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凤 才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1]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因此,一定要加强生态治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2年,“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被纳入十八大报告中。2017年,十九大报告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所谓“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由此可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本方略中,生态文明建设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那么,什么是生态文明?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如何建设生态文明呢?从理论和实践中都可以看出,生态文明是未来文明发展方向;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是通往生态文明之路。
谈论生态文明,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文化、什么是文明,以及文化与文明之间的关系。
在西方文献中,“文化”(德文 kultur,英文culture)一词出自拉丁文Cultura,原意是“耕耘、耕种”;后来被引申为通过对人进行教育以完善其内心世界,使之具有理想公民素质的过程;进而被视为包括史前文明在内的整个社会发展状态。而“文明”(德文Zivilisation,英文civilization)一词出自拉丁Civilis,原意是“都市的、市民的文化”。16世纪末,“文明”是指个人修养过程;18世纪,卢梭、伏尔泰等人将“文明”视为与野蛮对立的、定居的、城市的文化,是划分好坏的标准;18世纪末,赫德尔反对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普世主义文明观,主张文化的民族性和多元性。在《判断力批判》,尤其是在“目的论的判断力”之方法论中,康德按照启蒙理性精神对“文化”进行了界定:文化就是理性的存在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活动的产物,即人类在精神和肉体方面由受自然支配状态向支配自然状态逐步发展——从主观上说,它是人们使用合适的手段进行目的合理性选择的历史性;从客观上说,它是人们技术地占有自然的总概念。我们知道,德国文化哲学传统一般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区分开来,认为文明是指技巧、技术、物质要素,文化是指价值、理想、思想、艺术、道德要素;英美文化人类学传统则都将文化和文明等同起来。例如,1871年,E.B.泰勒①E.B.泰勒(E.B.Tylor,1832—1917),英国人类学家,文化人类学创始人。将文化视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等在内的复杂的总体。20世纪五六十年代,R.威廉斯从三个层面给文化下定义——人类完善状态(文化之“理想的”定义),文化作品的记录(文化之“文献的”定义),特殊生活方式的描述(文化之“社会的”定义)。由此可见,“文化”“文明”概念自18世纪以来成为内涵丰富的多义词。“在国外,对‘文化’的解释,据大英百科全书统计,全世界正式出版物中就有160种之多。到现在仍没有一个一致的说法。”[2]据20世纪80年代的统计,关于“文化”的定义,仅正式的就有360个以上[3]。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文化”“文明”概念最早出现在《易传》中。例如,“(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易⋅贲卦⋅彖传》)[4]。这可能是关于文化、文明概念的最早记载。据张岱年等先生考证,“文”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例如,“物相杂,故曰文”(《易⋅系辞下》);“五色成文而不乱”(《礼记⋅乐记》)。后来被引申为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进而具体化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例如,伏羲画八卦“由是文生焉”(《尚书⋅序》);“文王既没,文不在子乎”(《论语⋅子罕》);并由伦理之说导出人为修养之义,指人的德行、善和美,等等。再如,“经纬天地曰文”(《尚书⋅舜典》);“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礼减而进,以进为文”(《礼记⋅乐记》)。 “化”的本义,是指改易、生成、造化等。故“化”是指事物形态性质的改变,引申为教行迁善等义。例如,“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系辞下》);“可以赞天地之化育”(《礼记⋅中庸》);“化而为鸟,其名曰鹏”(《庄子⋅逍遥游》)。因此,“文化”被后人视为自然的人化,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结果都是文化,文化是与自然、质朴、野蛮相对的文治教化,它专注于精神领域。而“文明”则兼有物质创造与精神创造两个方面,如唐朝孔颖达疏解《尚书⋅舜典》“睿智文明”时说:“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
在所有这些解释中,笔者最欣赏的有两个:一是文化是自然的人化,二是文化是一种生存方式。就像海德格尔所说,一块石头在山上,它就是一块石头;但如果摆在展览窗里,也许就变成一件文物。这说明,一个“自然的”东西,如果加以“人化”就会变成“文化的”东西。这样的话,我们也可以说,人要生存,就必须“吃饭”——这是人的“自然”本性,但是用“筷子”吃饭,还是用“刀叉”吃饭,则是一种“文化”。宽泛地说,“饮食男女”是“自然”,但“饮食男女”的实现方式则是“文化”。
为了进一步诠释文明概念,必须阐述文化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关于文化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等同论——文明就是文化,或者说文明包含着文化,文化是文明的核心,两者没有本质区别。例如,历史哲学家汤因比①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英国历史学家、“近世以来最伟大的历史学家”。认为,文明乃是整体,它们的局部彼此相依为命,而且都相互发生牵制作用,在这个整体里,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要素都保持着一种非常美好的平衡关系[5]。美国政治理论家亨廷顿指出,文明和文化都涉及一个民族全面的生活方式,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文明是一个最广泛的文化实体,它是由语言、历史、宗教、习俗、制度等客观要素及人们主观上的自我认同要素共同决定的,主要是以宗教为核心的价值体系[6]。美国文明史思想家杜兰强调,文明是增进文化创造的社会秩序,它包含四大要素:经济供应、政治组织、伦理传统、知识和艺术追求。弗洛伊德认为文明与文化同义,没有必要在两者之间做出区分。在他那里,“‘文明’只不过是意指人类对自然之防卫及人际关系之调整所累积而造成的结果、制度等的总和”[7]。就是说,文明是抵御自然和调节人际关系的结果、制度的总和,即文明既包括物质文明、又包括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它有四个基本要素:有助于人类改造、抵御自然的事物,尤其是工具;美、清洁和秩序;人类较高级的精神活动——智力的、科学的、艺术的成就,尤其是宗教、哲学、人类的理想;调节人际关系及人的社会关系的方式。即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
