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姗姗
(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长春 130117)
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高等教育经过60年的发展历程,因时制宜,渐进发展,确立了科学的质量发展观与实现保障机制,有效指导了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已从规模化转向内涵式诉求,“质量”成为了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关切。《现代汉语大辞典》把质量解释为“事物、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教育大词典》将教育质量解释为“是对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衡量标准是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1]。因此,高等教育质量是对高等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衡量与评价。高等教育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四大职能,也成为衡量其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成为了最重要的考量。质量观是对“质量”的一种认知,经由社会发展所形塑的质量观包含了人们赋予质量的特定的时代标准与价值判断。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观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人们对中医药教育质量的标准评判、价值取向与态度情感等方面的综合认知。它既要与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共性表达相一致,又要凸显中医药教育质量发展的特殊诉求。
高等教育质量观具有时代发展性。随着医学教育模式的变革、中医药行业和社会的发展,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关注重心、目标指向、实现路径与保障方式发生了一系列转变,在指导当前教育改革的同时,也在影响着未来一段时期中医药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事业面临着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的发展窘境,亟待培养一批高级中医人才。1958年,中医药高等教育体系初创,主要针对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方面集中开展了教育教学的建设工作。一方面是加强教材的建设。1959年4月,卫生部在成都召开了由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成都等五所中医院校参与的座谈会,讨论编写一套可供全国中医院校参考使用的大纲和教材。当年6月,卫生部在南京召开中医教材编写座谈会,确定了教材编写原则。随后,对教材的编写体例、应涵盖的主要知识与内容、编写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1960年4月,卫生部在广州、合肥、青岛分别召开了由5所中医院校的教师及有关专家参加的中医院校教材审查会议,随后陆续出版了《中国医学史》《医古文》《内经》《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等15门中医课程的教材(一版中医统编教材)。在其后的20余年间,通过对教材知识内容、编写体例、结构体系等方向的修订调整,截止到1983年,先后完成了5版教材的修订与编写。此外,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教学建设的重要元素也在随着中医药教育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另一方面是优化教学计划与大纲。1959年7月,卫生部下达了《关于印发高等专科中等医药院校和中医学院教学计划的几项原则规定的通知》((59)卫教崔字第216号)。1961年8月,卫生部下达了关于中医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在教学、劳动与假期的安排、政治教育、学生科学研究及考试考查等方面就以前的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整与补充。1962年12月,卫生部基于秦伯未、于道济、陈慎吾、任应秋、李重人等人的上书意见,下发了《关于中医学院教学工作的几个问题和执行1962年修订的六年制中医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1964年4月,卫生部向各高等医药院校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毛主席对教育工作的指示的通知》,并附发了《高等医药院校贯彻少而精原则,减轻学习负担,加强基本训练,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试行草案)》。1978年1月,卫生部颁发了高等医药院校中医专业和中药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草案中规定中医专业学制为5年,3 971学时;中药专业学制为4年,不超过3 000学时。
在对教学建设加大投入与规范的同时,中医药教育发展关注的重心转向对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由对教学建设的局部投入转向了全局性谋划。1982年4月,卫生部在湖南衡阳召开了全国中医医院和高等中医教育工作会议,成为我国中医药教育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此次会议不仅是对十年浩劫中中医教育的发展进行反思,也是对其全面乃至全局性发展的规划。会议围绕“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中医学院”开展讨论,对中医院校的基本任务和培养目标,布局和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和学制、整顿和充实教师队伍,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教学基地的建设及教学研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与要求。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意识开始萌芽,并初步划定了质量观的发展框架,建立起了质量观愿景。至此,中医药教育在统筹谋划、兼顾全面的理念指导下,探索出了一条强化质量意识、树立质量观念、建立质量保障、提高质量效益的发展之路。
知识传授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人才培养的基础,在我国现代中医药高等教育建立伊始,知识教育在一段时间成为了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在中医药教育体系建立之初,明确规定了各中医院校的任务是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遗产,有计划地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为人类保健事业服务的,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体魄健全的、掌握中医学术知识及医疗技术,并具有现代医学专业基本知识的高级中医人才。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明确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为新中国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医药高等教育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将中医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经过劳动锻炼的,体魄健全的,系统掌握中医学理论和医疗技术,并具有现代医学基础知识的高级中医师。