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陶 宇 朱晓玙
家庭社会工作的兴起在于回应随着社会变迁所引发的诸多家庭问题。“依据国际通行的专业家庭社会工作的定义,家庭社会工作是指为了缓解和解决婚姻和家庭中遇到的困境,通过使用社会工作的专门方法、知识和技巧,使处于困境中的家庭缓解其在婚姻关系、抚育关系和养老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增进家庭的和谐。”[1]虽然,中西学界对于家庭社会工作的概念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是,即使是在全球化趋同的过程中,西方家庭问题与中国家庭问题也会因“家文化”的底色不同而展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作为舶来品的家庭社会工作也很难移植于本土文化的土壤中,因此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和服务方法,进而解决中国家庭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何谓“家文化”?戴峰认为,家文化就是以血缘、地缘、亲缘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以家庭意识为中心的种种制度、行为、观念和心态,它包括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庭伦理三大要素。[2]在抽象层次,中西家文化都有相似性的文化架构,在具象层次,中西家文化却在制度、行为、观念和心态上有着不同的意涵,这缘于中西方家与个体、家与社会的关系认知是不同的。
西方人的视野在于家外的生命的自由绽放与苦难的宗教救赎。在希腊雅典时期,家庭是城邦人生产的基础和有效统治的工具性手段。在各民族备受压迫与苦难的罗马时期,家庭仅是能够给予心灵皈依的基督教的注脚。在中世纪,一次次波及整个欧洲世界的瘟疫、饥荒与战乱使得上帝逐渐成为西方世界寻求肉体与精神庇护的唯一真神,个体渐渐“无家而归”。西方家庭给予个人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开弓之后,一往无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基督教的神爱精神让这支箭矢飞得更稳更远,但终有“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之时,生命总归要看向来处。这种“无家可归的惶恐不安、某种寻求归属的持续冲动,始终困扰、折磨着从苏格拉底到维特根斯坦的那整个传统”。[3]
相比西方家文化而言,对于中国人来说,家不仅是起始之所,亦是终极之地。包容年轻之期待,中年之拼搏,也包容老年之归依。家是真正属于自己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天地,是中国人的斗室星空。中国人能够经受住苦难,往往是因为家庭消解了人生际遇中的苦痛。对此,许烺光曾指出:“中国人的世界观是永远把家族亲情维系看成是永恒的,个体因此受此亲情的制约而追求相互依赖。”[4]在中国人的眼中,家的意向是迎来送往,是生于斯、死于斯,是起点亦是终点,是一切轮回的根源,个体的生命融于家庭的生命而永在,有了家的传承,死亡对于中国人来说,是生物属性的终结,却是文化属性的延续。
在生死之间,人类一直在寻找生而为人的意义。扎根在金钱上,扎根在权力上,扎根在在各种各样的欲望上,终归束缚不了人想腾空而起、归向虚无的力量。在此种意义上,宗教就成了西方人的选择与活着的终极目的。相比西方基督教神学对于人的庇护,中国人的家就饱含人之意义的根源性。中国人扎根于家才会感受到生而为人的意义,家虽不是宗教,但是在中国人心里,它比宗教更值得信仰。它真实可见,永不虚无。
希腊城邦民主和自由的公共生活成为西方人一直为之自豪的文明开端。但是,这也是西方家文化成为文明边缘化存在的伊始,在家庭私域中解决的问题逐渐走向了公共空间。“在西方文明史中引发了两类弥补:一是世俗政界力图用‘中距离公共领域’来填补本来应该由人家占据的空间;二是教会神家以其‘中距离化’了的伪家出来乔装人家,虚幻地提供一个纯属想象的家长——上帝,替代地满足人们的归宿感、归属感和安全感。”[5]家庭组织在团体组织快速发展的冲击下被隐没,强烈的集体意识使西方人形成了重集团生活而轻家庭生活的特性,家庭可发挥的功能也因此被限制。家庭问题基本上都有相对应的社会组织与机构提供专业性与职业化的社会支持,而不是仅仅由家庭内部消解。缺失家庭问题的内部解决机制,对于西方人而言,这是很正常的,因为这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外在公共社会的功能范畴。
