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中保
(南京艺术学院 纪委办公室,江苏 南京 210013)
“2018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4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2.9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9%;第二种形态32.1万人次,占28.2%;第三种形态5.4万人次,占4.7%;第四种形态3.6万人次,占3.2%。”[1]这组数据再次充分说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已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成为“职业惯性”,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必须准确把握和运用,增强实效,推进高等教育系统各层次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使党内关系正常化,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帮助党员干部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甚至变成违法犯罪,防止发生“好同志”“阶下囚” 的极端状况,高校也必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此,2016年教育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联合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高校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
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近期,中央巡视组公布了巡视部属高校所发现的问题:高校党委均存在“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深入,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校办企业、基建工程、招生、科研经费等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等问题。选人用人履行程序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执行不够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立德树人”抓而不实,“重科研轻教学、重智育轻德育”,二级单位党委不按期换届,办学方向有偏差,一些重要岗位廉洁风险大,后勤基建等领域廉洁风险问题也在部属高校不同程度存在。江苏省委巡视省属高校时同样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执纪问责偏宽偏软、选人用人不规范等四大问题。这几乎成为“通病”。纪律意识淡薄,招生、后勤基建、科研经费三大领域成“重灾区”。由此可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采取高压态势和严厉手段打击腐败行为,加强制度供给,采取系列举措,明纪律、定规矩,惩处了大批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尽管如此,仍然没能彻底改变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没能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仍然有一些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行不正之风,甚至违纪违法。因此,我们依然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充分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与监管,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错。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等纪录片中,很多已落马“老虎”现身说法时就经常忏悔自己当初心存侥幸、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最后沦落为阶下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高校领导干部是学校各项事业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各自岗位的重要职责,有着与公务员类似的工作性质,行使着全校的各项党务、行政管理权,也代表着学校的社会形象。“任何一名干部因发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受惩处,既是对干部自身的损害,也是对党培养干部的损失,它会直接造成学校教育事业、社会声誉的巨大损害,影响着青年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构建与形成。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预防、保护好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引导、督促领导干部在纪法规则内的平台上干好事创好业极为重要。”[2]因此,过硬的高校干部队伍,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
深刻领会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识。一是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化认识;二是要从标本兼治之目的加深领悟;三是要从爱护党员领导干部视角加以理解;四是要从压实两个责任维度加以思考;五是要从重大理论创新和指明工作方向角度加以领会。
准确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避免几个误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后,曾经出现了一些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误解误读。有人猜测反腐转向、节奏放缓、力度减弱,但事实却与之相反。“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具体来说,要避免以下几个错误认识。一是要防止“误判形势”。事实证明,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不愿腐”的目标没有丝毫动摇。二是要避免“错解工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纪委挺纪于前,因此,运用“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是更重了,而不是减轻了;执纪的力度是更大,而不是变小了。三是要杜绝“惩治误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处理好“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小问题”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既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理少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也不能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轻描淡写”,当作一般违纪行为进行处理[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指出,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总书记再次强调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九个坚持”。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有其政治性。高校纪检工作必须围绕政治性、育人阵地、培养接班人目标展开。为此,我们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的师资干部队伍,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和文化生态。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思想上紧紧扭住纪律不放。具体来说,从党委到党员干部要充分正确认识“四种形态”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形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良好工作态势。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引导,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更加有力地约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强化源头治理,夯实思想基础,形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良好氛围。“高校纪委要落细落小,分层次、分阶段、分目标、分主题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实现党风廉政教育在时间和对象上的全覆盖,将党风廉政教育做实。”[4]比如南京艺术学院就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开展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校纪检监察系统,不仅学党章党规,还特别注重对纪检系统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此同时,改变开口必提“立案审查”惯性思维,以及忽视防微杜渐,把违反一般性纪律问题当作“小毛病”的错误认识。更不能一味追求涉案数额和影响,而忽视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的日常监督。
高校党委要把领导支持校纪委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关爱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管。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把理解支持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对管辖范围内的政治生态和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并纳入年度述职述廉述责内容。校纪委要把践行 “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六大纪律”,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并纳入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践行 “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落实基础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和管辖范围内干部党员的日常监管,并纳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向校党委汇报。
高悬“问责”利剑。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顶风违纪问题,严格执行 “一案双查”,以同等尺度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实现问责常态化。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对涉嫌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统筹实施,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制度治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导性的法规制度,实现历史性突破、取得历史性成果。
高校纪委应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形成制度闭环。在严格执行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二级院系内部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坚决维护制度权威,狠抓制度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建立完善 ‘两个责任’清单,从 ‘明责、尽责、督责、究责’四个层面,努力构建落实 ‘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好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是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的必然要求。”[5]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建设,要建立经济责任认定、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等相关工作制度文件,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闭环,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章可循。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的途径,健全谈心、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制度,用良好的机制来保障“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比如南京艺术学院近年来出台或修订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信访举报工作细则》《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重新修订了《纪委办公室职责》《监察处职责》等,健全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体系。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学校二级纪委工作制度。”[6]笔者所在单位也积极探索推进了“三个一”制度。其一建立健全日常联动监管平台,形成覆盖更广、触角更灵、监督更深、协作更畅的网络。加强党院办、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组织、人事、科研管理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一方面发挥部门自身监督执纪职责,另一方面形成监督体系,通过定期干部档案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治理、年终考核、群众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7]其二推进一项措施。加大对干部日常考核和审计。比如集中时间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届中考核,包括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可担任干部推荐、可培养年轻干部推荐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对新提任的部门正职领导进行届中审计,强化了党内日常监督,也为干部工作奠定了基础。其三扎实推进专项督查。对重点工作、有反应的基层组织进行专项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研判解决。以“三个一”为抓手,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际成效。
忠诚、干净、担当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基本要求,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严守纪律,敢于担当,坚持纪律审查制度,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一方面做好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依规依纪处理好来信来访。同时,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坚持从源头抓起,抓早抓小,对从“三个一”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重点约谈,强化谈话提醒,加强函询力度,加强纪律教育。不仅要开展对个人的约谈,还要对有问题的班子集体约谈,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四种形态”持续发力。
高校是知识分子的聚集地,运用“四种形态”,对高校纪委而言更加是一个重大挑战。这要求高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更加具有担当精神,忠诚履责、尽心尽责。总之,作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忠诚、干净、有担当是第一要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切实防范廉洁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但从上文列举的高校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依然面临严峻形势,远未达到总书记在全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所提的要求和期盼。因此,高校纪检监察系统必须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在高等教育系统落地生根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