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盖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盖州 115200)
在生猪进入屠宰场之前,需查验并收缴相关的检疫合格证明,查核数量,查验生猪是否具有耳标标识,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有官方兽医人员的签名等。
屠宰场对不通过场地、不同货主的生猪,应分圈存放,同时在活猪待宰期间,做好对猪群的观察,一旦发现可疑病猪,则应当及时将其剔除,并进行隔离。
在实施屠宰以前,还需要对活猪进行最后一次的检查,确保将病猪剔除和隔离,健康活猪准予屠宰。
宰前检疫通常使用个体检查与猪群集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其具体程序可总结为对活猪动态、静态、食态、精神状态等四态观察和使用听、摸、看、检等手段的四大检查[1]。实施宰前检疫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发现猪瘟、猪丹毒、猪链球菌病、口蹄疫、炭疽、猪蓝耳病、猪肺疫、猪传染性水泡病等急烈性疫病。
进行猪群集体检查时,应当注意观察猪的体型、精神、采食饮水姿势、呼吸状态、鼻盘表现、运动姿态等情况,对精神萎靡、跛行、呼吸困难、少食、口吐白沫等状的猪只应当标记,以待进一步的个体检查。
个体检查则主要包括检查标记个体的体温、心率、被毛皮肤、呼吸频率、口腔粘膜、眼结膜及其分泌物、粪尿等,特别是体温监测更是个体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对于发现大多数急烈性传染病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一般而言,活猪正常体温保持在37.5~39.5 ℃ ,心率为每分钟60~80次,呼吸频率为每分钟10~20次。
屠宰后的检疫主要以感官检查与剖检等方法为主,同时辅助血清学、细菌学、寄生虫学、物理及化学检验法等。其中,感官检查主要包括视检和触检两种,即通过视检观察其皮肤、结膜、肌肉、骨骼等组织状态是否正常,通过触检判断其是否存在组织硬性病灶。剖检则需要借助器械对组织器官进行剖切,以观察其深层组织的变化。此外,对于如尿毒症等,还可以通过嗅检进行辅助检查。
屠宰检疫的程序一般为头部、内脏、胴体、皮肤、旋毛虫等5个检疫环节。
头部检疫主要是在放血之后,通过剖检下颌淋巴结组织,检查其是否发生炭疽、结核病及化脓性病灶等情况[2],之后在与胴体检疫一道,剖检咬肌以检查是否有囊尾蚴,后在观察其会咽软骨、咽喉粘膜、扁桃体等,并观察唇、鼻盘、齿龈等状态,判断其是否有水泡病、口蹄疫等。
皮肤变化是大多数传染病发生时的一种典型病变,一旦发现皮肤具有明显变化,则应当进行标记,再深入做进一步的剖检。这对于检疫猪肺疫、猪丹毒、猪瘟等病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检疫实践可知,部分疫病发生会在胴体呈现出明显的病变特征,而部分疫病则主要在内脏部发生明显病变特征。为此,应当将胴体检疫与内脏检疫相结合,以便于综合分析、全面判断。其中,内脏检疫应当首先从胃肠器官检疫开始,通过剖检肠系膜淋巴结、胃肠粘膜,以观察其是否存在化脓、充血、色泽变化、糜烂、溃疡等变化。接着检查脾脏器官,观察其是否出现脾肿大、局灶性暗红色的肿块等情况,这对检测炭疽病具有重要意义。之后,在进行肾脏检疫,肾脏检疫需同胴体检疫共同进行,通过剥离肾脏表面的肾包膜,眼观其形态、大小、色泽等状,再结合触检其硬度、弹性等,如遇异常情况,再结合剖检进行。
旋毛虫检疫则主要通过实验室检查方法,从隔膜脚肌采取约30 g左右的样本,并截取24个肉粒[3],做压片标本,并送旋毛虫实验室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虫体和包囊情况的,全尸则应当立即销毁或者做其他工业用途。
经检验检疫后确认合格的猪肉,则检疫机构应当为其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相关的检疫合格证明。但若是在检疫过程中发现炭疽或其他一类疾病时,则应当立即停止屠宰,并严格控制屠宰人员及猪只的流动,同时依据《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疫情,并采取相关防疫措施,对病猪的胴体、内脏、副产品以及同批产品和副产品等,依据《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陈永忠.猪肉检疫易发生误检的几种情况[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00,30(5):44.
[2] 岳献瑜.猪肉检疫技术要点[J].畜牧兽医杂志,2013,32(5):102-105.
[3] 石志新.猪瘟的检疫技术要点及处理措施[J].今日畜牧兽医,2010(5):63-64.