的实现,所以利他精神就成为人的一种自觉的类特质,成为人的一种本质规定。人类克服利己本性,遵循利他准则,就塑造并提升了人自己,使人超越一般动物。人之为人的规定性造就了灾难降临时牺牲自己救助别人的大爱,造就了永不言弃的人性。汶川地震救灾过程中发生的许多感人故事,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一个老师躬身顶住塌下来的天花板,护住三个学生,老师身亡,学生得救。这一行为的价值准则就是学生是民族、国家乃至人类的未来,即国际通行的“学生优先”准则。概言之,坚持什么样的价值准则,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达到什么样的文明高度。坚持排泄要到卫生间、做爱要在私密空间、性爱要以情爱为基础,就是文明人;坚持用餐礼仪、着装礼仪、交际礼仪,就是有教养的人。支持正义而造就正义之人,遵循道德而成就德性之人,追求真理而塑造理性之人。反之,违背价值准则,人就会丧失价值意义,变异为虚无化的存在。违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价值准则,人就会堕落为坑蒙拐骗之徒;一旦爱情的价值准则被量化为身高体重年龄、收入存款房子车子的数据指标时,人就成为“役于物”的“非人”,就有可能远离爱情,找不到琴瑟和谐的对象。这就是价值准则对人的规定作用。
与价值目标相应的路径选择是价值理念的第四个维度,维系的是人如何规定自己,体现的是人的发展的规律性。价值目标不同,路径选择不同,是当然的常识,故这里不予讨论。我们主要探讨的是价值目标相同,但路径选择却不同的现象。因为所处位置不同,条件相异,路径选择必然不同,虽然“条条道路通罗马”,但只有一条最为便捷,最合规律性,所以,具有相同价值目标,但路径选择不同的现象是存在的,这也正是作为人的规定性的文化存在着差异乃至冲突的原因所在——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路径选择是正确的,就认为别人的路径选择是错误的,其实不然。从思想文化上看,基督的博爱平等、宽恕敌人,佛家的普度众生、因果轮回,伊斯兰的团结圣战、惩恶劝善,儒家的正心修身、立己达人,道家的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墨家摒弃一切战争的非攻思想,法家的法治精神,马克思主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国际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作共赢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等,都是“合规律性”但又不相同的路径选择。从革命文化上看,以独立自由为价值目标的革命,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道路选择都不一样:俄国选择的是城市武装暴动的路径,中国选择农村武装暴动路径,印度、南非选择了勿抵抗主义的非暴力革命,北欧国家选择议会民主斗争道路。从制度文化上看,以追求幸福为价值目标的发展道路,欧美选择自由资本主义,北欧选择民主社会主义,印度选择国家资本主义,苏联选择国家社会主义,中国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个人发展而言,西方的骑士文化、绅士文化、思辨文化,中国的“和合”文化、协商文化都是解决问题的不同方式,也是不同的路径选择,显现出不同文化的差异。要特别指出的是,毕竟“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价值目标相同,选择的不同路径就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终究会取得“殊途同归”之效。这是文化大同小异的特性决定的,而这个特性又源于文化是人之为人的规定性,是对人的类特质的呈现和表达。
人是社会存在物,必须遵守强制和非强制的一切“人之为人”的规定,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才能被“他者”认可,归属于社会,满足认同需要。被认可而获得归属感的途径就是通过接受教育,尽可能多地占有人的类特质,显现出应有的某种文化表征。比如“张三是北京大学教授”“李四是农科院杂交水稻技术专家”“王五是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一旦抽离他们的社会属性和文化表征,就说不清楚他们是谁。因此文化是人对人自身的自觉定义和主动阐释,人的身份是由人的社会文化属性决定的[12],人的呈现形式就是文化符号,或者说文化符号就是社会人的存在表征。