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流动人口的结构性特征:5年回顾与展望

2018-03-06 06:39李晓壮
西北人口 2018年2期
关键词:流动人口比例人口

李晓壮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北京 100101)

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吸引大量的流动人口,是全国流动人口三大聚集区之一。2016年,北京常住人口217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807.5万人,占常住人口37.2%。“十三五”开局之年,北京常住外来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首次下降。然而,人口规模总量增长并未停止,调控与疏解人口压力依然较大,城市管理与服务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这将对构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产生巨大影响。不过,关注流动人口数量变化的同时,更要看到流动人口构成的变动,这是影响北京人口调控与疏解的重要羁绊。因此,全面、系统地把握在京流动人口当下的结构性特征,对北京有序调控与疏解人口,治理“大城市病”更加具有特殊性和决定性意义。

一、北京流动人口的文献研究

京师历来是流动人口重要流入地,数量之多、种类之繁,其他任何地方难以比拟[1]。新中国成立后,北京成为首都,更是全国流动人口主要流入地之一。因此,“北京流动人口”成为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内学者结合北京实际,形成“北京流动人口”的相关研究成果也较多。主要包括:(1)特征维度。有学者根据“北京1‰流动人口调查”数据,分析北京流动人口的结构、分布、经济及居住状况等[2]。(2)生活维度。有学者以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为视角,探讨北京流动人口权利保障等[3];有学者从北京流动人口就业、收入等方面探讨流动人口所面临困难及对策[4]。(3)空间维度。有学者通过北京中心区、近郊区、远郊区三个地带研究在京流动人口就业、生活分布状态与差异[5];有学者以城中村为例,探讨在京流动人口聚集区的聚合和开放统一性[6]。(4)心理维度。有学者对北京流动人口幸福感进行研究,从经济、社会和心理三个层面分析各因素对流动人口幸福感的影响[7];有学者以不同代际、户籍及地区的比较视角,对在京流动人口身份认同以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8]。(5)管理或治理。有学者通过梳理在京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提出新形势下应“以人为本”的流动人口管理取向[9]。有学者通过考察北京“城中村”改造,提出应通过合作治理寻求解决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问题[10]。上述研究利用北京人口普查数据、1‰流动人口抽样数据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等,分析北京流动人口不同方面。主要结论有:在京流动人口正发生深刻变化,以家庭流动且久居成常态,职业身份“非农化”明显,就业和流动渠道“非正规”性显著,致使其收入水平低,社会保障弱,居住隔离强等,不过工作收入的增加会提升其幸福感。同时,随着在京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给北京城市管理与服务带来严峻挑战,亟需新的治理方略加以破解。综上研究为本文提供了重要参考,但现有研究也存在一定局限:研究理论上,关注实证数据结果呈现的多,关注流动人口理论性分析框架的少;研究视角上,大多关注在京流动人口的某一个方面,关注流动人口系统性问题的少;研究时间跨度上,时点上的研究多,时段上的研究少。凡此种种,都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以呈现对在京流动人口全景式研究。

二、数据来源与分析框架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2011~2015年)。根据当年实际状况,北京抽样情况见表1。

本文主要借鉴吉登斯的“结构论”思想。吉登斯认为,结构是行动者利用结构,并且在利用结构的特质时改变或再生产了这个结构[11]170。结构可以概念化为规则和资源,而行动者正是利用规则和资源再生产了结构[11]170。吉登斯“结构论”思想启示是,流动人口作为行动者利用规则和资源,尤其是利用资源改变或再生产了流动人口自身的结构。那么,构成或决定流动人口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实现自身再产生都包括哪些结构呢?本文界定其包括基础结构、生存结构、空间结构、地位结构、保障结构等五个方面。基础结构,是指构成流动人口自身、家庭的基本要素。生存结构,是指流动人口从事生产、消费等行为的构成要素。空间结构,是指构成流动人口在城乡、区域间形成的结构状态。地位结构,是指流动人口所获得的资源在社会阶层中所反映的层次状态。保障结构,是指维持流动人口基本生活及延续的构成要素。它们共同构成了流动人口的结构,而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基于以上论述内容,本文有意整合以往研究只关注流动人口某一个方面,缺乏系统性问题,尝试构建由基础结构、生存结构、空间结构、地位结构、保障结构等五个方面构成的流动人口的结构性分析框架。同时,本文不只关注流动人口共时方面的研究,而且更加关注流动人口历时性特征,以充分展现在京流动人口正在发生的结构性变化。