相比西方“个人—社会”的两极模式,中国的社会结构则是“个人—家庭—社会”的三极模式。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中个人与他人乃至于组织的关系是以家庭为中心,以亲疏关系为主轴,如波纹般向外推,进而形成层层扩散的“差序格局”。在中国,“‘家’是社会的核心,它是一个紧紧结合的团体,并且是构建化了的,整个社会价值系统都经由家的‘育化’与‘社化’作用以传递给个人”。[6]家庭向内吸纳的同时,也在向外吐纳。“家文化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它给家庭或家族提供了一套规则,而且是因为它泛化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家族以外的社群、机构,包括企业或国家都可被认为是‘家’的扩大。”[7]在家庭对内外能量的吞吐间,家是国的家,国是家的国,家国天下成为中国人一直秉承的家文化情结。也正因中国的公域空间带有私人化色彩,强调以家外力量解决家庭问题的专业化与职业化的社工机构在中国社会一直没有落地生根。
中西社会结构中都有“组织”形态,所以差异不在于西方只存在“团体”,中国只存在“社会圈子”,而在于这两种“社群”在社会构成上的不同。由此,张江华指出:“‘差序格局’的实际含义是强调由‘差序’所构成的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中占据主导与支配地位。中国所谓的公共领域,实际上由私人领域扩张与转化而来,或者受到私人领域的支配。”[8]所以,在解决中国家庭问题时,需要社工能够厘清“家”与“社会”的内涵,在专业关系与拟亲缘关系之间形成自然转换。
西方文化一直高扬自由的火炬,在理性的指导下追寻唯一的真理和唯一的真神,我思故我在,生活追求的是“唯一真”。对家是出发时的毅然决然,或者是雄踞远方的一次释然回眸。相比西方家文化的边缘地位,李亦园认为“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文化实质上是家的文化”。[9]“家训、家德、家礼、家风、家学、家传”成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的文化底蕴,并深深刻写在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中,代代传承。家文化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之本,“我家故我在”。所以,在西方夫妻对自由与激情的生命享受中,中国夫妻抚育儿女成为他们的终身事业,他们之间不仅有爱情,更有亲情,甚至是道义,赡养老人也是他们应尽的孝道。他们就这样在紧迫的、已经预设的生命序列中一路呼啸而去,然后,他们的孩子又会在家文化的潜移默化中成为他们。
家庭是时代变迁的缩影,家文化在时代浪潮的推动下悄然演变,一些新的家庭问题也随之产生。孟宪范曾指出,20世纪以来,“传统中国家庭制度的神圣性、合理性开始被解构,但与此同时,在剔除家长制糟粕后,家庭制度中一些优秀传统也流失了”。[10]面对家庭结构与功能的现代性变迁,曾经能够解决家庭问题的传统家文化也处于不断的解构当中。虽然,家的文化表征发生了一定变化,但是,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个人命运与家庭形成更为紧密的结合,家文化在中国文化的中轴地位不仅没有发生变化,其对于个体与社会的核心意义在后单位制时代反而日益凸显。
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夫妻关系的核心化,三口之家已经是中国主流家庭形态。阎云翔将其视为“夫妻关系的胜利”,“是一个展现个体私人生活的私密港湾,一个夫妻俩能够感到生活充满方便和顺心的家”。[11]抛开祖荫下所带来的纵向家长权威的影响,夫妻成为新的单元共同面对惊涛骇浪的生活冲击抑或平静无波的家常里短,家庭依旧是夫妻可以彼此托付生命的终极之地。问题是,抛去传统父权秩序对夫妻关系的家族式调节,在传统中国夫妻关系权利模式尚没有发生根本转变之时,夫妻关系如何从以往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理想模式中走向更为“亲密无间”的结合形式呢?所以说,在家庭结构小型化与制度惯性的双重影响下,如何构建彼此信任、毫无罅隙,或者说能够及时解决矛盾而非包容矛盾的婚姻共同体,正成为中国家庭社会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
相比中国夫妻亲密无间与有所等级的生活共同体来说,西方家文化历来倡导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为了保护平等的个体充分享受婚姻中的自由与快乐,与中国家庭通过内部解决夫妻关系矛盾的做法有所不同,西方夫妻习惯求助于家庭社会工作机构去解决夫妻矛盾,建立彼此同意的“界限”,也就是形成“亲密有间”的夫妻关系。“个人的成功必然与家庭的稳定有重要关系,在婚前以及婚姻的存续期间,经常参与婚姻辅导有助于家庭成员情感宣泄,梳理个体心理困扰,协调夫妻二人关系。”[12]
