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论社会认识论的可能性拓展

2018-02-24 14:18李晓丹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个体性认识论哲学

李晓丹

(厦门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4)

“对话范式”是当代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通过与西方哲学展开建设性对话,借鉴和吸收西方哲学的研究成果来加以丰富和发展,和社会认识论的对话就是其中之一。社会认识论是当代西方认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是在批判地反思西方传统认识论研究误区的基础上产生的。从比较的视野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认识论,能够管窥当代世界哲学发展的趋势,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价值,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近年来,西方学者主要致力于社会认识论的建构,目前已形成六个学派:知识的社会生产和组织理论[1]、求真社会认识论[2]、陈词认识论[3],知识的社会建构论[4]、作为信息科学的社会认识论[5]以及女性主义认识论[6]。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相关研究成果加深了对知识的社会属性的认知,突出了知识的实践纬度,扩大了认识论对社会现实的解释力,并体现了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联系。

国内研究者对社会认识论的研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一种是西方哲学尤其是科学哲学研究者。第一种研究类型的成果主要有:俞吾金[7]从认识论谱系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影响,分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认识论的关系;陈曙光[8]等比较了传统认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差异,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对传统认识论的超越;欧阳康[9]、景天魁[10]等人从认识论的角度对社会进行研究,提出了社会研究的“社会”认识论。总体言之,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重视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哲学的对话,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西方传统认识论的比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视角探讨西方认识论的当代发展上还有不少问题值得思考。第二种类型的研究则比较关注西方认识论的当代发展,紧密追踪社会认识论的最新发展。殷杰[11]、郑祥福[12]等人对社会认识论的由来、性质、特征、问题、意义等进行了重点研究。丛杭青[13]、吴小英[14]、丁五启[15]等人发表了诸如女性主义认识论、求真认识论等专题论文。但西方哲学和科学哲学的研究者过多地聚焦于社会认识论学科本身,较少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社会认识论的对话。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个体性、历史性和目的性出发,探寻社会认识论的可能性拓展,以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代价值并推动其发展。

一、实践的个体性决定社会认识的复杂性

叶泽雄指出:“人(指个体)才是社会认识论研究由以出发的本体论前提。这里,‘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16]“人有三种基本存在形态:个人的单个形态;群体的特殊形态;人类作为种属的一般形态”[17]。在很多情况下,对人的这三种区分可能不具备太大的意义,但对于社会认识论问题的研究,其意义是相当重大的,因为归根结底正是由于人的个体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社会认识的复杂性。

对于同一个认识对象,每一个参与认识的主体由于各自的社会阶层不同、知识阅历不同、认识深度不同、兴趣点不同,等等,会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筛选,从自己的认知基础、角度和意愿出发进行认识,这就造成了社会认识的多元化和复杂性。

通常情况下,在现实实践中,人的个体主要受制于两种因素而导致社会认识的多样复杂性,这两种因素,一为权力,二为价值。其中,权力又分为显性权力和隐性权力,显性权力如政治、经济权力等,隐性权力如社会、文化、历史、性别等。这两大因素或单独、或交互作用于个体认识,从而使总体社会认识呈现复杂性。

政治、经济等显性权力导致人认识的个体性,这势必导致不同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的个体出现不同的认识而共同造成社会认识的复杂多样性。以科学知识为例。“科学知识的辩护越来越依赖于技术手段,这意味着依赖政府和企业这样的政治、经济权力。如果说当科学还不用花纳税人的钱的时候,科学家的‘为科学而科学’的信条可以遵守,科学的自治权,或说自由探索的要求也可以得到满足,科学的道德自律也不成为问题。但是现在科学需要投资,有时候是巨大的投资,科学必须为自己寻找资助人,或者是政府,或者是企业。科学研究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哪个理论会得到较多的辩护,似乎取决于谁有钱,有资源去获得证据,谁更能得到资助。”[18]科学如此,实践中人的其他认识也必然受政治、经济等显性权力的影响而呈现出个体性,进而造成社会认识的复杂多样性。

社会文化历史因素,尤其是性别及相关差异会导致人认识的个体性,而每个人由于其包含性别差异、性别认同等因素在内的诸多社会文化历史因素的差异,对同一个客体会产生不同的认识,进而造成社会认识的复杂多样性。以马克思为例。马克思的妇女理论显然与跟他同时代的很多学者不同,他认为妇女对于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指出:“每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也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测量。”[19]进一步的,在具体的妇女问题上,如女工和女工组织问题,马克思注意到了妇女问题的特殊性。在1866年给国际工人协会代表的指示以及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必须绝对禁止妇女从事任何夜工,也禁止她们受到有毒物质及其他有害物质影响的各种劳动。”[20]毫无疑问,性别差异,以及与性别差异相关的社会分工、社会境况、思维方式等社会文化历史因素的差异,会限定特定社会境况下个体对知识的获取,进一步也就决定了人们对世界的不同观点,导致人认识的个体性,产生认识论的多样性和特异性。

