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凤 王芳
【摘 要】20世纪八九十年代,民族古籍文物的收集整理出现一个高潮。各地纷纷成立相应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收集民族古籍文物,并整理出版了大量民族古籍,展示利用了民族文物。
【关键词】黔东南;湘西;民族古籍文物;收集整理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8)34-0213-02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都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他们用口碑传承、利器镌刻、文字书写、文物显示”等方式为后人留下丰富多彩的民族古籍文物。新中国成立后,高度重视民族古籍文物的收集整理。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民族古籍文物的收集整理效果不尽人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古籍文物的收集整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1981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1984年3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向国务院呈交了《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4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该请示,强调:“少数民族古籍是祖国宝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支持。”[1]102因此,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民族古籍文物的收集整理出现了一个高潮。
一、成立民族古籍文物收集整理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国家民委的请示之后,各地积极组建民族古籍文物收集整理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确定主管单位,抽调专人开展具体的搜集整理工作。”在少数民族杂居地方,也“落实主管单位和确定兼管人员开展工作”。因此,各地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民族文物征集队等相关机构陆续成立,并快速发展。
1986年2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州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4月,州编委决定配给州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3人,所需经费由民族事业费开支。5月,“补充通知”决定,州民族古籍办公室属州民委下设二级机构,归口民委领导。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在州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不久,各县、市亦先后成立民族古籍对口机构,由各县、市民委抽调干部兼管此项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加强民族文物收集整理工作,湘西州文物工作队建立,与州博物馆合署办公。1980年4月,辖区内的永顺县文物管理所建立,编制5人。1987年,永顺县不二门土家族民俗博物馆建成开放。1988年,又在王村建成湘西民俗风光馆。1985年6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博物馆奠基,投资480多万元,建成一座有12个展厅、一个地下室大厅,总高达35米,总面积为7421平方米的民族博物馆,并于1988年7月23日建州纪念日开馆。当年8月,黔东南州成立文物征集工作队,负责民族文物工作。
这些机构成立以后,聘请热爱民族古籍文物的民族人士从事相关工作,人数逐年增加。1984年2月,黔东南州民族研究所成立,侗族专家欧阳贤、王胜先和苗族专家龙朝武、雷秀武先后担任主要负责人。[2]456湘西州少数民族古籍办成立之初,工作人员只有3人。1992年1月,州民委向州编委提出关于请求成立州民族研究所的报告。3月,州编委下文将州民委古籍办的编制由3名增加至6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86年时,湘西州博物馆(文物工作队)规模扩大,内设考古部(对外称文物工作队)、保管部、陈列部、办公室。职工增至2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占56%,专业技术人员占88.4%。
二、民族古籍文物收集的开展
成立相应机构之后,各地展开全面、深入的民族古籍文物搜集工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工作人员“田野作业”。工作人员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就一些主要的民族古籍文物展开搜集工作。他们走访民族民间艺人、巫师、工匠等,口问笔录,錄音摄像,取得“田野作业”的丰硕成果。第二,依靠广大的民族古籍文物业余骨干帮助抢救搜集。如湘西凤凰县每年年初都要召开一次民族古籍文物工作会议,将全县的民族古籍文物业余骨干请来,商定抢救搜集项目,将任务分配到人,年终召开总结评比表彰会。所得资料则交由县民委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第三,配合图书馆、档案馆等有关单位开展“清仓查库”工作,建立民族古籍文物专柜、专室或陈列部。湘西州图书馆于1986年前后进行过一次彻底的古籍文物清理工作,将民族古籍文物从中分出,单独造册登记,设置专室专柜,免费开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第四,面向社会实行有赏征集。每年,州、县市民委都要拿出少量的资金,面向社会,征集各类民族古籍文物。不少群众闻风而至,主动献出珍藏多年的民族古籍(手抄本或石印、木刻本)和文物,州、县、市民委则给予少量的征集费,以示感谢。
