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遥
徐永光先生在《公益向右 商业向左》一书中大力推崇公益向商业靠拢,发展社会企业,最终通过产业化带来公益发展的规模化,进而解决社会问题。康晓光先生则在《驳永光谬论》一文中提出,公益的基础是利他。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引起诸多讨论,这个讨论本质上反映出目前中国公益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中国公益行业的发展应该立足于什么样的价值观之上?
脱离了价值观,各方的说法似乎都有道理。然而,某种模式是否应当属于当今行业发展的中心,最终不是由策略决定的。策略服务于战略,战略取决于价值观,如何在诸多看似可行的策略之中做出取舍?这对当今公益界而言确实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也是公益行业在艰难夹缝中生长的写照,更是当今中国公益发展与本土生态、民族未来脱节的缩影。
徐永光先生提出社会企业论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益组织的活力和影响力。
按徐永光的推算,目前国內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系统中,至少沉淀了2000亿资金,而这些资金大部分存在银行里,“连投资理财都不干”。如果进行理财和投资,这些资金本身就可以产生相当规模的收益,为公益项目供血。根据中国慈善联合会《2016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全年接收国内外捐赠款物共计1392.94亿元,其中个人捐赠293.77亿元,捐赠总量创历史新高。而沉淀在银行中的公益资金,仅仅按照5%的保守收益率来计算,即可形成个人捐赠总额三分之一的收益。
从徐永光自身的经历来看,在其主持青基会的工作期间,根据2003年的审计报告,从1989年到2002年,青基会累计净收益6867万,其中项目投资的净收益是3751万。2002年的风波之后,青基会陆续收回长期投资项目,到2010年,青基会的长期投资依然还剩2800多万。其中包括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权,2011年时市值有1.7亿。2002年的希望工程风波对徐永光是不公平的,人们放大了他投资失败的部分,完全忽略了徐永光进行战略性投资的魄力和眼光。
在风波过后,在公益组织尤其是面向大众募款的慈善组织中,很少再看到这样大胆的投资和成绩。
除了让钱死趴在账上以外,公益组织往往是自娱自乐,行动不仅没有社会影响力,甚至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徐永光以支教为例,大量没有教师资质的志愿者拿着捐助在贫困地区支教,“结果地方成立支教办公室,大量的把外面的捐款拿来,外面志愿者支教顶替志愿者的岗位,一半是支教老师在那里混事,把教育搞得乌烟瘴气”,这是一种不专业的浪费。还有一种浪费,看起来操作得很专业,但是只看过程不问结果。比如常见的送书包项目,虽然基金会都尽心尽力地将物资送给困难地区的儿童,最终的结果却是一个儿童收到十个书包。
与公益组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互联网时代来临以后,商业社会反而有了更好的表现,网络为普通用户赋权,倒逼市场注重普通用户的需求。传统经济模式下,针对普通用户的需求,往往存在运营成本过高的问题。而互联网模式助力的新型企业,不仅满足了普通用户的需求,还在这个过程中解决了相当数量的社会问题。例如,传统环保组织长期提倡用自行车出行替代以石油为燃料的交通工具,公益组织取得的成绩,在共享单车带来的改变面前不过是九牛一毛。从人性的角度而言,自行车出行并非不好,但需要足够的便利。传统环保组织致力于培养人民主动使用自行车的意识,推动政府改善方便自行车出行的公共设施。共享单车则建立了最便利的自行车随用随取模式,迅速改变了大众的行为模式。
从这个角度看,致力于解决某些社会问题的企业,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因此,与其打着行善的旗号鼓励大众捐赠,不如用市场化的思路来配置资源,推动解决社会问题的企业发展。为此,社会企业的提法是针对目前公益组织的弊端而来的,希望公益组织能拿出更有效率的手段,不仅为个人带来利好,也为社会创造价值。
但徐永光的提法也遭到质疑,因为社会企业确实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唯一路径。至少,就徐永光自己提出的支教和困难儿童收到重复捐赠的问题来说,短期内并不能看到有创新方法通过市场模式介入解决。支教本质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并让社会承担了公共资源配置不足带来的问题。这也是一些批评者所提出的,如果不是权利本位的公益,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当然,从社会企业的角度来说,或许也有解决之道。社会企业通过市场的模式,提高贫困人口的购买力,间接弥补了贫困人口获得教育资源不足的缺口,这也未尝不是一个全新的思路。
解决一个问题可以有无数种方法,至于是保障贫困人口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还是通过发展社会企业来弥补教育资源的不足,需要在社会发展的实践中获得智慧。