中国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为家庭及个人层面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增加了家庭所要承担的风险。家庭的民主平等意识虽有利于婚姻生活的和谐,但当婚姻变成一种自由的选择,传统的责任与义务弱化时,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也随之凸显。中国家庭社会工作正面临这样的挑战:“走出祖荫的个人似乎并没有获得真正独立自立个性,恰恰相反,摆脱了传统伦理束缚的个人往往表现出一种极端功利化的自我中心取向,在一味伸张个人权利的同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依靠他人支持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13]
子女是爱情的结晶,是夫妻的纽带,是生命的传承,中西概莫能外。但是,在孩子对于家庭的重要程度上,中西差异明显。费孝通在谈到文化自觉时提到:“中国文化的活力我想在世代之间。一个人不觉得自己多么重要,要紧的是光宗耀祖,是传宗接代,养育出色的孩子。”[14]中国家庭在孩子身上花费的心血越来越多,对孩子的抚育越来越精细化。当下,子女教育纵向的时间轴线已经从0到3岁的早教开始,到幼儿园教育,再到幼小衔接教育,然后才是小学到高中,再到大学。教育横向的特长拓展也催生了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教育培训机构。中国家庭在教育上的投入永无止境,因为这是在投资未来、投资希望。
对于西方的父母而言,孩子的心“不是一个需要填满的罐子,而是一颗需要点燃的火种”。[15]西方家庭自14世纪开始,受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影响,家庭抚育表现为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生存能力,重视在实践中造就孩子的创新与冒险精神。当然,这也是西方个体主义与工业化革命发展的结果,造成“成年人的工作和休闲变得越来越重要,孩子则降低到次要位置。孩子被看作可以和大人一样思考,这解放了成年人去追求自己的兴趣,因此日托被广泛采用”。[16]因为推崇孩子的自由与独立,在西方家庭社会工作中不会采用单方面的教育方式,而是在尊重孩子主体性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家长与孩子的对话来提升“亲子关系”。“家庭治疗重视对于儿童与父母系统之间的互动,并在家庭内部系统之中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重视改善家庭成员间的沟通模式以及针对自身的心态调整。”[17]引导家长和孩子轻装上阵,面对生活。
中西教育各有所长,都根植在自身的文化土壤上。在文化自觉与时代变迁中,中国家庭社会工作在以专业技巧提升家庭的“亲子关系”的时候,既要求带有传统教育的家文化引导,以规矩成方圆,又要求带有现代教育的悦纳理念,包容孩子的缺点;既不能在爱与自由中放任孩子的肆意生长,又不能在“一切都是为了你好”的声音中遏制孩子的个性发展。如何舒缓与解决中国家庭教育的最大焦虑,这对于中国家庭社会工作者来说,将会是很难却又得上好的一堂课。
在西方行之有效、成为主流养老方式的机构养老,在中国并没有成为最受欢迎的养老方式,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国 “孝文化”的影响。孝道在中国家文化中居于重要位置。《论语·里仁》中谈到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在《孝经·纪孝行章》中更有具体要求:“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疾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在核心家庭成为主流的当下,中国已婚子女也倾向让老人住在家中或者附近,希望老人能够享受儿孙绕膝、世代同堂的天伦之乐。到了晚年,中国人对于“家”的坚守的欲望会愈加强烈,“家和万事兴”始终是无数中国家庭的夙愿,它不仅仅是一种中国式的情怀,也是传统“家文化”在情感熏陶下的具体体现。
西方人的养老方式是独立型的,注重休闲方式的多样性,如垂钓、阅读、旅游、交友等。一些研究材料表明,虽然西方的老年人在暮年并不与子女同住,但他们的一名或几名子女会住在离老人住处相近的地方,儿孙还经常看望老人,保持亲密的关系。因此西方的老年人在晚年享受自由、独立生活的同时,也会与子女保持着“有距离的”亲近。对于西方人,家庭虽属于社会系统的子系统,可“家”是社会系统的外部组织;而对于中国人,虽然处于整个社会系统中,但却背负着“家”赋予的个人价值与使命。