离开“文化”,人类就无法描述自己。纵观人类历史,不论伟人、普通人,乃至文艺作品的人物形象,都是作为某种文化的代表而产生影响并被人们记住。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政治家、军事家等历史人物,都是作为文化符号而存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也是以其文化属性定位自己,扮演相应的角色,获得自己的身份;艺术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是特殊的审美存在,作为审美文化符号而具备感人的艺术魅力。所以人的呈现形式必然是文化符号,个人都是某种文化的载体。不仅如此,对人的最终评价实质上都是文化评价,文化是对人进行社会评价的标准,评价的高低就看其占有人的类特质的程度,人之为人的效度,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度。因此,文化是人的外在标志,更是人的内在灵魂,文化是人的标签,人是文化存在。
个人占有的人的类特质越多,他就越像人,越有品位。个体承载的文化资本越多,其作为文化符号的含金量越高,获得的声誉就越大,产生的影响也越大。当然,这里指的文化资本有正面的积极的资本,也有负面的消极的资本,承载正面文化资本者就流芳千古,承载负面文化资本者则遗臭万年。一般而言,人类肯定正面文化资本而否定负面文化资本,所以人类文明史上有许多传颂百世的肯定性人物,也有不少臭名远扬的否定性人物,他们都作为文化符号存在于人类历史的长河里,有的重于泰山,熠熠生辉,有的轻若鸿毛,黯淡无光。从正面看,马克思建构剩余价值理论,揭露资本的血腥和劳动异化,揭开剥削的秘密,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成为一种影响深远的思想文化,其命名充分说明了马克思是作为文化符号而存在的。爱因斯坦因其“相对论”而被评为“千年科学家”,是作为科学文化符号而被人们记住的。以此类推,孔子是儒家思想文化符号,老子是道家思想文化符号,释迦牟尼是佛教文化符号,耶稣是基督文化符号,屈原是爱国主义文化符号,白求恩是国际主义文化符号,雷锋是共产主义文化符号。从负面看,希特勒是纳粹文化符号,东条英机是军国主义文化符号,彼得大帝是沙文主义文化符号。在现实生活中,任何团队里由权力或非权力因素所形成的核心人物都是由个人占有的文化资本决定的。一个官员的正常成长取决于其德能勤绩廉(为官的文化资本)的表现;一个农民长期坚守道德,处事公道,热心村务,就自然成为德高望重的寨老,凡事大家都愿意请教他,听从他的决断;一个集体荣誉感强,关心班集体,有能力又愿意做事的学生,同学就选他为班长。由此推之,阿里巴巴的马云、腾讯的马化腾是创业文化符号,每年评出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也都是文化符号。艺术形象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其文化符号的特质更为明显:包拯是清官文化符号,关羽是忠义文化符号,张飞是勇猛精神符号,孔明是智慧的象征符号;孙悟空是表征自由天性、敢于反抗斗争的精神符号;“及时雨”宋江是江湖义气的代表,武松是复仇为仁的文化符号;林黛玉是追求灵魂之爱的文化符号,贾宝玉是尊重女性的叛逆符号;哈姆雷特是人文主义文化符号;堂·吉诃德是骑士文化符号。好人、坏人,善人、恶人,美人、丑人,智者、愚人的评价,都说明人是文化符号。甚至由个体组成的家庭、企业、社会、民族、国家等集合体,既是利益共同体,也是文化共同体,都呈现出某种文化特征。德国足球队员防守的严谨是德国哲学文化底线思维的表征,巴西足球队员细腻的脚法是桑巴文化的表征,俄罗斯足球队员中场抢断的富于“侵略性”,与沙文主义文化恐怕也有关系;学者的儒雅,军人的刚毅,显现的是不同职业群体的文化特征。总之,个人或集体的心理人格,就是文化心理的外显,终归是由文化塑造的,由其所占有的人的类特质所决定。
在人与社会(自然)所构成的交换系统中,个体通过向社会(自然)付出(劳动)而得到社会(自然)的回报,是通行的交换法则,人所追求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都以此方式获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分付出,一分回报”“天道酬勤”就是这个道理。但是盖棺论定评价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不是从他获得或占有多少财富的角度来评价,而是以他付出多少努力,创造多少财富作为评价标准。就物质层面而言,一般存在三种情况:个人创造的财富或等于、或少于、或多于其生活所消费的财富。