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对提升学生责任意识探究

2018-03-07 06:13葛泽胜杜奕蕊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8年27期
关键词:公共性责任意识大学

葛泽胜 杜奕蕊

(广州大学,广东广州 510006)

1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与大学生责任意识

环境对个人成长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大学生而言,一个好的管理服务环境对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1.1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内涵

在教育管理领域,公共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教育公共性贯穿于公共教育的初级阶段如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级阶段如中学教育,以及高级阶段如高等教育。由于高等教育入学条件限制,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因此从受教育人数的角度来讲,相对于公共教育的初级阶段和中级阶段,高等教育的公共性显著降低。但这并不意味着高等教育的公共性在其他方面降低。

大学发展至今,其功能已由单一的教书育人转变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其中,培养人才是高等教育的中心任务,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的公共性也由师生之间,拓展至师生、学术与社会等方面。大学作为一个法人,它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其内部管理与服务。因此,高等教育公共性的实现,离不开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的支撑。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其目的是“为他”的,即大学管理服务是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服务的。具体到大学管理服务人员的职责,则是管理服务好师生教学全过程实现培养人才;管理服务好人员、物资、设备等,推动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好大学与社会的衔接,落实社会责任。大学在实现其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功能的同时,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采用正确的方法。这要求大学管理者必须具备强烈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公平意识。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说到底是大学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1.2 大学生责任意识

大学生作为能接受高等教育的优秀群体,比普通人掌握了更多、更深的科学知识与专业技能。社会也对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期待与责任。在社会各行各业中,有责任意识的大学生也往往能成为中坚力量和骨干分子。

责任意识也叫责任心。责任心意味着能力以及乐意承担自身行动的后果。[1]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主要集中在社会责任意识与自我责任意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意味着大学生对社会价值的认同,将自己置身于社会中,成为社会的一份子,接受与承担自己在社会中的责任与义务,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并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大学生的自我责任意识,意味着大学生在做出选择、行为方式及结果所遵循的自我认同的价值标准,即价值观。

1.3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与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内在关系

高等教育育人是全方面、多维度、深层次的。大学管理服务作为大学运作的重要方面,也时时担负着育人功能。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体现了一所大学对自身价值的追求。大学管理服务的主要对象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作为大学的一份子,时时受到该管理服务理念的影响。大学的价值追求也无时无刻不在塑造着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大学的中心任务是培养人才,是否具有责任意识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人才的重要方面。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可以说也时刻影响着大学的中心任务。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的“为他”性,与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中为他人和社会的行动自觉高度契合。同时,大学管理者在实现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过程中的价值标准也在影响着大学生的自我责任意识。良好的大学公共管理服务会促进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养成,不仅促进大学生养成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也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存在的不足对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影响

2.1 管理人员“学术化”、“职称化”现象扭曲了大学生价值观

近年来,大学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大学里的行政话语权越来越重,但是要从事管理领导职务,又往往需要有较强的学术背景,这导致大学的管理服务人员都使尽全身解数加入到学术研究里面去。一些大学甚至以校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地规定了高校处级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是博士学位。例如,《内蒙古财经大学2016年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及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南林党发〔2017〕2号)。因此,为了个人发展,大学管理服务人员会在工作时间写论文、评职称,结果本末倒置,管理人员的本职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附带工作”,出现了“不务正业”的现象。大学管理服务人员这种工作机制,不可避免地向大学生传递了“合则用不合则弃”的价值取向,在如此环境下,不仅无益于培养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的人才,也会扭曲学生的价值观。

2.2 权利与权力的对立造成学生社会责任意识与个人责任意识对立

教育的公共性是指教育所具有的既使社会受益,又使个人受益的责任和功效。[2]但在现实情况中,大学的管理服务往往重视权力的大小与制度的构建,而轻师生权利的表达与自由的追求。这往往导致权力与权利的对立。高校的教师与学生无法充分发挥其个人利益,甚至一些不合理的制度打击了师生的积极性。长期处在这种管理服务环境下,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与个人责任意识势必出现对立。

2.3 公共服务精神不足无助于学生对责任的认知

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把自身定位为服务者,力争在教师授课、学生求学、师生科研等过程中做好管理服务支撑工作。这是思想的进步,是时代的进步。然而,现实生活中,“各家自扫门前雪”、“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尤其是一些公共的事情。在大学校园里面,去办理一些事项,老师去办理就比学生去办理能获得更优质便捷的服务。这无疑给大学生灌输一种对“身份”的畸形认识,即办理事情时所获得的服务不是以事情本身为标准,而是以谁去办理为标准。这只会强化大学生努力去获取相应身份的欲望,而忽略责任本身,无助于学生认知自己的社会责任与自身责任。

