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煜娴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 南昌 330099)
近年里,我国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政府和中央都支出了大额资金来改善环境。而国家治理环境是一个长远的目标,仅倚靠政府资金来支持环境治理是远远不够的。而采取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可以解决环境保护资金短缺问题的。而且还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运用社会资本的优势,促进公共设备的供给数量和质量。
公私合营模式起源于18世纪欧洲,当时适用于收费公路设计上。据了解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只是没有大范围的运用。PPP模式主要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设备而形成的合作伙伴关系,还包括了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个要点。PPP模式的社会意义,对公共项目的建设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私合营模式是基于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的共同参与,使项目在运作过程中透明度高,私营投资者对项目更有信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1]
1、产业分散,规模不足
我国污水处理厂分布不均、不够集中、规模不足,无论是整个行业还是企业都缺乏规模效应,导致企业处理污水经验不足,产业集中度不高,竞争力不强。而江西省在污水处理方面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整体分布不集中,会减少工厂的竞争力,对工作的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2、污水处理存在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的问题
污水处理工程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污水处理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金,但公共资金的支出是有限的,若资金跟不上会影响污水处理的设备,污水处理完成不了预期效果。
公私合营模式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主要为探索试点阶段、快速发展阶段、调整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作对基础设施进行融资,实现项目的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政府与私营资本合作模式在污水处理中的运用。
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我国在污水处理多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在规模上也可以与国外相比较,其发展速度呈上升趋势。随着我国城镇的发展,对污水处理的基础实施要求不断增加,设施规模还将继续增长,而且在污水处理过程会遇到建设资金不足和运营效率不高两大严重问题。在九十年代初期,中央和政府陆续推出了系列相关政策,鼓励将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推向社会,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近年来,有许多的省份实施了公私合营模式,为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
江西省在采用公私合营模式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律条文处于缺乏状态,政府只颁布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立法层面比较低。公私合营模式使用范围广、生命周期长及投资金额量大,其实施项目的风险性不可预测,仅凭些规章制度是不够保障项目可靠性的,对社会主义投资也难以树立信心。
目前,环保公私合营模式覆盖的领域不够广泛,主要应用与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对这两项的操作技术也比较成熟,能够带给社会资本一定利润。但环保项目大部分是公益性的,社会资本很难获取利益;而社会资本比较偏爱短期投资收益高的项目,导致公益性环保项目不足以吸引社会资本的青睐。[3]
公私合营模式主要的融资来源是银行贷款,在银行贷款都是需要担保和抵押等信用措施的,债权人对投资人享有完全追索权。而银行作为间接融资,融资成本高、期限短;公私合营模式是属于长期投资,两者期限不相匹配,加大了社会资本投资的顾虑。
PPP模式相关法律的建立,有利于降低项目的风险性,增加社会主义投资的信心。完善公私合营模式法律,可以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加强项目立项、招投标、项目融资、项目建设及运营等方面的指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促进公私合营模式在江西省污水处理全面应用。
环保类的项目大多偏向于公益性,收益效益低,难以得到社会主义青睐。针对这一现状,建议江西省在推广公私合营模式的同时,积极倡导资源组合开发模式,创新公私合营模式投资回报机制。可将污水处理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组合开发,实现用经营性项目带动环保性项目的发展,缓解江西省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从而推进PPP模式在江西省污水处理领域的发展。[4]
在融资的过程中,江西省政府对社会资本融资过程给予充分支持,可提供补贴和担保等措施,提高社会资本的融资能力。银行可调整信贷体系,加大私营企业的信贷金额,完善社会资本服务金融体系,最终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本文主要分析了PPP模式在江西省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现状,结合实际来看,我国对PPP模式的运用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建设上的不足之处,但结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公私合营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中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而且,环保行业应当顺应市场的发展,运用公私合营模式,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促进污水处理行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