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红斌
教师职业道德(以下简称“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各种道德规范,也是教师将这些道德规范内化后生成的品德。教育部前部长周济曾在全国教师职业道德论坛中说过:“百年大计,教育为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现今,教育部出台了教师资格证“五年一审核”的办法,其中师德具有“一票否决权”。可见,师德是多么重要!
教育是一项“良心活”,师德会在每一位教师的心中形成一种自我监督机制。一位老师,如果不懂得师德的本质,不明白师德的范畴,不清楚哪些事情是我们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则可以肯定,他在工作中就不知道如何对待学生,如何和同事、领导相处,如何和家长协作。因此,作为教师,必须清晰地了解师德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有没有边界?作为教师,如何才能具备良好的师德?
一、师德是一种怎样的道德?
自从学校教育产生,教师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社会对教师就有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和价值期待,师德便应运而生,并受到重视。那么,师德究竟是一种怎样的道德呢?
(一)师德的本体属性
从产生之日起,道德就具有向善的价值导向性、非独立性和实在性。道德是一种利益调节机制,能对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起规范导向作用,使人们“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做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道德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只能依附于道德主体的言行而存在,但它又实实在在、时时刻刻作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个体的内在品质层面来看,道德具有非知识性和生成性特征。道德品质以相应的知识为基础,但道德知识的获得只是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真正的道德是对相关知识的认同、体验和内化,伴随情感、意志等因素的参与,并通过具体行为得以体现。而且,道德必须经由个体的自主选择、体验内化和行动外化才能生成。只有当主体实现对一定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化,并形成一种执行道德义务的信念时,他才会在道德实践中把道德要求变成自身的行为准则,并依此而行。
师德从属于道德的这些本质特性。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一言一行必然也必须带有一定的价值倾向,并对学生起着价值导向作用。教师的道德品性,没有独立的存在形态,却总是左右着他们的言行,也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只是这种作用在大多数时候并不会被明确意识到。同样,师德也是教师在日常教育过程中,在实现了对外在规范的内化,并形成为相应的信念时,日渐获得形成的一套行为准则。
(二)师德的层次属性
人们通常将道德分为“常德”“美德”和“盛德”三个层次。顾名思义,“常德”是指人们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其含义可以用“利人利己”“互利互助”(至少可以用“利己不损人”“不以私害公”)来概括,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
“美德”即美好的品德,居于道德體系的中间层次,其含义可以用“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来概括。古人讲“见利思义”“仁者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都属“美德”范畴。
“盛德”是“美德”的升华,即高尚、神圣的品德,是道德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在道德建设中具有导向的性质。它的含义可以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公而忘私”“大公无私”来概括。这种“盛德”,在古人那里也有明确的倡导,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就属于历史上的“盛德”范畴。
在道德的这三个层次中,“常德”具有基础性,却不可等闲视之。没有“常德”作为基础,人们的行为就会失范,社会就会无序。“美德”是“常德”的提高,是从“常德”通向“盛德”的桥梁和中介。“盛德”则为“美德”之升华,主要是一种道德追求和导向。三者犹如一个金字塔,越往上越高尚,难度也越大。
教育是一项道德的事业,好的教育要能以善致善。教师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他人”,也正是这种利益关涉,使得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具有了道德属性。作为教师,当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常德”做起,修养“美德”,追求“盛德”。
(三)师德的类型属性
从类型上,我们常把道德分为“公德”与“私德”。简单地说,公德就是人们在公共领域中所表现出来、关系到公共领域正常秩序的道德品质。梁启超把公德定义为“人人相善其群”,“群”指的就是公共领域。与公德相比较,私德行为只是影响自己和家人、亲戚和朋友,它不需要公众评价和监督,也不需要公共组织协调和处置。梁启超曾把私德界定为“人人独善其身”。私德往往发生在私人领域,但随着公共领域的扩展,私人领域范围越来越小,很多私下的行为也移置到公共领域。这就决定了任何行为不管是在公共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都具有公德和私德双重规定性。所以公德与私德与其说是“领域”的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度”的问题。
作为教师,公德与私德的边界则更加难以截然分开。师德,无疑是一种公德要求,关涉到国家、集体、社会和学生的利益。但同时,对于教师而言,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许多原本只属于私德的事情,也具有公德的性质。长久以来,人们多从公德的角度,一味强调教师的奉献与牺牲,不太考虑对教师个人利益的保障,而有些教师未能认识到自己的私德也会对学生产生影响,最终导致了部分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抵触情绪,甚至出现了一些失德言行。因此,作为教师,要认识到师德的这种双重特性,既从公德的角度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加强私德修养。
(四)师德的存在形态
从存在形态上,我们可以将道德分为外“礼”与内“德”。当道德准则和规范外在于人、仅仅是外界对人们行为的要求的时候,就是“礼”;而当人们将之内化,成为一种自觉自为的价值观念与行动指南,并能真正指导人的言行的时候,我们就称之为“德”。
在此意义上,师德就不能停留在外“礼”的层次,必须内化而成为“德”。教师要重视自己的师德修养,将教育之道内化成自己的师德,指导自己的教育行为。
综上可知,师德产生于专门的教师职业诞生之时,应是内化了的,并且能够指导行为的道德;即便是私德行为,也具有公德的性质。在教育过程中,因为教师职业的特殊性,“美德”成为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而“盛德”则是具有导向性质的目标。
二、师德是一种怎样的职业道德?
