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资助政策背景下高—职院校资助工作育人的途径
——以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18-02-15 08:30沈晓婷
现代盐化工 2018年3期
关键词:学费贫困生资助

沈晓婷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江苏 太仓 215411)

国家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越来越重视。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越来越大,这不仅仅减轻了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压力,同时也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加快了教育事业的发展。然而,高校在资助工作的新形势下也面临着新问题,如何充分挖掘学生资助政策中蕴含的育人功能,如何构建一体化的资助育人系统,这些都是值得高校资助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1 江苏省高职院校资助体系

高职院校的资助体系主要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的金额为每生每年8 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 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 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 500~4 000元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额度为8 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学生毕业后3年内只需要支付贷款金额的利息,毕业3年后开始本息开始计息。

除了以上的奖励和补助政策外,江苏省针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赴苏北相关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满36个月的同学实施学费补偿,经过学生申请对于符合补偿学费的学生,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全日制普通高等本专科学校学费补偿额度按照每年最高8 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另外,对于响应国家号召对应入伍义务兵役的同学,实行在校期间的学费补偿,如果在校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将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金额按照学生在校期间实际上缴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为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得超过8 000元。高等学校学生直接被招收为士官的,在入伍时将对其进行一次性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补偿的标准按照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和实际贷款的金额,但每生每年最高不得超过8 000元。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相应的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 000元。高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按劳取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对残疾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公办高校实际缴纳标准确定。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等,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在新生入学时,对于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顺利缴费的同学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这些同学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帮扶。

2 现行资助模式在育人方面的弊端

2.1 “输血”式资助模式滋生了部分贫困生的依赖性与惰性

现行的资助体系除了勤工助学外是需要通过付出劳动得到相应的报酬外,其余的资助基本上都是“无偿资助”,学生一般不需要付出什么,只要家庭贫困,能够拿着有效的证明,就可以轻松拿到补助。虽然高职院校在审核国家助学金的时候,会仔细审核,也会在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方面进行考核,但是被刷掉的学生不会很多。这种情况滋长了部分贫困生的惰性和依赖性,总觉得自己是贫困生,国家和学校就应该无偿帮助自己,把国家资助当成是理所应当的事。各类资助经费拿得理直气壮,习惯于躺在贫困证明上过日子,而从没想过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贫困的现状,还有一部分学生得到了帮助后,不会认为这个是国家和社会对自己的关爱,之后也没有意识去回报社会,缺乏感恩意识。

2.2 忽视了受助学生可行能力的发展

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在成长的过程中在为人处世、生活习惯、待人接物、价值观等方面与社会主流文化有一定的差异性,同时,少数困难同学由于性格内向等原因,导致其不愿意和其他同学合作,在社会实践方面缺乏主动性,在团队合作、人际交往、组织协调能力上有一定的不足。国家资助的目的不仅仅是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顺利完成学业,最终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各种资助,提高贫困生的综合素质,促进贫困生的发展,为了将来能够选择更好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即实现学生的可行能力发展。经济上的补助是外在表现,要实现资助政策的育人目的,在资助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促进可行能力发展的价值导向,实现从“救济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有效转变。

3 开拓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途径

3.1 通过大学生成长学分银行考评制度,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中心任务和最基本职能是培养能够在一线从事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型和应用型人才,设立各项资助政策是从经济层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减轻他们生活和学习的负担。资助评定的标准不仅要看贫困程度、学习态度,更需要考察他们德育因素,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使贫困的同学关心自己成绩,也使他们通过在“赚取”成长学分的同时,更加懂得如何感恩社会。通过参与不同类型的集体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方式,不仅可以让学生在活动中增加成长学分,也可以在参与实践活动中接触社会,服务社会,从而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为日后的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最终实现以资助的方式达到育人的目的。

3.2 通过社团文化熏陶,提高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出现了多元化的价值观。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是他们基本上一直是躲在象牙塔内,相对来说比较单纯,在现在多元化的价值观的冲击下,家庭经济贫困的同学更容易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的价值观。现在已经出现了“等、要、靠”等惰性思想。认为国家助学金、残疾学生补助、困难补助等扶贫补助是国家和社会应该为自己做的错误意识,严重诋毁了国家对贫困生进行补助的初衷。这样错误的意识可以通过正确的引导来扭转,基于此,校方可以通过组织贫困学生参加社团、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暑期三下乡活动、赴偏远山区支教等活动,营造感恩于心、感念于行的氛围,增加学生的感恩意识。并将感恩之心转化成实际行动,从“受助”转向“助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3.3 提供技术含量高的勤工助学岗位,注重受助学生的能力培训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以解决自己经济困难的一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校内外均会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但这些岗位的技术含量有待提升。除了解决受助学生的报酬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勤工助学这个平台,培养学生的专业化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校主动联系相关企业,设置针对各个专业的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走出校门,进入社会,进入企业,这样不仅仅是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保障,还能提升学生的技能,增加社会实践经验。

构建良好的资助育人方式有利于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和社会和谐的发展,更好地实现助学、筑梦、铸人。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经济扶持的同时,教育受助学生懂得“思源、求进、怀爱、感恩”,抓住育人的根本,把感恩教育融入其中,有利于优秀现代职业人的培养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猜你喜欢
学费贫困生资助
高校资助育人成效的提升路径分析
“隐形资助”低调又暖心
我的兴趣班学费
英国大学获准提高学费
2600多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贫困生班主任”李金林
The Value of a University Education
遭车祸仍信守资助承诺
十年筹资千万元 资助八千贫困生
结对"百千万"情暖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