2.4 公共参与形式化无助于学生坚定责任意识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应该是实实在在的,学生们能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因此,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必须是公开的。然而受到行政管理权的左右,一些本该由学生自主参与的活动,很可能演变成走过场式的任务摊派。例如,某高校在组织有选举权的大学生参与该校所在地人大代表的选举,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生们根本就没见过人大代表候选人,更不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但是学校仍旧要求学生必须投票,结果发生了部分大学生按照候选人名字好听与否的标准进行投票,荒唐至极。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公民行使自己参政议政权利的重要途径,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生活。大学的管理服务者竟将如此重要的公众参与做成过场式。这绝不会有助于大学生认可人大代表选举的权威性。形式化、过场式的管理服务,无助于学生坚定责任意识。

3 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存在不足的成因

3.1 大学管理服务理念偏移

大学的功能已由单一的教书育人转变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大学的管理服务理应为实现其功能提供支撑。但大学管理服务的这一理念一旦发生偏移,往往会造成行政权力对师生权利的挤压,甚至会出现行政霸权,其结果势必造成学校管理者与师生的对立,无法形成工作合力。现实中,大学内部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明显不够,很多重要的决策都是领导个人或者小集体拍板决定,形成了管理层即决策层的怪圈,普通教职工公共权力的行使形同虚设。[3]行政霸权一旦形成,管理服务公共性无从谈起。

3.2 考核评价机制欠缺足够的公正性

对教师及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是高校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的指挥棒。一旦考核评价机制欠缺公正性,则会严重打击教师及管理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例如,某些高校为了提升科研率,对发核心期刊论文、获得国家课题的教师给予重奖,甚至出现了教师上一个学期的课所获得的课时费还不及获得一个省级课题获得的奖励多,这势必会导致教师无心给学生上课,而是拼命搞课题,导致高校偏离了“培养人才”这一中心任务。再如,有些高校在管理人员晋升条件里往往重视其科研能力,而不重视其管理水平的提升,导致管理人员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搞科研,发论文,准备下一更高职级的晋升,这显然本末倒置,无助于提升大学管理服务水平。

3.3 管理服务人员职业信念缺失

大学在招聘管理服务人员时,往往是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而单纯的笔试、面试无法真正体现出人员所具有的管理能力。新入职的年轻管理服务人员,还停留在过去经验主义以及通过“传帮带”的形式来提升管理能力。长此以往,枯燥单一的管理服务工作会磨灭管理人员的服务热情。

此外,在管理服务理念偏移以及欠缺公正的考评机制的情况下,大学一线管理服务人员会逐渐丧失对学校的认同,对职业的信念,最后只是将职业变成工作而不是事业。信念的缺失必然导致管理服务积极性降低,管理服务品质降低。

4 强化大学管理服务公共性培养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对策建议

4.1 明确学校内在精神与价值追求

大学承担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每所大学都应该有自己一整套的管理服务体系,来支撑实现其功能。大学的管理服务体系也会对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责任意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明确的大学内在精神与价值追求,则会指导大学优化完善其管理服务体系。例如,中山大学提出了“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该校管理服务体系也紧紧围绕这一理念开展,该校学生在这种理念熏陶下认为自己就应该担当起责任成为“领袖”,自然也会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责任意识。

4.2 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公共服务精神以及专业化水平

枯燥单一的管理服务工作,往往会磨灭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热情,而且传统的“传帮带”式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又不能很好地提升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因此大学必须加大对管理服务人员业务指导以及岗位培训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包括对公共服务理念、公共服务意识、职业公德等方面的提升以及训练。大学管理服务人员公共服务意识及服务能力、服务热情的提升,则会润物细无声地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

4.3 改革完善人才考核以及评价机制

人才是干事创业的关键因素。良性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往往会促进人才的良性发展;欠缺公正性的考核评价机制则会严重打击人才的积极性。大学应根据教育部及地方规范性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公正、易操作且可量化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并保障落实职员相应级别的待遇。从而实现大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标,进而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

4.4 鼓励学生参与校园管理治理

大学生是大学管理服务的对象,大学的管理服务应当有大学生的参与。但是目前,学生参与大学管理服务普遍地是以勤工助学的形式,做一些简单的体力活。大学是要培养社会中坚力量的机构。大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岗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锻炼实践能力,但却无法在更高层面甚至大学的决策层面得到锻炼,更不能在学校层面通过体验式教育培养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大学提倡以生为本,因此学生应该是主动参与学校治理,而不是被动地被治理。南开大学于2012年开始,在校务委员会中为学生设立两个固定席位,鼓励学生参与到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举措等事项。[4]大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治理甚至决策层,不仅是一种学习,还是一种体验,更是一种对大学民主及重大责任的领会,无疑会极大地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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