第二,一致论——文化包含文明,文明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文化,两者本质上是连续的。譬如,美国比较文明理论家P.巴格比②P.巴格比(Philip Bagby,1918—1958),美国比较文明理论家。认为,文明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形态,是城市化的文化;而文化就是社会成员的内在的和外在的行为规则,它首先是宗教、政治、经济、艺术、科学、技术、教育、语言、习俗等行为模式,同时也涉及观念、知识、信仰、规范、价值等非行为的思想情感模式。换言之,所有这些行为模式和思想情感模式,如语言、宗教、信仰等都是一种文化。
第三,对立论——(物质的)文明与(精神的)文化是对立的。譬如,德国文化哲学传统认为,文化可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文明包括科学、技术等外在性规范,它是普遍的、大众的、不考虑人生价值的东西;文化由于其内在的精神价值而与单纯的文明相区别,它包括哲学、宗教、艺术等内在性规范,它是个性的、民族的、是考虑人生价值的东西。德国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指出,文化和文明——前者是有灵魂的、活生生的形体,它诉诸心灵;后者是灵魂的木乃伊,是进入衰落阶段的文化,是文化不可避免的归宿。早期和后期的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时期除外)将文化与文明区分开来,认为文化即精神文化由于具有独立的精神价值而与文明相区别,它是指人的心灵、精神世界,属观念再生产领域,导致理想主义;文明即物质文明是由文化赋予生命和灵感的,它是用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的社会有效资源,属于物质再生产领域,导致物质主义。
概言之,文明有四个基本要素:物质生产力是文明的果实;科学技术是文明发展的杠杆;文学艺术是文明的精致品;哲学是文明的活的灵魂。从广义来说,文明就是文化,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政治法律制度、社会意识形式、理想信仰习俗,民族历史传统、民族心理结构、民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都可以包括在文明之中。因此,文明可以分为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但从狭义来说,文明是指精神文明,即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观念体系,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和思想政治道德两个方面。我们认为,文化是文明的灵魂(核心和价值向度),文明是文化的载体(基础和外在表现)。
谈论文明问题,必然涉及文明发展形态与文明发展方向等问题。从理论逻辑上看,文明可以划分为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或者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这样,生态文明似乎是“四个文明”或“五个文明”中的一种、一个部分、一个维度。诚然,这种划分法已经给予“生态文明”在“社会文明”或“文明”中以重要地位,相对于“三分法”(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来说,是一个巨大进步;但从历史逻辑上看,生态文明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地位,似乎还应该再提高——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看,人类文明发展可以分为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这样,生态文明就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阶段、一种新类型、一种新形态。
在原始文明时期(远古时代),神话自然观占据支配地位,它把自然神化;人对自然的态度是恐惧、敬畏,崇尚人与自然浑然一体的自然文化,即混沌的原始文化。L.布留尔指出:“在原始人的集体表象中,每个存在物、每件东西、每种自然现象,都不是我们认为的那样。我们在它们身上见到的差不多一切东西,都是原始人所不予注意的或视为无关紧要的。然而在它们身上原始人却见到了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东西。例如,对属于图腾社会的原始人来说,任何动物、任何植物、任何客体,即使像星球、太阳和月亮那样的客体,都构成图腾的一部分,都有它们自己的等和亚等。”[8]
在农业文明时期(古代社会),有机论自然观占据支配地位,它把自然人化;人对自然的态度是依附、顺从,崇尚人与自然自觉亲和的人文文化,即经验的农业文化。C.麦茜特①C.麦茜特(Carolyn Merchant,1936—),美国生态哲学家、生态史学家,主要著作:《自然之死》(1980)、《生态革命:自然、性别与新英格兰科学》(1989)、《激进生态学:寻找宜居的世界》(1992)、《重塑伊甸园:西方文化中的自然命运》(2003)、《自主的自然:从古代到科学革命时期的预测与调控问题》(2015)等。指出,有机论自然观的核心是“将自然,尤其是地球与一位养育众生的母亲相等同:她是一位仁慈、善良的女性,在一个设计好了的有序宇宙中提供人类所需的一切”[9]2。
在工业文明时期(工业革命以来的近现代社会),征服论自然观占据支配地位,它把自然物化;人对自然的态度是征服、利用,崇尚人与自然分裂对立的科技文化,即理性的工业文化。C.麦茜特说,“随着科学革命的推进和自然观的机械化与理性化,地球作为养育者母亲的隐喻逐渐消失,而自然作为无序的这第二个形象唤起了一个重要的现代观念,即驾驭自然的观念。两种新的观念,即机械论、对自然的征服和统治,成了现代世界的核心观念。女性原则唱主角的有机论精神被破坏了,代之以一种消除了女性原则,或以剥夺姿态运用女性原则的机械论精神。……16世纪、17世纪之际,一个以有生命的、女性的大地作为其中心的有机宇宙形象,让位于一个机械的世界观,这里,自然被重新建构成一个死寂和被动的、被人类支配和控制的世界。”[9]2
迄今为止,人类文明发展历程: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工业文明实质上就是科技文明。在工业文明或科技文明时代,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观念是以机械的征服论自然观为出发点、以科技理性主义为特征、以满足人类需要的人类中心主义为核心的。换言之,科技文明时代的主要文化观念是: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坚持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上,坚持利己主义,颂扬个人主义;在人与神关系上,宣扬人道主义;在感性与理性关系上,坚信理性主义;在科技理性与人文理性的关系上,推崇科技理性;在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上,坚持本质主义;在历史与未来的关系上,坚持进步主义;在思维方式上,坚持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正是这些观念的膨胀导致了科技文化与人文文化之间的张力,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破裂,从而引发了生态危机。
