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琳 许之民
赋权视角下的技术变革学习*——美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2017更新版之“学习”部分述评
李克琳 许之民
(安徽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2017年1月,美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一改四年更新一次的惯例,汇集技术促进学习变革中一年的最新成果,发布了《重新思考技术在教育中的角色:2017年国家教育技术计划更新》文件。其中,“学习”部分是该计划的重点,其关键在于赋权,而技术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提供了可能。基于此,文章从目标、内容、行动、公平、未来等五个方面对技术赋权学习进行了解读,认真审视学习、赋权的内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了技术赋权学习对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启示,以期推动我国的教育公平,促进个性化学习的发展。
美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赋权;学习;技术
自美国发布《为未来做准备的学习:重塑技术在教育中的角色》(,简称NETP 2016)以来,教育技术领域中技术变革学习的一些基础方面已迅速发生变化,如在教室中使用宽带的学校数量增加、学校可以使用的技术类型更加丰富、领导者纷纷采用科技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更加强调数据的安全和数字公民的重要性等。为了能够更好地反思技术在学习领域的创新变革,美国联邦教育部教育技术办公室于2017年发布了第6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重新思考技术在教育中的角色:2017年国家教育技术计划更新》(,下文简称《2017计划》)。该计划包括学习、教学、领导力、评价和基础设施等五个部分,而作为第一部分的“学习”是该计划的重点。其中,技术赋权学习符合学生的学习习惯,更能够促进教育公平和个性化学习的发展,值得认真审读与学习。
《2017计划》旨在为相关教育研究人员或教育机构树立一个技术变革学习的愿景。其中,技术是一个强大的工具,而赋权于学习的技术更是一位伟大的“老师”。所谓赋权于学习的技术,意指专注于学习真正发生的技术创新,以全面激发学生的主体性和自由性,并在促进师生之间的和谐发展、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缩小数字鸿沟、扩大教育公平、优化学习空间、提供多种灵活的学习方式等方面有所成就,最关键的是引起教育工作者对学生个性化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关注。因此,在呼唤现代教育教学创新的新时代下,技术赋权学习(Empowering Learning through Technology)至关重要,应成为变革学习的一个新视角。
学习目标指所有的学生拥有在正式或非正式学习环境下参与和赋予学习体验的权利,为最终成为主动的、有创造力的、知识渊博的全球网络化社会的道德参与者做好准备。未来教育的重点是在技术的支持下促进学生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并发生有效的学习,实现教育的真正变革;同时,关注技术赋权支持下的学习公平问题,倡导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和终身学习。
为了应对全球竞争、发展参与性的公民,学校应培养学习者具有“21世纪技能”,使学习者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其中,认知能力包括发展批判性思维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协作能力以及信息技术能力等;而非认知能力的发展包括形成社交关系、解决日常问题、自我意识、控制冲动、合作以及关心自己和他人等能力。
非认知能力的发展是未来教育目标转型的关键,而如何实现需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①培养学习者的成长型心态,即相信可以通过努力和实践来获得发展。每个人的潜能激发在于后天努力,这需要唤醒学习者的内心,增强其内在的学习动机。②培养学习者具有代理意识。代理意识在教育的引入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代理意识使人们能够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中发挥自我发展、自我适应和自我更新的作用;二是代理意识可以使技术根据学习者的使用情况、习惯等自主地做出选择与决策,进而使技术本身高效地发挥作用。但是,代理意识的培养需要教育者放权,不控制、不干涉学习者,赋予他们拥有学习的自由权,如自我选择权、自我决策权等。③培养有责任感的数字公民。随着网络的兴起,树立数字公民的道德风范正变得日益重要。
学习原则超越特定的技术,美国国家教育技术计划的焦点是技术如何发挥已发现的最有效学习原则的作用。如技术不仅可以帮助学习者使用不止一种方式或多种语境来思考一个想法,还可以通过激发兴趣和热情来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力等。在正式或非正式场合中,技术支持学习将呈现出五种趋势:①技术可以实现个性化的学习或体验;②技术可以实现基于项目的学习,使复杂的概念和内容可视化;③技术可以提供超越课堂学习的机会;④技术可以帮助学习者追求个人的学习兴趣;⑤公平使用技术可以缩小数字鸿沟,并为所有学习者提供学习的机会。
传统教育中的数字鸿沟指学校和社区无法获得设备与互联网连接。然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新的数字鸿沟已经出现——使用技术创造、探索和协作的学习者与那些被动地使用技术的学习者之间将存在差异。为了缩小数字鸿沟,必须确保所有的学习者能够了解如何使用技术这个工具,并利用学习的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 for Learning,UDL)为所有学习者提供学习的经验。UDL原则主要包括:①提供多种表现形式(如数字图书等),使学习者能够以多种方式处理信息;②提供多种表达方式,让所有学习者能够证明和表达自己知道什么;③提供多种参与方式(如使用脚手架和提供数字故事之类的工具等),以刺激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动机。
