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一,洪晓楠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党的十九大报告承前启后地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这既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要求,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部分,既自成体系,又与其他部分相辅相成,共同以整体目标的实现为最终目的而不断调整、发展。当前的研究主要是对美丽乡村的含义、目标、模式以及实践中具体问题的描述性表述,尤其以安吉模式为主要研究对象,且集中在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缺少将美丽乡村放在历史发展中的考察,缺少对美丽乡村的诞生条件、美丽乡村与其他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美丽乡村的历史意义和未来发展方向的理论研究。美丽中国建设需要将美丽乡村提升到历史发展的理论高度,在整体上、从大视角审视美丽乡村的时间性、空间性和实质,尤其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唯物史观作为基础来研究美丽乡村的理论框架和合理性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建设美丽乡村”[1]。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如果不把美丽乡村放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之中来看,只是截取它在时间轴上的横断面和空间上的点状闪现,就容易把它当成发展中的一个偶然,没有成功的规律性可循。而没有历史条件的分析支撑,美丽乡村建设就可能失去具有历史必然性的合理地位,更无法助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建设。根据唯物史观的分析方法,必须将事物放在产生它的历史背景中进行考察,以分辨其是否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新事物,是否有其存在的条件和合理性。所以,首先要将美丽乡村放在历史之中,分析其产生的历史条件。
首先,对于美丽乡村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界定,只有大致共同的一些认知。“美丽乡村”中有两个重要概念,即“美丽”和“乡村”,活动的范围涉及生产、生活、生态;美丽范围是从物质基础到精神文明;领域范围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教育等;空间上是在乡村,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以农民为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从十九大报告对乡村建设的标准来看,就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概念的重点可以看到,美丽乡村的提出首先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济发展取得重大进步的明显标志就是城市的诞生。也就是说,工业化的产物是人口和资源的集中,在世界范围内的表现就是经济发展起来的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过程。而城乡分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当经济继续发展时,乡村向城镇靠拢,以人口流动、乡村自身寻求转变、城市向乡村输入工厂和占用乡村廉价资源等方式实现。这种城乡对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制度下的必然结果。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中心、资本增值为目的,一切以资本逻辑为基础运行。这时乡村从属于城市,乡村所谓的发展是为了配合城市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制造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就是城市的发展可以带动乡村的发展,乡村有可能跨越城市化直接成为现代化乡村。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比较难以实现,因为短时间来看,其与资本追求增值是相悖的。当然,在当下世界新格局的大背景下,资本主义国家出于自身发展需要,有过一些尝试和探索。但这种现象可以被看作是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基础发展以后对于制度的一种冲击和内部突破,是由人们对于自身生产、生活环境的美好诉求推动的。真正能够实现美丽乡村以至美丽社会、美丽国家的,必然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以为了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为目的、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制度,才能不再把资本增值当作核心追求,反而将资本增值作为一种手段来满足人民的需要。因此,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提供了建设美丽乡村的可能性之后,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能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其次,中国仍然是农业大国,现代化进程中解决乡村现代化问题是实现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美丽乡村并不是外部的推进,而是中国特殊国情下的内部要求。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更广泛的视野来看,农业是人类生产生活最基础的部分。因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158。人类长期以来的历史都是农业生产延续的历史。工业和科技的进步反过来也推动了农业的进步,人们的基础生活需要得到空前的满足,开始发展其他生活方面,这推动了人们需要的物质和精神向前发展。在中国农业生产已经满足了人们基本生活需要之后,农业人口开始向城市流动。农村人口在总人口数中占很大的比重,虽然现在已经开始取消户籍差异,但农村人口进城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判断一个人的身份,是根据他在生产中的地位作为依据的。“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2]147依此可见,无论是重视农业生产,还是重视农业人口的生产和生活,都对于乡村的发展有着进一步的要求。之前的从城镇化到新型城镇化,都摆脱不了城市中心主义的思考方式,即以城市为核心和范本对乡村进行改造,而美丽乡村转换了建设主体,以乡村为中心,以农民为建设主体,同时农民还是受益主体,从而回应了现在世界范围内的逆城市化的、反城市化的呼声。
再次,中华文化是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历史悠久的延续性文化,对乡土的眷恋与现代化进程相冲突,寻求美丽乡村建设道路直接使乡土情感获得满足,而不必经历痛苦的分裂与挣扎。中国处于剧烈转型时期,在大踏步发展的同时,人们的家园感渐渐被侵蚀,在流动、浮躁、动荡之中,人们的心灵无处依靠,传统文化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遭遇冲突、淡化和消解。思想与意识终究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生产方式的改变,也会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因此,美丽乡村建设从人们的基础生产、生活开始,改善人们生产、生活环境,发展生产改善人们的生活本身,并且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这样的理念通过实践渗透到人们的认知之中,对人们的文化之根进行肯定,增强人们的信心;关心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家园,让人们在变化之中找到确定的安全感,在现代化过程中重建传统文化的新形态。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发展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呼唤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
