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传统学徒制探析与启示①

2018-02-26 17:13:57石伟平
现代教育管理 2018年12期
关键词:学徒师傅技能

徐 峰,石伟平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200062)

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全面启动实施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2015年8月,教育部遴选出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此后,我国又启动了第二批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并不断推进。这标志着现代学徒制从政策文本变为现实试点,可以预想在未来几年,还会推出越来越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任何一种教育热点的出现,都会引起学者们浓厚的研究兴趣。学者们对现代学徒制的研究有着各种不同的视角和分析路径,不同的研究视角和研究路径丰富了现代学徒制的研究,但是,当前的这些研究都缺少一种历史的视角。因此,笔者试图从民国教育文献中找寻学徒工作、学徒生活、学徒契约和培养等情况,以此管窥我国传统学徒制的发展状况,以期为当前我国现代学徒制的构建提供历史研究的依据。

一、民国时期传统学徒制的概览

18世纪的工业革命,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为标志。在英国、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大机器生产开始取代传统手工业,因此,对于欧美国家的学徒制必然带来极大的影响。由于当时我国的工业尚不发达,还处于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缓慢过渡阶段,所以到了20世纪30年代,我国的学徒制度还处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化过程中,传统学徒制度依然广泛存在于手工业和商业店铺中。

在我国的传统社会当中,社会流动主要通过科举制度与学徒制度来实现。民国时期只有富裕家庭的孩子才有享受学校教育的机会,对于穷苦家庭的孩子来说,去店铺当学徒,学习一门手艺成为主要的出路。由于当时职业教育不发达,学徒制度承担了职业教育的角色。[1]因此,学徒制度中的学徒大多数来自底层社会的贫困群体,其中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地区。

当时,有学者认为学徒主要是指普通商店里的学徒(所谓学生)与手工业及工厂中的艺徒(所谓徒弟)。学徒学业的期限通常是三年,三年之内不准无故中辍离去。学徒在进店或厂之时,必须奉店主或主持人拜为业师及师傅。只有经过这一番手续,学徒在工厂、店铺里,在同行中便算是有了正式的“地位”,有了自己的身份。[2]还有的学者指出学徒可以分为三类:手工业的学徒、普通商店的学徒和银钱业的学徒。手工业的学徒,如木匠、铁匠、泥水匠;普通商店的学徒,如杂货店、米店、纸店的小伙计;银钱业的学徒,如一般兑换店、钱庄、银行等的学徒。[3]

可见,当时的学徒主要存在于商业、传统手工业店铺和工厂手工业,学徒制已经从传统的典当行、钱庄及杂货铺,全面扩展到手工制造业领域,而且这种扩展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制鞋、绣锦、织衣等作坊式行业,而是延伸到了缫丝等新兴的机器制造加工行业中,工厂师徒制逐渐兴起。[4]商业店铺和工厂手工业的学徒也可以被称为“工徒”或“艺徒”,他们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进入店铺或工厂进行劳动,一边劳动,一边学习技能。

学徒在民国时期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在社会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学徒极大地推动了民国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民国时期传统学徒制的实施情况

(一)初为学徒

学徒的学习期限通常为三年或五年,在初为学徒的时候(往往是学徒前两年),学徒所从事的工作没有任何技术可言,不过是师傅或业主的杂务工,他们每天要做的无非是一些杂事,随时听从师傅或业主及师兄辈的调遣。天津铁铺业一名学徒比较详细地描述了其在一天当中的劳动情形:“每日所接触到的只有水桶、煤筒、火炉、铁片,所听到的只有师傅的怒骂与那邦邦的打铁声。……至于我学的什么,我也莫名其妙,知道的不过打边、扣口。”[5]在初为学徒的一两年的时间里,学徒所从事的都是诸如看孩子、打扫卫生、生炉子、搬运东西、洗菜做饭、送饭等杂事,这期间学徒更多的是从事勤杂工的工作。他们既是店铺里的学徒,更是店铺老板和师傅的仆人。这样的勤杂工工作一般都会做两年,两年后,才会接触和技艺有关的工作。