由于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和工业文明发展形态的种种弊端,人们要求改变工业文明模式,实现向新文明转型。C.麦茜特说,“支配着西方文化过去300年的机械形象,看起来正在被某种新的东西所替代。有些人称这种转型为一个‘新范式’;另一些人称它做‘深生态学’;还有一些人召唤一个后现代的生态世界观。”[9]2她乐观地指出,相对论、量子力学、非平衡态热力学,以及混沌理论,所有这些进展所指示的是一个新的世界观的可能性,它将能够带领21世纪的公民们进入生态学上可持续的生活方式。非机械论科学和生态伦理学必定支持新的经济秩序——它建立在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以及可持续的生态系统恢复基础之上,这个生态系统将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也许,盖娅将被治愈。
李培超指出,“今天,延续了几百年之久的工业文明在许多方面已经达到了顶点而呈现出了衰退的迹象,要继续延续这种文明模式或者说寻求这种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没有多大空间了。一方面,支撑工业文明的自然机制已经十分脆弱,实际上今天我们在恢复自然机制方面付出多大的努力,只要坚持工业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变,那么我们的工作的意义只能起到一种缓解作用,即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另一方面,支持工业文明的社会文化机制也需要调整,实用主义的立场、物欲化的取向、等级性的身份认同等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也逐渐对工业文明产生巨大的颠覆作用。这一切预示着,人类需要一种新的文明形态。”[10]
在汤因比看来,人类历史有两个主要过渡时期:第一个时期从无意识到自我意识过渡,第二个时期由自我意识向新意识过渡。余谋昌指出,这第一个时期产生了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黄色文明”和“黑色文明”,而第二个时期的“新意识”或许就是生态意识,这将要产生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特征的“绿色文明”即生态文明[11]。
我们认为,尽管汤因比的“新意识”未必就是生态意识,但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则是人类文明的目标之一;甚至可以直接断定,这种新文明形态就是和谐型的生态文明。在这个阶段,和谐论自然观占据支配地位,它把自然拟人化;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正如A.佩西所说,必须让所有人都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因此,必须转变传统文明观念,改变工业文明模式;实施全球发展战略,转向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的生态文明。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标的生态文明受到生态伦理学、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欧洲绿党,以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等思潮和组织的追捧与支持。
(一)生态治理是通往生态文明之“消极路径”
“治理”概念源于拉丁文和希腊语的“引领导航”一词,原意是控制、操纵、引导;它是指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维持秩序,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12]16-17。
“治理”(governance)与“统治”(government)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从承载主体看,治理主体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或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如志愿团体、慈善机构、社区组织、民间互助组织等社会自治力量);而统治主体必须是公共机构(即政府及其部门)。(2)从管理方式看,治理主要(但不限于)通过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基础之上的协商合作、确立认同等方式(但不排除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力)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而统治则是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力,通过发号施令制定、实施政策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3)从所需权威看,治理的权威不一定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而统治的权威必须是政府组织。(4)从权力向度看,治理的权力向度是多元的,既可以是政府的政治权力,也可以是非政治权力;而统治的权力向度是一元的,主要是政治权力。
因此,治理的基本特征在于:(1)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2)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3)治理同时涉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4)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而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12]270-271。
第一,国家治理与生态治理。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①在该“决定”中,24处提到“治理”,包括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公司治理、环境治理等;在十九大报告中,不仅提到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军队政治生态治理、基层党组织治理,还提到社会治理、全球治理、生态治理等。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的提出,不仅对全面深化改革来说,而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来说,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西方语境中,“国家治理”(National Governance)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即政党、国家、市场、社会、个人都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同时强调国家治理体系的多元性、互补性、互助性和平衡性。在中国语境中,国家治理体系是指中国治国理政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指中国治国理政能力的现代化。简言之,国家治理体系,一个是制度体系,一是个制度能力[13]。
