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甄梁 李冰 王飞
根据《全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十三五”建设专项规划》和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的要求,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本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编制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打造公路基础服务品牌。
总体数量少且缺乏统一布局。吉林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发展缓慢,现有57处,总体数量少。此外,现有的服务设施多为地方各自发展起来的,建设选址时仅对局部区域的需求和布设条件有所考量,全省缺乏整体统筹布局,无法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
分布不均衡,无法提供连续性服务。由于各区域地形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以及承担的路网作用不同,社会公众对其需求不一,现有服务设施基本呈现了东部山区多、中部地区少、西部平原地区为空白的局面。从整体规划角度来看,无法在普通国省干线网中提供连续性的服务。
欠缺与旅游发展的融合。早期建设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更多的是为了路侧停车休息而设,未考虑周边旅游景区和旅游需求,形成了独立发展的局面。随着吉林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旅游车辆基本服务无法保证、游客如厕难等旅游出行服务供给问题日益突出。
吉林是美食种类繁多、特产丰富以及民俗特点鲜明的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的布设可整合这些零散的商业点,打造地方特色鲜明的服务设施,给沿线百姓提供就业机会,助力扶贫脱贫,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减少公路路侧随意停车带来的安全隐患。
边境国防。吉林省边境公路的交通量和服务需求量相对偏小,但仍需布设一定数量的服务设施,一方面在日常为司乘人员提供基础服务,另一方面也承担着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和国防战备等特殊作用。
城镇节点。服务设施的布设要与沿线城镇分布协调。在城镇密集,城镇化程度高的地区,服务设施的布设间距应适当增大,在该区域以设置功能相对简单的停车区为主,保证为过往的大型车辆提供不进城就可实现的基础服务;在城镇稀疏的地区,要适当增大服务设施的布设密度,考虑设置功能较全面的服务区,以保证司乘人员和车辆在距离城镇较远的地方也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公路服务。
旅游需求。针对分布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的旅游景区,服务设施的设置可以就近选择与景区的游客集散中心同址合建,在场区布局上协同布设,使公路服务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对于大部分距离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有一定距离的旅游景区,服务设施应考虑布设在游客出行服务需求相对较为集中的路段,一方面为游客提供基础信息引导,另一方面也为下一步建设旅游公路驿站等特色服务设施打下基础。
现有设施利用。在进行服务设施位置初选的阶段,优先考虑与现有公路管养设施、闲置设施以及其他废弃用地同址合建。既可充分利用现有公路资源,又可降低实施阶段的征地难度。
自然和人文环境。在布局选址时,要避免大开大挖,减少对自然景观的破坏,应充分研究周边的人文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当地的人文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