虽然说初为学徒时从事的杂役和技艺无关,学徒也很难有空闲时间去学习技能,但往往每天都有清闲一点的时间。在空闲的时间学徒可以自己学习知识和技能,可以认字、学算盘、留心店务,而不是坐在柜台旁边看小说,不做别的工作。[6]

(二)订立契约

民国时期,传统学徒制对招收学徒有着严格的规定,这种规定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学徒契约,学徒契约对师徒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规定,从而保证了学徒培养的质量。学徒契约对学徒招收、培养、出师、从业等全过程都有着严格的规定,主要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一般规定主要包括招收学徒的条件、学徒数量、学徒年限、学徒收费、学徒待遇和出师。招收学徒的条件主要包括年龄、籍贯、文化水平等。学徒的年龄大多在十二三岁以上,十七八岁之下,这是学艺的最佳年龄。招收学徒时要看血缘、亲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甚至一些行业还有“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的规矩,这种排他性、封闭性和垄断性的技能传授的特殊方式主要体现在工艺水平较高的手工业领域。在文化水平上,商业或某些特殊的行业如书肆、刻字业的学徒入行前多为私塾或小学学生,有些具有更高的学历,手工业对学徒的文化程度要求并不高,只需学徒勤劳刻苦。大多数行业都是出师一名学徒招收一名学徒,学习年限通常为三年,投师学艺通常要交纳押柜钱(保证金)、进师钱、出师钱等,学徒费用的标准各行规定不等。学徒在学习期间,没有工资收入,但是师傅会为徒弟准备“月规”“压岁钱”等津贴。学徒学艺期满后,需要置办出师酒,以此感谢师傅的培养,同时向同行表明自己已经具备了师傅的资格。

特殊规定是指对破坏学徒规定的惩罚。对违规多招学徒者,要么罚钱要么罚戏。对不缴纳或不按时缴纳入师费、出师费者同样罚款、罚戏或革逐。对中途辍学的学徒,永远取消其在该业学艺及从业的资格。对于学徒学习期间私自外出帮工,或其他同行雇请行为的,将开除学徒。对不勤习苦练的学徒,轻则体罚,重则斥退。[7]

(三)技艺培养

传统学徒制中的学徒培养是一种绝对家长制的管理和控制,具有浓厚的宗法色彩。这种学徒培养一方面培养了学徒吃苦耐劳、节俭、谦恭的意志品质,另一方面师傅亲力亲为的手脚口授,便于传授给学徒精湛的技艺。学徒通过这种培养学会了一门手艺,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为将来谋求一份职业。总体来看,这种宗法色彩浓厚的家长制的学徒培养方式,离不开师傅的全面培养和“做中学”的培养路径。

第一,师傅的全面培养。在学徒培养过程中,学徒的师傅往往是商店老板或手工店主,或是一名普通的但手艺极强的老艺人。在学徒学习期间,师傅对学徒有着绝对的权力,也拥有着绝对的责任。师傅往往具有三重身份,他们不仅仅是学徒的老师,还是学徒的父亲,还是学徒的老板,师傅身份的多重性决定了学徒在学习技能时所扮演的多重角色,所以学徒的学习不仅仅是知识技艺的学习,还包括态度、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学习。作为老师,师傅传授给学徒知识和技能,这些都在一对一的真实场景中获得。作为父亲,学徒就是师傅家里的一员,他们同吃同住,师傅教给学徒做人做事的道理,这些都在师傅或师母吩咐的杂务中习得。另外,这种家庭式的日常交流也是学徒们技艺积累和提升的重要渠道。作为老板,学徒是他们低廉的劳动力,是他们获得利润的直接工具,但老板身上所体现的职业道德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徒。