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包括“七大内容”,②在这里,笔者将“国家治理体系的五大内容”(详见陶希东:《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包括五大内容》,《学习时报》2013年12月30日)修改为“七大内容”,即增加“治理结构体系”和“治理目标体系”,并将陶文中的“治理结构体系”改称为“治理主体体系”。即治理结构体系——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治理主体体系——政党、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各类媒体,治理功能体系——动员、组织、监管、服务、配置,治理制度体系——法制、激励、协作,治理方法体系——法律、行政、经济、道德、教育、协商,治理运行体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互动,治理目标体系——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不仅要实施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还要实施生态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治理”(Ecological Governance)就是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力,通过发号施令制定、实施政策对生态问题实施治理。实际上,这类似于“统治”。就是说,在国家治理层面上,生态治理主体是国家机构、政府组织,如新组建的生态环境保护部。
第二,社会治理与生态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那么,什么是社会治理呢?
“社会治理”(Social Governance)是指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公民通过平等对话、协商合作、责任共担等方式,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具体地说:(1)社会治理主体——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公民。(2)社会治理客体——一方面是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被市场化破坏的“社会植被”;另一方面是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被工业化破坏的“自然植被”[14]。(3)社会治理手段——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4)社会治理目标——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正、激发社会活力(具体目标);社会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终极目标)[15]。不论国家治理体系,还是社会治理体系,都要研究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生态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基础之上的对话、协商、合作等方式对生态问题实施治理。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不仅要建立社区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体系、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还要建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流域环境与近海域综合治理、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等。也就是说,在社会治理层面上,生态治理主体除了国家机构、政府组织之外,还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政府组织等。
第三,全球治理与生态治理。“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概念最早由德国政治家勃兰特(Willy Brandt,1913—1992)于 1990年提出。全球治理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于1995年发布《天涯若比邻》研究报告,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和价值,以及全球治理与全球安全、全球化、联合国改革、加强全世界法治的关系。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定义:全球治理是制度和个人、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管理共同事务的各种方法的综合;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中,多元利益冲突能够相互调适并且能够采取合作行动(包括正式的和/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因此,全球治理的基本特征在于:(1)全球治理主体多元化——各国政府、政府部门以及亚国家的政府当局;正式的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非正式的全球公民社会组织。(2)全球治理客体复杂化——指那些已经或将要影响全人类的、依靠单个国家很难得到解决的跨国性问题(例如,全球安全、生态环境、国际经济、跨国犯罪、基本人权等)。(3)全球治理方式非政府化——全球治理方式是参与、谈判、协调,强调程序性原则与实质性原则具有同等重要性。因此,它以全球治理机制为基础,而非以正式的政府权威为基础。(4)全球治理结构复杂化——由不同层次的行为体系和运动构成的复杂结构。(5)全球治理规制与国际秩序联系紧密化——全球治理旨在调节国际关系、维护国际秩序。①http://baike.so.com/doc/6686504-6900407.html。
生态治理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念”中,生态治理也许是最容易达成共识的(当然,也存在着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全球治理过程中,要体现中国智慧、拿出中国方案。
之所以说生态治理是通往生态文明之“消极路径”,是因为对于生态治理既可以做“积极的”解读即事前预防,也可以做“消极的”解读即事后治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事后治理”。如果生态治理仅停留在环境保护层面上,尤其是停留在“谁污染谁治理”层面上,那么只能说,生态治理是通往生态文明之“消极路径”。当然,如果“生态治理”超越“谁污染谁治理”层面,甚至超越“环境保护”层面,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那么就可以说,绿色发展是通往生态文明之“积极路径”。