通过上述作法,各地在民族古籍文物收集方面取得巨大成绩。到90年代末,湘西州已抢救搜集各种民族古籍500多份(册),近2000多万字(不含馆藏民族古籍)。其中,民族民间口碑资料占总数的2/3以上,且多是历史遗存的孤本、善本、真本,如《苗族婚姻礼词》、《梯玛歌》等。[3]434黔东南州收集了苗族古籍《贾》三部、《年歌岁词》一部、《客歌》一部、《苗族古语箴言》一部、《苗族俗语集》一部,侗族古籍侗戏《金汉》一部、汉族古籍《傩戏唱词》一部共700多万字。从1986年3月到1988年6月,黔东南州征集到民族文物1908件。其中,银饰工艺品359件(套),民族服饰487件(苗族291件、侗族110件),生产工具128件(苗族109件、侗族11件),生活用具99件(苗族25件、侗族71件),民族工艺美术品389件(苗族338件、侗族16件),历代农民革命军使用的武器,各民族起居用具模型等共304件。[2]481到1988年时,湘西州博物馆征集到民族文物1649件。其中,具有很高民族历史价值的,一是旧司城出土土司官印。印为铜质,正方形,边长8.2厘米,通高9.4厘米,边厚1.6厘米,重1300克。印背面有一根长7.8厘米、直经2.4厘米的印纽。印文系朱文,一半篆刻“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印”,一半是同内容的满文;印背面刻有正楷小字“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印,礼部造,康熙十九年二月,康字五千二百十六号”和同内容满文。二是司城出土明代彭母墓志铭。碑长80厘米,宽78厘米,厚6厘米,为细砂光板石料,上镌刻铭文1784字。[3]467
三、民族古籍的整理出版和民族文物的展示利用
民族古籍收集任务基本完成之后,工作人员开展了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在此过程中,各地建立定人、定项目、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责任制,要求整理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民族责任感和科学态度从事工作,并采取“三段式”的整理方法,即先用民族文字或国际音标记录原文、原话,次直译,再意译。在翻译中,坚持“信、达、雅”的标准,维护了民族古籍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各地通过两条途径,选择性地出版了大量民族古籍。一是依靠上级资助出版,通过纳入国家民族古籍出版计划的渠道来解决出版经费问题。如:“七五”期间,湘西州纳入全国出版计划的民族古籍5项、120万字。实际出版6项、198.2万字。至1998年底止,共计国家资助出版民族古籍13项、381万多字。二是地方自筹经费出版。尽管地方财力薄弱,民族经费紧张,但各地克服困难,地方财政和民委每年挤出一点经费,资助民族古籍出版。通过努力,到20世纪90年代末,湘西州共出版印刷民族古籍及相关资料44项、899万字。[3]440
民族文物收集之后,大多被收藏于当地博物馆。博物馆充分利用这些文物,举办了各种展览。黔东南民族博物馆开馆试展后,先后开设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综合馆”“《风情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州三十五周年展”“《麻江县铜鼓苗族农民画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经费投放效益展览”等多个永久性和专题展览。到1992年底,参观的中外来宾近5万人次,党和国家领导人乔石、李佩瑶、司马义·艾买提、杨静仁,钱正英和贵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王朝文等领导人到馆参观。[2]481湘西州博物馆的“湘西民族风情展览”以实物、照片、资料、录相和现场表演形式介紹湘西土家族、苗族人民生产生活、居住房屋、婚娶节庆、服装首饰以及民族地方的历史遗迹、文化名人、民族工艺等情况,曾赴北京、长沙、香港等地展出。1985年9月25日,由州博物馆设计、筹备,以湘西州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湘西土家族苗族民俗展览》在北京民族文化馆开幕。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王震为开幕式剪彩,廖汉生、杨静仁等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参观。在北京展出一个月,接待国内外观众12万余人次。[4]341
参考文献:
[1]国家图书馆研究院.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政策文件选编:1949-2012[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
[2]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民族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志[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
[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局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志·文化志[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