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治党就必须要有基本的制度准绳。随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些规章制度对普通党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法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工作,增强队伍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党建工作;审判机关;司法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7.5;D9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163-01
作者简介:范桂云(1964-),男,汉族,江西高安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究方向:刑法法律研究。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领导,增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搞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我认为应该做到“五个融合”。
党建工作要与审判工作相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中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把握好这个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关键是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因此,法院的党建工作必须围绕审判工作业务,与审判工作相融合,服务于审判工作,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法院在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时,要考虑党建工作,并将其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发展、同促进。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同时兼顾审判业务,党总支书记可由分管审判业务的副院长担任,各支部书记可由业务庭的庭长担任,实行“一岗双责”,支部书记既要管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又要抓好本部门的审判业务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抓队伍建设的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党建工作与司法为民相融合。法院党建工作的成效最终也要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因此党建工作要以人民性为根本,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党建工作中体现司法亲民、便民、利民的特性。在思想观念上要做到“司法亲民”,在工作举措上要做到“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要做到“司法利民”。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建设网上申诉平台、配备电子触摸屏、案件信息自动查询设备等方式方便广大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热线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针求意见建议,扩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案件判后释疑工作,法官在送达裁判文书时要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疑工作,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工作,促进息诉服判,做到案结事了,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和司法救助措施,为涉诉困难群眾提供司法便利。
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相融合。将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渗透到法院队伍建设中,实现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有效融合。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仅要依靠法律法规等制度去规范,还要从道德层面去约束,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标本兼治。要构建多形式的学习机制,通过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各支部定期学习,形成全院干警主动学习的学习氛围,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审判中心工作的原则,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将亲民爱民为民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树立崇尚业务的政策导向,营造良好的尚法氛围。在提高干警思想理论水平和司法业务技能的同时,用党的思想政治理论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法院队伍,使之不断适应职业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法院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时,既要考虑其审判业绩,还要考虑其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
党建考评与职业要求相融合。在考评审判业务庭室工作时,不仅要考评其审执业务绩效,还要评价其党建工作绩效,将两者相融合。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因其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党建工作的考核不能用传统的量化指标为依据。另外,由于每个部门的工作性质相差较大,党建工作的考核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法院应当依据当前审判职能的专业性质,按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适应性的原则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公正、廉洁、为民、活力、和谐”的党支部系统考评制度,将支部党建事项逐级细化,使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对接、与职业要求深度融合。
党建监督与司法监督相融合。员额法官改革后,员额法官自行签发法律文书,因此如何做好对审判权的监督更为重要,在监督过程中要将司法监督和党建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放权不放任、管理不管死、监管有边界”的思维,细化院长、庭长的审判监督和党支部的党建监督。完善干警党风廉政档案,将党风、司法作风等都纳入干警廉政档案。创新监督形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使监督渗入到审判、执行、党建等各项工作中。延伸监督时间,延伸对党员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明查暗访等形式,做到教育在前、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设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监督平台,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投诉和反映,对法官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