技术赋权的学习不仅不再局限于学校,而且跨越了课堂教学,但其还处于发展的阶段,在未来的学习应用中,技术亟需创新实践。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正将新技术与学习科学的优势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主要表现如下:①发展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技术来加强学习体验;②发展游戏教学与模拟教学;③发展教学中的交互三维成像软件(zSpace)技术;④发展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技术。
关于学习的定义与内涵,不同学习理论有着不同的见解,虽各有说辞,但都普遍关注:
(1)主体性
众所周知,学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既可以指理解、认识、记忆、发现、经验获得,又可以指一个人获取一种社会已经掌握的知识,进而丰富一种概念,使之有新的改变,还可以指炼制一种全新的独特知识[1]。要维持长久的学习兴趣并不容易,因为学习是个体在一定情景下反复地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比较持久的变化[2]。学习讲究的是实用性,只有当学习这件事情能给学习者带来额外的东西,特别是能够利用所学知识改变学习者本身的状态时,学习者才会自觉主动地参与学习。而学习的目的就是使人类个体获得身心发展,学习的内容就是获取知识和经验,学习的本质就是人类个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超越[3]。
(2)自由性
从古至今,教育一直提倡因材施教,强调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进行因人而异的教学。也就是说,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性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4]。陶行知先生认为,教学必须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学得多教得多,学得少教得少,学得快教得快,学得慢教得慢[5]。苏霍姆林斯基也指出,有的学生长于逻辑思维[6],有的长于形象思维[7];有的学生思维速度快,有的慢,这就要求个别对待[8]。基于此,教师需要对学生的个性特征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学生也可以按需学习,根据自己的兴趣、学习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等,这意味着学生拥有选择学习类型、学习内容等自由权。《2017计划》中的LRNG平台[9]允许所有的青年访问,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学习内容,如编码、游戏、设计等,学习结束可获得一个徽章,使用该徽章可以申请参与相关城市的就业计划,该平台的行为就体现了学习的自由性。
赋权(Empowering)源自西方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学研究,后来延伸至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等领域,是一个多层次、宽泛的概念体系[10]。提起“赋权”,人们会很容易联想到“授权”,但“赋权”并不等同于“授权”。在管理学中,授权是指上级将自己的部分职权授予下属,下属在行使权利时没有主动权或决策权,并且不需要对此负责,言外之意就是上级通过自己的权利来管制下级。而赋权使下属获得自主决策权和行动权,被赋权的人有主观能动性、自主权和独立性[11]。综合不同领域相关赋权的研究成果,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识赋权的内涵:
(1)主体性
心理学家认为,赋权是个人、组织与社区借由一种学习、参与、合作等过程或机制,获得掌控自身事务的力量,从而提升个人生活、社区生活的品质[12]。在管理学中,赋权指下属获得决策和行动的权利,意味着被赋权的人有自主权、独立性和发展自我能力的积极意识,对周围的社会政治环境有一个批判性和分析性的认识,同时增强个人和集体的资源[13]。因此,赋权强调被赋权的主体有能力通过与社区或团队合作,解决自己或集体的问题。赋权最本质的特点是赋予社会成员管理自我相关事务的权利,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与他人分享知识和技能[14]。
(2)自由性
赋权在教育领域所起的作用也不容小觑。赋权于学生指教师把更多的学习控制权和决策权赋予学生,让学生承担自己的学习责任,并在教学互动中师生共同探索和发展[15];而教师获得赋权意味着教师有自主行使权利的意念和决定如何执行自己专业教学的机会与信心,并参与相关的决策过程,故真正的赋权还能提高教师的专业性[16]。不管被赋权的对象是学生还是教师,他们在获得权利之后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做出选择并自主决策,同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综上所述,在社会或社区领域中,被赋权的主体是边缘群体,其目的是通过赋权来提升社会成员的能力,改善社会不公,从而营造一种公平和谐的社会氛围;而在学校教育中,被赋权的对象是学生,将课堂还给学生,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学习活动,实现按需学习和个性化学习,使教育走向民主、公平、开放、创新的时代。总之,赋权是以关注边缘人群的权利为起点,以参与式发展为核心,发展积极的自我意识,强调被赋权对象之主体性和自由性的一种机制。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学习要真正地发生,应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和自由性,学生不仅是学习的中心,更是学习的参与者和创造者,他们有自由选择学习的权利,别人无法代替他们学习;赋权强调被赋权对象的主体性和自由性,赋予边缘群体权利,提供公平参与的机会,以打破社会的不平等,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行使所拥有的权利,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总而言之,学习和赋权都强调主体性和自由性,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学习得以发生的关键在于赋权,在学习过程中只有赋予学生相应的权利(如自由选择、自由决策),学生才会真正地参与学习活动,并自主建构自己的知识网络体系,最终在未来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赋权的再次提及与学习紧密相关,借助信息技术的全力支撑,构建各种优良学习情境,更好地激发学生的潜能,促使学生全面参与学习活动,最终为实现学生的按需学习和个性化学习提供可能。
