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伦,是一位还是两位
——诗人苏格兰身份问题在英国学界的认知变化

2018-02-20 00:17
学习与探索 2018年10期

宋 达

(中央民族大学 外语学院,北京100081)

不可否认,中国学术界对拜伦(George Byron,1788—1824)的译介常受时代局势的左右,但对拜伦作为经典浪漫主义诗人的定位及其经典诗篇的确定,则与英国主流文学无异。实际上,英国主流学界对拜伦的认识因拜伦自身的言行以及作为第一位把个人情感和行为直接诉诸公众而有巨大国际声望的诗人,充满着矛盾。

众所周知,无论英国社会经历怎样的政治变迁和社会变革,却始终坚守着英格兰传统价值体系,包括维护基督教多元化及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保留王室在民主进步中的地位,保守既有的社会治理方式等。但是,拜伦作为第一个直接影响民众的诗人,他始终攻击英国的议会制度、君主政体、核心价值观,如1809年2月拜伦作为世袭贵族进入议会就作了两次重要发言,即1812年2月发表的反对“惩戒劳工破坏机器法案”以及1812年4月支持参与爱尔兰独立运动的天主教徒解放法案。拜伦的成名作《闲散时刻》就引发了激烈争论,此后他的创作并未改变这种趋势,反而持续受到读者的肯定。拜伦把这些思想和行为转化为诗句和诗学思想,这对坚守秩序和传统的英国社会无疑具有破坏作用。《联合法案》颁布之后,英国在确保贵族既有利益的基础上,推动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制造业大国,这个过程中产生的许多环境成本和人力资源损耗的代价,都是由殖民地承担的,但英国本土尤其是苏格兰地区同样出现了社会经济不平等和阶级矛盾加剧的现象。对此,拜伦的那些挑战英国贵族主导的社会秩序和价值观之作,虽然受到英格兰正统批评家的反对,却意外地契合了众多读者的愤懑情绪。由此,就出现了罗斯(Alan Rawes)的三卷本《苏格兰文学史》中所考察的奇特现象:1816年拜伦离婚后永久离开英国,关于他同性恋(Sodomy)和乱伦(Incest)的流言蜚语不胫而走,其声望遭到重创;《唐璜》第一、二章刊行后,许多评论家认为拜伦不道德和不严肃地重新叙述了传说中的浪荡子任性自由的故事,这是有教养的读者难以容忍的。但实际上爱读拜伦作品的英国读者并未减少,只是构成发生了变化——正版销售不佳,但售价便宜的盗版盛行。于是拜伦1822年改变策略,出版低价位的袖珍版《唐璜》,销售量迅速上升,可统计的读者近50万,甚至在他去世之后,读者数量也有增无减[1]181-182。

在以第 1版《剑桥英国文学史》第 12卷(1914)、《简明剑桥英国文学史》(1972)、桑德斯的《牛津简明英国文学史》等为代表的英国主流学术成果中,①此外,还有多伦多大学英文系教授凯默(Thomas Keymer)和时任英国华威大学英文系教授约翰·米(John Mee)的《剑桥英国文学指南,1740—1830 年》(2004)、沙托克(Joane Shattock)的《剑桥英国文学指南,1830—1914年》(2010)等。拜伦都占据了重要位置。这些学术成果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拜伦在阿伯丁十年生活的经历,但普遍没有强调苏格兰记忆及一半苏格兰身份对拜伦文学创作和神学思想产生的深刻影响。在初版《剑桥英国文学史》中,多是对拜伦作品本身的分析,最后的结论是,拜伦的长篇叙事诗中存在大量离题的插话、故事、插曲,“正是大量离题叙述(digressions),读者反而能切近他。虽然斯威夫特和斯特恩在小说叙述中很有成效地运用了这种‘离题’叙述特点,但拜伦是第一个英国人(the first Englishman)在诗歌中自如运用离题话的(插话)。智慧、幽默和对他尖锐批评,在其离题性叙述中占有重要位置。嘲讽是他最大特色,他使我们相信‘若我取笑任何道德,就意味着我不会流泪’。这些睿智的离题话,是作者在嘲笑世界和进攻伪善政治(Cant Political)、伪善宗教(Cant Religious)、伪善道德(Cant Moral)时所找到的证明。欧洲早已把拜伦视为政治自由的先知。在他的叙事诗之讽刺中,他对生活的批评近乎完全是毁灭性的(Destructive)。我们喜欢他对没有生机的制度和虚假的理念之冷酷揭露,乐于承认击中伪善的重锤,正如在它们影响下有用一样,对它们的观察也是令人愉快的;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承认,他缺乏其同时代朋友雪莱那样的建设性才能”[2]。不可否认,这样的论述把拜伦诗歌的意义普遍化了,没有看到苏格兰经历对他的影响,而以上认识拜伦的方式甚至结论性观点,直接影响了后来英国学术界,并且决定了汉译者的认知。

