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要求,这是基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赋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时代重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新时代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反腐败战略思想为引领,把反腐败斗争融入新时代发展的基本方略之中,从战略导向上确立反腐败斗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握“做好坚持、巩固、深化文章”的反腐工作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全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时提出,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强烈共鸣。这一论述,直面多年来我们党想解决而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是对十八大以来成效卓著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回应,真正讲出了底气,砥砺了正气,充满了锐气。
一是明确了新的目标。反腐败已经形成压倒性态势,并不等于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习近平同志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行百里者半九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到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新的目标已经明确。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真正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成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追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和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将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提高了政治站位。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等重要政治原则,明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层面进行定位和部署。
三指明了整治方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总要求就是要坚持人民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四是点出了重点对象。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这三类领导干部作为重点,三种情况同时具备并且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交织的,是重中之重,始终紧紧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时,将行贿与受贿放在同一个高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意味着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力地震慑行贿犯罪分子,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受贿现象的温床,彻底净化政治生态环境。
五是列出了重要内容。反“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是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内容。反“四风”持续发力,突出在纠正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六是提出了有效措施。纪律已成为真正带电高压线。对抓纪律、守底线,提出四项措施: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并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是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七是开出了治吏良方。对“为官不为”者拿出了治理的办法。针对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位高权重官员,要么“拉”下来,要么“撵”出去,或者真正将其改造好。同时,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大力提拔重用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八是拿出了改革举措。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各级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推进依法反腐败。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等,这些都是改革的大招、反腐的奇招,标志着反腐败将进入全面法治化。
九是阐述了健全体系。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通过4级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意味着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将构建完成,能把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与合力。反腐败不再是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专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等。这一切将在全社会织就一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天网”。把巡视巡察的利剑直插到基层,构建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十是彰显了坚定决心。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十九大报告中“打铁必须自身硬”,彰显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赢得党心民心的自信和坚定。这种自信和坚定,是建立在对我们党具有强大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完全可以依靠自身力量保持肌体健康,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清醒认识之上的。从“还需”到“必须”这一关键词的变化,背后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鲜明的态度,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底气越发充足,昭示着我们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定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警示:“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同时进一步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针对我区来讲,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第一,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任重道远。
在党组织方面,有的重业务轻政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党的领导虚化弱化边缘化,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不抓总、不统筹,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递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有的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对错误言行不亮剑不斗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有的执行中央决定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有的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随意性大,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有的不按期换届,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有的“三会一课”不经常不规范,组织生活业务化娱乐化庸俗化。在党员干部方面,有的担当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政策棚架、浮在面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的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暗中参与宗教、迷信活动,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摇摆、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有的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甚至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有的作风霸道,搞一言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文过饰非,避重就轻;有的治家不严,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和规矩。以上种种现象,在我区个别单位、组织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二,惩治腐败压倒性胜利面临许多艰巨任务。有的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一把手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基层“蝇贪”和“微腐败”占比仍然较高,扶贫领域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人民群众还不满意;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源头预防教育、监督管理还需加强;对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贪污受贿、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资源、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对于我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锲而不舍、挖山不止,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大的政治生态污染源,人民群众寄予厚望。总的看,查处和消化重点人重点问题的存量、遏制增量尚需时日;消除消极腐败行为对党的形象和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尚需时日;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尚需时日;排除腐败破坏党的肌体健康,侵害党的根基的风险尚需时日。
第三,根除“四风”顽疾还须持续用力。“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禁而未绝,显性减少隐性渐深、老问题新问题并存,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搞文山会海,做表面文章,以形式主义对待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的问题仍然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督促检查不细致,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官僚作风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有表现;接受不当宴请和礼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干部精神懈怠,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拖拉拉,群众意见很大。
第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需付出艰辛努力。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的“三转”不到位;有的实践“四种形态”不全面不系统,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把握还不够全面精准,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等等。
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切实有效地加以解决。
当前,西藏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是我区打牢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坚实基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开启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巩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阶段。在新的征程中,实现奋斗目标、完成历史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紧迫。我们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目标,以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把握历史方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为实现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营造天蓝水碧、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完成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推进反腐败工作,方向是根本。方向正确,出现的问题是质量问题;方向错误,出现的问题是性质问题。方向问题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关乎党的前途命运。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应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理想,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应准确把握反腐败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政治摆在首位,贯穿始终,在政治格局中思考,在政治前提下行动,围绕政治找准坐标,找准定位,注重从解决党员干部讲政治入手,推动党内存在问题的解决。要有坚定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如一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西藏距离首都北京虽远,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号令。加强理论武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是强化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用好监督手段,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落实监督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责任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各级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定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明确监督对象。