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
[提要] 自2016年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多数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压力空前,在此过程中,一些施工企業发展速度有所减缓,甚至利润有些下滑,但是另一部分施工企业充分利用税改红利,发展势头愈发凶猛。因此,施工企业应当变压力为动力,顺势而为,充分发掘税改中有利于本企业的条件,助力财务管理,降低企业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得企业在税改的浪潮中长期立于潮头。本文首先对“营改增”的概念进行概述,其次从“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利弊两个方面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和解读,并提出施工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财务管理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任何一项国家体制都需要顺应其运行环境,税收体制也不例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传统税收体制已显得不合时宜,因此国务院加快在全国多行业推行“营改增”。此次税改,建筑施工企业是重点,因为施工企业关联行业广泛,关系国计民生。此次税改,对施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直接影响企业盈利能力,需要给予高度重视。
一、“营改增”简述
“营改增”,即原来征收营业税,现在改为征收增值税,作为两种主要流转税,此次税改对我国多个涉及行业影响深远,建筑施工企业也在其中。营业税税额主要受营业税率和营业额影响,从一个工程的纵向考虑,此种税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对市场经济发展不利。增值税税额是从劳务或者商品增值部分中来,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问题,从而刺激市场健康高速发展。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完善财务管理,顺势而为,推动企业高速发展。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利影响
(一)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实行增值税,可以强化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倒逼,促使施工企业不得不重视业务模式、组织结构、凭据管理以及采购管理等。由于增值税需要交纳的税额与抵扣项关系密切,因此要想降低税负成本,必须提升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强化内部管理。
(二)助力企业生产方式升级。就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实际情况而言,施工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数施工企业劳动力成本无法实现合理抵扣,随着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税负成本高的难题很难有大的改观。我国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施工企业生产方式升级提供了条件,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更新固定资产及设备的方法降低企业税负,提升施工企业竞争力,同时还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三)避免施工企业重复征税。在推行“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按照施工企业营业额征收税款,其他可能出现重复征税情况一概不予考虑,例如购买的固定资产以及设备等,已经缴纳了增值税,但是无法进行抵扣,出现税款重复征税的问题,致使施工企业成本提高,税负压力增大。实施“营改增”之后,此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只要施工企业能够科学、合理进行纳税筹划,结合施工单位实际情况,分析、研究并制定一套动态纳税方案,施工企业税负将会得到很大改观。
三、“营改增”给施工企业带来的严峻挑战
(一)对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我国执行“营改增”时间不长,多数施工企业看到税改红利,为了降低交税负担,一味大量购买固定资产及施工生产设备,并没有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致使施工企业投资突然增大,流动资金骤减,现金流压力巨大,财务状况令人堪忧,甚至有些施工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危及企业生存。
(二)提高施工企业涉税项目管理难度及成本。受施工企业本身特点影响,“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涉税项目管理难度会提高,管理成本会增加。施工企业具有施工业务范围广阔、流动性强、分散度高等特点,并且具有施工周期长、施工项目众多等特性,因此无论施工企业采取何种方式完善税额抵扣程序,都不可避免会出现会计处理难度提高,会计工作量增大,这就需要施工企业提升会计管理人才质量,同时增加专业会计管理人才数量,这可以通过引进人才以及请专家教授进行培训等方式来实现。
(三)可能增加施工企业税负。从理论上分析和研究,“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可以降低税负,但是,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易事,仅从获得进项税的能力和转移销项税的能力两个方面来说,施工企业就必须做足财务管理工作,如果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没有进行合理、科学改进和完善,依旧采取传统的方式方法,向上或者向下进行税负转移根本无法实现,甚至可能增加施工企业税负。另外,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例如施工现场零星材料费、计日工费以及现场机械费等,都无法实现税额抵扣。综上所述,我国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如果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没有改进,很有可能不但没有降低施工企业税负,反而增加企业交税压力。
四、“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应对策略
(一)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需顺应市场大背景环境,在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大背景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也必须修改规章制度,保证施工企业经营活动可以正常进行。公司规章制度中,尤其需要重视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果修改完善合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优化对纳税主体的管理。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不是施工企业的某个项目,或者某个区域,而是工商注册的公司,因此施工企业应当优化对各个分公司的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公司内部各个纳税主体进行调研,结合奖惩制度,激励各个公司完善自身制度,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培训,或借助其专业知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三)规范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具有项目多,范围广的特点,少则十多个项目,多则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项目,因此施工企业几乎每天都会有新合同的签订,有涉及项目承包的合同,有涉及分包工程的合同,有涉及项目采购材料的合同,还有涉及机械购置的合同等等,合同种类繁多,时间贯穿整个项目施工过程。“营改增”后,施工企业要想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就必须规范合同管理,尤其是分包合同和承包合同,即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和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这样才能合理、科学抵扣税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施工企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需注明建设单位无权进行增值税税款的代扣代缴,施工企业应当独立进行缴纳。在与供应材料企业签订合同时,需明确发票直接开给施工企业,并尽量寻找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尽可能增加可以抵扣的税额。另外,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明确发票开具类型和时间,以及发票遗失的经济责任等。
(四)加强对增值税的核算管理。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核算管理要复杂一些,需要在时间和项目上进行对应,而不是将各个项目增值税进行简单相加。因此,“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增值税的核算管理。在此过程中,需要建立好增值税台账,明确每笔销项税和进项税,同时明确经济责任。
(五)项目管理人员的薪酬。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属于劳务支出,不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但站在降低税负角度,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从劳务公司聘任相关管理人员到单位工作。当然,不可能整个项目管理人员都从劳务公司聘任,但是可以选取部分合适岗位进行聘任,这样施工企业就可以用增值税专票来抵扣进项税,同时可以降低施工企业项目工资发放额度。
五、结语
我国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为各行各业尽量减少税收负担,但不是所有实行“营改增”的企业都可以获得国家税改的红利,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和研究税改内容,改进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方案,从公司的规章制度、纳税主体管理、合同管理、增值税的核算管理以及项目管理人员薪酬等方面进行整改,尽量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惠雪寻.营改增环境下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应对方法[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
[2]刘文举,杨树泉.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探究[J].中国市场,2017.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