1930年,北新书局出版了在民国时影响甚广的林惠元(1907—1933)的译作——德尔默的《英国文学史》(1919),这部文学史完全沿袭了正统的英国文学史观,认为拜伦是“歌颂自由的诗人。由旅行漫游想要达到自由和理想。热诚地热爱自然山水”,“是一个伟大而有魔力的人,但不是伟大导师和深刻的思想家,并且他时常写出粗率的英文”[3]。这种论述也完全看不出拜伦是第一位直接作用于民众的英国诗人之具体文学特征以及与苏格兰的关系,而这是1950年代之前中国学界对拜伦的基本认知,即视拜伦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主要诗人,也是和苏格兰无关的诗人。

“二战”之后,世界并没有进入继续共同遏制法西斯主义复活、建设人类和平的时代,而是很快进入了“冷战”时期。“冷战”由美苏主导,英国让出了世界第一强国的位置,却积极配合美国实施遏制共产主义的战略。其实,“一战”之后英国就日趋陷入危机,“一战”在损耗欧洲殖民国家内部力量的同时,也激活了各殖民地民族的解放运动。作为昔日的“日不落”帝国和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帝国,英国机智地把许多殖民地国家变成了自治领,并于1926年在自治领与宗主国“共同忠于国王”的旗帜下,组建了本土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1931年英国议会还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确定了英属自治领的独立主权。就这样,作为殖民主义产物的大英帝国不存在了,却出现了由53个主权国家组成、共同遵英王为共同元首的英联邦,设有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联邦财政部长会议及其他部长级专业会议,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在这种既要和西方国家一起共同应对共产主义,又要构建统一的英联邦的认同过程中,如何恰当地弥合英国内部分歧,重新编纂统一的英国文学史就变得更为重要。由此,在14卷本《剑桥英国文学史》的基础上,英国著名文学史家桑普森(George Sampson,1873—1950)编纂了《简明剑桥英国文学史》(1942)。这部文学史虽然在论述方面多有变化,却仍然坚持英格兰中心论或大不列颠化的文学史观,与苏格兰读者备受尊敬的彭斯和司各特等人一样,对拜伦在欧洲大陆和苏俄获得的巨大声望不以为然,指出“国外对他的理解和赏识,大大超过同胞。认为拜伦不过是单调的拜伦式人物的看法,是极其肤浅的。像其他伟大诗人一样,拜伦永远不失其本色。他突出之点是既生机勃勃,又变化多样。只是在纯粹抒情诗方面,拜伦稍见逊色。读者不应该从选本中了解拜伦,《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审判的幻景》《唐璜》足以使任何有鉴赏力的读者深信,拜伦不但是一位伟大诗人,而且世界上永远需要这样一位诗人去嘲笑卑鄙的事物,激励那些高尚的事物”[4]16-17。