三、在京流动人口结构性特征与分析

(一)基础结构

1.人口结构及分析

性别、年龄、民族、素质等要素是人口结构的基本构成。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各年份性别比、年龄段、民族、受教育程度的构成比例反映人口结构特征。(1)性别比方面,数据显示在京流动人口性别比总体男性多于女性,且性别比有所降低(见表2)。这表明,女性解放以及女性职业市场需求,越来越多的女性已经加入北京流动人口队伍中。

(2)流动人口儿童方面,1997年北京外来人口普查,流动儿童在全部流动人口中所占比例仅为6.7%,2000年上升到9.2%,2006年提高到14.2%[2],2015年流动儿童比例大幅提高到19.8%,所占比例较高。从不同时期对比看,“十二五”时期北京流动儿童所占比例大幅提高,近二成的流动儿童人口随流动人口迁移。同时,流动儿童所占比例的提高也增加了其对北京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服务的需求。(3)劳动力人口方面,数据显示在京流动人口中仍以劳动力年龄人口(15~64岁之间)为主,所占比例近八成(见表2)。这表明,因受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拉力作用,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流入北京谋生,同时,以劳动力年龄人口为主的流动人口为填补北京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空缺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动力红利效应巨大。(4)老龄人口方面,数据显示在京流动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龄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较低(见表2)。如此低的老龄流动人口在京的事实表明,大多数老龄人口未随流动人口大军迁移,或成为留守老人。(5)民族构成方面,数据显示在京流动人口民族特征差异较小,汉族流动人口占绝对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满族、蒙古族、回族的流动人口在京占有一定比例,但比例很低(见表2)。这表明,受地域、文化、语言等因素影响,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进程较为滞后。(6)教育程度构成方面,数据显示在京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逐年提高,流动人口素质正处于明显提高的进程中。但是,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仍以初中为主,占近四成(见表2),低于2000年北京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受教育年限的10年。从不同时期对比来看,流动人口中未上过学占1.0%左右;小学、初中所占比例总体逐年下降;高中和中专所占比例维持在20%左右;大学(大专、本科)所占比例逐年上升,2015年达到28.9%;研究生所占比例逐年上升,2015年达到2.5%(见表2)。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在京流动人口以初中学历为主,但大学学历已经占近三成,而且研究生学历所占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表1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在京抽样基本情况

2.家庭结构及分析

婚姻、家庭类型是家庭结构的显著特征。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婚姻状况、家庭类型情况反映家庭结构特征。(1)婚姻构成方面,数据显示在京流动人口以初婚流动人口为主,占近八成;未婚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近二成;再婚和离婚所占比例总体有所上升;丧偶所占比例变化不大(见表3)。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再婚和离婚比例总体上升是需要引起关注的社会问题。(2)家庭类型方面,从不同时期对比上看,在京流动人口家庭类型中以核心家庭为主,总体变化不大。其中,单亲家庭所占比例占12%左右;核心家庭所占比例占80%左右;扩大家庭所占比例占4%左右(见表3)。这表明,在京流动人口以已婚和核心家庭为主,流动人口“家庭化”特征明显。

(二)生存结构

1.就业结构及分析

三次产业劳动力就业比例情况是反映就业结构的显著性指标。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在第一产业劳动力就业比例、第二产业劳动力就业比例、第三产业劳动力就业比例情况反映就业结构特征。从表4可以看出,第一产就业劳动力所占比例维持在2%以下,第二产业劳动力就业所占比例逐年下降,第三产业劳动力就业所占比例逐年上升,且超过八成。从不同时期对比上看,2015年与2011年相比,北京第三产业劳动力就业所占比例提高近10个百分点,这与北京产业结构是相互匹配的(2015年北京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0.6∶19.6∶79.8)。然而,在京流动人口在第三产业劳动力就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居民服务修理、住宿餐饮等低端生活性服务业。这表明,亟需加快推进北京第三产业中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表2 人口结构特征

表3 家庭结构特征

表4 就业结构特征

2.收入结构及分析

家庭收入、本人收入对反映收入结构具有显著性。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家庭和本人在京收入来反映收入结构特征。(1)家庭收入分组方面,在京流动人口收入结构中,家庭在京平均每月总收入0~5000元低收入组所占比例逐年降低,其余收入组所占比例逐年提高(见表5)。这说明,在京流动人口家庭收入环境在逐步改善。(2)个人收入分组方面,在京流动人口本人上月/上次就业收入分组,与家庭在京平均每月总收入组呈现出相同特征,即0~3000元低收入组所占比例逐年降低,其余收入组所占比例逐年提高(见表5)。从不时期比较上看,2015年与2011年相比,家庭、个人收入变化明显,均呈现收入提高趋势,但相对而言收入水平仍较低(见表5)。

