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芳
摘 要:美国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的经典代表作《土生子》于1940年问世并成为当年的畅销书,但是也因为书中对暴力的的大量描写而成为一本颇有争议的著作。本论文从存在主义角度来解读主角使用暴力犯罪的原因及作家赖特想要表达的黑人民族主义观点。
本论文主体结合让·保罗·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来分析《土生子》中的存在主义特色。通过该分析旨在让读者了解到主人公别格因其自由选择而犯罪,又为其罪行承担责任。别格的悲剧反应了黑人群体个人意识的觉醒。同时也指出只有从根源上树立起民族意识,才能拯救黑人民众,改变社会处境,实现其人生价值和存在意义。
关键词:理查德·赖特; 《土生子》; 存在主义
作为20世纪美国文坛的一员猛将,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在40、50年代创作的文学巨著不仅为他挣得声誉,还为第二次黑人文艺复兴运动击响了战鼓,使美国黑人文学及种族问题真正受到正视和反思。其中,他的经典代表作《土生子》于1940年问世并成为当年的畅销书,之后一直受到西方评论界的关注。由于书中有许多暴力的描写,使它在文学界引起了一片争议。美国当代著名黑人作家勒洛伊·琼斯说:“赖特的《黑孩子》和《土生子》,是描写南方与北方的黑人的城市生活和非城市生活的两部最有永久价值的社会小说和社会批评”。丹尼尔·伯特将赖特誉为有史以来最有影响力的100位文学大师之一,他的《土生子》“第一次为一位黑人作家赢得世界范围的读者”;而大评论家欧文更是精辟地指出:“自《土生子》面世之日,美国文化就被永远地改变了……它使重复的谎言不再实现。”
存在主义是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存在主义的研究重点是个人意识。理查德·赖特和以往的一些醉心于描写黑人民族落后一面和异国情调的黑人作家不同,他善于运用存在主义的笔触进行创作,深刻地挖掘出生活的底蕴,并深入到事物的内部进行剖析,发掘犯罪活动和社会制度、人的个性之间的内在联系。所谓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觉到的我不存在,则一切都不存在。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即是“自我”先于本质。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决定自己的本质。
萨特主张:“人就是人,这不仅是说他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而且也是他愿意成为的那样,是他从不存在到存在之后,愿意成为的那样,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存在主义哲学是对世界的认知与描述,而存在文学的内涵限于对人的境况、人的存在的感受以及面对着人的状况、人的存在状态而提出来的主张,具体说来,就是对荒诞、焦虑、孤独、恶心、自我选择、超越、反抗等等问题的思考与表现 ”。赖特在《土生子》一文中,不仅从自然主义和种族主义表现了客观因素造就别格的原因,更从别格的个人意志和追求表现了他对于实现自我的自由选择,存在主义思想对赖特的影响在《土生子》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存在主义认为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人的情感和心理体验就是人存在于世界的证明。从悲剧意识看,存在主义的悲剧是用对丑恶的描写来寻求对美的满足,以对丑和恶的暴露来达到对真的追求。因而它承袭了传统悲剧的暴露意识,充分发挥了传统悲剧的暴露功能。它拓展了暴露的范围,不仅暴露人类、文化的困境,也暴露人自身的弱点、人性的丑陋、人的精神世界的危机、内心深处的恐惧和绝望等。存在主义悲剧改变了暴露的对象,从自然界的威胁到社会内部的危机,转到人类面临的文化、精神、意识的各种困境;从描写高贵者转到描写贫贱者、渺小者,甚至荒诞者、变态者和异化的人。它加深了暴露的程度,把描写的焦点集中到人物内心深处的各个层面: 恐怖、孤独、冷漠、麻木、癫狂、悲观、绝望。 它把悲剧意识的这种暴露功能发挥到了极端,撼动了自谓物质高度发达的西方文明大厦。所以当别格处于混沌秩序中时,别格的性格也变得冷漠而残暴,别格用暴力伪装自己,用暴力对待别人,社会的扭曲造就他了个性的畸形,他将自己的存在价值定义为为白人世界制造混乱,引起白人世界的恐慌仿佛成了他杀人的最终要义。
存在主义主张自由选择。萨特认为:“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它认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土生子》中别格失手捂死了玛丽,后用分尸焚烧来抹灭痕迹。读者看到的不只是别格表层的暴力行径,更是别格在处事时内心的宣泄,他选择杀人掩饰罪行,却意外收获愉悦的存在感,所以他选择继续勒索,为掩饰罪行他选择再次杀人,别格将心中构想打倒白人,引起争端的引子生根发芽,将自我欲望无限满足,将自由选择的意志肆意表达,因为这让他感觉到存在。弗洛伊德在其著作《自我与本我》中所说:“本我是最原始的、潜意识的、非理性心理结构,充满着本能与欲望的强烈冲动,一味的追求满足”。别格任意的实施着内心的自由选择,将其本我发挥尽致。选择意味着自由,选择意味着存在,这就是选择的意义,正如在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的意识下一样,在萨特式的存在主义意识中,别格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土生子》是一部以反映黑人在种族主义社会下复杂而艰辛的存在的小说。主人公别格·托马斯,一反以往文学中黑人温良驯服、逆来顺受的形象,不再是种族歧视和压迫的受害者和牺牲品,而是以暴力抗争的反抗者。别格·托马斯成为社会的反抗者,这一点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但它的人格因素也不能被忽略。黑人寻求自身存在价值,希望社会认可的主题在《土生子》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主人公别格·托马斯在梦想的追寻和幻灭中发现自我,认识自我,确立自我和实现自我,最终建立了独立的人格尊严,认清了自我本质和社会本质。这部小说对白人社会扼杀人性的事实进行了无情的鞭挞,从而唤起黑人的民族意识,个人对自我的尊重以及对自我身份的探寻。因此说,《土生子》的创作已经受到存在主义思想的影响,是一部主人公摆脱环境束缚而获得内心解放和成长的存在主义小说。
参考文献:
[1]刘健.论萨特的存在主义及其美学思想[J].玉林师范学院学報,2008(04)
[2]桑丹.别格的身份构建及《土生子》的存在主义解读[M].河南:河南出版社,2015
[3]童晓燕.对《土生子》中主人公形象的萨特式解读[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