纵观近几年我国兴起的翻转课堂、微课、STEM教育、混合式学习等新型教学方式,其目的都是为了打破传统教育的瓶颈,提高教与学的效率。然而,我国现实中的教学并没有因为新的教学方式而大大改善,仍然处于“旧瓶装新酒”的状态,并且在技术赋权于师生方面举步维艰。《2017计划》指出了技术赋权学习的重要性,认为技术可以组织学习挑战、支持项目学习的开展,并使用数字学习设备和资源将复杂的概念与内容可视化。如美国穿越万圣节的旅程项目(Journey through Hallowed Ground)[17],鼓励学生通过项目学习来创造与历史的连接,制作参观历史遗址的视频——在专业视频编辑者的支持下,学生扮演作家、演员、导演、服装设计师、音乐总监等角色;允许学生用自己的话讲述历史,以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此学习活动通过赋权于学生,让学生有自主学习的权利,能根据自身的能力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故有效提高了学习的效率。
近几年来,我国教育信息化在优质资源和平台建设、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养[18]以及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19]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存在着教育信息化建设落后、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较少、信息技术对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的支撑不够[20]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利用技术推动教育变革的实现。《2017计划》展示了美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特点,掀起了以技术赋权学习为核心的变革浪潮,不仅缩小了数字鸿沟,还提供了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并预测了未来技术赋权学习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和个性化学习,对于发展我国教育信息化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教育的本质是促进每个学生的学习和身心的健康发展。Gardner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类的智能至少可以分成身体/运动、交往交流、自知内省、言语/语言、音乐/节奏、逻辑/数理、自然观察、视觉/空间等八种类型[21],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强弱项,如视觉智能型的学生对文字吸收的效果比听教师讲授更有效,言语/语言智能型的学生在表达能力方面则比一般的学生更胜一筹。正因为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在学习兴趣、学习快慢、接受刺激所偏爱使用的感官等方面各有不同,因此,学校要因材施教。美国马萨诸塞州建设了54所创新学校,这些学校实施STEM/STEAM教育、双语学院、延长学习时间等模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旨在为不同的学生创造多种参与学习的途径,实现个性化学习[22]。基于此,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可以依托多元智能理论,参考美国的办学经验,为每个学生创造不同的学习条件,并使用技术设计灵活的学习空间,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学习情境和学习环境,使每个学生都能体会到学习带来的乐趣。
21世纪教育强调素质教育、全面发展、21世纪技能等,重点关注批判性思维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协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认知能力的发展,而忽略了情感/情绪、自我意识、兴趣、控制冲动等非认知能力和代理意识的发展。《2017计划》中涟漪效应(Ripple Effects)和社会表达等游戏使用虚拟环境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大量的应用程序可以帮助学生识别自己的感受、表达自己的情绪、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或自我调节策略[23];而代理意识是指学生个体可以自由学习、自我适应、自我更新、自我发展;或指技术在学生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制定、调整和执行复杂的工作。具体来说,技术支持的非认知能力发展需要赋予学生自我表达情感的权利,代理意识则需要赋予学生自由选择学习的机会,两者的发展都离不开技术支持的赋权。由此可知,兴趣、情感/情绪等非认知能力和代理意识在学习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带着积极情绪学习时,有效学习才能真正地发生。基于此,我国在发展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中,除了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还要重视培养学生的非认知能力和代理意识。
教育公平是教育界关注的核心问题,而技术支持的教育公平更是引人注目。《2017计划》为了消除数字鸿沟以实现教育公平,强调需为所有的学习者(包括有特殊需求的学习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学习体验,如将文字转成语言、语言转成文本、字体缩放、色彩对比等功能内嵌到相关的教育硬件中供所有的学习者学习,这就是所谓的“学习的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 for Learning,UDL)”原则。UDL原则强调提供多种表现形式、多种表达方式、多种参与方式,使所有的学习者拥有平等学习的机会,并能够根据自己的个性和学习能力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但前提是教育者需要赋予学习者自由选择、自主决策等权利。