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党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要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把监督的范围扩大到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把监督的对象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党内监督无盲区、无缝隙、无空白、无死角。紧盯监督重点对象,牢牢抓住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发现各级党组织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以及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维护西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不履职不尽责等问题,着力发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正确行使权力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促使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促使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义无反顾地投身党的各项事业,积极为实现西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贡献、作奉献。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巡视巡察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质量效率,积极推进新一轮巡视巡察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把监督“探头”延伸到前端,全面树立“派”的权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做到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注重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相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加强纪律建设,推动法规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有力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要严格执纪,推动依规治党、制度治党形成常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坚持挺纪在前。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放在首位。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重点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民族观是否正确、维护祖国统一是否坚定、反分裂斗争是否坚决、维护稳定是否敢于亮剑,对在反分裂斗争中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甚至与分裂分子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的,无论是谁、无论是哪一级干部,一经发现严厉查处、严惩不贷。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信访举报“零库存”、纪律审查“零容忍”、申诉复查“零变动”,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
四是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改作风,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要牢记“作风不实是最大的敌人”,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越往后执纪越深越细越严,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推动作风全面好起来。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精神落实,一以贯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及各种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防止解决了的问题出现反弹、纠正了的歪风出现变种。重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顽疾,紧盯严查“四风”新变种、新花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让好的作风成为习惯,让习惯变成自然。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力度,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干实事,少说多干、说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只争朝夕、雷厉风行,咬定青山不放松、锲而不舍抓落实,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办好,坚决杜绝政策棚架、浮在面上,确保党中央治藏方略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廉政与勤政的关系,把忠诚、干净、担当统一于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各级纪委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靠前服务、积极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旗帜鲜明地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对造谣中伤、诬告陷害的,要严肃处理。坚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新风正气成为常态。坚决严惩腐败。牢固树立西藏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一线、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持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持续震慑效应。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还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治和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要围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领域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反腐败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纪律检查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单位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让外逃贪官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人员丢掉幻想。
五是严肃问责追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使各级领导干部警醒起来,聚精会神履好职尽好责。建立责任清单。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重点突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推动西藏长足发展和和长治久安、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责任,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人人都要负责任、人人都要尽责任。 督促责任落实。坚持约谈提醒制度,根据巡视巡察反馈、信访举报反映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由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同级纪委委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领域有关负责同志,面对面指出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述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问询、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向上级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向所在单位或者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督查考核制度,加强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绩效考评,重点掌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用督查考核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严肃问责追责。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问责工作全过程,敢抓敢管、较真碰硬,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综合运用检查、通报、改组和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特别是对在维稳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出现问题的,无论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一级干部,都要言出纪随、铁面问责、开刀问斩,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手软。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都要严肃问责、终身问责,让其付出沉重代价。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公开曝光一批负面典型,让具体鲜活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强化问责的再问责,对不敢问责、该问不问、问责不严的,严肃追责,决不“护犊子”,坚决防止问责制度虚化空转。
六坚持稳中求进,持续向纵深发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方法。稳,就是要保持工作的总体平衡与稳定,防止忽左忽右、时紧时松、大起大落,避免发生风险;进,就是要保持工作的不断进步与深化,防止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裹足不前,避免无所作为。稳是进的前提,没有稳的进,缺乏扎实基础;进是稳的目的,没有进的稳,常陷于故步自封。遵循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就是要在稳扎稳打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发展统一协调,安全高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应做到“四稳四进”。要稳大局,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步步为营,层层深入,防止贪大求全、盲目出击,造成失控局面。稳行动,把“平稳”作为关键词,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政治和社会效果为导向,既防止出现毕其功于一役的急躁冒进,又防止出现大功告成、收兵收官的自满懈怠;既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忽上忽下带来的政治和社会风险,又避免草草收兵埋下隐患祸根引发腐败问题卷土重来的风险。稳预期,既要通过鲜活的案例让党员干部认识到治病就是救人,严管就是厚爱,防止出现政策不明、信号不清导致的人心惶惶现象;又要向社会持续释放坚定不移正风反腐的信号,不断增强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打消反腐败刹车、转向、掉头的疑虑。稳舆情,把工作成绩、面临形势、艰巨任务及时向社会讲清楚,主动引导舆论,凝聚思想共识,不能只做不说,也不能随意乱说,避免引起猜测或炒作。要在体制改革上求进,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及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调整职能配置,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工作活力,认真总结监督执纪工作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形成工作常态。在方法措施上求进,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及时提出新对策新办法,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重点任务上求进,在不同时间阶段确定不同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攻坚拔寨,以点上工作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发展。在基础研究上求进,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和任务;认真研究本地区历史沿革、文化特色、风俗习惯、人文禀赋;认真研究监督执纪工作规律;认真研究符合实际要求的执纪审查模式、方法和措施;认真研究审查对象的成长经历、行为习惯、心理特征和情绪特点,有的放矢,精准施策。稳中求进,还要注意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将战略上的稳定与战术上的灵活结合起来,因时制宜,应势而为,动静结合,张弛有度,既要蹄疾,也要步稳,既要有暴风骤雨,也要有和风细雨,努力实现时、度、效的统一。
七是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反腐铁军。
要认真落实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统一、目标上明确、责任上担当、工作上连续、作风上务实、团结上加强、廉洁上严格、为民上用情的要求,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方法和制度创新,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绝对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自觉把岗位当阵地守、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奉献当本分看,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恪守清正廉洁,始终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守纪律、讲规矩,严操守、重品行,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自觉在制度笼子里秉公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我们必须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反腐败战略思想,要着眼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方略,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的十九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不能有”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心一意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寸不让推进作风建设,一以贯之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往无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鼓作气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一如既往打造执纪铁军,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为实现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