其实,拜伦在《唐璜》(1819—1824)中就已经对自己身份有明确的表示:“我是半个苏格兰人血统,成长为十足的苏格兰人,头脑追随着心。”这就使得任何关于拜伦的传记之作,都必然涉及拜伦在阿伯丁的经历,也意外地使这一儿童岁月受到“珍视”。但桑普森在《简明剑桥英国文学史》中,虽对拜伦论述得极为详细——写到其父为躲避债务跑到法国,“他母亲很快就把他带到阿伯丁”,却完全回避了拜伦在十年中发生的诸多重要事件,如去苏格兰高地游览、与当地的苏格兰姑娘早恋等;尤其在论及“难以理解拜伦愤世嫉俗”的原因时,将其归结为“人们忘记这位高傲的孩子,在他儿童岁月,因贫困潦倒,半疯癫母亲的盛怒之折磨,很少有哪位年轻诗人受过这么多苦”;认为“他突然成熟,令人惊叹不已”,“流落异国,不渴望返回祖国”,遗体送回英国后遭到西敏寺拒绝,被安葬在托尔卡德的乡村教堂墓地,就是这位伟大而著名的英国人的结局[4]16-17。换句话说,他虽提及拜伦的苏格兰经历,但基本上不能帮助读者理解拜伦成为挑战主流价值观的浪漫主义诗人的原因。然而,这样的论述却未妨碍该作在英国乃至英联邦中的地位——该书在1958年、1961年、1970年、1972年四次再版。此外,《牛津英国文学史》(1945—1965)除了注意到英国文学内部更多的复杂性之外,叙述过程并未减弱统一的英国认同情怀;文学史家杰克(Ian Jack)主编的第10卷(1963)在论述拜伦时虽正视了拜伦传记中的苏格兰事实,但在分析其作品和创作效应时这些事实却没有产生作用。

更有甚者,“冷战”结束后,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内部要求独立的诉求加剧,这就导致桑德斯的《牛津简明英国文学史》并未肯定苏格兰文学的主体性价值,他在津津乐道于拜伦在英国和欧洲的巨大声望时断言,“拜伦诗歌体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贵族式的个人主义,也许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拜伦才是激进的。假如拜伦在1820年把英国诗歌的可悲状况归罪于对蒲伯的荒谬而系统的贬低,那么他也就从未使自己成为现存文化代言人的角色。相反,他是以流放者和局外人的身份,清楚地表达其蔑视,而非仅仅是表示异议”[5]。这样的意见同样很巧妙地对拜伦诗歌及其意义进行了去语境化的处理,变成了拜伦有意识要进行文学革新,回避了拜伦要革新文学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拜伦的文学业绩及其影响力,是与他对英国社会现实的理解相关的。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21世纪,沙托克(Joane Shattock)主编的《剑桥英国文学指南,1830—1914年》(2010)有意识地不按编年史也不按地域叙述,而是根据“作者与著述事业”“读者与读者身份”“批评文化”“书写生活”“大众文化”“帝国和民族主义”“跨大西洋之关系”“和欧洲大陆交流”等重要的文学理论范畴和文学史事实论述英国文学的,把拜伦归于“生活写作”和“激进写作”范畴之下,认为拜伦对激情写作的词源学理解是完全正确的,他以抽象的方式向读者宣告了19世纪激进主义政治力量的伟大理想[6]。

可见,在英格兰主导下建构的统一的“英国文学史”中,因为苏格兰没有获得主体性地位,拜伦的苏格兰身份认同及其对自身文学活动的内在影响力问题,也就无法得到积极面对,更遑论严肃阐释。

然而,拜伦的一生都充满了传奇性:他在英国的纷争、在欧洲的声誉让当时和后来的学者痴迷不已,出现了拜伦传记研究的热潮。这种具体研究得出的结论就与正统文学史家呈现出明显的不一致性。

