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阳
【摘 要】 理财业务迅速发展,成为银行负债的重要来源,对加快银行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金融产品的過度创新和信息的不对称下,理财产品的发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刚性兑付、期限错配、多层嵌套等,在杠杆效应的放大下,这些问题给银行带来了一些潜在的风险。因此,研究理财产品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 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1、法律监管方面
葛琳(2013)认为目前我国已有的金融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还缺少对投资者的保护。在厘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定位的基础上,探究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缺陷,提出弥补缺陷的解决路径。陈姚坚(2013)从商业银行和投资者两个角度分析了理财产品所存在的法律风险,探讨了理财产品风险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应的建议。盛方富(2015)从投资者视角出发,将理财产品的投资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说明了这每个阶段信息披露的重点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通过分析理财产品市场信任机制,得出投资者信任与信息披露之间的理论模型,并从信息披露视角给出相关建议。戴昕琦(2017)认为引发理财产品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关键是信息的不对称。银行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往往对应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或虚假公开。所以应建立和完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透明金融市场的建立,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创新方面
凌江怀(2004)认为要加快理财新产品的创新,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创新出更多的投资性理财产品。如银券通、“银基转帐”、“银证受托理财计划等,以及设计一些能为高收入层合理避税和适用老人的金融产品。曹淑杰(2007)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认为理财产品的创新要从理财的概念、理财产品收益的设计、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三个方面着手。在产品设计上,要注意加强产品的自助化、复合化、品牌化、个性化的创新。姜晓兵(2007)认为国内的个人理财业务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个人客户特点的业务方针。提出要立足于以需求为导向,对客户提供人性化、差别化的服务。邵琳(2013)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对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分析,认为理财产品趋同化、个性化不足,应发展以组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以人民币衍生交易为基础的结构性产品。范思艺(2017)认为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理财业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理财工具相对落后、理财品种单一等。应该从金融产品、理财渠道与服务以及外币理财业务三个方面对理财产品进行创新。要将单一的产品市场划分成多产品市场,并与客户特征相匹配。方思维(2017)分析了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现状,认为应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从产品投资方向、产品期限以及收益率等方面进行改进与创新。
3、收益方面
马秋君、李巍(2011)选取我国银行2009-2010年发行的部分结构性理财产品,对其收益与风险进行分析,得出我国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体呈现收益与风险非对称且中外资银行的产品收益与风险特征差异大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善产品收益与风险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王吉恒、张葱宇、王磊(2013)以2012年上半年商业银行信货型人民币理材产品预期收益率作为因变量,分析得出宏观方面的基准利率、货币供应量对其影响显著,而银行层面的理财产品期限结构和认购金额对其影响不显基著。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健康发展信贷型理财产品的建议。巩菲(2014)通过对国内80家中、外资商业银行2004-2011年间发行的11020支理财产品进行实证研究,得出大体上外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高于中资银行、外币理财产品的收益高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另外,理财产品的特性、理财产品的投资模式、理财产品发行时的市场环境因素等因素均对理财产品收益有显著影响。周建涛(2015)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实现超额收益产品多投资于债券和货币市场,未实现预期收益产品多挂钩利率、汇率、商品期货;非保本产品、短期理财产品是理财产品发行主力;固定存款利率、理财期限与预期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均正相关。
4、风险方面
大部分学者从定性角度分析了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陈刚(2014)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发行和运作两个阶段分析了其存在的各种风险,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带来的风险。并从监管层和商业银行两方面针对具体的风险提出了建议。孙锁宏、刘博(2014)认为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银行不得不发行各种具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但银行理财的资金池模式,使得其面临着期限错配和收益率错配的风险。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不仅会对货币政策的效果产生影响,还可能使整个金融体系爆发系统性风险。王博远(2016)在对 SHIBOR 暴涨银行钱荒事件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点,包括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带来的银行信誉损失风险以及表外业务带来的监管风险,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刘倍先(2017)认为快速发展的理财产品业务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和声誉风险,应该建立理财产品全流程风险防范体系防范和控制风险。张杰、王璨、吴雪华(2018)以2017年民生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假理财产品事件为例,分析了理财产品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未来我国商业银行要吸收关国、香港等地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成熟经验,从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建设、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实现全而风险管理等方面来预防和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葛琳,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13,(3):47-50
[2] 陈姚坚,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风险研究[J],社会与法制,2013,88-89
[3] 江怀,西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新趋势及其借鉴[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3-8
[4] 曹淑杰,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创新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