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亚国家发展友好合作的基本经验*

2018-02-20 08:29马凤强
新疆社会科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中亚国家中亚人文

马凤强

中亚位于欧亚大陆中部,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文化交流和欧亚经贸往来的桥梁。苏联解体后,由于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地缘战略位置,中亚国家成为中国的外交重点。中国与中亚国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友好合作发展的典范,为21世纪双方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一、政治上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不干涉别国内政

苏联解体前夕,戈尔巴乔夫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导致中亚国家思想混乱,政治乱象频生,政治局势紧张。中亚国家独立后,各国领导人由于受历史、地缘、执政能力、境外等因素的影响,政治取向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放弃了原有的共产主义目标和社会主义制度,对执行多年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意识形态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政治上模仿西方政治体制,实行议会民主制、多党制、三权分立制、直选制等,形成了“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政治体制;经济上放弃了原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改行市场经济体制,由封闭经济转型为开放经济;意识形态上放弃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倡导主体民族意识、伊斯兰教义、突厥文化、西方价值观等。纵观中亚国家独立以来的实践,各国内部事务并非一帆风顺:塔吉克斯坦在1992~2007年爆发了内战,吉尔吉斯斯坦在2005年和2010年发生了两次用暴力手段实现的非正常政权更替,2005年乌兹别克斯坦发生了“安集延事件”、2010年发生了吉尔吉斯族与乌兹别克族之间的大规模民族冲突,2011年哈萨克斯坦发生“扎瑙津事件”,2012年塔吉克斯坦发生“霍罗格事件”。但总体上,这些事件并没有动摇国家稳定的基本格局,同时,这些事件也基本控制在本国范围内,很少向中亚地区其他国家扩散。中亚各国已基本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意识形态,政局基本稳定,在朝政治民主化和法制化的现代国家方向努力,既没有完全西方化、也没有完全伊斯兰化,各国发展基本符合世界和平发展的大势。

针对中亚国家独立后从各自国情出发选择了不同于中国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尊重各国对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选择,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与中亚国家的外交关系,遵循“各国的事情应由各国人民自己决定”“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彼此尊重”“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的原则,在苏联解体后两天,即1991年12月27日中国就宣布承认中亚五国的独立,并在1992年1月初与中亚各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是最早承认并与中亚国家建交的国家之一,这一外交举动受到了中亚国家的欢迎和好评。中国与中亚各国在建交公报中确认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发展彼此关系的基础,不干涉别国内政,这种不以意识形态划线对待中亚国家并且平等友好相待,再次感动了中亚国家。与中亚国家建交以来,当中亚国家面临经济困境或需要帮助时,中国每次都能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中国与中亚国家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在彼此关切的问题上能够相互支持,双方已成为“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实践证明,中国和中亚国家不断增强的政治互信为双方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提供了前提。

二、经济上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受自然资源分布和苏联“劳动分工”政策限制,中亚国家主要以工业原料、能源、农牧产品生产为主,多为初级产品,经济结构单一,劳动生产率不高,经济实力不强,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水平很低。如,哈萨克斯坦主要生产石油、有色金属、粮食、铁矿石、煤化工原料等;乌兹别克斯坦主要生产棉花、瓜果、天然气等;土库曼斯坦主要生产天然气、棉花等;吉尔吉斯斯坦主要生产畜产品、汞、锑等;塔吉克斯坦主要生产棉花、瓜果、铝等。中亚国家独立后,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低下,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加之受到亚洲金融危机和俄罗斯金融危机的影响,中亚国家独立后10年中经济处于艰难状态。如,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哈萨克斯坦相当于独立前的70.4%、乌兹别克斯坦相当于95.2%、吉尔吉斯斯坦相当于68.5%、塔吉克斯坦相当于53.4%。由于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加之失去苏联时期中央联盟的社会保障支持,中亚国家大量居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例如,20世纪90年代末,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吉尔吉斯斯坦占全国人口的49%、塔吉克斯坦为60%,就连经济发展状况最好的哈萨克斯坦也为39%。进入21世纪,中亚国家经济虽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除了哈萨克斯坦以外,其他4个国家经济仍然没有得到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没有得到显著提高,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按照“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方针,中国与中亚各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经济一体化目标指导下,在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经济合作。到21世纪初,中国路桥公司、中兴公司、华为公司、五矿集团、紫金矿业等一批大型企业进驻中亚,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的PK油田项目、中哈石油管道项目、由土库曼斯坦经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至中国的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塔吉克斯坦的公路建设和输变电工程项目等,这些重大项目投资额都在数千万到几十亿美元及以上。另外,中哈两国还投巨资共同建设了霍尔果斯边境贸易合作区。中国与中亚国家双边贸易额由1992年的4.6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459.4亿美元,增长100倍。实践证明,中国和中亚国家不断推进的经济合作为双方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提供了驱动力。

