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秦 汪 健
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总书记的讲话,要求我们各级纪检监委机关,提升纪检监委水平,以全新的发展视角,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更好地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促进中心和大局工作。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前所未有的深刻调整和重大变革,但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跟不上、方法不对路、能力不适应等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因循守旧、囿于现状,缺乏创新理念。
(一)打破思想藩篱。要破除纪检监委机关“包打天下”的传统思维,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全面回归《党章》要求,把纪检监委机关的主要精力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二)深入推进改革。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1.转职能,聚焦监督职责。监督是纪检监委机关第一位的职责。《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都明确规定,党委的权力延伸到哪里,纪委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监督没有禁区,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习近平同志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现在,少数干部干工作讲条件,跟组织讨价还价。表面上是工作问题,实质是利益问题、纪律问题,是政令不畅。必须强化纪检监委职能,纪委书记要恪守主业,聚精会神抓监督,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要“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服务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
2.转方式,把办案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办案是纪检监委工作的主业。查办案件、执行纪律始终是纪检监委机关的基本职责。纪检监委机关只有敢于办案、善于办案,才能赢得尊重、赢得权威、赢得地位,才能为全面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一要准确把握派驻机构参与和监督的关系。参与和监督是一对矛盾。如果没有对核心业务的有效参与,就不可能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如果参与过多,陷入具体业务之中,如工程招标,又会混淆执行者和监督者的界限。二要抓早抓小抓具体。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一般性违纪问题,及时诫勉谈话,或者立案调查后给予相应处分。对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不正之风,要坚决铲除滋生腐败温床,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要努力增强监督合力。纪检监委机关是专门监督机关,但不是唯一的监督机关。如,业务主管、信访、财务、审计、法制、干部监督等部门,它们履行性质不同、方式各异的监督职能。纪检监委机关要引导、督促这些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他们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强化他们的责任,对履责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另外,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纪检监委机关还要加强信息公开。
3.转作风,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打铁”,首先自身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带头接受监督。
要增强执纪刚性,做“战士”不做“绅士”;坚定理想信念。勇于自我革命,涵养政治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必须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三)借力现代科技。运用系统思维,借力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和大数据技术,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总之,要通过思想转变和制度建设,筑牢思想上“不想腐”,制度上“不能腐”的防线,实现自律与他律并重,保持中国共产党治理新常态。
协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的节奏之快,效率之高,史无前例。但在监督执纪方面时有不协调、不平衡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协调统筹中拓展空间,在薄弱领域增强发力。
(一)统筹履行“两个责任”。习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一岗双责”,不能当“甩手掌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上,他提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总书记关于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两个责任”论,为新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指明了方向。
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注重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更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既要强调党委书记挂帅出征,也要强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既要落实党委的领导责任,也要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党委“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纪委“敢出手”。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既要零容忍惩治腐败、正风肃纪,又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源头治腐;既要对干部从严监督管理,又要对干部关心关爱、教育提醒。
要深刻认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纪律检查部门不能局限于查办重大案件,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要把踩踏纪律底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全力治“病树”。同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抓住“三个时间节点”和“三类人”,坚决拔“烂树”。
在预防上,既要重视党内监督,又要整合审计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等各种资源,与检察、法院、公安、税务、审计等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推进行风评议和媒体问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良性互动。
(三)善处监督与执纪的关系。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纪律审查要紧扣这“四种形态”,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党治党。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从根本上治理党员干部贪腐违法的源头,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
自然生态要绿水清山,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它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如同修复自然生态一样,也需要综合施策。
(一)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纪委监督的最终目的,是预防腐败,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抓早抓小同样是政绩。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习近平曾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我们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又要关心干部、保护干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注重反腐倡廉标本兼治。良好的政治生态是政党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生成的源泉,它能够积极带动政风、民风,是我国善治、长治之本,是我们党保持基业常青的关键,也是我国政治发展努力争取的方向。
1.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办事公开、述职述廉、质询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和违规惩戒力度。
2.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如组织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深入开展“廉内助”、“清风伴我行”等大型廉政宣教活动。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和通报典型案件,汇编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教育党员干部守底线。
3.坚持问题导向、正本清源。2016年在中央政治局第33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真正让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高标准引领。
比如,通过讲好传统文化故事,弘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传统价值观,培育社会正气和廉政氛围。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精华,赋予廉洁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既教育党员干部,又凝聚社会共识。弘扬中华民族的“家国”文化,涵养新时代的良好家风,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把“规”在国人心中立起来。等等。
开放是一种理念、一种格局。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坚持以开放的姿态,推进正风反腐,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标杆、探明了路径。
(一)塑造开门执纪新形象。比如,完善纪委开放日、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举报系统,出台《保护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办法》,及时发布巡视工作、案件通报等相关信息等,主动发声,增强纪检工作透明度,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四个足够自信”。即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二)拓宽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要充分整合“互联网+”、电话、来信、来访等手段,释放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正风反腐的“正能量”,让那些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无藏身之处。同时,积极发挥纪委委员、特邀纪检监委员的作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促进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要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作用,由同级纪委牵头研究制定《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关于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
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络,破除“区域壁垒”,着重在一把手监督、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纪律审查、追逃追赃等方面凝聚力量,共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促进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高效协同开展。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党心民心,从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变化,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进反腐成果共享,实践中要求我们:
(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反腐倡廉建设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持续纠治“四风”,坚决打击生态环境、经济发展软环境等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引导建设更加规范、科学、高效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紧盯群众身边“小事”。当前,重点要打好三大战役:一是,对“雁过拔毛”式的腐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小官贪腐”、与民争利的腐败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全市村级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情况全面检查,落实对村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
二是,开展廉洁扶贫专项清理行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三是,打好优化发展环境阵地战。持续狠抓效能建设、“懒政怠政”专项治理,对“懒官”“混官”“太平官”严肃追责。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效。作风建设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整治吃喝风,到正文风、改会风、效能建设转作风,惩戒“懒散软慢浮”不正之风,今年总书记又提出“撸起袖子加油干”。
要建立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如2017年初,安徽铜陵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铜陵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引领党员干部守土有责、为民兴利,让全社会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人民日报》记者曾以“干与不干,不再纠结”为题,对其成效作过专题报道。
总之,新理念引领新变革,新变革造就新发展。五大发展理念是内在联系的集合体,体现着辩证思维和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论。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反腐倡廉建设,能有效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我国“十三五”规划所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地纪律保障。
[1]佚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10/01.
[2]游宇飞.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纪检工作新实践[N].中国纪检监委报,2016/3/2.
[3]徐烨.把“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斗争中[J].《长江丛刊》,2017(27):127-128.
[4]张玲.十八大以来对反腐倡廉“中国方案”的探索与实践[J].《科学社会主义》,2017(4):71-75.
[5]孙照柱.我市出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N].《铜陵日报》,2017-01-19.
[6]佚名.用好“四种形态”让纪律全面严起来[N].中国纪检监委报,20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