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长海
作者单位:中共西藏昌都市委党校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进行的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内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在“严”字上下功夫、在“管”字上作文章,不断将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国内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内政国防外交、治党治国治军方面提出了许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就要有新要求,作为新中国唯一的执政党、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党、作为拥有8900多万党员、450多万个党组织的全球第一大党,如何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如何保持和加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团结统一,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成为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首次提出将党内法规纳入法治体系建设,将党纪与国法紧密的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省会,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这明确表示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8月26日印发的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纪党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1】。这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成果,是对十八大以来对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指出“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3】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显示出极强的政治性。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产生、创新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不是“僵化”的,不是“教条主义”,也不是“本本主义”,而是不断创新发展的,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自身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适用新形势的需要,需要为之增加新的、更加科学的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包括“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个形态”“五种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法行为”,这些内容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既一脉相承,又有所创新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新条例的时代性。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讲述的是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做事情、解决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近年来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案件,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立场不坚定,对党不老实、不忠诚。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明确化,具有更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学习马克思主义就要从旨在“解释世界”变为志在“改变世界”。学习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在思想上、行为上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讲政治、讲责任、讲奉献,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1)受十四世达赖分裂集团的影响,个别党员干部丧失政治立场。在1959年十四世达赖集团发动全面武装叛乱,败逃国外之后。几十年间,仍然采取各种手段蛊惑人心、政治欺骗,妄图实现西藏独立。个别党员干部严重缺乏“四种意识”,政治鉴别能力不足,没有认清达赖集团的分裂本质,没有认识到十四世达赖是披着宗教外衣的政客,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政治立场不坚定,“端着共产党的碗、砸着共产党的锅”,长期被达赖集团所利用,甚至为其摇旗呐喊。
(2)受宗教思想干预比较严重,个别党员干部丧失政治信仰。在西藏,几乎90%以上的群众都信仰藏传佛教,在某种程度上讲,“藏传佛教日益成为西藏社会维系自身认同的主要根据”【2】,个别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中,意志薄弱、党性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上“左右摇摆”、行动上“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与宗教界人士产生密切的私人关系,在家中设置经堂、佛像,甚至直接参与宗教活动,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成为宗教信徒。
受特殊地理位置影响,个别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西藏是祖国重要的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 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给西藏隆子县玉麦乡牧民卓嘎、央宗姐妹的回信精神,充分表明维护和谐稳定是西藏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但这并不是唯一的任务。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央精神理解不全面、不深刻、不准确,导致出现以下两种极端:一是不作为。在实际工作中大搞唯“稳定论”,把出不出事、稳定不稳定作为衡量工作政绩的唯一标准,对与稳定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闻不问、不理不睬。甚至有些干部对宗教活动也产生不想管、不敢管、不愿管的思想,听之任之发展。二是乱作为,个别党员干部严重缺乏法治思维和纪律意识,把西藏当做“法外之地”,在实际工作中,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为所欲为、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扰乱了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就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针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就要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扎紧制度的笼子。
(1)要加强理论学习,让新条例内容入耳入脑入心。一是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新条例的学习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真正体现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二是要充分发挥党校的宣讲作用,要实现下基层、进学校、入寺庙,确保学习全覆盖、无死角。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实现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前瞻性、政治上的敏锐性、行为上的先行性,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让其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要发挥实效,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一是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关键少数”的模范作用,通过“以上带下”“上行下效”的方式进行党内自查反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继续保持党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切实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二是要充分发挥党纪的监督监察作用。纪委监察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行为担当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严厉查处,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信仰有偏差、为官不为、为所欲为等各种违纪现象,真正实现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以铁的纪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