第一类是自食其力的普通劳动者,第二类是需要社会救济的弱势群体,第三类则是有着较高社会声誉的财富创造者。第三类人的社会声誉来自于他们对社会的突出贡献:比尔.盖茨的因特网把世界紧密“链接”在一起,乔布斯的“苹果”开启了自媒体时代,马云的阿里巴巴开创了电商“网购”时代。他们为社会提供了众多就业岗位,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自身所获得的巨额财富也多用于回馈社会——做公益慈善事业。他们深刻改变了世界的社会结构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是万众膜拜的“创业偶像”,这个评价主要是肯定他们创造财富的巨大能力和以财富回馈社会的公益方式,显然已经超越他们所拥有的物质财富,达到了精神文化层面——良好的社会声誉。因人的需要而被人所创造和应用的物质,就被称为物质文化,即被人的精神所观照,被人的意志所改变的物质才是文化[2]5。自然物黄金不是文化,但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被当作权势和财富象征的黄金就成为文化,所以物质文化最终也会被提升为精神文化。从精神层面来看,评价人的依据更是基于他们的文化创造和对人类的贡献。毛泽东的伟大在于他使中国人民站起来,邓小平的伟大在于他使中国人富起来,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他们对人类的重大贡献,这就是给予毛泽东和邓小平“伟人”评价的历史依据。在“众人皆醉我独醒”中陷于悲剧境遇的屈原彰显了人类普遍的爱国情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显现的是人类追求真理永无止境的本质力量;“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曹操体现了“老当益壮”的积极态度和“志存高远”的人生境界;陶渊明的“桃花源”是人类社会大同理想的折射,其“归园田居”是人类追求闲适惬意、美好幸福生活的体现;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快意符合人类自由浪漫的本质要求;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的情怀契合人类推己及人的恻隐之心;布鲁诺领受火刑也不屈服是人类所肯定的坚持真理的精神;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麦哲伦环球航行的壮举体现的是人类不断探索和发现未知世界的精神;爱因斯坦婉拒出任以色列总统职务,更愿意追求“永恒公式”的佳话,体现了人类的科学精神。同理,历史和现实中对人的否定性评价,也是因为他们对社会的破坏,违背人类发展方向,不契合人的类特质,不显现人的本质力量而是显现人的异化力量。贪污受贿的官员和巧取豪夺的奸商遭人唾骂,不可能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是因为其财富并非创造得来,而是非法占有、掠夺得来,没有对社会财富的增加做出任何贡献;战争狂人、民贼独夫因战争罪、反人类罪而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一般的各类罪犯因其行为不符合人之为人的规定而受到法律惩处;违背道德伦理的人必然遭到社会公众的谴责和内在良知的审判乃至灵魂的拷问。总之,不论是从物质还是精神层面讲,社会对人的评价都是以是否符合人之为人的规定性来进行评判的,是以“人的规定性”作为标准的文化评价。甚至对一个人的了解认知,都是从其言谈举止、穿着打扮等具体的文化标签开始的。一个满脸横肉、袒胸露臂、凶兽纹身、螃蟹式行走的人,人们很容易把他与黑社会联系在一起,避之唯恐不及。这个判断不一定科学和准确,但却说明以文化标签评判人是普遍的认知模式。
综上所述,人类“向死而生”,积极思考人的价值意义,追寻人的存在合理性,思考的过程即人的自觉定义,思考的结果就是人的规定性,所以思考本身及其结果都是文化。文化的内核是价值理念,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取决于价值理念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人必须占有社会人的类特质,遵循“人之为人”的规定性,社会对人的评价以是否符合“人的规定性”为依据,实质上是文化评价。人是以文化符号的形式存在于社会的,人是文化载体。文化因此成为个人、民族、国家发展进步的深沉持久的精神力量,也是读懂个体、集体、社会、国家、民族、世界的关键,更是理解文化冲突与融合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