虽然在文革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被“四人帮”歪曲,只讲“红”而不要专,中医药高等教育被简化为“一棵草”“一根针”的人才培养方向。但随着党和国家对“左倾”错误的纠正,“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质量观被重新确立。1980年9月,卫生部、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把中医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中医教育必须坚持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方向,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自然科学(包括现代医学)基础知识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来临,“社会对各类人才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它要求大学生不仅要有专业方向的知识,而且要学习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技能。而一个人要获取和掌握各种知识,形成和发展各种能力,却越来越依靠个人的综合素质”[2],“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演变为知识(Knowledge)、能力(ability)与素质(quality)的协调发展(下文简称“KAQ”),成为了新形势下衡量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标准。2001年7月,卫生部、教育部在《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注重对医学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思维等方面的发展,“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最终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这也成为目前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基本要求之一。
“KAQ”协调发展是对“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培养质量观的继承与深化,反映了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观在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因时而变、动态发展的本质特征。
中医药高等教育经过60年的发展,形成了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等阶段的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1978年2月,北京、上海等中医院校开始招收首批硕士研究生。198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下达了《培养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试行办学》的通知。中医药高等教育自此形成了涵盖专科、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完善教育体系。此后,中医教育主动适应社会需要,持续开展教育改革,努力寻求和建立主动适应社会需要的有效机制。1991年3月,国家教委下达了《关于试办七年制高等中医教育的通知》,开始试办7年制高等中医教育,培养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高级中医专门人才。从政策层面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体制的要求此间得到了积极响应,各高校开始因地制宜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十二五”期间,教育部通过“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推动各高校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运行、实践环节、管理机制等方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公布的《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中,提出开展5年制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拔尖创新医学、全科医生等多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探索建立适应行业需求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在医学教育领域中实施人才分段式培养,即由高校负责院校教育,医院负责职后教育(毕业后开展的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连续性与统一性。2014年,由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打破了中医药人才职前职后培养割裂的壁垒,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目标。
中医药高等教育体系建立之初,国家意志突出体现在对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学业评价等教育内部环节、因素的控制与把握上,中医药教育自主发展的意识仍显薄弱。特别是在国家政策统一调控下,造成了“千校一面”的发展定式,制约了中医药教育的发展。为更好地激发中医药教育发展活力,探索多样化的发展道路,卫生部于1982年10月下达了《关于调整高等医学院校中医、针灸、中药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强调为了发挥各院校的优势、不拘一格地培养合格的高级中医药人才,各院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教学计划。1984年6月,卫生部在济南召开的全国高等中医教育改革座谈会上指出,高等学院缺乏办学自主权,教学上长期以来执行统一的教学计划、设置统一的课程、使用统一的教材,培养的学生一个模式、一种规格,难以适应社会的多种需要,影响了高等中医教育的发展;除培养目标和毕业生质量标准由国家统一掌握外,应把招生、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和毕业生分配等方面的决策权力下放到学校。中医药高等院校自此开始拥有了自主发展的话语权与决定权。
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国家对中医药教育的质量保障由内部控制转向外部评价。通过学科、专业、办学评价等多种方式由外至内地变被动为主动,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升。教育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医学门类开展评选重点学科工作的通知》《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方案》《主干课程质量评估方案》及其实施办法,针对研究生教育制订了《关于进行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及质量评估方案。特别是近十年来,教育部分别组织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旨在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面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式与新机遇,应该发挥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先导性、前瞻性,引导中医药教育更好地发展。
