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益在中国的展开,受到两股力量的推动:一是现代性带来的贫富分化、环境破坏、道德滑坡等现象,亟需社会疗救,公益扮演着治疗市场化病症的角色;二是西方国家价值观的影响,在冷战及意识形态冲突的背景下,针对所谓专制国家而建构的公民社会、发展主义等公益理念,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渗入中国社会,并成为中国公益事业起步的主要价值来源。
如同所有外来事物一旦在中国落地,必然发生中国化、本土化的进程一样,公益领域的中国化、本土化运动也在近十几年来蓬勃展开,并不断与外来价值互动、碰撞,调整并修正西方传来的公益理论,开辟中国式公益的独特道路。
首先,西方公益理论强调权利意识,视整个公益行动为社会赋权的过程,强调公民个人权利、妇女权利、儿童权利乃至其他一系列权利,这种赋权观念在中国难免水土不服。中国社会更重视权利与责任的平衡,注重参与方的共商、共建、共享,将自身权利的获得与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视为同一个过程,不可分割处理。
其次,公民社会理论突出社会与政府的矛盾,彰显社会维权行动对行政权力的制衡。这一理论对苦于行政权力过大、政府办社会的中国而言,具有积极的意义。但随着中国政府不断的体制改革,这种对抗性思维与中国社会的现实越行越远,大量的公益组织发现,地方政府对他们的到来持非常欢迎的态度,在转移政府职能于公益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方面,政府是一个不可须臾缺席的合作方,离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公益组织将毫无作为的空间。
第三,西方公民社会理论强調独立于权力和资本的第三方立场,意图建构一个均衡的社会权力结构。而中国的实践表明,公益组织实际上是“毛”,而政府与资本力量才是真正的“皮”,离开政府与企业的支持,公益组织根本无法生存。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小生产传统,“自扫门前雪”的小农意识绵远流长,社会公众的公益意识十分单薄。每年的社会捐赠中,来自公民个人的捐款比例根本无法与企业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相提并论。而在企业参与公益开始流行以来,商业价值和商业逻辑开始全面渗透公益,资本不仅要求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公益资金,同时也要求按照自己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支配公益行为。早期来自权力系统对社会事业的干预,以及传统体制的弊端,正让位于资本权力对公益事业的支配。
尽管大量的实践在不断证明不能照搬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但来自思想界和公益界的反思之声微乎其微。这源于中国思想界对西方理论的过度依赖,也源于中国公益行业的发展速度太快,不同发展阶段相互叠加,吸收外来经验与本土实践同时发生,以至于来不及消化其自身发展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然而,现实的社会运动并不等待灰色的理论,当代公益领域正在发生的一系列价值冲突和观念碰撞,正在为中国公益事业开辟新的道路。概言之,中国的公益事业正日益从冷战背景下意识形态对立的窠臼中解放出来,既在摆脱传统体制“左”的僵化,也在摆脱西方舶来的“右”的教条,并不断从中国的本土实践中塑造新的中国式的公益理论指导思想。
重构中国公益的理论基础,重建中国公益界的指导思想,这一任务紧迫又繁重,需要思想界与公益界的共同努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