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宗教文化研究中心,上海 200020)
互联网宗教是指互联网与宗教结合后产生的网络现象,其本身十分复杂,本文将互联网宗教分为宗教信息的互联网化、利用互联网讲经传道、互联网宗教社群、完全的互联网宗教等四个层次。通过区分不同层次的互联网宗教辨析发现互联网宗教发展中的利弊,更好地促进各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从而为将来的治理提供支持。
互联网技术与宗教的融合正深刻地影响着宗教自身的发展与互联网治理。目前互联网宗教问题也已引起包括政府部门、学术界、宗教界等的关注。但是当前学术界对于“互联网宗教”这一概念的内涵指涉其实尚未达成共识。从文献上看,学界有多种不同的概念来描述互联网与宗教结合这一现象,例如“网络宗教”“互联网宗教”“互联网+宗教”“数字宗教”“在线宗教”“宗教在线”等①为行文需要,本文用“互联网宗教”来统一描述互联网与宗教结合这一现象。,但是这些概念指代的内涵多数没有清晰的界定,或者是作者含混的在使用这一组概念,用以笼统的描述互联网与宗教之间的相互结合。事实上,宗教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有着多个层次的内涵,鉴于目前学术界对“互联网宗教”这一现象的研究起步不久,对这一问题的分析还不深入,基于构建相关“互联网宗教”研究理论的需要,有必要系统地梳理“互联网宗教”概念在实践中和学理上的内涵。对“互联网宗教”这一现象进行准确的概括和概念性描述又是对其进行治理的前提。
“互联网宗教”是互联网与宗教这两个概念相互结合后的产物,目前学术界对“互联网宗教”的界定相对模糊。互联网最初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的方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深刻改变了人类经济社会的运行方式。宗教是人类社会一种古老的社会文化现象和意识形态。二者的结合与碰撞产生了“互联网宗教”这一现象,根据“互联网宗教”中二者结合的紧密程度,可以将之划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为宗教信息的互联网化。主要是指各种宗教力量向互联网的“靠拢”,例如建立网站,以及互联网对宗教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在实践中大多数的观点认为互联网宗教就是利用互联网宣传宗教、发展宗教,也包括传统宗教的网络新闻和网络舆情。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事实上这个层次的“互联网宗教”是最早产生的,也是最初级层次的。在这个层次上,将互联网看作是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工具,而作为工具的互联网与报纸、广播、电视等并无本质的区别。在这一层次上面,又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传统宗教主动向外散播信息,另外一个方面是宗教信息经由网络转化为舆情。无论如何,这个层次更多的是凸显了互联网的传媒性特点。
第二个层次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讲经、讲道。例如利用一些传播平台(直播平台、视频网站等)进行互联网讲经、弘法等,借助互联网进行宗教传播。在这个层次上传统宗教简单的通过互联网发布消息,有时候是简单的单向传播,有时候虽然有互动但是比较缓慢,属于宗教与互联网较低层次的结合。这种形态出现的时间也非常早,几乎是伴随着第一批互联网宗教所产生的,例如王建平教授指出至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就产生了很多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交流的互联网宗教现象,如“伊斯兰教历史”(美国犹太州立大学主办)、“世界穆斯林”和“穆斯林青年”(沙特和巴基斯坦等教育机构分别主办)、“宗教历史”(哈佛大学主办)和“中国宗教”(普林斯顿大学主办)等。宗教专题的讨论参加者都可以免费订阅讨论组的简报和简讯,以及自由地对某个问题发表意见或解答别人提出的问题。这种讨论有点像电子邮件函授大学,不同的是,参加者既可以当学生,也可以当老师。①王建平.电子网络会改变宗教吗?[M].世界宗教研究,1997(04):142.虽然是借助互联网技术传播宗教,但是其本质依然是传统式的宗教形态,即将互联网看成是传教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尽管对这种手段和方式的利用较为成熟。
