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福建 361000)
从传播学角度讲,媒体与政府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新闻媒体是政府发布公共信息、宣传政策方针、塑造良好政府形象的重要平台,政府是新闻媒体重要的公共信息源泉,也是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重要对象,确保媒体与政府的良性互动,无论是对于媒体还是对于政府来讲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既有利于扩大媒体的影响力与受众范围,又利于促进政府决策的法制化与科学化,最终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在舆论监督中实现媒体与政府的良性互动,是出于媒体与政府双方共同发展与提升的基本需要。就媒体而言,要开展好舆论监督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大力支持,媒体在舆论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又需要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有效解决。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是为了发现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促成其解决,但媒体本身并不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机构,媒体解决问题的方式是通过新闻报道向党政有关部门施加舆论影响,促进党政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而由媒体发出的舆论影响有多大、问题能否有效解决,最终还要取决于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对舆论监督工作的态度与政府作为,从这一点讲,党和政府是解决问题的最终机构,同时党和政府对待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态度与政府自身的执政态度、执政能力决定了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成效。就政府职能部门而言,实现媒体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不但有利于增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还有助于提升政府工作的民主化、透明化与科学化,同时政府在解决一些疑难问题时也离不开媒体监督的促进与推动,同时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够为政府解决疑难问题提供良好机遇。[1]
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话语阵地之一,它在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维护大众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担当着快速、客观、真实、公正报道新闻事件,从而保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但是现阶段,有些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不从社会发展大局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有重点地展开舆论监督工作,总是事无巨细地抓住一些极个别的疑难问题不放,不但给当地政府带来较大工作压力,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连翻轰炸式的持续报道还会推进事件走向反面与极端化,影响人民团结与社会安定。一些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时批评方法不科学。媒体的主要监督对象是党政机关及其领导,所涉及的主要矛盾是政府机构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内部矛盾,即使在舆论监督中发现某些政府职能部门与工作人员工作不力,不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要通过人民内部的批评方法帮助其改正,而不能直接将其作为敌人直接打倒。[2]
现阶段,我国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对舆论监督的认识过于片面,很多政府官员错误地认为舆论监督光明正大地指出了政府工作的决策失误与工作短板,这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否定与负面宣传,既有损当地政府的良好形象、影响当地的招商引资,也不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导致部分政府部门对舆论监督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甚至消极抵制。很多政府领导官员在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时经常设置重重障碍,阻碍新闻采访,有的甚至表面配合暗地里通过各类关系与不正当手段打击报复采访人员与相关知情者,这样无疑会养痈遗患,既影响了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降低了媒体的公信力,也会纵容政府内部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不利于当地政府工作的改进与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3]
在舆论监督中实现媒体和政府的良性互动,无论对于媒体发展、政府工作提升,还是对于整个社会的进步,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与推动作用。但目前媒体与政府就舆论监督问题还未真正实现良性互动,这就需要双方积极探讨相关途径,进一步密切双方的良性互动关系。
长久持续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促成与维持双方良性互动关系的体制保障,主要包括双方联合监督机制、双方互动机制与政府对媒体舆论监督工作的积极督办机制。第一,创建双方联合监督机制。主要是将媒体与政府两方力量在舆论监督问题上,通过明确的分工,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地推动舆论监督工作的进行。对于媒体而言,收到新闻线索后,要将重点新闻线索上报给政府相关部门与领导,由政府相关部门及领导人员集团讨论后,科学确定调查方向,而后再展开采访与编辑,这样媒体在新闻监督时就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有着政府力量的支持,工作开展会更便利。对于政府而言,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亲自参与互动,可以对媒体报道与群众反映的新闻事件进行更深入的了解,更直接更有效地倾听群众的真实声音,最终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这种联合监督机制中,媒体真正架构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第二,创建双方互动机制。该机制主要是指媒体收到新闻线索上报给政府机关部门时,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此问题创建专门的督查反馈机制,对所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及时督办,并在解决问题后上报给政府督查部门,以进一步提升媒体舆论监督的成效,增强了媒体的公信力。第三,创建政府对媒体舆论监督的积极督办机制。主要是指政府要将媒体的舆论监督看作改进工作方式的重要手段,对于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同时及时表态与解决,媒体也要尽可能地介入政府行政权力中,以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4]
新闻媒体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覆盖面广、对大众思想意识影响较大的公共权力,其报道方式会直接影响与引导着社会舆论的走向,新闻报道所引发的大众言论与相关民生信息,会自动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汇合成一个复杂的舆论环境,由此进一步影响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也可以说,新闻媒体是引发社会舆论、点燃社会公众情绪、促使政府做出相关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具有强大的社会责任心,始终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与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围绕社会发展大局,客观公正地传达民意,同时以公共性与公益性为核心,尽可能地引导舆论向积极方向发展,在政府处理新闻事件与突出事件时,起到桥梁构架与促成问题解决的作用,而不是单纯地为了追求新闻轰动效应与影响力,进一步激化矛盾,这样无论是对于新闻媒体、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公众都百害无一利。[5]
总之,在舆论监督问题上,政府的支持是媒体顺利进行舆论监督并收获良好成效的强有力后盾,而媒体舆论监督是政府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双方实现良性互动,是媒体发展与政府工作水平提升的共同需要,双方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策略,尽可能消除冲突对立,不断密切合作,实现双方的积极良性互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