任劳任怨的中国老人不仅仅曾经抚养和教育孩子,为孩子的成家立业殚精竭虑,还往往承担照顾孙辈的任务。从社会循环的角度来看,中国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有利于代际之间的平稳过渡,但是,相比西方老人追求生命价值的晚年生活,中国老人的生活也应当有多元化选择的权利。不同的养老方式都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共同目标。所以,中国家庭社会工作应尝试“孝文化”在社会工作价值观方面的重塑,让老人得到这个时代的尊重。我们这个时代和我们,已经过于看向未来和下一代,到了回头看向从何处来的时刻了。
“家庭核心化、小型化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相对自由生活方式的追求,不过,也应承认,小型化的居住方式往往需要有相对完善的社会服务作为依托。”[18]随着社会整体性变迁的冲击,夫妻关系、子女教育和养老方式在社会化与现代化的双重驱动下,部分走向消解。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与家庭功能的社会化应该是双向匹配的,但是,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家庭结构内向的快速收缩造成了家庭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但是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支持系统却没有在相应的速度上跟进,家庭在负重前行。在这个意义上来看,中国家庭社会工作应当在家文化的扬弃中,探索中西家庭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理论体系、方法技术、工作策略”上融合的实践路径。
在西方的价值观念中,首先,就个人而言,“人性是本恶的”,人的一生应当通过救赎来消解原罪,也可以说唯有通过救赎才可以通往真正的自由与价值。因此在西方的家庭社会工作中,带有问题化的个体是不断被治疗的。其次,就个体与个体的关系而言,“人生而平等”,人与人之间彼此平等、自由、独立,相互依赖却又互不纠缠。因此可以看到,在西方的社会工作服务中,界限、空间、规则等概念被不断强调。再次,就个人与家庭的关系而言,个体来自于原生家庭,复又向新生家庭走去,在此过程中个体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并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发展出更优质的生命状态。个体为根本,家庭为手段,家庭是实现个体生命探索的重要载体。因此,家庭社会工作的服务与实践是为了在更大程度上成就家庭成员。
在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当中,个体的价值与意义、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体与家庭之间的连接有着与西方不同的认识。首先,就个人的生命本质而言,人的一生是不断完善,并最终走向美好结局的,即便是有罪恶与偏差问题的发生,也更多在于后天教化的不足。因此,对于个人来说,西方家庭社会工作中的“治疗”等问题化字眼对于中国社会中的家庭与个人并非是美好的,甚至是不愿意接受的。他们更希望通过较为自然化的疗愈走向生命状态的自洽。其次,对于个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尤其强调长幼有序、男尊女卑等这种代际之间、同代之间的差别,梁漱溟将其总结为“伦理本位”。即便是当下,关系秩序一直是有所差等,强调长幼尊卑、男女有别。相应地,家庭社会工作应当在尊重这种秩序与差等的前提下进行,而无法去追求平均意义上的平等化。再次,就个人与家庭的关系而言,中国人自出生之日起,就背负着多元而复杂的社会关系。人出生于原生家庭,其成长与成功是原生家庭的成果,也是新生家庭的前提。即使是全球化、流动化的当今社会,个体与家庭的链接也并未中断,而是在形式上发生了改变。个体的成长在更大意义上更是为了完成光大荣耀家庭、成就发展家庭的历史使命。因此,家庭社会工作更应强调其整合价值与凝聚功能。
在西方较为成熟的家庭社会工作理论体系中,从20世纪20年代的符号互动论、30-40年代的结构功能论、40-60年代的家庭发展理论,再到60-80年代的系统理论、社会冲突理论、资源理论、社会交换理论、人类生态理论、生命周期理论,以及80年代之后的沟通理论、女性主义理论等,共同构成了对于家庭问题、家庭现象的解释体系,也形成了开展家庭社会工作的分析基础。这些多元庞杂的理论可以建构出纵横交错的理论体系,横向视角即以系统理论为代表的,注重家庭内部、家庭外部以及与整个社会系统的平衡;纵向视角即以生命周期理论为代表的,关注家庭以及家庭成员每一阶段的需求是否满足,成长的愿望是否达成。在纵横交错之间,共同指向的是每一位家庭成员在横向与纵向交织的人生坐标中,在特定的人生阶段与人生境况下的生命价值何以彰显,个体如何获得幸福。