3.消费结构及分析

家庭月平均食品支出、家庭月住房支出、家庭月总支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消费结构。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家庭月平均食品支出、家庭或个人月住房支出、家庭月总支出等指标反映消费结构特征。(1)家庭支出分组方面,2011~2015年,家庭在京每月平均食品支出分组中,0~1000元低支出组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其余支出组所占比例逐年提高(见表6)。需要说明的是,在京流动人口每月平均用于食品支出以3000元及以下为主。(2)家庭或个人月缴纳房租分组方面,2011~2015年,家庭或个人在京每月缴纳房租分组中,0~1000元低支出组和1001~2000元较低支出组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其余支出组所占比例逐年提高(见表6)。这表明,由于受住房市场价格提高影响,在京流动人口用于租房的支出比例逐年提高。(3)家庭每月总支出分组方面,2011~2015年,家庭在京每月总支出分组中,0~2000元低支出组所占比例逐年下降,2001~4000元较低支出组所占比例基本持平,其余支出组逐年提高(见表6)。这表明,在京流动人口总支出逐年提高,尤其是住房成本提高了总体生活成本。

表5 收入结构特征

表6 消费结构特征

(三)空间结构

1.城乡结构及分析

户口类型是城乡结构的重要指标。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户口性质,即农业户口或非农户口来反映城乡结构特征。(1)农业户口方面,从不同时期对比上看,在京流动人口农业户口占比逐年降低,2015年与2011年相比降幅达11.3个百分点(见表7)。(2)非农户口方面,在京流动人口非农户口占比逐年上升,2015年占比达到34.9%(见表7)。尽管在京流动人口中的农业户籍人口有所下降,但农业户籍人口仍占60%以上。由于城乡经济社会二元体制问题,使大量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来京寻找就业机会。

表7 城乡结构特征

2.区域结构及分析

区域结构主要包括内部区域结构与外部区域结构。内部区域结构,是指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空间分布情况;外部区域结构,是指流动人口在流出地的空间分布情况。简而言之,内部区域结构是指在京流动人口各区的分布情况;外部区域结构是指在京流动人口户籍所在省份。需要说明的是,在本部分中内部区域结构在京流动人口各区的分布情况,使用《北京区域统计年鉴》相关年份常住外来人口表示。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的抽样方法所限;二是流动人口近九成以上居住在京半年以上。(1)内部区域结构方面,从各区常住外来人口规模看,朝阳、海淀处于第一档;昌平、大兴、丰台处于第二档;通州、顺义处于第三档;东城、西城、石景山、房山处于第四档;怀柔、门头沟、评估、密云、延庆处于第五档(见表8)。从常住外来人口增减态势上看,朝阳、昌平、大兴、房山、通州常住外来人口仍呈增长态势,东城、西城、海淀常住外来人口有明显下降趋势,但城六区常住外来人口仍占六成左右(见表8)。随着北京人口调控目标的临近、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常住外来人口增长的规模势头将放缓,城市核心区常住外来人口规模将进一步缩减,但是,城市远郊区常住外来人口规模可能有所增加,生态涵养发展区由于资源禀赋结构与其他功能区差距较大,短时期常住外来人口规模变动幅度不大。

(2)外部区域结构方面,从在京流动人口流出地看,在京流动人口户籍地流动人口超过3%的省份有河北、河南、山东、安徽、黑龙江、湖北、四川、山西等,几年中流出地户籍省份地位基本恒定,流动人口户籍地所在省份特征明显(见表9)。从在京流动人口规模看,河北籍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达20%以上,占绝对比重;其次河南籍和山东籍流动人口分别占14%、12%左右,冀鲁豫合计占比近50%(见表9)。需要强调的是,河北、河南、山东都是人口大省,也是农业大省,更是劳动力大省,解决北京人口调控与疏解,在做好“内功”的同时,更需要这些人口流出大省抓住发展机遇,加强经济社会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流出人口回流。

表8 北京及各区常住外来人口占比情况

(四)地位结构

1.阶层结构及分析

职业结构是社会分层的一种可操作性方法[12]。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职业来反映阶层结构特征。从纵向维度来看,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所占比例依次递减态势(见表10)。从不同时期对比来看,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小幅上升,农民阶层小幅下降(见表10)。另外,从表10数据看,北京流动人口基本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阶层结构。但是,在职业结构分类中,只有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企业经理、私营企业主、他们才够条件构成中产阶层[13]。换言之,只有这些阶层才构成中产阶层,是“中产社会”主体。流动人口基本特征是向上流动可能性较小,导致所从事的行业和职业较为集中,且大都处于生活性服务业的末端。为此,亟需提高流动人口劳动力素养,增强流动人口劳动技能,提升流动人口阶层结构质量,以更好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表9 在京流动人口户籍地省份情况

