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诺
(长春师范大学,吉林长春 130000)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符号系统,是文化的载体,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中华民族拥有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程,汉字也一直伴随着中华文化在不断传承。 从创始之初,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制订汉字规范标准,指导监督汉字的规范化实施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对外交流都是建立在汉字规范统一的基础之上。新中国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就仅仅针对国内交流发展来说,汉字是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使用的交际工具,是文化交流传播的基础。但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商业因素的增加,社会用字混乱的情况十分严重。滥用繁体字乱用错别字的现象随处可见,只要留心观察就不难发现社会各处的用字错误是多么的严重:滥用繁体字、异体字者有之,生造简化字者有之,乱写错别字者也有之。因此,我们应提高文字规范意识、明确用字标准、深入了解每一个文字背后的意义。在这里本文将会就繁体字的认读与使用做出简单的分析。
汉字在先民的劳动过程中产生,是中华民族劳动智慧的结晶,也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文化象征。 它的意义已经不能局限于一种传播交流的工具,汉字已经融入中华文化之中。汉字产生之初就以繁体的形象出现,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符号。繁体字在我国封建时代作为通行文字,已经深深融入中华儿女的血液中去。因此,在1956年我国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提出简化字替代繁体字,建立现代汉字规范体系之后相当长的时间中,汉字使用过程中依然有着繁简并存的现象。
例如许多老一辈从小就认惯、写惯繁体字的学者们仍然会使用繁体字,这也是繁体字存在的社会原因之一。正因为这样汉字体系始终不规范。
新中国的汉字简化运动进行了约37年,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创立专门机构,确定工作方向,以及制定实施方案。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也是汉字简化运动的开端。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于1952年成立,在收集整理近代以来主张汉字简化研究者的想法基础上,于1954年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于1955年刊登于《人民日报》,同年7月,国务院设立 “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汉字简化方案”通过简化字515个及简化偏旁54个。第二阶段:高潮阶段。“汉字简化方案”通过后,文字改革工作进入了全面开展阶段。在1964年国务院又公布了《简化字总表》,共三表,2236字,这就是今天大陆通行的简体字。第三阶段:低潮阶段。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展,政治环境动荡,全国上下各个领域都受到波及影响,文化事业同样难逃浩劫,汉字简化运动开展艰难。在这一时期,各地方都曾推出过一些不合理的简化字,但“文化大革命”后明确规定严禁使用。第四阶段:复兴阶段。“文化大革命”结束,国家政治环境归于平静,文化事业也稳步发展,汉字改革运动也随之继续开展。1977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务院颁布了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 “的草案,但于1986年废止。同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文化部、教育部发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表示:汉字的基本结构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统一,以便于充分发挥汉字基本作用。 至此,汉字简化运动暂时告一段落。这一系列的汉字简化运动对汉字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汉字规范化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各地文化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更何况我国现阶段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国家政治上还未达到完全统一,在汉字规范上更难做到完全统一。因此现代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识繁写简,繁简并行已成为解决汉字规范问题的主要措施。废除简体字是不现实的,现阶段中国的快速发展需要一种书写快捷简便的文字来作为载体。同样禁止使用繁体字也是不科学的,繁体字承载了几千年来汉字发展的精髓,是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对于不认识繁体字的人,前人的许多书画、古籍以及古迹上的题字他们都不能理解又何谈传承呢?所以,这势必会形成文化的断层。繁体字有简体字所不具备的优势,繁体字的精髓之处就在于它的结构与笔法,它充分体现了字根与字源。现在有许多人会时常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这正是由于繁体字过于简洁造成的。更何况繁体字的书写有其独特的韵味与美感,这一点简体字是无法与之媲美的。 所以,繁体字有必要存在。汉字简化方案还需要学者们进行系统分析研究之后进行。近代以来,国家对于繁体字的使用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在2001年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2]。这表示在倡导推行简体字的大前提下,国家允许在一定的条件下保留繁体字。对于国家的全面发展而言,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正确处理繁简字之间的关系,使繁简字相辅相成,认识到繁体字独特的魅力,使繁体字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上文中也说到,当今社会繁体字使用错误的现象随处可见。从影视资料、作家作品、电视广告到日常宣传、书信往来都或多或少的使用繁体字。一些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的人认为繁体字是高深的学问,便东施效颦,不分场合地点地滥用繁体字表现出自己有文化。如“山谷”写成“山穀”、“皇后”写成“皇後”、“攻无不克”写成“攻无不剋”、“表里山河”写成“表裏山河”等等。不管词语所表达的含义只要见到字就改为繁体字,张冠李戴导致字不达意,出现误写,闹出笑话。繁体字与简体字相比其意义完全不同。谷,山谷。穀,百穀(稻麦等)。二字不通用;后,君王,皇后。後,先後。有些古书曾经以后代後,但用得很不普遍,后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王、皇后的后,则绝不写作後;克,能,胜。剋,剋制;里,乡里。裏,衣内,二字古不通用。 不理解这些字的意义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闹出笑话,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我们要做到:(1)严格遵守履行国家文字使用的有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繁体字的范围,在日常生活中认真书写与使用汉字;(2)充分了解掌握繁体字与简体字对应字的不同特殊意义,以便于更好地规范用字;(3)对书写的内容及其文句的意义要有正确得当的理解,这样才不至于混用繁体字而造成不必要的错误与损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