众所周知,拜伦所引发的争论或获得的巨大反响,远非文学作品本身。拜伦成名之后,文学界和上流社会津津乐道于他儿童时代的经历以及成为勋爵之后的私生活。如与拜伦同时代的高尔特(John Galt,1779—1839)的《拜伦勋爵传》(1830),就在第二章明确指出“有必要考虑他儿童时代定居在苏格兰及其可能性的影响”,详细描写了拜伦在阿伯丁生活的经历,认为那里的大自然的美毫无疑问地触动了他,所以他后来的许多诗篇才都写到苏格兰高地特有的风景[7]。在英美出现的诸多拜伦传之作中,重要的有马钱德(Leslie A.Marchand)的《拜伦肖像》(1971)、布鲁姆(Harold Bloom,1930—)考据详细的《乔治·戈登·拜伦勋爵》(1986)、乔安娜·理查逊(Joanna Richardson)的《拜伦勋爵及其同时代的人:第六代拜伦男爵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传,由拜伦本人及认识他的人所讲述》(1988)、格罗斯克斯(Phyllis Grosskurth,1924—)的《有缺陷的天使》(1997)、麦卡锡(Fiona MacCarthy)的《拜伦:人生与传奇》(2002)等等。而任何一部关于拜伦的传记,都会不同程度地谈及他和母亲在阿伯丁生活的经历,以及这一经历对其后来文学活动的影响,诸如他的母亲有苏格兰王室血统,家族以节俭、重视教育、倾向于辉格党人的政治观等在当地著称,她继承有大笔财产,但曾征战美国的拜伦的父亲放浪形骸,很快就耗尽了她的嫁妆,欠下了大笔债务。拜伦的母亲在拜伦出生不久,就被迫一贫如洗地回到英国独自抚育拜伦,带着儿子来到苏格兰阿伯丁过着简朴的生活。在此期间,拜伦虽没能在当地贵族学校读书,在普通学校成绩一般、好斗,不过阅读量却很大,并受到加尔文教影响(七岁的拜伦,就开始关心原罪、得救、圣灵、上帝为何要该隐杀死兄弟亚伯等沉重问题),在母亲指导下阅读苏格兰语的《旧约·诗篇》……1796年拜伦去苏格兰高地旅行,感佩于那里的自然景观,于是“觉得自己是真正的苏格兰人了”,那时他还对当地一位村姑小姐(表姐玛丽)产生了真挚之爱;直到1798年秋天,十岁的拜伦意外成了乔治·戈登·拜伦爵士,全家才离开阿伯丁去诺丁汉继承遗产。离开阿伯丁的拜伦是恋恋不舍的,他凝视着苏格兰海湾和巨大荒野,凝视着苏格兰树林和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地,无限留恋[8]。

这些传记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英国对拜伦的认识。著名的《牛津国民传记词典》(2004)收录有麦甘(Jerome McGann)《第六代拜伦男爵乔治·戈登·拜伦》;同样著名的《帕尔雷格夫拜伦文学词典》也收录了“阿伯丁”条目:“拜伦在此度过儿童大部分岁月之城。1789年,被母亲带到这里,1798年离开是因要作为拜伦勋爵继承人。《拉文郡杂志》保留了他的一些回忆录。”[9]在拜伦研究者邦恩(Sir James Drummond Bone)主编的《剑桥拜伦指南》(2004)中,也专门论述了“拜伦生平及其传记作者们”,指出第六代拜伦男爵乔治·戈登·拜伦出生于英格兰伦敦,却有着苏格兰血统,母亲凯瑟琳·戈登(Catherine Gordon)是苏格兰富商之女,在拜伦出生不久,父亲约翰·拜伦就遗弃家庭不知所踪,拜伦跟随母亲在苏格兰的阿伯丁市皇后街一间公寓里度过了近十年节衣缩食的清贫生活,1794年入阿伯丁文法学校就读,其间还曾连续多个夏天访问苏格兰高地。1798年继承拜伦爵士爵位,移居到诺丁汉,1799年才去伦敦[10]。

在拜伦传记研究中,衍生出对拜伦和当时的文学界、政界之关系的考察,出现了布鲁尔(William Brewer)《雪莱与拜伦的对话》(1994)、厄尔芬贝(Andrew Elfenbein)《拜伦与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名人》(1995)、威尔克斯(Joanne Wilkes)《拜伦与斯塔尔夫人:天生的对立面》(1999)等力作。如《拜伦与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名人》论述了卡莱尔、勃朗特、丁尼森、利顿(Bulwer-Lytton,1803—1873)、迪斯累利(Disraeli,1804—1881)和王尔德等后来名流对拜伦的评价,由此可以反观出拜伦因其苏格兰、英国和欧洲之不同的身份认同,从而导致的行为怪异、思想极端,同时代与他交往的名人也都无法尊敬他。中国读者若知道了英国学界的这些学术进展情况,对多方面认识拜伦文学活动,也会毫无疑问地改变简单化判断拜伦诗歌的做法的。