最后,发展规划的未来指向性为美丽乡村的提出奠定了历史条件,并保证了美丽乡村最大的现实性。美丽乡村不仅是为了当代人的美好生活需要,更是为了未来的发展、为了未来人们的美好生活。真正具有现实性的或者说历史必然性的事物,除了必须是应历史发展需要而生成的,更应该在未来之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美丽乡村建设将是长久的、更加广泛的任务。历史是广大人民尤其是从事生产的人们创造的,因此,基础人群的诉求和需要的满足总会在历史中左右历史的发展方向。正如十九大报告已经做出的重要判断,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除了有生存下去的对基础物质生活需要,还有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乡村相对落后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要求将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列入重要未来发展规划之中。美丽乡村既是人民的需要,也是整个国家发展的需要;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未来的需要;既有产生的历史条件,又具有现实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综上所述,美丽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提出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既是人们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追求,也是人们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具体实现。是从物质到精神不断进步的结果。
其一,美丽乡村是消除城乡对立的有效解决渠道。“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由此可见,城乡分离只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产物,随着城乡分离而产生的城乡对立不过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2]184。这种对立是城市与乡村差别的体现,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2]184-185。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消除城乡对立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既是有能动性的人的需要,也是发展本身的需要。“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需要,同样也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需要。”[3]消除城乡对立的自发方式往往是工业向乡村直接转移,这是由日益增长的地租成本和人力成本决定的,尤其是污染性行业的迁移。这种迁移会使劳动力重新流动回乡村,也必然带来便利的交通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带动教育及其他方面的发展,起到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这种自发状态的发展对乡村来讲是具有破坏性的,这也是安吉地区提出美丽乡村规划的直接原因。当人们意识到这种状况或者是处于这种状况之前的阶段,即乡村人口流失、农业部分荒废、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的阶段,都会自觉地主动规划以改变这种状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人为本的思考方式必将探索走向一条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美丽乡村建设的提出既能改变乡村落后的状况,以城市发展反哺乡村发展,又能避免发展中危害乡村人口和未来子孙后代的利益,最终达到合理消除城乡对立。
其二,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美丽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正如前面分析美丽乡村提出条件时所述,中国仍然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仍然是多数,所以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是美丽乡村。如果说之前的发展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奠定全面发展的经济基础,那么现在就是带动所有人全面富起来的阶段,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已经建立起来,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走向富裕的时机已逐渐成熟。这既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也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内在要求;既是创造历史的人民主体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的政党不断奋斗的目标。“消灭城乡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2]185,而合理地消灭城乡对立,就是走向共产主义的康庄大道。
其三,美丽乡村的定位可以防止发展的异化,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当今世界发展是多元化的,即使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之下,发展的道路也有多种可能,并没有强制要求遵守的模式。新发展理念已为发展提供了坐标和方向,所有的发展规划都可以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尺度来衡量。但是,理念又必须有具体规划作为实践载体,抽象的观念要落实到具体的形式上才有意义。美丽乡村为发展的实践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路径,其准确定位了发展的对象为“乡村”,发展的结果是“美丽”。这一方面保证了乡村的主体性,破除了“城市中心论”的发展模式,乡村的发展是和城市统筹规划的,乡村发展结果必然是促进城市发展;另一方面也将“美丽”的标准贯穿始终,防止发展中可能产生的异化现象,即发展的原初目的虽然是为了人们的幸福生活,但却有可能走向人们幸福生活的对立面,以牺牲某些人的幸福生活为代价来谋求发展。