中国是否需要更多的社会企业,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对最早萌发社会企业概念的英国来说,发展社会企业确实是有必要的。在英国等欧洲国家,社会正义、公民权利、妇女运动和劳工运动,均可追溯至18世纪和19世纪的“老”社会运动。但谈及现代公益和社会组织,还是要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随着二战结束以及《人权宣言》的提出,在国家和企业之外,民权组织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在冷战的背景下,社会组织在高度理想主义的意识形态大旗下,发生了两极分化。一方面是围绕《赫尔辛基协议》,在人权议题下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针锋相对。另一方面则是以激进左派为代表的抗议运动,他们受到列宁主义的影响,高度推崇中国的毛泽东、苏联的斯大林。后者在激进的红色运动退潮以后,部分转化为更激进的红色革命,随后淡出历史舞台。更多的社会活动家,卷入新社会运动,不再以解放全人类为目标,以自我为中心的女权运动、环保运动及和平运动等,成为社会运动的主要形式。这些社会组织在理想主义的号召下,对国家机构持批判态度,并力争绝对的自主权和自决权。对这些社会组织而言,理想主义色彩逐步淡化以后,需要应对三种变化:体制化、专业化和竞争。endprint
在欧洲的社会抗争运动开始分裂后,除了某些极端情况,一些掌握较多资源的组织开始政党化,成为绿党、左翼联盟或者社会民主党。还有一些资金规模庞大的组织,成了更加官僚化的大型机构,比如绿色和平组织、国际特赦组织。同时,在不断的抗议运动中,社会组织也变得更加专业化。受过良好教育的组织成员,通过成立智库,成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此外,大学或独立团体成立了研究中心、生态研究所、人权组织等专业机构。
对于更多中小规模的组织来说,伴随运动的分裂,社会组织数量的增加,就意味着对社会资源的竞争加剧。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社会运动遇到的一个严重问题是缺乏各种资源。随后,教会、政党基金会和福利组织对社会组织注入大量的资源。在得到足够的资源支持之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社会运动风起云涌。随后,出现更多的社会组织和愈加严峻的资源竞争。在生存压力下,许多小型组织依靠“时尚”的主题说服捐赠者,这导致原本崇高的道德原则和民主价值观被淡化。同时,以往基于国家、政党和教堂的捐助格局,如今也日益被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独立捐助组织打破。
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的主要经费来源是政府补贴或慈善捐赠。一旦政府补贴或慈善捐赠的资金不足,社会组织就难以为继,这个情形更加恶化了不同社会组织对资源的争夺。此时,一些公共服务类型的组织开始调整思路,引入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将免费的服务变为收费,从而解决自身发展中的财务危机。
随着传统社会运动风潮的消退,加之体制化发展中社会组织因官僚主义而变得不足以吸引大众,从英国开始,呼唤社会企业的声音逐渐大了起来。这一阵浪潮,与同样发端于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一样,逐步发展起来。但不同之处在于,这次的实践者们完全不抵触商业运作,希望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社会主义。由于经济危机的助推,来自政府和社会的资源开始缩水,社会企业的呼声愈加响亮。从英国社会企业的发展脉络来看,其源于传统社会组织的发展遭遇了历史瓶颈,在理想主义褪色,传统资源渠道出现危机之后,转变工作方法来应对新形势下的发展问题。
这一新方法的出现,确实带来了许多亮点,但也无法回避其本身的瓶颈。在社会公共事务之中,并非所有领域都可以寻找到足够多的利润来支撑市场模式。在20世纪70年代,一些欧洲福利国家开始出现经济衰退,继而引发了财政危机。部分国家开始采取公共服务外包的形式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但是,这种模式本身的利润空间并不高,私人企业参与的热情有限。最终,一批不追求高利润的社会组织认领了这些项目。
类比于英国的社会组织发展,中国的本土社会组织基本是刚刚度过纯理想主义阶段,正在进入第二阶段,在分化与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体制化、专业化和竞争加剧。从资源结构上来说,本土社会组织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从主要依靠国外基金会资助,转变成政府购买服务和国内基金会资助。虽然相比于国外基金会的资助,国内本土资源的数量有了巨大的增长,但相比于增长速度更快的社会组织数量而言,资源的紧缺依旧存在。尤其是国外基金会对于人力的支出有非常高的支持,而本土资源更倾向于支持社会服务领域内的弱势人群救助,对于人力的支持并没有太高的热情。从这个角度来说,本土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市场化的服务来收费,以支持组织发展,这种需求是确实存在的。
另一方面,目前本土社会组织中专职工作人员数量有限,他们主要通过压缩组织运营成本的方式来应对资源的紧缺,而不是扩大收入来源以增加发展经費。同时,由于中国社会的变化,高度依赖人力的权利型组织急剧萎缩,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大量增加,后者是随着社会资源投入方向的转变而进入公益领域,故而还没有形成激烈的竞争态势,一般都能够根据资源结构调整组织架构,灵活应对资源不充分的问题。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从2008年境外资源开始逐步退出,本土服务型组织大量增加以后,社会组织领域的主流话语从权利本位,转向如何提高社会服务的运营效率。这个背景下,社会组织中掀起了关于“公益市场化”的讨论。