正因为拜伦传记中有不可忽视的苏格兰因素,因而1960年代英国学术界对拜伦和苏格兰关系问题格外关注:赫尔斯(Nannie Katherine Hells)的《乔治·戈登爵士——苏格兰天才》(1966)概要论述了拜伦作为苏格兰文学家的情况。维蒂希(Kurt Wittig)因对苏格兰传统有更加全面的理解在《文学中的苏格兰传统》(1978)中大胆而又建设性地提议,“我们对于拜伦的作品将无法达到最全面的了解……除非考虑苏格兰传统的方方面面”[11]。针对英格兰学者主张,“追溯苏格兰对于拜伦影响的努力,似乎从没有找到清晰明确的证据”,将拜伦和苏格兰文学传统关联,最关键的在于不能把这些关联局限于自传范围内。1979年斯皮尔(Roderick S.Speer)的《拜伦和苏格兰文学传统》(《苏格兰文学研究》)就声言,“艾略特建议视拜伦为苏格兰诗人已经四十余年。从那时起,苏格兰诗歌选集和苏格兰文学史也不再刻意回避拜伦在其中的恰当地位,尽管一直言辞谨慎。这些选集尤其简要介绍了拜伦,以及解释了拜伦作品的广泛适用性……一位苏格兰传统的历史学家提出理由赞成拜伦的苏格兰性,虽然这位作家并不用苏格兰语创作”。同时,还考证了拜伦早期部分诗受苏格兰文学的主题影响,拜伦终身珍视并受益和司各特的友谊,尤其是拜伦承认自己是“天生的半个苏格兰人……”尤其是拜伦对于自己的国籍有着深刻的自我意识——苏格兰乃他唯一声明过的国籍归属。而拜伦开始创作《唐璜》时,似乎已经关注到了著名的苏格兰诗人和评论家洛克哈特(Lockhart)的忠告,即应该写些他现在最了解的社会[12]。

由此形成了英国学术界1980年代讨论拜伦与苏格兰之关系的高峰,出现了汤姆·司各特(Tom Scott)把拜伦视为苏格兰诗人的《作为苏格兰诗人的拜伦》(1983),弗莱明(Anne Fleming)的《在英格兰和苏格兰找寻拜伦:入门之书》(1988)甚至考证出拜伦在苏格兰和英格兰留下的足迹,以及与相关作者的关系。1989年苏格兰开放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联合举办了“拜伦和苏格兰”专题研讨会(Symposium on Byron and Scotland),考尔德(Angus Calder, 1942—2008)主编的《拜伦与苏格兰:激进分子还是花花公子?》(1989)考察了苏格兰对拜伦作品及政治倾向的滋养作用。通过对拜伦表面激进的自由主义及其在上流社会的地位进行评价,认为拜伦童年对苏格兰语言和宗教的体验确实对其后来的诗歌和政治倾向产生了影响,由此指出1816年拜伦离开英国旅居欧洲时,主要寓居在西班牙、希腊、土耳其,他的离开不是因为对苏格兰失望,而是源于他对英格兰上流社会对他私生活的非议,这加剧了他反抗当时的社会标准,写诗抨击社会的伪善。