一是要与时俱进更新质量观,使之契合中医药全球化的发展态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从高校的职责和使命看,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把发展中医药事业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中医药全球化的发展态势日趋凸显,中医药教育的国际化发展步伐也大大加快,《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中提出了“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把中医药打造成中外人文交流、民心相通的亮丽名片”的要求。因此,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观应具有国际发展视野,契合中医药行业、健康产业的全球化发展态势,对人才需求、专业设置等进行科学预判;在加强“双一流”建设的契机下,提高中医药学科内涵,提升中医药教育国际化的影响力与吸引力;在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中融入跨文化理念和国际化视野,培养一批既具有扎实的中医药专业知识,又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和文化沟通能力的中医药高级人才。此外,还应加强办学的国际化意识,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吸收更多的海外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西医人员来华接受中医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
二是要自信自强,坚守学术特质。中医药文化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其哲学体系、思维模式、价值观念与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学习、研究、弘扬中医学,必须结合对母体文化的审视和剖析才能真正领会中医学的理论真谛。中医学的传承不仅仅是对医疗学术的传承,更主要的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因此在中医传承与发展中必须重视对中国传统文化素质的培养。自西学东渐特别是后殖民主义文化兴起后,中医药独有的思维模式、话语体系在科学话语霸权下日渐式微。但随着“生物—社会—心理医学”心理治疗模式的确立,中医药学健康养生理念和临床诊疗的优势愈来愈被更多的人所认同和接受。特别是青蒿素的发现,再次向世界展示了中医药经典的魅力。中医药文化中的天人合一、顺应自然、以人为本、平衡和谐等核心理念及辨证施治的治疗原则,受到当代人的普遍认同。传统文化与中医经典作为中医药发展创新的“两翼”,是坚守与中医药学术品格与特质的重要保障。中医药教育作为中医药文化、中医药学术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载体,既要充分发挥其在保存、传承、传播和创造先进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于国家文化复兴的发展战略,又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学术思想的传承,弘扬中医药学原典的精髓,振兴中医药文化,创新中医药科学研究,为人类健康谋福利。
三是要着眼未来,贯彻终身教育的理念。由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构成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体现了终身教育的思想,但长期以来存在着的将“院校教育”与“教育”等同的教育发展理念,导致了以院校教育包揽人才成长全部“所需”的教学方式。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1988年召开的爱丁堡会议就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在有限的时间内,应该给学生传授什么知识?重点应该是智力上的科学训练还是为提供卫生服务做准备?是使学生在毕业时就能独立地开展工作,还是着重为他们毕业后的进一步训练做准备?是培养学生毕业后单枪匹马地工作,还是教会他们在一个复杂的系统中工作[3]?知识更新频率的加快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打破了院校教育的长期发展惯习,促使其在终身教育理念的影响下重新思考其在人才发展中的作用与职能,引导中医药高等教育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人才成长架构起不受时空制约的教育场域,将人才培养与评价重心由知识传授转向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培养。
四是抓住内核,以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观为切要。中医药科学人才的培养是教育、高等教育与中医药教育“三位一体”的实施过程,即以“全面发展质量观”为根本,以“全面素质质量观”为指导,秉承“传统中医培养质量观”,根据国家战略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确立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途径。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全面发展质量观”演变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全面素质质量观”,要求中医药教育人才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协调发展,中医药高等教育长期实践总结出的“厚文化、熟经典、重实践”的人才培养要求成为中医药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质量观。
中医药高等教育已走过60年的发展历程,培养了近200名万中医药专门人才,为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增进群众的健康福祉做出了重大贡献[4]。如同我国在现代工业技术方面走“技术引进与要素积累交互推进”的路径一样[5],中医药高等教育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汲取传统中医药教育的经验,致力于中医药特色人才的培养,谱写中医药薪火相传、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教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教育大辞典[Z].(第一卷).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24.
[2]潘懋元.中国高等教育百年[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90.
[3]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世界医学教育会议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取得的答案[J].医学教育,1990(5):7-26.
[4]刘延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EB/OL].http://www.gov.cn/guowuyuan/2016-12/30/content_5155054.htm,2016-12.
[5]邢楠,袁礼,国胜铁.后发国家的适宜性技术进步路径——基于近代中国丝织业发展史的分析[J].管理世界,2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