价值观差异导致人认识的个体性,每个人由于自身的价值偏向而产生不一样的认识,从而使总体社会认识出现复杂多样性。哲学史上已有很多学者表达了这个观点,女性主义认识论流派的观点尤为突出。1985年,英国皇家学会发表《公众理解科学》(PublicUnderstandingofScience)的报告,提出“缺失模型”(Deficit Model ),兰喀斯特大学的一群学者就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认为科学是纠缠于诸多价值和社会权力之中的东西。1987年,女性主义认识论者海伦·朗基诺在她的《能有男女平等的科学吗?》(CanThereBeaFeministScience?)一文中指出,科研人员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渗入科学研究流程,建构科学知识。[21]此外,还有很多学者都认为,实践过程中,人的认识绝非价值无涉,也无法评价哪种群体或哪个个人的价值偏向更具优越性。价值导致人认识的个体性,价值多样差异的个体出现不同的认识而造成社会认识的复杂多样性。

不仅如此,网络时代的崛起,互联网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更是将这样的个体化、复杂性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互联网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个体化的过程,它去中心化,前所未有地强调、突出了每一个个体。这一点受到中外学者的普遍关注和认可。早在1985年,麻省理工学院的媒体实验室开始在互联网上研发一种“个人化”报纸,依据每个人的不同兴趣、需求,网络程序会自动选择适合用户的新闻信息并提供给每一个个体。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这种被称为“个人化信息系统”的设置在互联网的诸多领域得到运用,比如信息检索、网络购物等等。它可以监测互联网中每一个个体用户的信息,可以自动筛选并选择性地为每一个个体提供需要的信息。

显而易见,一方面,人的个体有着多样性、复杂性,如处在不同的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存在性别及相关差异,有着不同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价值观存在差异等等,多样、复杂的个体会基于自己的实践产生多样化的认识从而造成社会认识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个体化的过程,尤其是自媒体的发展,更是将主体的个体化、复杂性大大地向前推进,认识的个体化进程极大地凸显并进一步加大了社会认识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因此,社会认识论研究必须区分人的三种基本存在形态,生活实践过程中的现实个人是非常重要的认识主体,实践的个体性应该成为社会认识论研究的着力点。

二、实践的历史性决定社会认识的历史总体性

人类每次现实实践活动的实现是有限的,而人类实践活动本身却是一个无限的历史展开过程。人类的创造性、未完成性和开放性,就是人类存在的实践性。

人的实践是历史性的实践,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条件都根源于历史性的实践本身,社会认识论必须注重历史总体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22]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也指出:“只有实践中的历史生存才真正地消除了事物和事物概念的独立性及因此而造成的僵硬对立。它打破了认识因素纯粹的独立性,把它们放到具体的总的历史过程本身之中去。这样认识才成为可能。”[23]223

实践的历史性决定了我们在进行社会认识论研究时必须秉持历史总体观的视角,必须关注社会历史总体时间上的延续性,也必须关注社会历史总体空间上的拓展性。

首先,社会认识论研究必须关注社会历史总体时间上的延续性。

历史是一种潜在的未来,现在既包含着过去,又充满了未来。——这是古往今来许多哲学家都秉持的观点,正因此,“只有在历史中,在历史的进程中,在新事物不断产生的过程中,才能在事物范围中发现那必不可少的规范的秩序”[23]162。对人的认识的研究也必须如此。

思维和存在是统一的,人的认识与社会历史存在是统一的,人的认识发展的逻辑规律存在于社会历史存在之中。历史发展表面上杂乱无章,充满各种偶然性,实际则是有其规律性、逻辑性可循的。历史哲学的任务之一就是从历史中发现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因此,我们可以从人的认识发展的历史中梳理出认识发展的必然性,从而对其未来走向作出预测。发展预测不是主观的预测,不是能脱离人认识发展的历史的,而是在对人的认识发展的历史的梳理中自然而然体现出来的东西,是对人的认识发展的历史梳理的必然结果。

从社会历史总体时间上的延续性的角度进行社会认识论研究,使我们得以避免把自己对认识发展趋势的主观猜测强加给认识本身,而是能够去探寻由于自然发展过程的必然性而造成的结果。探寻决非主观为之,而是在历史地探寻一个过程,历史地找出发展规律,自然而然地得出结论。

