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自愿,不得反悔
问:我与妻子结婚前,她已怀孕两个月,孩子的父亲是她的前男友。她如实相告,我没有计较,表示愿意和她一起抚养这个孩子。现在孩子已经3岁了,我和妻子因性格不合准备离婚,请问我能向妻子追索这几年孩子的抚养费吗?
董先生(福建福州)
律师意见: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问题,应分两种情形考虑:第一种是女方隐瞒真实情况,男方受欺骗而抚养非亲生子女,有法律界人士将其定义为“欺诈性的抚养关系”;第二种是男方知道真实情况并自愿与女方抚养非亲生子女。针对第二种情形,虽然女方所生子女非男方亲生,但在男方知情自愿的情况下,非亲生子女受男方抚养之日起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养父子女关系,并非女方欺骗男方抚养非婚生子,故离婚时男方无权向对方追索抚养费。
哺乳期内,不得辞退
问:我在一家纺织厂做机车领班,休产假期间,原工作岗位被人接替。产假结束后,我回厂上班时尚处于哺乳期。工厂在5天里连续3次给我安排不同的工作,我都没有接受,就留在家里等待通知。没想到,工厂居然以我旷工为由,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工厂的做法合法吗?我能否要求工厂赔偿?
王女士(重庆)
律师意见: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26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在女职工特殊保护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违反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工作和劳动,变更其工作岗位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减少或取消其产假、晚育假、哺乳时间;不得借此降低其基本工资,不得降低或者取消其应有的福利待遇。”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您所在工厂变更您的工作岗位应征得您的同意,以旷工为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您可以通过劳动维权部门向工厂主张经济赔偿。
劝架被伤,找谁赔偿
问:我儿子所在的班有两个男生打架,我儿子作为班长,上前劝架,没想到被误伤,左臂骨折,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当时场面混乱,儿子也说不清是被哪个同学打伤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找谁赔偿医疗费?
梁先生(江西赣州)
律师意见:这笔医疗费应该由打架的两名男生或其家长共同承担。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两名打架男生对您儿子的伤害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因无法查清具体的侵害人,两名打架男生对您儿子的损失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两名打架男生是未成年人,应该由其监护人,即家长实施赔偿。
陪嫁汽车,离婚归谁
问:我结婚时,父母陪送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汽车,表示该汽车是赠与我个人的财产,并与我签有赠与合同。现在我与丈夫性格不合,准备协议离婚。请问,这辆汽车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宋女士(河南安阳)
律师意见: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費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陪嫁的汽车是在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买的,且您父母明确表明赠与您个人,应当认定该汽车是您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抚养义务,何时终结
问:我女儿是一个先天智力残疾的人,我与前夫因此而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我抚养,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用。现在我女儿已经年满18周岁,前夫说他的抚养义务已终结,拒绝再支付抚养费。请问,我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吗?
韩女士(北京)
律师意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您女儿属于智力残疾,其认知、生活、自我保护能力等均低于常人,虽然已经成年,但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仍然需要父母的抚养。因此,依据该规定,您前夫如果有给付能力的话,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