在对于家文化的价值理念的总体性关照下,中国学界也正形成关于家庭社会工作的理论体系,西方认为的家庭问题往往在中国家文化的语境下,有其自身文化机制的解决之道。所以,在积极吸纳西方家庭社会工作的理论体系中,家庭社会工作的相应研究与服务开展更应当注重在这种纵横交错的理论系统中的渗透性。在横向视角为基础的理论体系中,由于中国社会的超整合性结构,因此家庭内部的成员之间、家庭内部与外部之间以及与整合外在的系统,都存在着无法切断的连接。这使得家庭社会工作除了应当重视边界、空间之外,还应接纳家庭成员之间的连接与系统之间的渗透,如中国社会的夫妻之间、代际之间并不可能达成西方社会工作所期待的那种边界分明。在纵向视角为基础的理论体系之中,除了满足家庭成员各自的发展需求之外,还应当同时关照家庭成员的整体性成长,进而实现家庭成员的同频共进。同时,中国家庭社会工作也在吸纳的过程中积极发展出本土性的话语与理论。比如夏林清提出的“母子盒”,即强调了家庭成员代际之间的不可割断的影响,而其背后是社会结构的重大力量。进一步将历史传承、社会结构与代际传承的渗透性、整合性纳入,则需要社会工作的研究者与实践者进一步总结提炼。
在西方的家庭社会工作服务中,实践出关于结构式家庭治疗、联合式家庭治疗以及家庭系统排列法等。其中,结构式家庭治疗强调通过边界、系统、规则实现家庭正常化结构的达成;联合式家庭治疗则倡导通过治疗师的个体魅力与人文素养感染案主,进而通过自尊、沟通模式以及家庭规则的建立,达成从个体到家庭的整体性改善;而在家庭系统排列法当中,治疗师尝试寻找到隐秘在家庭以及家族背后的家人,进而帮助家庭成员找到各自应有的位置。这些方法模式中,较多使用到了会谈、家庭会议、家庭舞蹈、家庭短剧、叙事、音乐、沙盘等多元化技术。这些开放性的、释放性的技术与西方社会的整体气质也是吻合的。
在学习这些经典方法模式的过程中,中国家庭社会工作应当注入本土化的元素与反思。在结构式家庭治疗的运用中,由于家庭结构内部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渗透,因此不可一味奢求家庭内部边界不清晰,而是以此为基础去寻求一种可被接受的“模糊的边界”,建立可实践性的规则,达成接近理想型的家庭结构。在联合式家庭治疗的实施中,既倡导专业性的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也应积极吸纳经验派的工作人员的实践心得。在家庭系统排列法的应用中,由于中国社会特殊的历史传承与社会变迁,这种结构性的制约力量显得更为强大,可以通过家庭形态的建构与重组以及家族成员的变更兴替,进而在不同的场域空间影响着家庭的结构排序。而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复制西方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与模式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反思与创造的。特别是在具体实践的技术层面,除了西方社会较为开放性、互动性的这些技术之外,适合中国人心性品质的反身自省式的冥想,古典或者民族的音乐载体,倾听与诉说的技术等则更需要融入其中,并不断得到丰富。
由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特殊性,人们往往会以家庭为核心,将身边的人分为“外人”与“自己人”两大类。再加之中国传统“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社会工作者自然就被归入到“外人”的行列,影响了服务的顺利开展。因此,为增强服务对象与自己的信任关系,社会工作者应在与服务对象的“家文化”达成一致后善于运用自身优势与服务对象建立起一种在不逾越专业关系前提下的拟血亲关系。将自己的角色转化为家庭内部的“自己人”,把所要解决的问题当成是自身家庭内部问题,把专业的服务方法与技巧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形式贯穿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首先,工作者要充分了解案主及其家庭的文化认同,并与其保持一致。尤其对于深受传统观念影响的中国家庭而言,家庭中的“夫妻、亲子、婆媳”等关系既与传统文化保有一致性,又有新时代下的复杂性。因此就需要工作者针对每个家庭制定不同的介入方案。其次,工作者在介入家庭时不能带有过强的专业性,避免激起服务家庭的抵触情绪,要学会运用自身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个人魅力,与服务对象建立较为亲密的专业关系。最后要多考虑服务对象的个人感受与处境,在人情法理的视野下开展服务。
