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晓东
北京中联网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联网盟 证券代码:837043.OC )2017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告显示,2016年4月挂牌前,中联网盟未披露其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事项。2017年8月,中联网盟、股东周康及原股东刘晓鹏、何戬说明其在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即刘晓鹏自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期间代替周康持有中联网盟股权,何戬自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期间代替周康持有中联网盟股权,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拟申请摘牌
中联网盟致力于IP地址以及AS号码的研究与管理,为国内的互联网企事业单位提供互联网基础服务业务,具体包括互联网地址服务和网络加速业务,2011年5月23日成立,2016年4月22日挂牌。
报告期内,2014年至2017年中报,中联网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0.23万、2195.76万、2929.49万、1217.82万,增长率为4.82%、232.58%、33.42%、56.3%,震荡上扬;同期净利润为-117.89万、690.15万、1054.50万、150.72万,增长率为-252.52%、685.46%、52.79%、-15.8%,震荡下挫;期间基本每股收益为-1.18元、0.78元、0.39元、0.05元,震荡下滑。可见,该公司的业绩整体上差强人意,呈现出下降态势,且资产质量亦有变差倾向。基于表现平平的业绩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该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披露公告说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股票代持史被扒
中联网盟成绩一般,拟终止挂牌,但故事尚在延续。
据2017年11月20日中联网盟发布的公告,2011年6月15日,实控人、董事长周康与刘晓鹏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周康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5万元,实缴出资额3万元,2013年5月19日缴足)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刘晓鹏;2012年4月10日,刘晓鹏与何戬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刘晓鹏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5万元,实缴出资额3万元,2013年5月19日缴足)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戬;2014年 5月9日,刘李冬与何戬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刘李冬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7%的股权(出资额7万元)以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戬;2015年4月20日,何戬与北京中联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利信)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约定何戬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2%的股权(货币出资22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198万元)以2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联利信。
该公告还显示,自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中联利信收购北京中联网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网盟)100%股权期间,刘晓鹏、何戬所持有的中联网盟的股权为代周康持有,其中,周康与刘晓鹏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何戬是周康的外甥,三人之间未签任何股份代持协议,都是口头约定,期间,刘晓鹏、何戬未参与中联网盟的任何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而周康虽未直接持有中联网盟的股份,但始终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该代持行为自2015年4月中联利信收购中联网盟后不再存续。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得,中联利信的实控人是周康,其持股比例54.07%,也就是说,周康实质上是通过自己所控制的公司将自己在中联网盟中的股份收了回来。
但没有不透风的墙,经该公司核查,中联网盟及公司董事长周康、中联网盟历史上股东刘晓鹏和何戬现在主张刘晓鹏、何戬在中联网盟历史沿革中曾经持有的中联网盟股权均为代替周康持有。该股權代持事项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因而公司、董事长周康及董秘尹义群于近日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中联网盟都拟终止挂牌了,股权代持史仍被揪出,更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可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中联网盟当自省并整改,其他新三板挂牌公司也当以此为戒,以免步入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