三、安全上世代友好,永不为敌

苏联时期,中亚国家作为加盟共和国其传统安全由联盟中央提供保障。独立后,中亚各国组建自己的军队和其他武装,并通过卓有成效的外交捍卫本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传统安全得到了较好维护。但由于境内受国家领导人对国内局势掌控能力不强、经济发展缓慢、贫困和失业严重、贫富差距扩大、民族宗教关系紧张等因素影响,境外受俄罗斯和美国争夺中亚、阿富汗局势、中东北非“阿拉伯之春”、世界经济危机等因素的影响,独立以来,中亚国家非传统安全始终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威胁。一是中亚国家之间的关系紧张。中亚国家之间因领土、边界、水资源、能源、交通、生态、跨境民族、非法移民等问题存在矛盾和冲突。同时,中亚国家因治理国家方式不同存在矛盾。二是中亚国家内部政局不稳。1992~1997年塔吉克斯坦爆发内战,2005年和2010年吉尔吉斯斯坦发生两次用暴力手段实现的非正常政权更替。三是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活动猖獗。以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即“乌伊运”)、伊斯兰解放党(即“伊扎布特”)、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即“东突”)为代表的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大量制造爆炸、绑架、抢劫、投毒、纵火、枪击等一系列恐怖事件,是中亚国家非传统安全的最大威胁。四是毒品泛滥。美军在阿富汗作战10年造成大量毒品流入中亚国家,吸毒人员增加,尤其是很多青少年身受其害,全民健康状况恶化,犯罪案件增多,社会环境恶化,还出现了一些武装毒品团伙保护毒品运输通道安全。面对上述问题,中亚各国除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国家安全,也迫切希望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维护非传统安全。

中国与中亚国家是近邻,共同面临着相似的非传统安全威胁,特别是都受到“东突”暴恐势力的渗透和威胁,需要双方通力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安全。中亚国家独立初期,中国政府就庄严承诺中国与中亚国家“世代友好,永不为敌”,受到中亚各国的高度肯定。中国政府对中亚国家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毒品、有组织犯罪等政策和措施给予声援和支持,特别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中国与中亚国家就打击“三股势力”开展广泛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安全。一是协调立场,达成共识。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之前,中、俄、哈、吉、塔五国(“上海五国”)领导人就共同商讨打击“三股势力”问题。1998年7月,“上海五国”第三次元首会晤发表了《阿拉木图联合声明》,首次明确表示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基本立场;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明确指出打击“三股势力”,确保地区安全,并提出建立反恐中心,加强反恐合作。二是签署法律文件,制订具体措施。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概念作出了法律界定,并规定了有关合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2002年6月7日,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机构的协定》,规定了地区反恐机构的目的、任务、地位、工作原则;2005年,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制定了打击“三股势力”的主要任务、合作方向、合作形式以及构想的落实机制。三是构建合作机制,加强合作交流。1999年12月2日,“上海五国”建立“执法安全部门部长级会晤机制”(即“比什凯克小组”),具体协调五国的安全合作;2002年11月1日建立“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开展相互间的司法协助工作;2002年5月15日,完善“国防部长和军队总参谋长代表定期会晤机制”,巩固和发展各方在安全和防备等领域的合作;2002年1月7日,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定重大事件的应急原则和形式。四是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2年10月11~12日,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3年8月6~12日,中、俄、哈、吉、塔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6年8月24~26日,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8年9月22日,中国和塔吉克斯坦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7年8月9~17日,成员国在俄罗斯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五是建立机构,确保合作有效实施。2004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在塔什干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负责成员国之间打击“三股势力”的沟通联系、法律文件起草、对策建议、信息收集和学术交流等。

四、人文上交流合作,增信释疑

20世纪60年代由于中苏关系恶化,中国与中亚各加盟共和国的人文交流几乎到了“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80年代初,随着中苏两国政治关系的解冻和经济关系的恢复,中国与中亚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人文交流也开始升温,但基本上是在民间层面。中亚国家独立后,随着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各领域合作的加深,为双方开展人文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人文交流是发展国与国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民意基础,只有民相亲才有国相交,只有心相通才能民相亲。中国与中亚国家山水相连,多个跨境民族、相同的宗教信仰为双方开展人文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中亚国家独立后,中国十分重视与中亚国家的人文合作,在建交初期就同中亚国家签订了文化、教育等人文领域的合作协议。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后,中国将与中亚国家的人文合作提升到与政治、经济、安全合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是顶层设计,科学规划。中国与中亚各国都签署了建立或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其中均对人文合作作出部署和规划,加强双方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旅游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新闻媒体、学术机构、文艺团体、青年组织的友好往来。二是建立机制,推动落实。中国与中亚国家建立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人文合作分委员会,推动双方有序、深入地开展人文交流与合作;同时,借助上海合作组织、亚欧博览会、上海合作组织国大学等多边机制加强双方人文合作。三是“汉语热”持续升温。中国在中亚国家设立10所以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文化为宗旨的孔子学院和大量的孔子课堂,学生规模逐年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成倍增长。孔子学院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举办“汉语桥”,以中华文化巡演、巡讲、巡展为主要内容的“三巡”演出,中外节日庆典、夏令营、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学习汉语和传播中华文化。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文交流与合作。中国与中亚国家通过举办文化节,电影电视周,绘画摄影展览,文艺演出,青年联欢节,体育比赛,知识竞赛,旅游节,科技交流,媒体合作,建立文化中心、人力培训机构等方式,增进了彼此的认知和情感交流,为双方进一步开展政治、经济、安全合作提供了民意基础。实践证明,中国和中亚国家广泛开展的人文交流与合作为双方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提供了民意基础。

中国与中亚国家近30年的外交实践和取得的成就告诉我们,只要充分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不干涉内部事务,不断增强互信;经济上促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安全上维护世代友好,永不为敌;人文上加强交流合作,增信释疑,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就一定能够上一个新台阶,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宏伟构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赵常庆:《中亚五国新论》,北京:昆仑出版社,2014年。

邢广程、孙壮志主编:《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长春:长春出版社,2007年。

杨恕:《转型的中亚和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苏畅:《中亚宗教极端势力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古丽阿扎提·吐尔逊:《中亚恐怖主义犯罪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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