2012年,我国教育部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缩小基础教育数字鸿沟,促进所有学校师生享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努力缩小地区、城乡和学校等之间的数字化差距[24]。但该规划只讲述了在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应该缩小什么方面的数字鸿沟,却没有提出如何缩小数字鸿沟的策略或建议。基于此,在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学习资源和学习体验的设计、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可借鉴美国的UDL原则,努力为优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学习提供多种表现形式、表达方式和参与方式,使各个地区的所有学习者都能随时随地平等地获取和使用优质教育资源,从而缩小数字鸿沟,提高所有学习者的学习成效,进而实现教育公平。
学习科学是一门涉及认知科学、教育心理学、神经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学科。《剑桥学习科学手册》指出:学习科学研究教与学的跨学科领域和各种情境下的学习,不仅包括学校课堂里的正式学习,而且包括发生在家里、工作期间等的非正式学习;学习科学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认知过程中产生的最有效的学习,以及用学习科学的知识重新设计课堂和其它学习环境,从而使学习者能够更有效和深入地学习[25]。《2017计划》强调了学习科学在教学中的重要性,在该计划中学习科学总共出现了四次:第一次是学习科学与教育技术进行交叉研究,借鉴学习科学的设计原则,来开发教育技术中的创新产品;第二次是将新技术与学习科学研究相结合,来发展VR技术、游戏教学及模拟教学技术、AR技术等,如在教室内模拟地震,教师播放地震的声音,学生使用地震仪测量教室内不同位置的数据,以此来预测新的震点,并拉麻绳识别震源[26];第三次是基于学习科学的设计原则,来实施学习资源;第四次是研究学习科学的研究框架,来了解技术在学校环境中的发展和作用。
有鉴于此,在采用新技术促进有效教学的过程中,我国也应大力发展学习科学学科,遵循学习科学的设计原则,结合新技术深入研究学习科学,有效地运用技术开发并实施能够体现学习科学理念及原则的教与学资源,鼓励所有的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感知学习体验。此外,教育技术开发人员和教育利益相关者也应共同努力,开发并创造公平的、以人为本的学习生态系统,让技术赋权的学习能够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当前,技术赋权学习正在改变着传统的学习模式、学习方法、学习空间等,使随时随地学习、公平教育以及个性化学习成为可能,并使学生获得了学习的主动权、自由权,可真正实现学生的主体性和自由性。但是,赋权理论在我国学习领域的实践研究尚未流行,因此,如何赋权、什么时候赋权、给谁赋权以及赋什么权等,还需要专家学者、学校、教师、技术人员等共同努力,以通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未来赋权视角下的技术变革学习提供指导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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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米
The Revolutionof Learning by Technolog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mpowerment——The Reviewofthe “Learning”Part of the Updated Version of the National Education Technology Plan 2017
LI Ke-lin XU Zhi-min
In January 2017, the American national education technology plan changed its convention of four-yearly renewal, collected the latest achievementsof technologyrevolutionizing learning inthepastyear, and publishedthedocumentof. Among it, the “learning” section was the focus of this plan, and its key was empowerment, and technologyprovidedthepossibility to realize the real learning.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interpretedthe technology empowering learning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goal, content, action, fairness and future. Further, the connotation of learning and empower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were examined, and the enlightenment of technology empowering learn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s education informatization wasanalyzed, expecting to promot the education equity in our count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dividualized learning.
nationa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plan;empowering;learning; technology
本文受安徽省教学研究重大项目“高校推进数字化学习的挑战及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16jyxm0434)资助。
李克琳,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信息技术教育,邮箱为302757719@qq.com。
2017年11月30日
10.3969/j.issn.1009-8097.2018.03.004
G40-057
A
1009—8097(2018)03—00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