(二)绿色发展是通往生态文明之“积极路径”
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性生态危机日益加剧,生态问题逐渐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大问题之一。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人们纷纷探讨生态危机原因,揭示生态危机实质,寻找解决生态危机途径;进而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对科技文明进行批判性反思。科技文明批判,究其实质就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科技进步主义、消费主义的批判。例如,在《自然的终结》中,B.麦克基本②B.麦克基本(Bill Mckibben,1960—),被誉为和梭罗、R.卡逊齐名的美国环保主义理论家;主要著作:《自然的终结》(1989)、《信息遗失的时代》(1993)、《可能是一个:关于核家庭的个人与环境的讨论》(1999)等。从全球变暖这个事实出发,分析了温室效应的各种危害,并依据科学得出振聋发聩的结论:“人类第一次变得如此强大,我们改变了我们周围的一切。我们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已经终结了自然,从每一立方米的空气、温度计的每一次上升都可以找得到我们的欲求、习惯和期望。”[16]12因此,“我们需要找到如何使我们自己变得小一些、不再是世界中心的办法。”[16]17
关于生态危机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不同的解释,即资本扩张逻辑、科技进步逻辑、消费主义逻辑。生态危机原因是复杂的、综合的——既有社会制度方面原因、科技应用方面原因,也有文化观念方面原因;但我们认为,生态危机的深层原因在于:工业文明发展形态,以及背后的征服论自然观。就是说,生态危机作为生态系统的失衡状态,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破裂引起的,而人与自然关系破裂又是征服论自然观导致的;甚至可以说,生态危机是工业文明模式或科技文明模式的危机,是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生态危机实质上就是文化危机,它意味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危机。
只有解决生态危机才能走向生态文明,而和谐发展或曰绿色发展就是通往生态文明之“积极路径”。所谓“和谐发展”,就是要重新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对自然的态度既不是盲目膜拜、消极顺从,也不是肆意征服、无限利用,而是尊重爱护、和谐共生。就像习近平同志所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1]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也曾经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17]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向自然妥协,因为“人定胜天”是不可能的,人对自然的改造、支配、控制、利用应该有一个限度。因此,我们必须协调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做自然的伙伴、朋友,而不是仆人或主人。我们认为,人向自然妥协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才能解决生态危机,才能走向生态文明。
实际上,和谐发展也就是绿色发展。所谓“绿色发展”就是指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模式;作为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目标的文明发展之路。简言之,就是绿色生产方式、绿色消费方式、绿色生活方式。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绿色发展呢?第一,从观念上说,要培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第二,从制度上说,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第三,从措施上说,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事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总之,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一个生态安全、生态宜居的美丽中国;努力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构建一个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美丽世界。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0页。
[2] 陈佛松:《世界文化史》,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3] 蔡俊生:《文化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4] 黄寿祺等:《周易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88页。
[5] 汤因比:《历史研究》(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63页。
[6] S.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24-25页。
[7] 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8] L.布留尔:《原始思维》,丁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8页。
[9] C.麦茜特:《自然之死:妇女、生态和科学革命》,吴国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0] 李培超:《自然的伦理尊严》,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页。
[11] 余谋昌:《生态文化论》,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页。
[12]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13] 常纪文:《国家治理体系:国际概念与中国内涵》,《中国科学报》2014年8月8日。
[14] 刘祖云:《社会转型与社会管理创新:一个新的分析视角》,《晋阳学刊》2013年第5期。
[15] 陈成文、赵杏梓:《社会治理:一个概念的社会学考评及其意义》,《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年第5期。
[16] B.麦克基本:《自然的终结》,孙晓春、马树林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9-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