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教师,其社会角色和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除了要具备一般社会公民所具有的道德外,还须具备与职业密切相关的、符合教师伦理角色的职业道德,这便使师德具有了特殊性。
(一)师德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
说师德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是因为它超越了一般的职业道德。
首先,师德涵盖面广、渗透性强。通常,职业道德只是某种职业范围之内所特有的道德要求,但师德的涵盖面远远超出了职业所辖范围,渗透到了教师的整个生活之中。师之所存,德之所在,即使是教师在校外的行为,也会延伸到校内,对学生产生影响。人们也因此对教师的期望和要求在程度上更高,在范围上更广。不管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私人生活中,人们都会以职业身份的标准去看待和衡量教师。因此,对一般职业而言并无特别要求的一些私德要求,比如着装是否端庄整洁、言行举止是否大方得体等也被列入师德规范之中。合肥“高铁扒门女教师”被教育局处分,原因即在于此。
其次,师德示范性强、要求高。“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职业道德的示范性非常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能做到。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做“言之师”,而且要做“行之师”;不仅要坐而论道,而且要起而行之;不仅能以言立教,更能以身立教。正因如此,人们便总是希望教师能够做一个为教育献身的教育者,而不是仅仅以从教为生的教书匠。因而,较之一般职业,人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就更高。
(二)师德是一种特殊的角色道德
师德作为教师这一特定的社会角色所应具有的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角色道德。
一方面,从社会意义上看,教师角色道德先于教师职业道德出现,并与人类文明共始终。作为一种职业道德,师德是在教师成为一种独立的职业之后才产生的。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老者为教”“能者为师”,人们对这些承担“教”之职责的“老者”和“能者”,就有了特殊的角色要求。可以说,只要有教育,便有教师;只要有教师,便有作为角色道德的师德。而其他行业在成为专门职业之前,人们对从业者一般都不会有特殊的角色道德的要求,职业道德也会随着职业的消亡而消失。
另一方面,从个体意义而言,师德是一种由教师主动内化生成的获得性品质,与个体的教师角色共始终,甚至会支配个体的一生。说它是一种获得性品质,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人的某些基本素质是先天的,但师德既不是先天赋予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教师在从业过程中通过学习、内化而成的。第二,真正的道德無法靠外力的强制作用而形成,必须通过道德主体自觉自主地学习和内化,才能逐渐生成。同样,作为教师,必须通过主动学习,将外在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职业品性,才能逐渐生成师德。第三,师德的获得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自个体从教开始,与个体接纳、内化教师这一特定社会角色的历程是同步的。个体师德发展的早晚快慢,因人而异。有的人一生都停留在某一阶段,有的人却很早就达到了较高的层次。这和教师的自我修养是分不开的。
三、教师如何才能形成良好的师德?