第三个层次是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组成的互联网宗教社群,例如目前我国互联网社交媒体中的微信群、QQ群等,以及微博上的一些讨论群组等等。由于我国社交媒体的用户数不断增加,目前这一现象正越来越成为互联网宗教领域的重要表现,体现出了鲜明的“网络信仰共同体”的特点。社交媒体自身具备个性化、可即时交流的特点,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的可移动化,使得移动社群在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增强,依托于此的移动网络宗教社群正逐渐成为当前互联网宗教的主要体现形式。
第四个层次是完全依托于互联网产生的新兴宗教,有学者将之概括为“网络拜物教”,诸如所谓恶搞性质的“飞天意面教”之类,也包括传统宗教的完全互联网化,例如 “无线教堂”、“网络禅堂”等。这个层次是目前互联网与宗教的程度最深的融合,体现了“互联网宗教”的发展方向,但是也要指出的是目前这个层次并未成为互联网宗教的主流,通过对互联网宗教实践的分析可以看出,这种没有或者很少有实体形态,完全依托于互联网而存在的宗教或者信仰现象只是零零散散的出现,不过未来随着互联网技术本身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日益加深,这种完全意义上的“互联网宗教”时代有可能会到来。
在“互联网宗教”的实践中,其各个层次之间是相互连接、相互渗透的,而每一个层次又各有各的特点。从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态势来看,当前我国“互联网宗教”的发展中比较突出的现象是基于社交媒体的社群现象。当然,互联网宗教在各个层次上的发展都给宗教管理和互联网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对互联网宗教的不同层次进行分析对于互联网宗教问题的治理有很大的帮助,简单来说就是针对不同层次所体现出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举措。
对于“互联网宗教”概念的准确界定有利于正确认识互联网宗教发展中的利弊。宗教与互联网的结合对于宗教自身来说是一次机遇,有利于宗教抓住时代脉搏,更好地为信众提供信仰,因此宗教通过建网站、建社群等都能够提高宗教自身在互联网时代的存在感。但是也应该看到,“互联网宗教”的发展也给宗教及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异端思想的产生和渗透,在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社交媒体时代,异端的产生变得更加容易,甚至很多异端逐步演化为邪教组织;也有一些人借助互联网的虚拟性利用“互联网宗教”进行敛财等活动。而且,互联网的开放性给宗教极端主义等外部反动宗教势力的渗透提供了帮助,这都给宗教自身和社会治理提出了挑战。
对于“互联网宗教”概念的准确界定有利于为将来的治理提供支持。如果互联网宗教无序发展、野蛮增长最终对社会稳定和正常的宗教秩序造成挑战,那么包括政府、宗教界、企业平台、信众等相关主体都有推动互联网宗教治理的需要。互联网与宗教是两个十分宽泛的概念,二者的结合在不同层面产生了不同的形态,如果不进行仔细地区分和在多个层面进行把握,未来的治理很有可能会导致眉毛胡子一把抓,进而导致治理的失效,甚至会对互联网本身的正常发展造成影响。因此,通过区分不同层次的互联网宗教特点及其表现形式,产生的问题及其根源,能更好地推动互联网宗教在不同层次上得到治理。
对于“互联网宗教”概念的准确界定有利于各方行为主体更好互动。前文指出,互联网宗教问题的治理涉及到不同的行为主体,在互联网宗教的治理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既有一致性,又有冲突性,这种利益的一致性与冲突性在不同层面的体现是不一样的。例如,在第一个层次上,对于传统宗教建设网站弘法,各主体事件并无明显冲突,且政府的有效监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问题的产生;再如在宗教社群中宗教极端思想或者宗教异端思想的传播和发展,对传统宗教构成了挑战,又危害了社会稳定,此时,政府与传统宗教之间存在共同的利益,为二者之间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互联网与宗教的结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由于互联网与宗教二者都是十分宽泛的概念,在实践层面,互联网与宗教的结合有着不同的层次,正是互联网宗教自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构成了互联网宗教问题治理的难点,而对不同层次的互联网宗教进行细分能够更好地为互联网宗教治理提供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