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礼金 柯 芬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运用其深邃历史观、科学自然观、绿色发展观、基本民生观、整体系统观、严密法治观、全民行动观、共赢全球观来改造生态环境保护上的落后观念和习惯做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上做到“六个强化”。
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群体中的“关键少数”,其责任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种场合指出,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对照总书记的要求,当前部分地方的“关键少数”在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必须综合运用教育、考评、监督问责等措施予以解决。特别是要在“关键少数”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问题,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发展观、政绩观、自然观内在统一起来,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勇打治污大仗、硬仗、苦仗的责任担当;切实用好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保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一项重要权重指标,同时实行考评结果与奖惩任免相结合,加大“关键少数”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和压力;抓常抓严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各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治污行动计划强制性内容的督查,以铁心、铁面、铁腕、铁纪查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乱决策、不作为而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真正做到严格问责、终身追责,促使“关键少数”在抓生态环境保护中既遵规守纪又尽职尽责。
强化环保工作的基层基础。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是资金投入不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的那样:地方投资力度和积极性欠缺,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关键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确保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不断增长,同时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贷款和专项资金支持,着重抓好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建立以社会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加强“短板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城镇“带病”运行设施的改造、达标,努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切实加强环保机构及其队伍、装备建设,着力解决好基层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合理配备乡镇环保工作力量,在工业集中、人口密集、环境监管任务重的乡镇单设环保机构,加快实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在乡村的全覆盖。此外,要进一步做实做细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了解本地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掌握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地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增强环保决策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夯实基础。
强化生态环境的源头保护。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这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然而,当前不少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偏重于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对源头防污“顾不上”、用力不多,在治理工作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切实转变这种工作偏向,加快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向标本兼治、突出治本和治防并举、突出预防转变,更加注重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是要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切实发挥好它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及其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制约作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工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推动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严格环保能耗要求促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和绿色单位、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公众环境行为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强化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习近平总书记一贯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然而,当前不少地方的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环境污染治理“被动地”重点突破多,“主动地”整体推进少,在综合治理上做得不够,与总书记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要尽快改变这种工作策略和方式方法,坚持运用整体系统观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推进长江大保护。要组织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摸清底数、查清问题、追溯病源、找准病因,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综合施策,采取“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等措施,推动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坚持系统施治,统筹运用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等手段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综合采用严控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深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削减燃煤污染、强化扬尘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其综合利用工作等措施,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水十条”,采取严格水源地管理、推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整治不达标水体等措施,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土十条”,采取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行动等措施,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生态环境的执法监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监管,一再要求各级政府在环境监管和执法上添硬招,要求环保有关部门把执法监督作用发挥到位,对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为此,必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真正让环境执法监管走向“严紧硬”。要整合环保、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执法权,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环境保护执法,加强跨行政区域流域执法;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执法联动,积极推行“环保+公安”执法模式,探索建立环境犯罪侦查专业队伍;加大环境监察督查力度,坚决依法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企业,严格实施“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在媒体上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和典型环境案件;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促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强化生态环保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重在建章立制。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从当前的制度建设情况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重点是要围绕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区域流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的工作制度等,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特别是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着力建立健全维护制度权威、保证制度落实的宣传教育机制、督查惩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让制度真正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