自此,对拜伦和苏格兰关系的讨论,在英国学术界便绵延不断。例如,斯特布勒(Jane Stabler)主编的《朗曼拜伦批评指南》(1998)和《拜伦、诗学和历史》(2002)都不回避苏格兰经历对拜伦创作的意义;尼什(William J.P.Neish)的《表情丰富的眼睛:拜伦的阿伯丁——若干地点、居民和诗歌》(2001)考证了拜伦在阿伯丁的足迹及其在诗歌创作中的反映;契克(Stephen Cheeke)的《拜伦与空间:历史、翻译和思乡》(2003)论述了拜伦在离开苏格兰之后的文学创作中对故乡的怀念;奥利弗(Susan Oliver,1955—)的《司各特、拜伦和文化相遇诗学》(2005)指出《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和《异教徒》等作品深受司各特所整理的苏格兰民歌民谣之影响[13]。斯皮的《拜伦与司各特:威弗莱小说和历史相遇》(2009)详细论述了拜伦在创作中如何受司各特历史小说和苏格兰民歌之影响,如1812年司各特致信拜伦说“苏格兰母亲般在召唤你”,后来拜伦在《唐璜》中以“我天生是半个苏格兰人,但成长为一个十足的苏格兰人”予以积极回应,以及拜伦诗歌创作中有哪些苏格兰因素。 迪夫(David Duff,1962—)和琼斯(Cather-ine Jones,1970—)的《苏格兰、爱尔兰和浪漫主义美学》(2007)、拉德克里夫(David Hill Radcliffe)的《拜伦与苏格兰的斯宾塞体诗》(2008)指出,在英格兰看来,讨论拜伦诗歌之所以新奇,是因为在诗体上有苏格兰的转化。帕尔马大学学者安格莱迪(Gioia Angeletti)的《拜伦勋爵和他者的话语:苏格兰、意大利和女性化》(2012)、罗斯(Alan Rawes)撰写三卷本《苏格兰文学史》中的“拜伦”章节时详细论述拜伦文学和苏格兰关系,从《唐璜》所说的“我天生就是半个苏格兰人”入手,详细论述其苏格兰经历包括其母亲凯瑟琳乃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第十二代,1789年带着拜伦移居到阿伯丁,在近十年的生活期间如他知道了一些苏格兰文学经典并掌握了不少苏格兰语、感受到了苏格兰教会的加尔文教色彩、体验到了苏格兰高地的大自然之壮观等,因为常在当地洛赫纳加山(Lochnagar)和莫文山(Morven)之间的山谷戏玩。许多评论家注意到苏格兰的成长经历对拜伦文学活动的影响问题,如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的《同时代人关于拜伦的意见》(《〈拜伦诗选〉序言》,1881)皆论及拜伦反对正统观念的“凯尔特人之泰坦精神(反叛社会和文艺等习俗)”(the Titanism of the Celt),这种精神反映在他生活中就是经常激烈反对主流话语,反映在诗歌中就是题材越位、不遵守格律等;艾略特《拜伦》(1937)则认为,拜伦的诗歌展示了苏格兰加尔文派特性,其苏格兰经历和他感受到的苏格兰遗产,为其创作提供了材料和灵感,《唐璜》的某些韵文在感觉上和意图上更切近苏格兰诗人邓巴风格而不是英格兰诗歌,而司各特的诗给了拜伦心灵以多愁善感、真正的生命活力和能量,头脑冷静又外向、幽默和讽刺、某种通俗感、偶尔的虔诚,是最根本的苏格兰特质(Scottish traits)。对一些苏格兰读者而言,拜伦就是苏格兰诗人,他在身份认同上充满着矛盾:他写《英格兰游吟诗人和爱丁堡评论家》(1809)之前,在哈罗公学和剑桥大学就学,密切接触了英格兰文学传统,因而在公众场合自视为英格兰吟游诗人(English bard)、乔治·拜伦变成了公众人物拜伦勋爵,在《贝波》(Beppo,1818)中以英国诗人自居,以英国诗人身份享誉欧洲,欧洲也把他当作英国诗人来崇拜;他去伦敦不是把自己当作苏格兰人而是英格兰贵族,在外国时,他更认同自己是欧洲人而不是英格兰人;在《曼弗雷德》(1817)中赞赏歌德的《浮士德》,在《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1818)中则有意识推崇斯达尔夫人对欧洲民族的影响。拜伦从苏格兰人变成英格兰人,再成为欧洲人,但每次变化都不压倒前一个身份,晚期拜伦同时是英格兰诗人和苏格兰诗人,《唐璜》最后章节就被称之为“英格兰诗章”(English cantos),在第十章拜伦又声明“我是受伤了,但没被杀死的与生俱来的苏格兰人(I“scotched,not killed”,the Scotchman in my blood)/并且我爱那里的山川与河水(And love the land of mountain and of flood)。在拜伦诗歌中反复出现“苏格兰人及其对苏格兰的爱”,《闲散时刻》的“冬天里的‘洛赫纳加山脉下的洼地’”(Lachin y Gair),描写了儿童时代的拜伦在迪谷(the Dee Valley)度假时的情景;在《唐璜》中引用“友谊天长地久”的诗句,“每位(Auld Lang Syne brings Scotland, one and all)/都穿着苏格兰格子呢裙,带着苏格兰发髻,绿水青山,牵扯的溪流(Scotch plaids,Scotch snoods, the blue hills, and clear streams)”。 《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1816)也涉及了苏格兰民歌《卡梅伦聚会》(Cameron’s gathering),《群岛》(1823)书写苏格兰想象和拜伦本人对其感受。所以,在《爱丁堡苏格兰文学史》(2007)看来,“若拜伦是欧洲诗人,同时也是英国诗人;若他是英国诗人,则也是苏格兰诗人(he is an English poet,he is also a Scottish one)。其同时代人霍格(James Hogg)似乎早已知道这点。1814年7月,霍格致函拜伦说“很高兴发现你是半个苏格兰人(you are half a Scotsman)”。这年8月,霍格又鼓励拜伦访问家乡的山川河流[1]182。正因为身份的混杂,他的文学视野极为广阔,因而能得到不同国度的读者喜爱,如《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第三、四章发表于司各特主编的《评论季刊》,该作同时在苏格兰、英格兰和欧洲获广泛声誉;《海盗》(1814)再大获成功(一个月销售2.5万册),并广泛影响了欧洲知识界和政治生活。

