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许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大势,深刻洞察世界科技发展的前进方向,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如加强互联网全球治理,建构网络命运共同体,维护网络安全就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的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依法治网、综合治网等理念,为做好新时期的互联网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1]涉藏互联网发展情况和全国基本一样,同样呈现出网民基数迅速增长,网络覆盖率不断提高的趋势。人们通过互联网和全世界联系起来,获取各方面的信息,打开了了解外部世界的窗户。但是,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很多不和谐的因素也随之而来。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极大地威胁用户的信息安全;网络谣言蜂起,威胁现实社会安定;自媒体时代传播伦理问题日益突出,依法治网迫在眉睫;对互联网的认识和管理难以适应其发展速度等。面对日益发展的互联网及其产生的问题,探讨互联网的治理已经迫在眉睫。
互联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是社会治理在互联网领域的扩展。互联网治理的概念源于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与传统的“管理”不同,传统的“管理”强调一种自上而下,层级式的管理,依靠权威来实现秩序的稳定。实践证明,传统的“管理”弊端很多,比如不能很好的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限制了被管理者的发展活力,被管理者内部容易积聚不满乃至不稳定情绪,不利于管理工作的与时俱进。而社会治理就是在批判继承传统“管理”理念和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纵观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治理的研究,结合中国社会治理的实际,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关键点,即包含一个中心,这个中心仍然是政府,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但是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式与传统的政府“管理”有所不同,政府需要适当改变对互联网的管理方式,同时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社会组织、互联网公司、网络名人、互联网志愿者等协调互动,各自发挥作用。辅之以必要的法律法规,用制度管人管事,强调公正、法治、服务,通过引导、鼓励等方式使社会成员自觉实现管理。[2]涉藏互联网的治理简而言之就是对涉藏互联网进行治理,目的就是在政府的统一管理下,通过多个主体的共同努力,一方面使互联网为人们所用,发挥互联网在科技引领、经济发展、推动进步等方面的作用,为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方便,同时规避互联网给西藏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涉藏互联网的可管可控。
相比全国其他地方,涉藏互联网发展无论从技术还是用户使用方面都较为滞后,但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在涉藏互联网中同样存在,并没有因为涉藏互联网发展慢而减少,有的以其他的变化的形式出现。而且由于西藏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区位,以及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涉藏互联网治理迫在眉睫,要充分认识涉藏互联网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推进涉藏互联网治理的紧迫性。
(一)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在互联网空间斗争的必然要求。十四世达赖集团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投入人力和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网络媒体,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网络宣传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向世界宣传自己的反动主张。从1998年12月开始,其先后建成所谓“西藏之声”、西藏之页、西藏流亡政府全球咨询网、达赖咨询网、西藏流亡政府“教育部”网站、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等。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藏独势力涉藏网站目前已经达到100多个,包括了新闻类、综合类、博客类等多种类型。[3]达赖通过互联网宣传其反动主张,获取了国际上一部分敌对势力的支持,欧美等国都有部分政府和民间人士支持达赖的活动,为分裂势力张目。在国内,十四世达赖集团把反宣渗透的重点放在青少年学生身上,由于青少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过程中,是非分辨能力较弱,也是通过互联网接受信息的重点人群,容易受到不良宣传影响。所以,必须正视现实,切实将互联网宣传体系的建立提上日程,尽快建立起全方位的宣传体系,在互联网空间挤压十四世达赖集团话语空间。在国际上形成强大的正面舆论,向全世界有识之士展现一个真实的西藏,展现几十年来西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巨大成就和西藏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图景。