第二,“做中学”的培养路径。手工业和商业学徒跟着师傅学习手艺,高超的手艺源于师傅长期的经验积累,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知识属于隐性知识。在卢比特看来,隐性知识具有难以表达的模糊性和内嵌性等特点,所以技能知识通常难以科学化为“规范文本知识”加以传播,它的传授常依赖于生产过程中师傅的言传身教。[8]以商业学徒为例,如对货品的辨认、包装的技术、交易的手续、应对的方法、记账方法等,师傅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学徒在一旁边做边学。同时,师傅的现场教授也能够激发学徒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9]学徒的学习和成长过程都是在实践过程中得以实现,他们绝对不是先学习理论然后再实践来习得技能的,而是在“做中学”,没有空洞理论的讲解,师傅在做事时,学徒也在一旁全神贯注地多听多看学习师傅如何做事,在做中学习,在做中感悟,在做中进步。

20世纪50年代这种传统学徒制的技艺传授方式在我国民间还广泛存在着,而且在学徒生活、学徒杂役、学徒契约和学徒培养方面和民国时期相比没有太大变化。以笔者调研中的一位六十六岁的老篾匠为例,他14岁时就开始拜师学艺,跟随师傅学习三年。拜师时先通过家长请人传话给师傅。师傅中意的话,然后把师傅请到家里喝酒商议学习的相关事宜,还要签定协议。协议的内容一般是学习三年期间,住在师傅家,成为师傅家庭中的一员。学习期间可以拿到为数不多的工钱。未满学习时间不能独自外出揽活,私自出走者,师傅见到可以拿走所有家什,自己不得有怨言。如在学习期间品行不端正,师傅有权教育或赶出师门。

(四)学徒生活

学徒在其生涯中,除了要做“扫地泡茶”的枯燥工作之外,日常生活亦是艰苦。主要表现在雇主的苛待和休息时间不足两个方面。

第一,雇主的苛待。这种苛待主要表现为辱骂、殴打。1936年《效实学生》记载了一个叫定福的学徒,他当时在车木店当学徒已有十八个月,有一次因为在洗鱼时,将鱼的胆囊剖碎了,遭到主人毒打。[10]一位学徒在自述中说到:“营业时间自然没工夫也不容许看书。晚上也得偷偷摸摸地开着灯,怕经理或客师们看见挨骂。不懂的地方又找不着人问,有时还会听见客师们的嘲骂‘小姐身子丫鬟命,要读书到学校去好哪’。”[11]除雇主外,雇主的眷属和孩子,也可以随便对学徒加以侮辱和殴打。由于学徒年龄大都在十六岁左右,心智还不成熟,在面对残酷生活的心态上,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变化。有的学徒在日记中写到:“想起师母对她自己儿子万般怜惜的态度,和她对我的尖锐冷酷一对比,觉得自己过的生活简直是非人生活,实在还是死了干净,可怜我的母亲。”[12]

第二,休息时间不足。学徒每日的工作时间没有规定,他们都是在天刚亮的时候起身,便开始繁忙的工作,一直工作到店铺关门,关门后还要跟着店铺老板娘买菜做饭,晚上还要整理杂件,等待店铺里的其他伙计都到店之后,才能去睡觉。学徒是店铺中起得最早、睡得最晚的人,工作时间在14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6-18小时。[13]学徒大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正值身体生长发育期,一天要工作十五六个小时,睡眠时间严重不足,再加上学徒们的伙食普遍都不好,他们很少吃饱过。睡不安寝,食不温饱,在这种艰苦的生活环境下,对他们的身体是一种极大的伤害,他们更会产生心理上的焦躁和不安。

三、时人对传统学徒制的研究

(一)关于传统学徒制的问题

传统学徒制极大地促进了民国时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当时也有很多学者指出了传统学徒制存在的问题,如钱天鹤在《提倡艺徒教育案》中指出中国传统师徒制技能培养有六大弊端:浪费童子光阴;待遇苛刻,阻碍其发育;条件太严,无改业或改善生活余地;所学技能只知当然,不知所以然,中国手艺难以进步;范围太狭,除本业外无其他谋生能力;无识字读书机会。[14]陈酉生则从教育、生理、心理和社会四个方面指出学徒制度的弊害:教育方面,它的训练只限于用手而不用脑,与手脑并用的教育原则不符。学徒学到的技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生理方面,一般学徒都是十八岁以下的儿童,一天做上十五六个小时的劳役,对于其身体的健全发展,会产生极大的伤害;心理方面,学徒所学习的职业,既不能适合自己的个性,在生活方面又受到业主的苛待,很容易造成畏怯、自卑等不健康的心理;社会方面,儿童们常年离开父母,他们的家庭生活是不美满的。[15]

