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诣
摘 要: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精准度的科学选择,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善加运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实效,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是检验国企纪委组织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
关键词:四种形态;国企;认知;运用;把握;实践
一、正确认识“四种形态”
(一)“四种形态”的含义
党的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的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二)对“四种形态”的正确认知
“四种形态”是四个層面的归纳,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的探索创新,体现了反腐败纲举目张、分类实施、逐级递进、统筹推进的战略考量,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创新,是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贯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指向明灯。
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不足
一是编制职数少。有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纪检监察人员所占管理岗位编制数比例过低,编制数和人力明显短少。二是结构不优,专业水平不高,监督执纪能力存在短板。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党的法规法纪、懂财务,尤其是熟悉查办案件工作的很少。
(二)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首先按现行纪委领导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且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绩效发放均在本级,在此情况下开展同级监督,难免陷入“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窘境。其次,由于党委信任,或领导干部配备不足,为减轻分管工作压力等原因,有的基层单位纪委书记也参与分管业务工作,甚至分管涉财涉物部门(岗位),从而无法保证监督的独立性。
(三)职能泛化,主业缺失
一是观念老化,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表现在监督模式老旧,思想守旧,观念保守,拘泥于“纪委是保护干部的”,“常举刀,不砍人”等思想观念,查办案件和信访工作力度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工作办法、方法老旧,查办案件的手段、条件有限,无法满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未能实现制度反腐、科技防腐、文化拒腐的有机统一;由于客观条件如机构、人员老化,非专业化等问题限制,未能或不能满足认真、有效受理各类投诉、申诉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二是视野不开阔,眉毛胡子一把抓。表现在过程监督参与太多,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企业纪检察部门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大多数情况下是四面出击,泛泛而抓。一些业务工作,如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虽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但实际上,有时监督会流于形式,监督效果并不理想。参与很多业务工作牵扯了大部分精力,职责不突出、不明确,加上企业专职纪检工作人员较少,导致纪检监察机关不能聚焦主业。
四、改进工作思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依规治党
(一)防住“初萌”阶段,要注重监督布局
实践中,抓好前一种形态,就会不断减少后一种形态的数量。因此,抓好、用好“第一种形态”至关重要,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下足功夫,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为此,纪检监察机构须创新办法、改进方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发现党员的苗头性问题,筑牢防止犯错的第一道防线。从严治党,是一项层次性、规范性、常态性的系统工程。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不同领域、层级、岗位的监管和防控,把反腐败预防工作放在第一位,同时注重以惩促防、以戒固廉。要注重层次性,厘清道德、党纪和法律红线的边界,针对“初萌阶段”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和性质等不同,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分类处理,针对性地将各种处理方式用尽用活,使监督执纪问责方式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要注重规范性,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廉政谈话、定期约谈等制度,以务实管用、明确规范的制度管住涉嫌违纪但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行为。要注意常态性,强化教育监督,突出警示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也要在作风常态化建设中管住“大多数”,一要常“咬耳朵”。通过约谈、函询、信访调查等手段,强化对党员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推动其严守党的纪律。二要常“扯袖子”。勤于打听“东家长、西家短”,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发生违纪问题。三要常“敲警钟”。及时督促提醒干部要廉洁从业,合规办事,积极营造廉政从业的良好氛围。
(二)管住“中间地带”,要坚持纪挺法前
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管住“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的“中间地带”,防范出现管控“真空”,令党员在违纪道路上迷途知返,及时止步。斩断违纪违法行为从量变到质变的蜕变过程,实现从“查违法”到“盯违纪”的转变。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以啄木鸟的精神盯住党员的细枝末节,防止“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现象。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自觉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模糊认识,大胆开展监督工作。要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逐步由重视党员的工作圈转向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并举。结合实际创新监督模式。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监督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效果。鉴于违规违纪行为的隐蔽性和油品销售企业与市场、客户联系紧密的特点,建立与客户联系通道,形成双向监督信息渠道,打通客户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大对党纪轻处分的适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的“小病”行为决不能视而不见,要及时依纪依规果断处理,该处分的要及时处分。要抓细抓实监督执纪,构建全方位、体系化、常态性的“纠错”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纪行为及早处理、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以此真正实现抓早抓小“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的新要求。要凸显组织处理的优势,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具体的责任追究中综合权衡利弊,实现党纪处分与组织处理的优势互补;对反映较多、经核查够不上违纪处理的人和事,要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制度,及时谈话提醒谈话,增强警示震慑作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党员干部发生轻微违纪的行为,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要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整职务等组织手段,防止由违纪坠入腐败深渊。
(三)刹住“病变态势”,要提升惩治效应
要针对“少数”和“极极少数”,始终保持严惩高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刹住“病变态势”,绝非简单惩处了事,“去腐挖疮”更要“消炎止痛”,实现惩治效应最大化。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紧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紧盯企业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资产处置等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紧盯审计线索、信访举报线索,严肃查办发生在企业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信访举报登记、核实、查处和反馈,强化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的综合分析,深入研究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存在问题,强化预防性措施,及时提出预警、防范对策和整改建议;发挥办案警示功能,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按照“严惩极个别,处理最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原则,要强化治病救人的功效,惩前毖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剖析重大典型案件,以案反思,注重扩大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受到震慑和警醒;要深化治本清源的实效,盯紧问题抓好剖析研判和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机制漏洞,推动标本兼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对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指导和遵循。我们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内在关系和运行规律,把运用好“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始终,打好标本兼治组合拳,形成一套契合自身实际,体现油品销售企业特点的工作方法和理念,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富强.深刻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2017.9中国纪检监察报.
[2]崔利民.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关键 2017.12 中国纪检监察报.
[3]孙喜新.国有企业如何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11)中国党政干部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