美丽乡村除在历史发展上具有重要地位外,还具有重要的特殊意义。第一,美丽乡村对生态环境意义重大。美丽乡村建设的提出是为了满足人们自身发展的需要,但同时兼顾了对环境的友好和保护,“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也呼应了人类在当下发展阶段所意识到的“破除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互利共生”的新观点新认识。在世界范围内,可以为其他国家做一个良好而成功的示范。第二,美丽乡村对中华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美丽乡村消解了乡土情怀在现代化发展中的冲突和对立。例如在实际发展中,有时农民会出于对土地的眷恋而不愿意离开危房、荒废的土地搬进干净整洁便利的规划房区,迁居工作的进展并不顺利。如果强制人们接受这种“现代化”,难免造成情感的撕裂、困惑和不适应。美丽乡村使保护原生态文化成为可能,减少了人们在现代化过程中的情感创伤和对文化的消解,并且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引领具有促进作用和积极意义。第三,美丽乡村对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是农业生产满足的。而资本主义制度最终是要在生产力发展之后不断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转变,所以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最终走向同样的发展道路。因此,中国对美丽乡村的践行和探索,更是为全人类提供了一种合理的发展道路和日渐完善的理论。
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只考虑美丽乡村本身,而应将其放在整体布局中加以考虑。美丽乡村作为历史发展的产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世界范围内城乡对立、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范本,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实践活动典范,因而可以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一个轴心,辐射新时代其他方面的发展。
其一,需要完善美丽乡村的内涵,既要有不变的合理内核和标准,又要有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根据具体历史条件变化的特殊适应性。只有美丽乡村建设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概括的、系统的理论,才能一方面不至于使美丽乡村建设本身越走越狭小,在遇到困难时无法应对;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未来的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理论支撑。所以,对美丽乡村的研究一定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优势,不仅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研究,更需要从哲学的高度去分析、研究、概括、预测和论证,发挥政治经济学和跨学科优势,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收效良好,达到利国利民利于人类的高度。既然美丽乡村是历史生成的,那它就不是固定不变的,一定要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调整理论。因此,并不是最早出现的美丽乡村就是最典型的,并不是实践中已经成功的美丽乡村就是最优的,而要站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理论高度建构有历史必然性、合理性、高度可行性、高效性的美丽乡村内涵和实践操作模式,把美丽乡村当成整体中的部分、部分中的整体来对待,实现综合协调发展。
其二,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不能仅说美丽乡村就是以人为本,这只是在抽象意义上谈人的问题,而现实的人都是具体的,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2]146。美丽乡村建设是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农民应为直接受益群体。应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人口流动,使人才加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聆听他们的合理诉求并集思广益;让农民群众了解美丽乡村建设,从情感和理性方面解放他们的观念,争取农民的认同感和唤醒他们的主体意识;要保证农民切实从中受益,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提升农民的幸福指数。
其三,美丽乡村建设要抓住从物质到精神、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构建。美丽乡村建设从人们的物质生产生活条件开始,以此为基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文明。首先,物质基础是精神文明的前提,没有物质文明的精神文明只能是空中楼阁。其次,有了物质基础之后,也不能任由精神文明发展,应该正确引导人们如何享用丰硕成果、享受美好生活。在教育、文化活动等方面必须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对应、相配套。而对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要把握自己的新时代任务,充分理解为既要保留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又不是毫无原则的复活传统文化,走文化倒退的道路。这就要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分辨,并对其进行发展,使文化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既保留精髓,也吸收最新成果;既可以有经典的形式,也可以融合外来文化,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物质—精神共同建设的途径,让人们能够物质—精神双丰收,走向使人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道路。
其四,从美丽乡村到美丽中国、再到中华民族伟大梦想的实现,必然要求大视野、大规划、大手笔、细做事。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一部分,它的目标必然不是仅仅为了实现乡村美丽,而是要与城市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以美丽乡村为辐射轴心是一种尝试,建设美丽中国的方式方法上可以创新,建设美丽乡村本身也需要不断创新,如此才能让理论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之所以美丽乡村可以作为辐射轴心,是因为乡村里的生产是整个社会的最基础的农业生产,是其他生产的最基本保障。在乡村也可以直接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进而发展为全面协调生态循环生产。乡村的发展可以推动、促进和补充城市的发展,减轻城市压力,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甚至可能反过来带动城市发展。因此,美丽乡村建设是更广泛、更基础、更有影响力的发展,可以成为新时代建设的重要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是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工程,它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用实践丰富和发展自身。为此,必须牢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4]的基本原则,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辐射轴心助力新时代的发展,必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
[1]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专题报道》,《中国合作经济》2013年第12期。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84页。
[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www.gov.cn/zhuanti/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