值得一提的是,杜威1919年4月30日结束访日活动后到达上海,他在中国停留2年2个月又24天。在中国两年多的时间中,做了多场关于“职业教育”主题的演讲,其中,在《职业教育之精义》中说到“不过中国的学徒制,自然也有缺点:一是太偏重于从古传下来的习惯和经验,所以,艺徒所学的都是一种机械式的动作,依样画葫芦,没有一种自动的技能,故谈不到改良。二是范围太狭,除了教导一种关于那职业的专门技能而外,所有普通的知识,都是未尝顾及。”[16]

(二)关于传统学徒制的改进

针对传统学徒制的弊端,民国时期很多学者提出了改进措施,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改善学徒的生活及待遇。“绝对严禁任意为身体上的虐待,应规定最低童工年龄及最高工作时间,应规定学艺范围,不得越出范围使其担负额外工作,应给学徒予教育娱乐的机会及医药的设备。”[17]第二,利用空闲时间,使学徒接受业余补习教育。学徒白天学习技能,晚上应有业主、厂主或行会设置补习学校,学习文化知识。第三,组建学徒制改进协会。“由社会教育机关、联合工商界各业领袖、同业公会等,共同组系中国学徒制改进协会,集思广益,开会讨论,研究改良对策,督促各业,改良中国学徒制度。”[18]第四,加强职业指导。由政府设置“少年职业指导所”,专门负责十八岁以下少年的职业指导,对未受业或已受业的学徒,先调查其学历、成绩、年龄、性格、嗜好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再鉴别其身体及精神状态,而后判断其适合哪一种职业。[19]

此外,民国时期还有很多学者在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学徒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学徒制的改进措施。刘培恩在《中国的学徒制问题》一文中首先讲了中国的学徒制,再介绍了美国的学徒制度,然后分析了中美两国之间学徒制度的差异,最后对中国学徒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意见。[20]林礼全在《农业学徒制》一文中详细介绍了美国农业学徒的学徒资格、必修课程、教师担当,并在中美学徒制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学徒制补救的措施。[21]朱胜愉撰文《英国之学徒制与技术训练》详细介绍了英国的学徒形式、契约形式,工资、训练、英国学徒减少的原因及补充学徒的办法,雇主、工会、劳资联合产业协会、工资协定局等在学徒制中所起的作用,最后提出借鉴英国的学徒制度以完善我国学徒制的办法。[22]另外,《国际劳工通讯》《中华教育界》等刊物亦有国外学徒制度的介绍,如1935年的《中华教育界》简要介绍了德国、英国和法国的学徒制情况。[23]这些都极大地开拓了我国学徒制研究的视野,为学徒制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国际经验。

四、民国时期传统学徒制对现代学徒制的启示

(一)重视培养学徒的综合职业能力

在我国传统的学徒制时期,让学徒工从事杂役劳动一方面可以树立师傅或业主的权威,培养学徒工的忠诚。[24]另一方面,师傅或业主要求学徒做一些与技能传授无关的杂务甚至私事,可以体现出学徒的沟通能力、时间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意识等综合职业能力。通过考察和培养学徒的综合职业能力,才会决定是否传授其技能。也就是说,师徒间基于私人情感的生活交往关系会成为决定技能传承的前提甚至是关键因素。

现代学徒制的培养目标是完成“职业的典型工作任务”所需的综合职业能力,并在真实的工作情境中获得“工作过程知识”。[25]从当前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现状来看,企业往往更加关注学生给企业带来利润的技能,而较少去关注适合于整个行业的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这就需要我们的现代学徒制转变重技轻人的价值取向,在实施过程中重视学徒制的教育属性,注重发掘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让学生习得一技之长的同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完善学徒的管理体制