苏格兰学界对于拜伦与苏格兰之关系问题的研究,对重建关于拜伦的知识体系很有意义。其中,爱丁堡大学教授哈蒙德(Bream Hammond)的《爱丁堡苏格兰浪漫主义指南》(2011)就专设“拜伦”章节,在承认拜伦的苏格兰身份问题上,系统论述其长诗、抒情诗等创作的具体情况,揭示出拜伦作为浪漫主义文学家何以能身体力行的独特性,并断言“乔治·拜伦勋爵,是英国诗歌巅峰的一颗璀璨明星,但关于拜伦的真实国籍(nationality)问题,则非常复杂。拜伦是否是苏格兰作家,是争论不休的命题,却有据可循”[14]。

总之,20世纪以来英国关于拜伦的讨论很丰富,涉及文学史、传记和身份等不同方面,各有其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但英国文学史家和苏格兰批评家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面,传记研究提供了拜伦儿童时代在苏格兰经历的丰富史料,并说明它变成了拜伦身上的“苏格兰基因”,融入其思想和文学表达,尤其是自1970年代以来很兴盛的拜伦与苏格兰之关系问题研究,解释清楚了他何以在国会上公开支持爱尔兰独立;另一方面,主流英国文学史家承认拜伦在英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但对拜伦文学创作和行为对英国社会正统价值观的破坏,则尽可能不和他的半个苏格兰身份关联起来,而归之于浪漫主义的一种类型;对把拜伦进行去苏格兰化的解释,回避《唐璜》等作品中明确提及的苏格兰身份,屏蔽苏格兰学术界的创造性努力,造成了邦恩(Drummond Bone)的《剑桥拜伦指南》(2004)广泛讨论拜伦的各方面问题,如传记、出版、抒情诗和长篇叙事诗、拜伦的创作和戏剧尤其是和莎士比亚关系、在欧洲接受、对后现代主义影响等问题,但就是不论及他和苏格兰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拜伦形象在主流英国文学史的论述中已被固化。由此,反思百余年来拜伦汉译史,不能仅仅满足于剑桥牛津《英国文学史》关于拜伦的论述,必须放眼英美批评界,尤其是苏格兰学界对拜伦的多方面认识,以免把英国文学史上僵化的拜伦形象继续移植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