其次,社会认识论研究必须关注社会历史总体空间上的拓展性。

虽然我们研究社会认识论的任何问题都必然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但历史性的实践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不能用一个或几个条条框框把它们简单化、直线化。社会认识论研究必须关注社会历史总体空间上的拓展性,否则,只及一处,不及其余,必然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正如卢卡奇所说:“诸因素(不仅某一整个研究领域,而且一系列彼此联系的个别问题,或者某一研究领域内的一些概念)的抽象孤立化,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决定性的东西始终是,这种孤立化是否只是认识整体的方法,就是说,这种孤立化是否总被并入作为认识的前提和由认识所要求的真实的总联系中,或者,对孤立了的局部领域的抽象认识,是否保持着自己的‘自律’,是否始终是目的本身。因此,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归根到底就没有什么独立的法学、政治经济学、历史科学等等,而只有一门唯一的、统一的——历史的和辩证的——关于社会(作为总体)发展的科学。”[23]77

社会历史总体空间上的拓展性不仅使个别的、具体的社会认识论问题有了“安身立命”之处,而且窥一斑可知全豹,管窥个别、具体的认识论问题以对整个社会认识论发展,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折射作用。因此,社会认识论研究关注社会历史总体空间上的拓展性是十分必要的。

实践的历史性决定了我们在进行社会认识论研究时必须秉持历史总体观的视角,德国学者卡尔·曼海姆是这类社会认识论研究的典型代表之一。在他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他更多地从马克思和历史学派的思想中寻找社会科学的建构原则,将知识社会学研究的重心从抽象的知识类型论转变成具体的人类精神历史演化论。他将社会科学知识所隐含的价值因素看做一种历史的必然,因而不再关心如何揭露社会知识的利益、动机、欺骗与虚伪,而是致力于实证地研究和探讨主体的价值观念在人民知识中的历史呈现方式。[24]像卡尔·曼海姆这样的研究路线是我们必须注意的,这是社会认识论的可能性拓展途径之一。

三、实践的目的性决定社会认识论的根本目标

知识、认识的本身绝不是知识、认识的自为的目的,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知识、认识的目的都在于实践。实践的目的性决定社会认识论的根本目标。

不少人认为,对古代哲人来说,知识是沉思性的,具有内在的价值,甚至成为一个自为的目的。比如苏格拉底在其演说中就认为“一个未经审视的生活绝不是一个值得过的生活”。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也认为“理性沉思”是最好的生活方式[25]。

知识本身能否成为一个自为的目的?其实即便是古代哲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从根本上来说,古代哲学是实践性的。对古代人来说,哲学归根结底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哲学的生活方式,就像从政或者从军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样。古代人非常乐意把那些只是按照‘哲学的’方式来生活、但却从来不著书立说的人称为‘哲学家’,其理由就在于此。按照这个观点,古代哲学与现代哲学是不同的,但它确实存在,而且它存在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事纯粹理论性的思辨。相反,古代哲学是实践导向的。但是这个事实并没有贬低哲学活动的理论色彩。因为当一个人选择从事哲学研究时,作为哲学家,他的生活的一个突出特点,恰恰就体现在知识在其生活中所占据的那种重要性上。”[26]

与此相反,很多人不认为知识是一个自为的目的,却认为“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具有了应用工具式的价值,给予我们控制甚至支配自然的力量。确实,知识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促使人类物质生活出现极大改观,它把人类的生产、生活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境地,它使人们不断产生的物质需要得以不断满足,它为整个人类发展提供了高效率、强有力的工具。但是,我们也不能功利性地对待知识。知识有其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并非给人“力量”才是有用的知识,很多学者、教育家的观点都说明了这一点。柏林大学的创办人纽曼所就曾经说过,“实用的知识乃是不足称道”[27];研究科学史的学者江晓原写过一篇题为《坦坦荡荡说无用》的文章,访谈中人家问他,研究科学史有什么用。他说,就是没用;但是如果不知道这个,人类就没前途。

显然,知识、认识不应成为自为的目的,我们也不能功利性地对待知识,要求其具备应用工具式的价值。但是,毫无疑问,知识、认识的根本目标、目的是实践。尤其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实践不是停留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实践,不是在认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理解实践的意义,而是需要将实践提升到根本目标性的地位。

知识、认识的根本目标、目的是实践,社会认识论的发展必须切中现实世界,必须在分析和解决现实实践问题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实践是主客体分化统一的基础,实践是人的存在基础、依据,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实践也是社会认识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脱离现实社会问题、脱离实践的社会认识论都必然只是纸上谈兵。“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8]

四、结语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强调:“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29]社会认识论的研究如果忽视实践的观点必将成为空中楼阁,因为正是实践的个体性决定社会认识的复杂性,实践的历史性决定社会认识的历史总体性,实践目的性更是社会认识论的根本目标。所以,关注现实实践是社会认识论的出发点,也是其目标和归宿,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出发,是可以对社会认识论的可能性拓展做出一定的探索。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认识论进行比较,展开建设性对话,能够管窥当代世界哲学发展的趋势,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价值,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必然可以通过借鉴和吸收西方哲学的优秀研究成果来加以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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