(二)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的必然要求。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导致各类社会思潮广泛传播,在给人们带来极大思想解放的同时,可谓泥沙俱下,一些反动言论也乘虚而入,和国内一些企图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否定几十年社会主义新西藏发展成就的人遥相呼应,通过举办各类网站,打着还原历史、还原真相的旗号,传播各类错误的信息,企图动摇人们的观念。部分党员干部受其蛊惑,妄议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严重威胁党的意识形态安全,威胁干部队伍的稳定。要采取综合措施,果断占领互联网空间,否则,网络空间我们不去占领,敌对分子就会占领。从国际上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西方国家进行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颠覆其他国家政权的最主要的手段,经常通过非常隐蔽的方式向国内输入西方式的价值观,必须提高警惕,积极应对来自西方国家通过互联网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三)牢牢掌握互联网发展主动权的必然要求。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并且不断深入。未来社会必然是互联网的社会,谁掌握了互联网发展的主动权,谁就掌握了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动权。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但是核心技术目前大部分仍然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西方国家长期以来敌视中国,封锁中国、限制中国的企图没有改变,如果不能掌握互联网发展核心技术,就不能掌握互联网发展的主动权,也就不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获得主动权。西方发达国家在要求其他国家放松对互联网的管控的同时,却运用掌握的互联网核心技术威胁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爆出的棱镜门事件,就从根本上暴露了西方国家运用新技术实施危害其他国家行为的丑恶嘴脸。所以,一定要加强互联网治理,掌握互联网发展的主动权,才能确保互联网领域绝对安全。
(四)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涉藏互联网空间治理是政府治理的一部分,互联网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角色,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传统的社会治理对象的重要性,也是当今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互联网对于传播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从消极的方面来看,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串联,线上线下联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只有推进涉藏互联网治理,引导互联网走向一种“善治”的状态,确保互联网空间风清气正,才能有效进行社会治理。要实现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互联网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要将社会治理中好的治理方法和理念充分运用于互联网,在互联网进行充分实践。涉藏互联网空间治理只有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克服互联网治理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才能不断适应发展着的新形势,才能更好地为全区各族人民服务。
涉藏网络治理的问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互联网以及涉藏互联网自身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其二是各有关方面在涉藏网络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两方面的问题同样重要,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是制约涉藏网络空间治理的基础,处理好第一个方面的问题是有效处理第二个方面问题的关键和基础。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则需要更多的社会治理方面的认识,更好的管网治网用网。
(一)涉藏网络整体建设水平较低,技术水平和发展理念都比较滞后。国内专门的涉藏网站数量较少,中央媒体一般开设西藏频道来专题报道涉藏信息,如人民网西藏频道。地方媒体如中国西藏新闻网依靠西藏日报雄厚的采编和资金实力发展较好,其他类型涉藏网站屈指可数。从内容上来看,十四世达赖集团的网站有明确的受众指向,捕捉消息非常灵敏,且广告很少,而反观国内的一些主流的涉藏网站,内容同质化严重,没有明确的重点和受众指向,宣传效果受到很大影响。从语种上看,达赖集团的涉藏网站不仅有藏语、汉语、英语、印地语等多种语言网站,而国内的涉藏网站,语种较为单一。从影响面来看,国内涉藏网站基本局限于国内受众,不论内容安排还是版面设计符合国内网民的习惯,而对对外宣传较少研究,外文网站建设比较滞后,面对国外涉藏事务主流国家的网站建设比较匮乏,影响力和传播力需要下大力气建设。而达赖集团通过二十多年的有步骤有重点的建设,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网络宣传体系,相比之下,国内的涉藏网络空间则显得单薄的多。
(二)在国际上发声进行观点陈述和沟通尚显得欠缺。所谓西藏问题,包括所谓的人权、宗教、民族、文化等方面,是西方国家一些人利用藏独势力遏制中国,给中国制造麻烦的借口。但从另一方面来讲,说明涉藏网络的外宣工作比较欠缺,这其中有很多客观因素制约,但反映出涉藏互联网外宣工作还比较被动,主要的涉藏网站不论从采写内容、图片选择,还是网站风格都主要针对国内受众,基本没有深入研究国外读者的阅读习惯。外文网站同样从内容采写到网站设计风格也是适应中国人的风格,并没有多少外国读者,常常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
(三)法律法规建设比较滞后,难以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局面。互联网法律法规滞后,不单是涉藏网络的问题,更是全国互联网存在的情况。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快,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而立法总是显出滞后性,难以对互联网发展做出前瞻性比较强的规范。主管互联网的各个部门权力比较分散,不同的部门确定的法律法规的重点在于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导致看似法律法规很多,但是难以形成合力,形成系统性的法律法规网络。无论是全国性还是涉藏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总体呈现出的立法比较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四)管理比较分散,成立专门的互联网管理机构势在行必。在中央和地方陆续成立网信部门之前,互联网管理并没有统一的部门来实施,而是职能分散在诸多政府部门,极易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自从设立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总揽西藏互联网管理各项事务,逐步建成的应急指挥中心,举报中心等平台,为做好涉藏网络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联合协作,形成既团结协作,又分工明确的局面。涉藏五省区的网络治理,尽管有一些协同机制,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仍然缺乏有效的治理模式,难以形成强大合力,推进涉藏网络治理。