表10 在京流动人口阶层结构特征

2.就业身份结构及分析

身份是社会地位的重要指标。因此,本部分主要通过在京流动人口就业身份(雇员、雇主、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来反映就业身份结构特征。从不同时期比较看,在京流动人口雇员、雇主身份所占比例有所增长;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身份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其中,在京流动人口就业身份超过六成以上都是雇员,自营劳动者身份所占比例二成左右,雇主身份所占比例不到一成,家庭帮工身份所占比例最低(见表11)。可以看出,在京流动人口大多数处于被雇佣状态,就业身份不高。同时,这也验证了在京流动人口就业结构、阶层结构等特征。

表11 就业身份结构特征

(五)保障结构

1.居住结构及分析

住有所居,是民生建设的基本保障。因此,本部分中将通过居住结构反映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未设置“住房属性”问题,故此,仅对2011~2014年在京流动人口居住结构进行分析。从表12可以看出,首先,在京流动人口租住私房所占比例较高,达到六成以上;其次,在京流动人口自购房的比例也在逐步提高,2014年有14.2%的在京流动人口拥有自有产权房;第三,在京流动人口中近一成以上是由单位/雇主提供免费住房;第四,在京流动人口租住单位/雇主提供的住房也占有一定比例;第五,在京流动人口享有政府提供廉租房、公租房的比例极低。总体而言,在京流动人口居住条件一般,六成以上租住私房、一成以上自购房、一成以上单位/雇主提供免费住房。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房价助推房租价格的上涨,会给雇主以及雇员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由此,在京流动人口能够享有单位/雇主提供免费住房、租住单位/雇主房的机会有可能减少。同时,近六成以上在京流动人口租住私房,这有可能导致职住分离的情况出现,某种程度上增加交通压力。最后,随着北京一系列“住房新政”的出台,在京流动人口自购房的机会将进一步减少,享受政府提供公租房的可能性甚微。

表12 居住结构特征

表13 社会保险结构特征

2.保险结构及分析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社会保险制度是流动人口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本部分中将通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指标来反映流动人口保障结构。由于2012、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未设置“社会保险”问题,故此,仅对2011年、2013年、2014年在京流动人口保险结构进行分析。从不同时期比较看,在京流动人口“五险一金”参保率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指标均接近35%,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见表13)。不过,大多数在京流动人口从事非正规就业或雇佣单位为减轻负担,社会保险参保率总体并不高,而且像住房公积金等仅供给城镇户口的流动人口。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政策倾向是减轻企业负担,加之流动人口的非正规就业特征,在一段时期内,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将不会有太大变化。

四、主要结论及趋势

第一,在京流动人口以劳动力年龄人口为主,但是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对现有在京劳动力存量而言,需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以提升其就业技能,进而提高就业质量。第二,流动人口家庭化特征明显且以核心家庭为主。流动人口家庭化特征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留守儿童等不良社会问题,但也增加了北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同时,流动人口这一特点,在制定社会政策取向上,也要从以往关注流动人口个体发展向关注流动人口家庭能力提升方面转变,提高流动人口家庭能力。第三,流动人口就业结构与北京产业结构基本“相互匹配”,但是,占大头的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就业质量不高,大多集中在低端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尽管在京流动人口收入逐年增加,消费结构逐渐优化,但受相关政策影响,在京流动人口收入总体水平并不高,而且随着房价、物价上涨,消费支出中用于住房的支出比例大幅提高。第四,虽然在京流动人口中农业户籍人口比例下降,但农业户籍人口仍占六成以上,且主要聚集在城六区。因受人口政策调整,可以预见,在京流动人口将以圈层方式逐渐向城市边缘地区迁移。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河北、河南、山东等户籍省份的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近50%,这需要北京在解决内部人口调控与疏解的同时,更需要这些人口流出大省加强经济社会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流出人口回流。第五,在京流动人口阶层结构与就业身份结构不断优化,但流动机制受阻,其上升空间有限,就业身份不高,社会地位较低,中间阶层呈现“空心化”特征。因此,亟需提高流动人口劳动力素养,增强流动人口劳动技能,提升流动人口阶层结构质量,以更好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第六,从居住和社会保险方面看,在京流动人口以上租住私房为主,但随着房价助推房租价格的上涨,在京流动人口居住支出将成为主要生活压力。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结构不断优化,参保率有所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改善明显,但由于经济政策倾向,加之非正规就业特征,在一段时期内,在京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将不会有太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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