我国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有着明确的规范要求,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大方面。那么,如何才能达到这些要求呢?关于这个问题,人们已经从完善规范要求、加强培训教育、提倡慎独反思等方面进行了很多思考。我们在此换一个视角,从“经济人”的人性和利益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外修之策:客观审视并合理引导教师的“经济人”本性
教师是普通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只是因为从事了这个职业,担负了培养人的神圣职责,人们就对他们有着特殊的高要求。追求自身利益的人性特征,客观地存在于每个人身上。因此,在对教师提出师德要求时,社会、各级主管部门就应做到:
首先,承认教师的“有限理性”。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教师也一样。但当前社会对教师的预期依旧停留在以往的道德标准,只关注其“道德人”身份,却不肯承认其“经济人”角色,过分强调其道德理性,忽略其现实欲求。一些原本是正当的求利行为也被认为是不可理喻的,被列为“失德”行为。这实际上是对教师“有限理性”的无视或误读。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教师经不住诱惑,难以把握利与义的关系,产生失德现象。为此,我们首先要改善教师的职业环境,承认其“有限理性”,保护他们合理的利益需求与权利,在理解的基础上,合理引导其内心观念与行为的转化。
其次,引导教师进行合理的教育行为利益核算。任何劳动都会服从“成本—收益”核算原则,教师也是如此。付出什么样的教育成本,收获什么样的教育利益,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时必然会权衡的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的职业行为。这种计算容易使教师面对生存与竞争的压力时行为失当,也容易让学校和社会更加关注现实功利价值,而不是师德培养。因此,要合理引导教师对教育行为的“成本—收益”核算,不仅要求教师以教育的内在利益为追求重心,而且整个社会都要对教育利益作出正确的认识与衡量,以人的发展作为教育的最高追求,注重教育的本体价值,从而为教师正确核算教育行为利益营造良好的环境。
最后,合理规制教师的机会主义倾向。当前,教师仍然是人们谋取生存的一种职业,教师关注自身利益无可厚非。但当某些教师利用职业之便或管理上的疏漏谋求个人私利或好处时,就出现了权力上的“寻租”行为,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比如“转嫁”教育责任、“寻租”个人利益等。因此,需要对教师的机会主义倾向进行合理规制,既尊重、保障教师的正当利益,比如说提高待遇、进行民主管理、改革评价机制等等;与此同时,又要引导教师理性分析,自觉抵制不合理的求利行为。
荀子说:“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为了做到以上几点,国家和社会就应该从制度上确认教师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彰显学校制度的公正性,引导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与完善,并建立适当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教师的职业责任感,促进其职业自律。
(二)内养之径:注重教师心性的自我修养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师德的养成需要外在培育,但更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我修养。我们所熟知的慎独、慎思、笃行等等,在此不再赘述。个人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作为教师,有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尤其需要注意的:
首先,要强化师德意识。一方面,要正确认识道德的内涵,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一直以来,我们对道德内涵的把握都过于理想化,忽略了道德的利益含义。事实上,道德并非与利益无涉,更不是必然意味着牺牲,它恰恰意味着对正当利益的尊重与维护。认识到了这一点,教师对师德的抵触情绪就会自然消解。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作为教师,要意识到自己本身就是道德性存在,加强师德修养意识。不论是在公共生活领域还是私人场所,有了这个意识,教师就会更加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包括仪表、谈吐、情绪、心理等各方面。这样,即可集小善为大德。
其次,要增强职业认同感。职业认同是指个体对于所从事职业的肯定性评价。任何人,要有强烈的职业认同感,才会热爱自己的职业,才可能用心去对待自己的工作。特别是当教师职业的外在价值不足以让我们心生向往时,这种精神鼓励就更为必要了。职业认同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完全是自己可控的,当教师换一個角度来看待其职业,认识到教师职业的价值不在于外在的物质享受,而在于内在的精神追求,学生的成才、学校的发展、自己的专业成长都是幸福的源泉之时,职业认同感就有了。
最后,要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肯定会影响到自身的道德修养,这是毋庸置疑的。目前许多数据显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小觑。当然,也不必惊慌恐惧、谈之色变。其实,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只不过大多数人能自己化解。人总是会遇到烦心事,教师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和困境,处理不好,就会出问题。所以,教师一定要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学会自我开导、学会和人倾诉、学会合理发泄。
责任编辑︱赵 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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