目前学术界对互联网治理的模式主要有数字使用学派、跨国学说、数字自由主义学说、编码即法律学说。数字使用学派认为没有必要建立新的互联网治理模式取代传统的以政府为主体,以现存法律为基础的治理模式。跨国学说主张通过国家互联网建立一体化的法律治理体系。数字自由主义学说认为互联网应该有自己的独特的治理模式,否定传统治理模式。编码即法律学说认为要考虑计算机系统规则的重要性,也不否认传统法律治理的重要意义,政府可以通过控制编码,实现有效的治理。[4]
对于涉藏互联网治理来讲,需要充分吸收现有研究的有益成果,结合全国和涉藏省市的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对涉藏互联网空间的有效治理。
(一)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协调联动。各级网信办要按照中央的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对涉及互联网治理的重大问题如网络安全、网络传播、网络监管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研究,把握方向原则,积极引导互联网健康发展。打破部门壁垒,统筹协调各个职能单位,明确各自职能范围,确保属于谁的职责谁行使,避免出了问题各个部门都没人负责,有什么好事各个部门都争抢。加强协调联系,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会议职责和议事方式、原则等,并设置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网络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舆情引导力度,确保舆情可管可控。
加强舆情监测力度,对负面舆情要了如指掌,为进一步采取措施奠定基础。尤其是在一些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密切监控舆情运行情况,防止某些反动势力借机兴风作浪。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判断舆情发展情势,及时采取措施。强化议题设置,积极引导舆情走向。建立强大的网评员队伍,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对负面的新闻,要及时封堵,或者先发制人,抢占舆论发展的制高点。
(三)完善法律法规,确保网络治理有法可依。
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5]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互联网管理方面的成熟经验和管理方法、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堵塞法律漏洞。严把网络入口关,尤其是涉藏网络,敏感异常,防止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加大网络用户实名制,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执纪,加强与公安、工信、广电等部门的协调。加强监测,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消息的个人和平台要严肃查处,涉藏网络空间的优势就是后发优势,要规避以往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让互联网朝着符合公序良俗的方向发展。
(四)积极调动多主体参与网络治理,改善网络治理方式。传统的社会管理主要依赖于政府单一主体,依靠威权和制度等强力实施管理,而随着社会发展,互联网更需要治理,需要发挥多方面主体的作用。就中国的情况来讲,涉藏互联网空间治理的主体仍然是政府,尤其是各级网信机关,要发挥联结协调的作用,注意统合多方力量,改变“九龙治水”的局面。[6]善于联络网络名人,网络“大V”,及时沟通联系,让这些人成为涉藏网络治理的积极力量,做到帮忙不添乱。加强对骨干互联网企业的管理,改善管理方式,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引导互联网企业更加注重公序良俗,减少一味地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经营模式。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网上网下协调联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传播正能量,教育广大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做合格的网民。
(五)强化技术保障,确保涉藏网络可管可控。
美国学者格莱斯认为,在互联网领域“代码及法律”,[7]准确形象的说明了互联网领域技术的重要性。涉藏互联网治理对技术的需求更加迫切,积极推进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抢占技术高地。各级网络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涉藏互联网入口关的把控,严格网络申请资质的审查,严格ICP报备和分配的管理。开发新的更强大的技术实施信息的过滤和筛选,让负面信息在涉藏网络空间没有立足之地。加大防火墙技术更新,积极应对网络黑客的攻击,始终做到未雨绸缪。前沿技术、核心技术要强调自主创新,创造和把握更多机会,参与国际竞争,拓展海外发展空间。[8]
[1]《习近平向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词强调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人民日报》2014年11月20日第1版.
[2]参见向德平、苏海:《“社会治理”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路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3]参见高翔、仇筠茜:人民网传媒频道,《达赖的网络营销传播》,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150608/150617/13477665.html,2017年 6月21日.
[4]李德智:《互联网治理之初探》,《河北法学》2004年第12期.
[5]徐隽:《习近平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7日第1版.
[6]李德智:《互联网治理之初探》,《河北法学》2004年第12期.
[7](美)格莱斯:《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8]姜洁:《习近平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强调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人民日报》2016年4月19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