在中国社会的变革之中,“市场化”被视为绝对的政治正确。即便在公益领域也不例外,由于官办社会组织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当权利本位的本土组织和境外基金会淡出主流以后,市场化破除行政化迅速成为热门的话题。官办组织之外,一批率先引入市场话语的机构也尝到了甜头。在公共层面,一些基金会以“零管理费”,对应官方组织定下的10%管理费,彰显自身运营效率的提高,得到了捐赠人的认同。也有一些组织引入市场化的管理手段,进行更精细的岗位考核,这与考核无法量化的社会价值观形成对比,从资金规模的提高上展示了组织运营的效率。
其实,早在“公益市场化”的说法成为主流之前,2004年,社会企业一说就通过学术界引入了中国。在当时,国内活跃的本土社会组织大量依靠境外基金会,在这样的资源结构下,并不需要过多考虑自身盈利的问题。虽然社会企业的概念并未马上红火起来,但在本土实践中,为贫困人群提供小额信贷,以及慈善组织的义卖筹款等活动一直存在。义卖活动没有系统化和规模化,但小额信贷的尝试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茅于轼先生参与的龙水头村试验就是典型案例。对照今天的概念界定,这些也可被归为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概念在2011年正式写入政府文件。与此同时,首批尝试以市场运营方式管理的公益组织,在蓝海中收获了红利,逐步推动社会企业概念的兴起。“公益市场化”和社会企业两大概念的合流,则来自于徐永光先生。他在针砭公益组织发展弊端的时候,高举社会企业的大旗,直接指出公益组织就应该变成社会企业。同时,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中国资源结构的变化,可以获得来自政府与市场的资源支持,也是一夜间冒出许许多多“社会企业”的诱因。
讨论公益组织的未来,当下最尴尬的情况之一就是不得不排除权利本位的选项,这在实践中基本上不容存在。当下出现许多社会服务类型的公益组织,其根源是公共资源配置不到位,弱势群体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但即便如此,当下公益组织最现实的发展方向只能是做大社会服务这一板块。正因为公益组织变成了社会服务组织,大量职能在于提供公共服务,其不仅可以从政府采购服务中获得资源支持,也可以从市场中获得收益。但客观来讲,从历史的沿革发展来看,提供公共服务的最佳方式是高效廉洁的政府,其次是企业。正是由于政府和企业不能够全面和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从而引出了第三种可能,那就是社会组织。endprint
这种架构,并不是由资源结构决定的,而是由利益结构决定的。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在于规模和系统,但政府的短板在于尾大不掉,尽可能照顾到多数人利益的同时,无法灵活应对特定群体的“小众”需求。
与此同时,企业提供社会服务的最大优势在于,只要有足够充分的市场规模和盈利空间,就能建立起合适的商业模式。过去由于意识形态的关系,对于市场经济存在道德批判,在今天看来,这种批判不全对,也不全错。企业作为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法人单位,并没有义务和动机去追求社会公平。如果期望企业向左,那恰恰印证了康晓光所谈到的“利他”,只有寄希望于企业主的利他动机,才能在经营企业的同时,兼顾少数群体的利益。如果仅仅立足于自利,企业追逐利润的边界就止于法律,而不是道德。为此,社会公益组织以利他为出发点,逐渐演变为以小众的自利为本,参与到社会博弈中,最终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动态平衡。
当社会公益组织的博弈功能被去掉以后,社会公益组织变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利他就变得模糊不清,只剩下道德标榜与自利。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下,全社会对于公益慈善组织的批判,从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开始,出现一轮又一轮的高潮。社会公益组织试图与大众讲技术,但大众看到的却是更模糊不清的道德,双方完全无法形成有效的对话。最近的一次无效对话,来自于“两会”立法中对于基金会管理费额度的规定。2016年的“两会”中,原本沉闷的代表们突然对《慈善法》草案中有关15%管理费的规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法律退回原样,最终艰难地向前迈出了一小步——原則上维持10%管理费的比例不变,根据情况有所放松。而如果管理费的标准松绑,民间的基金会和本土公益组织将有更大空间储备优质人力,并提高管理效率。
上述现实让理想主义的坚守者感到彷徨,中国社会企业概念的火热,并不像英国那样,是公益组织面临资源瓶颈时的探索,除了政府的政策倾斜以外,还包含既希望拥抱市场又难以割舍理想主义的折衷。
公益正成为一个被异化的词语,进而被割舍。现实中的企业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开始逐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而公益在现实压力下转而追求唯一的成功,也就是规模化和产业化。社会企业成为本土公益发展的主流和必然,也反映出公益行业失去自身位置和话语的无奈。社会企业是不安于现状的变革家,在现有条件下不断思考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寻找帮助弱势群体的道路。
但谈论社会企业的时候,也不能忽略,在博弈和服务之外,公益组织还可以做的事是倡导,可以尝试小而美的试点和创新,推动制度对自身的接纳。笔者还是坚信,公益组织应该恪守本心,不必过分追求成功。用创新的思想和社会企业的模式来解决社会问题,是一种出路。立足于小而美,解决典型问题,并推动制度创新,也依然重要。公益本来就是左的,不能因为怕撞墙就向右转。
(作者单位: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