中国人以家庭为重,“家”对于中国人的影响可谓无处不在,它可以深入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本土的家庭社会工作要以巩固家庭功能为首要任务,而不是单纯解决某个家庭成员的自身问题或是整个家庭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在此过程中更多是帮助家庭中的每个成员自己去协调、解决问题,要让“家”的理念融入服务本身,让被服务家庭的问题得到解决后能够恢复正常的家庭功能,并能够重新构建属于自己的“家文化”。换言之,工作者在介入家庭的过程中扮演的是一个“协助者”的角色,对于案主及其家庭问题,我们只是运用自身的专业方法与技巧引导家庭成员一同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对策,并在此过程中帮助家庭成员建立或恢复良好的家庭关系,让家庭成员对于彼此以及家庭有着深厚的认同和归属感。在此基础上,每位家庭成员就能拥有自己的家庭支持网络,以此实现整个家庭的增能,做到真正的助人自助。
注释:
[1]佟新:《对中国城市发展家庭社会工作的思考》,《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1期。
[2]戴峰:《家文化视角下的公共参与》,《广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3]笑思:《家哲学——西方人的盲点》,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618页。
[4]许烺光:《宗族、种姓、俱乐部》,薛刚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年,第201页。
[5]笑思:《家哲学——西方人的盲点》,第617页。
[6]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4页。
[7]杨国枢:《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2页。
[8]张江华:《卡里斯玛、公共性与中国社会有关“差序格局”的再思考》,《社会》2010年第5期。
[9]李亦园:《中国人的家庭与家的文化》,文崇一、萧新煌主编:《中国人:观念与行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85页。
[10]孟宪范:《家庭:百年来的三次冲击及我们的选择》,《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11]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洋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第105页。
[12]Colita Nichols Fairfax, “Social Work,Marriage, and Ethnicity: Policy and Practice”,Journal of Human Behavior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vol.24,no.2 (2014).
[13]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 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龚小夏译,上海: 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3页。
[14]费孝通:《文化与文化自觉》,北京:群言出版社,2016年,第236页。
[15]伊丽莎白·劳伦斯:《现代教育的起源和发展》,纪晓林译,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37-52页。
[16]大卫·诺克斯、卡洛琳·沙赫特:《情爱关系中的选择》,金梓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页。
[17]Wark L.Thomas, “Internal Family Systems Therapy for Children in Family Therapy”,Journal of Marital and Family Therapy,Vol.27, no.2 (2001).
[18]王跃生:《中国家庭结构变动与特征》,《人口与计划生育》2017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