鉴于民国时期学徒契约对学徒责权利的详细规定,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也需要加强对学徒的管理,完善学徒的管理体制。国家、企业和学校三个管理主体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在国家管理主体下,从国家层面进行制度设计赋予学徒明确的法律身份,确保学徒通过现代学徒制能够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在企业管理主体层面上,企业和学徒签订的学徒培训协议中要明确学徒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并保障学徒获得相应的劳动保险、社会福利等权益,培训协议更要明确企业责任,尤其是在学徒培养过程和职业发展方面。学校管理主体层面,要确保学徒的受教育权。现代学徒制下,学徒在企业里是“准工人”,在学校里是“学生”,因此,需要校企双方强化管理主体,细化管理内容,明确管理职责,避免管理漏洞,共同合作构建校企一体的学徒管理体制。通过健全完善学徒的管理体制,既可以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学徒从招生到培养再到毕业各环节的质量,从而提高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质量。

(三)充分发挥行会在现代学徒制的作用

民国时期传统学徒制度的广泛存在,与行会密不可分。学徒制度的广泛存在,和严格的行会制度有关。行会制度规定,没有学徒经历的人,不能从事工商业,即使是本业的子弟,也不能子承父业或兄终弟及。因此,学徒经历是未来学徒经商营工的必要条件。只有具备了学徒经历的人,才能在行会或同业公会组织下的工商业里从业。民国时期的同业公会还向满期学徒颁发证书,以确认他们的学徒资历,凭此证书可以在同业任何一家工厂谋职;只有具备了学徒资历的人,才能成为近代工厂里的正式工人。[26]美国学者步济时在考察北京地区的行会时发现。大部分行会都有管理学徒的教育系统,许多行会起着宗法机构的作用和一定形式的宗法活动,许多行会还起到慈善机构的作用。[27]

在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中,我国政府管理职能过多过细,行会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现代学徒制的发展离不开行业的参与,行会也应当主动参与,发挥其组织领导作用。因此,政府应将现代学徒制的某些职权交予行业协会,比如,依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行会和企业共同设计真正适合本行业的职业标准。[28]政府部门应该让行业协会真正反映和代表行业内企业的利益诉求,在现代学徒制课程内容制定、师资考核、质量保障等方面发挥其应有作用。[29]

(四)在现代学徒制实施中发扬工匠精神

以传统学徒制中的手工业学徒为例,他们是在生产过程和商品交易过程中逐步掌握手工艺的生产技术和相关知识,从而成为一名合格的手工艺人。在学徒期间,师傅经常会把手艺学习需要注意的地方对其告诫,长此以往学徒便将技艺内化在自己脑中,从而知道一个合格的手工艺人应该怎么做。除了学习技艺,手工商品交易也是学徒需要学习的重要内容,交易的过程让学徒懂得若要获得更多的收入,应该怎样提高技艺。同时,学徒在与买方的交易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师傅告诫的生产经验。因此,手工业学徒关心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关心市场,有着勤劳刻苦、持之以恒的钻研精神[30],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工匠精神。

现代学徒制下,学徒掌握的只是企业生产过程中生产工序的一个环节,不会参与整个的生产流程,更不会参与到产品的销售过程,因此,要把工匠精神浸入到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中去,让现代学徒在掌握专业技术技能的同时,还要学会了解全部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用心用情去追求精益求精。

猜你喜欢
学徒师傅技能
高级技能
师傅开快点儿/你笑起来真好看
花火彩版A(2021年3期)2021-09-10 07:22:44
金光现代学徒班感恩教育的实践
魔术师的学徒
秣马厉兵强技能
中国公路(2017年19期)2018-01-23 03:06:33
只会一种
三月三(2017年6期)2017-07-01 08:13:42
只会一种
三月三(2017年6期)2017-07-01 07:25:42
拼技能,享丰收
论《学徒的神仙》的叙事策略
画唇技能轻松
Coco薇(2015年11期)2015-11-09 13: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